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18年09月19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临汾市尧都区县底镇人民政府县底村新建文体广场硬化(二次)终止公告。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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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临汾市尧都区县底镇人民政府县底村新建文体广场硬化(二次)终止公告
*******底镇人民政府*底村**文体广场硬化(二次)终止公告 华盛信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底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其*底村**文体广场硬化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到期无人报名,与采购人商量后,决定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到期仍无人报名。根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对该采购项目发布终止公告。 代理费收费标准:无 代理费收费金额:无 华盛信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