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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广明高速公路收费站车道设备改造工程,项目业主为佛山广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建设单位自筹100%,招标人为佛山广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佛山广明高速公路收费站车道设备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
2.3计划工期: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次工程为7条出口车道整车式计重设备改造和5条入口车道计重设备改造。(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3、投标人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所投轴组式动态汽车衡(含轴组、轴重式)必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必须满足60t整车总重准确度1级、单轴或轴组荷载准确度达C级或以上。所投150t规格整车式计量器具必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形式批准证书》。所投100t规格整车式计量器具(若有)的动态准确度须达1级或以上。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是参与投标者,应于2017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期间(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广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管理中心四楼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原件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及电子文档每份售价人民币1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10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佛山广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管理中心四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网、中交广明高速微信公众号、佛山广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广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168号
邮编:528531
电话:0757-88810067
传真:0757-88810044
联系人:区女士 冼女士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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