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19年01月19日在招标网发布黄陂前川隆汇国贸专营店《代理电信业务合同》(2019版)两方合同(专营渠道)。各有关单位请于2019年01月23日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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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黄陂前川隆汇国贸专营店《代理电信业务合同》(2019版)两方合同(专营渠道)
采购公示名称: **前川隆汇国贸专营店《代理电信业务合同》(****版)两方合同(专营渠道) 采购公示编号: ********************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 **:**:** 终止: 否 采购公示正文 **前川隆汇国贸专营店《代理电信业务合同》(****版)两方合同(专营渠道)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前川隆汇国贸专营店《代理电信业务合同》(****版)两方合同(专营渠道)合同项目采购人为[潘芬],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说明:主要描述采购产品名称和数量。】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说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主要参考《招标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和《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描述。】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通信发展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ESCM/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 【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渠道运营中心 电话:******** 邮箱:*********** 地址:*****大道***号 邮编:******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潘芬 日 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