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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评估报告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19-09-10 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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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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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19年09月10日在招标网发布长兴县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评估报告项目单一来源公示。各有关单位请于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长兴县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评估报告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th,td {border:*px solid #DDD;padding: *px **px;} 一、采购人名称: ***生态环境局**分局 二、单一来源编号:singleSource**************** 三、采购项目名称:***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评估报告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 ***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评估报告项目 * ****** 项 根据国家财政支持项目的审计要求,需委托有相关丰富经验的第三方开展技术评估,并最终出具评估报告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 *.根据《关于开展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竞争性评审工作的通知》(财办建〔****〕** 号),我*于****年编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方案(****-****)》并参加竞争性评审,成功入选国家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示范区,****-****年累计获得国家重金属污染治理专项资金*.*亿元的支持。根据国家财政支持项目的审计要求,需委托有相关丰富经验的第三方开展技术评估,并最终出具评估报告。 *.***生态环境局**分局(原***环保局)于****年开展的《***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方案(****-****年)》编制项目、《***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方案(****年)》由**环发环境保护咨询中心经单一来源采购中标,****年开展的《***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方案(****年)》编制项目和****年开展的《***重金属及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由**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经单一来源采购中标,其中**环发环境保护咨询中心为**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下属全资子公司,于****年**月根据省厅要求注销归并于**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在****年至今方案编制及各项目实施服务过程中,**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积累了重金属污染评估所需的基础资料,对***土壤及重金属污染防治(****-****年)实施项目的开展、目的、预期效果等有深入的认识,若由其继续承担后续评估工作,能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有利于降低成本。 *.**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是**省唯一的综合性环境保护专业科研设计单位,在重金属污染防治领域有较丰富的经验。作为省级环境保护技术支撑单位,协助省生态环境保护厅起草了《**省铅蓄电池行业污染综合整治验收规程和**省铅蓄电池企业污染综合整治验收标准》、《****-****年**省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排计划》等,承担了***“十三五”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等*、*(区、*)重金属污染防治摘帽评估项目。 八、拟定供应商: *、拟定供应商名称:**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拟定供应商地址:******天目山路***号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专业人员职称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康颖 高级工程师 **省环境监测中心 俞尚清 高级工程师 **九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方 高级工程师 ***环境监测中心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和《**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第十一条“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新的承接主体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规定。 十、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其他事项:无。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生态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姬工 联系电话:****-******* 地址:***锦绣路*号**商务楼*号楼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财政局 联系人:陈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地址:***建设商务楼*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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