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19年08月16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关于龙湾城市中心区与罗东街等主要道路绿地养护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一)。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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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关于龙湾城市中心区与罗东街等主要道路绿地养护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一)
一.采购人名称: ******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 **城**心区与罗东街等主要道路绿地养护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 LWHQZB**********;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 五.更正(澄清)事项: *、本次绿化设施维护费**万元作为暂定价,最终按实际工程量审计结算。 *、原招标文件第**页:“ 除了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树木损坏外,其它因素造成的树木损坏,必须无条件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补种完毕,包括因重大活动造成的损坏、中标前现场原有损坏或缺死株的,无条件按采购人要求完成补种并保活,否则采购人有权自行进行补种,由此产生的费用在支付给供应商的合同款中扣除。” 现在更正为:“ 除了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树木损坏外,其它因素造成的树木损坏,必须无条件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补种完毕,包括因重大活动造成的损坏,无条件按采购人要求完成补种并保活,否则采购人有权自行进行补种,由此产生的费用在支付给供应商的合同款中扣除。在绿化养护移交后,若发现垃圾死角、缺株、死株是采购人未进行登记管理的,需及时向采购人反映,第一次由采购人及时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后续还出现类似问题,均需中标供应商负责。” *、原招标文件第**页:“每提供一份有效的城*绿化养护合同业绩,养护面积大于等于**万平方米的,得*分/份;养护面积小于**万平方米大于等于**万平方米的,得*分/份;养护面积小于**万平方米大于等于**万平方米的,得*分/份;养护面积小于**万平方米的不得分;最多得**分,不重复累计计分。同一服务续签合同(续签服务期必须满一年及以上)的,按同等有效业绩计算。” 现在更正为:“每提供一份有效的城*绿化养护合同业绩,得*分/份;最多得**分。同一服务续签合同(续签服务期必须满一年及以上)的,按同等有效业绩计算。” *、采购内容其他不变,以上文件如果与原采购文件有矛盾的,以本文件为准。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蔡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地点:***牛山北路**号牛山商务大厦*楼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 ******综合行政执法局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