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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疾控公共卫生协同管理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7-10-23 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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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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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17年10月23日在招标网发布余杭区疾控公共卫生协同管理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于2017年11月15日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余杭区疾控公共卫生协同管理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局余财确[****]***号确认书批准,现就***疾控公共卫生协同管理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疾控公共卫生协同管理建设项目(HZYHZFCG-****-***)。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公共卫生协同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六、投标报名(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上午:*:**-**:**,下午:**:**-**:** 注:依据《**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浙财采监字〔****〕*号)》规定,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允许其获取。 七、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报名地址:******临**大街***号*民之家三楼,***公共**交易中心**分中心L*窗口;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详见“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条规定。 八、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参考“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或供应商一年内缴纳过的社保缴纳花名册)、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持“五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持“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持“两证整合” 新版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税务登记证。 报名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本人前来。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评标委员会审查,并在必要时要求提供原件备查。 九、招标文件可通过以下网站免费下载,现场报名不再发售纸质文件: ******公共**交易网(http://www.yhggzy.com.cn); ****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hang.gov.cn); **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十、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年 **月**日 **:** ***公共**交易中心**分中心*号开标室 十一、开标时间与地点(投标人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年**月**日 **:** ***公共**交易中心**分中心*号开标室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人联系人:卢志毅;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王丹青; 联系电话:****-********;传真:****-******** *、投标报名、中标通知书发放、保证金退付、合同鉴证、质疑受理咨询电话:****-******** 十三、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事项: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 *、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投标人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质疑受理地点:***公共**交易中心**分中心(******临**大街***号*民之家三楼 )L*窗口。 (三)投诉事项: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财政局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电话为****-********。 十四、投标保证金 *)、金额为 ****.*元(币种为人民币,拒收现金)。 收款单位(户名):***公共**交易中心**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银行账号:**************-**** 注:以上信息不得多字或少字,并必须从投标单位账号汇出,汇入子账号不得错误,否则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付方式:电汇/网银,谢绝现金缴纳)缴纳到账,同时投标单位须在缴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逾期未缴纳者视为无效投标。 *)、**银行咨询电话:****- ******** *)、为方便后续的保证金退付,请各投标单位携带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复印件、照片均可),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前至****民之家三楼**银行窗口办理本项目保证金递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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