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18年11月12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承德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总承包(EPC)补遗书。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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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承德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总承包(EPC)补遗书
**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 工程总承包(EPC)补遗书 项目编号:CDG**[****]***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丝雨 代理机构地址:***开发区和润**润园C幢***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招标人:**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建设处 联系人:韩雪强 联系电话:*********** 招标项目:**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 工程总承包(EPC) 公告名称:**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 工程总承包(EPC)补遗书 首次公告日期:****-**-** 补遗日期:****-**-** 补遗事项:投标保证金 原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应当从我省区域内或者外埠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区域内)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其余无效。投标人在上述区域和范围内的银行自基本账户出具的银行保函(若为联合体,需由牵头人开具)。 补遗后要求: 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应当从全国性商业银行或城*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出具(若为联合体,需由牵头人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