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18年12月10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海宁市妇幼保健院2019年度保洁服务(HNCG2018184)项目招标文件更正公告。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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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海宁市妇幼保健院2019年度保洁服务(HNCG2018184)项目招标文件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称:***妇幼保健院****年度保洁服务 二、项目编号:HNCG*******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更正日期:****年**月**日 五、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六、更正事项: *、招标文件第一章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三)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删除; *、招标文件第二章资格文件组成中“*.*物业管理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删除,后面序号作相应调整; *、招标文件第二章“(七)投标无效的情形”中“*.采购人或招标人按照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文件按以下原则对投标人的资格符合性进行审查,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中第*.*条更正为:“资格文件缺少规定份数或缺少招标文件中资格文件第*.*条至第*.*条所列内容之一的;”。 *、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相应调整。 各投标人须按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本项目投标文件,更正公告是招标文件的更正,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按更正公告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后果自负。 七、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政府采购中心 机构地点:***文苑南路***号 联系人:顾瑞红 联系电话:****-******** 传真:****-******** ***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