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频道 [切换分站]
招标网服务号 微信公众平台
招标网APP 中招APP下载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推荐公告 > 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智慧校园(一期)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智慧校园(一期)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7-11-23 14:49:59 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 计算机招标图书招标 湖北省
收藏
打印
全屏
用手机查看

扫描到手机,信息随时看

用微信扫一扫功能即可

将此内容分享给朋友

  • 报名截止
  • 0家供应商已报名
  • 业主委托招标网代为征集供应商的项目。招标网会将经过审核的供应商提交给业主选择。
  • 报名免费咨询电话:400-633-1888
正文内容
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智慧校园(一期)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智慧校园(一期)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智慧校园(一期)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应实训中心要求,现进行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HMKJZBCG20171123

二、项目名称:智慧校园(一期)建设项目(一次)

三、项目概况:

3.1本项目包含主数据管理平台、统一身份与管理平台、应用门户管理平台、教务综合管理系统、迎新综合管理系统、学工管理系统、离校综合管理系统、学生收费管理系统。

3.2本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四、投标人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从事所投项目的独立法人,参加竞标的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授权委托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相关证照。

五、投标人20171123日至1125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持报名登记表和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套到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招标采购供应处(恩施市龙洞河路科技学院新校园,下同),(外地投标人可从招标公告中下载《报名登记表》,并连同营业执照副本扫描后上传至QQ邮箱2672599826,并联系 15171075225工作人员确认报名事宜,未经采供处工作人员确认的报名为无效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并自行在学院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填写《报名登记表》时,须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投标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承担。

六、谈判时间:2017124日上午930

七、谈判地点: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新校园图书馆7719会议室

采购单位联系人:孙藜   

电话/传真:13886779855

采供处联系人:吴洪

报名电话/传真:15171075225

联系地址: 湖北省恩施市龙洞河路科技学院新校园         邮编: 445000

网址:http://www.hbmykjxy.cn

 

 

 

 

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采购处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谈判文件的编制

一、谈判文件的构成

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

1.1技术文件

1.1.1项目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1.1.2验收方案

1.1.3售后服务

1.2商务文件

1.2.1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1.2.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2.3与本次招标有关的资格证明文件

1.2.4 2015年以来的类似业绩情况(需附照片、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作为证明)

1.3价格文件

1.3.1清单报价表

二、谈判文件的数量及要求

2.1谈判文件一式二份

2.2谈判文件要求用文件袋密封,并注明:在规定的开标时间2017124日上午930之前不得启封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或开标前递交60000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请各投标人以转帐的方式提交,从投标人基本户转入中心保证金专户指定子账户,请各投标人注意转账时间和银行间转账资金在途时间,以避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无法到达指定子账户的情况,采供处对保证金不直接收取现金;

开户名称: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

开户银行:恩施农村商业银行硒都支行

    号:82010000001121556

开户行地址:恩施市土桥大道17

行号:402541000056

16.2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和时间: 2017123日下午1700前,时间以投标保证金到达学院保证金账户为准。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的60天期限内有效。

16.3凡未按16.116.2条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到招标文件指定子账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6.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16.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或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已报名但无故不参与开标的。

 

 

为你推荐 相关的其他招标项目信息

采购单位信息

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

所属地区:湖北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投标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加载中...

广告

加载中...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