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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无锡第二干休所荣巷营区综合整治工程
2、建设地点:无锡市滨湖区上荣150号
3、建设规模:加装电梯改造工程、新建面积约为238平方米生活服务中心用房一幢
4、投资概算:约120万元
5、要求工期:120日历天
6、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7、招标范围:图纸及清单内所有内容
二、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3、工程业绩:近两年投标人和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均完成过与本工程规模、投资和建设性质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4、企业信誉: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现象,没有发生较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亡3-10人;伤10-50人;直接经济损失1000-5000万元),无地方和军队的严重违规记录或不良诚信记录;
5、安全保密:企业投资背景不得为“三资”企业,或者有外商投资背景。
三、投标诚意金
金额为3万元,在投标报名截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四、投标保证金交纳要求
资格审查合格投标入围单位的投标诚意金自动转为投标保证金,未入围投标单位的诚意金退还至原账户。
五、履约保证金交纳要求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可通过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补齐。
六、投标资格审查方法
1、招标人采取资料原件查验、网络查询、电话查证、现地核实等方式,对投标人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所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查验。
2、投标入围单位数量:本工程投标入围单位不少于6家。
七、投标报名要求携带资料
1、投标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最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2、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最近6个月社保交纳证明和业绩证明材料。
3、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信誉、业绩、财报和获奖等相关证明材料。
八、其他要求
1、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2、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必须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要求真实准确填报并提供相关资料,以证明投标人符合招标要求、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3、投标人拟委派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参加其他工程或标段的投标,且现阶段没有任何在建工程项目。
4、招标人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或者应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澄清材料组织资格审查。如未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具体证明材料,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5、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报名单位正式员工,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前来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报名时间
2018年8月6日—2018年8月10日
十、投标报名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招标人:江苏省军区无锡第二离职干部休养所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钱荣路17号
联系人:徐勤明(助理员)
联系电话:13961758021
2、主管单位:江苏省无锡军分区保障处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高浪路1000号
联系人:秦震奇(助理员)
联系电话:13771333769
江苏省军区无锡第二离职干部休养所
二零一八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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