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19年07月18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东河区教育系统监理公司资质入围采购项目变更。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或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东河区教育系统监理公司资质入围采购项目变更
***教育系统监理公司资质入围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教育系统监理公司资质入围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政采FW****-***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 **:** 开标时间: ****年**月**日 **:** 二、更正内容 ***教育系统监理公司资质入围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项目名称:***教育系统监理公司资质入围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政采FW****-*** *、本项目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上午**:**整。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公共**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第六开标室(********南路*检察院北侧政务大厅)。特此更正,望投标单位周知。 招标代理机构:***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超电话:****-******* 传真:****-******* 邮箱:*********** ****年*月**日 附件: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教育局 单位地址: *****路***号 联系人: 秦慧茹 联系电话: ****-*******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大街**号传媒大厦A座**楼 联系人: 王超 联系电话: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教育局、***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