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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17年08月10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平顶山市光明街西延(凌云路-稻香路)道路工程施工。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就****光明街西延(**路-稻香路)道路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招标文件中以下内容进行变更澄清:
一、变更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
P**:*.*.*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统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P**评标办法前附表
*.*.* (*) |
综合标 (**分) |
投标人自有机械设备(*分) |
投标人具有沥青混凝土摊铺机加*分;沥青撒布车加*分;胶轮压路机加*分;双钢轮压路机*台加*分(每一台加*.*分),没有不得分。以设备购置发票原件为准。 |
现变更为:
P**:*.*.*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P**评标办法前附表
*.*.* (*) |
综合标 (**分) |
投标人自有机械设备(*分) |
投标人具有沥青混凝土摊铺机加*分;沥青撒布车加*分;胶轮压路机加*分;双钢轮压路机*台加*分(每一台加*.*分),没有不得分。以设备购置发票原件为准。 |
补充内容:
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特别事项说明作以下补充:
*.*.*水泥稳定碎(砾)石,投标人可按现场拌合或购买混合料自行考虑、运距自行考虑。
*.*.*不计取大型机械进出场费及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 本项目道路工程暂列金额为******.**元,其他分项工程不设置暂列金额;
*.*.*工程量清单按发布招标工程量清单执行。
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三、发布本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网》、《**招标采购综合网》、《**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招标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周先生 联 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女士 联 系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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