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18年05月05日在招标网发布温宿县教育局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品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于2018年05月25日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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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温宿县教育局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品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公共**交易中心对***教育局****年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品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特邀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商前来投标。 一、 招标编号:WS-ZFCG(GK)-****-***号 二、招标项目:***教育局****年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品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第六标段),送货地点:博孜墩乡中小学、幼儿园;佳木镇中小学、幼儿园。 三、招标范围:具备生产或销售本项目所需货物的供应商(本次采购项目所需货物:主食类:大米、面粉、清油;副食类:牛奶、饼干、面包;肉禽蛋类:牛羊肉、鲜鸡蛋、鲜鸡鸭;蔬菜类、调料类等) 四、投标商应具备的投标资质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 *.投标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在本地有固定的销售店面或经营场所;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含批发)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配送的食材、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开标时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供货商与生产企业签订的联合评、招标协议以及联合体应具备的资质; 报名时须提交材料: (*)《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应涵盖食品或农产品、农副产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乳品))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公证件;(*)生产企业对此项目委托书或代理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供货商与生产企业签订的联合评、招标协议以及联合体应具备的资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以上资料报名时查看原件或公证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报名时间:****年*月*日-*月**日**时间**时(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地点:***行政服务中心(***公共**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阿温大道伍星华府小区*-*号楼二楼)。 七、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 元(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八、开标及标书递交时间:****年*月**日**时间**:**。注:*.各投标商需于开标前,将密封的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电子标书一份(光盘),递交至开标现场;*.招标书一律不予退还。 九、开标地点:***行政服务中心(***公共**交易中心)开标*室(阿温大道伍星华府小区*-*号楼二楼)。 十、投标保证金缴纳: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支行 帐 号:*******************(投标保证金帐号) 收款单位:***行政服务中心(***公共**交易中心) 注:*.请各投标商以企业名义通过电汇或转账以公对公方式将款项汇入账户;*.不允许以个人或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未缴纳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 联系人:禹春玲 联系电话:****-******* 监督机构:***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行政服务中心 ***公共**交易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