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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整修加固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1日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库房整修加固改造。
2、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
3、结构类型:砖混结构库房。
4、建设规模:1577平方米,屋面翻修,内外墙修补粉刷,地面防潮处理,更换电力线路,更换门窗,室外排水设施整治。
5、投资概算:135万元。
二、投标资格要求
1、投 标 人: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国家注册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业绩:近3年承担过类似工程建设项目。
三、投标诚意金及缴纳要求:本工程投标诚意金为3万元,缴纳时限为报名截止后资格预审开始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建设单位指定账户,未按要求交纳的报名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预审、现地考察结束后,未入围单位的投标诚意金3日内退还至未入围单位原基本账户(无息)。
四、投标资格审查方法
招标人将采取资料原件查验、网络查询、电话查证、现地核实等方式,对投标人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所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查验。
五、投标报名要求携带资料
投标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拟承建项目经理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及企业信誉、业绩、财务状况和获奖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报名人和项目经理应提供社保缴纳证明,项目经理还应提供业绩证明。(上述材料中除单位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均为复印件,实地考察时现场核实原件)
六、其他要求
1、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2、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必须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要求真实准确填报并提供相关资料,以证明投标人符合招标要求、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3、投标人拟委派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参加其他工程或标段的投标,且现阶段没有任何在建工程项目。
4、招标人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或者应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澄清材料组织资格审查。如未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具体证明材料,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5、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报名单位正式员工,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记录及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前来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报名起始时间:
2018年 12 月 12 日至2018年 12 月 19 日。
八、投标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73811部队
联系人:赵智强 联系电话:13385825310
中国人民解放军73811部队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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