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18年08月21日发布中标公告浙江华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金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VI系统设计项目项目的结果公告。请中标单位及时与业主相关负责人联系,及时签署相关商务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也可及时向业主提出相关质疑。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也可与中标商*******联系,及时提供后续设备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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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浙江华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金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VI系统设计项目项目的结果公告
一. 采购人名称:***创建全国文明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 采购项目名称:***创建全国文明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创建全国文明城*VI系统设计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HZDL****-**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七. 定标/成交日期:****-**-** 八. 供应商得分排序表: 供应商 投标报价(万元) 名次 **清美道合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 * 大商仕(**)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 ***美林嘉怡标牌制作中心 **.**** * 九.中标/成交结果: 标项标项名称中标供应商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总价/优惠率备注****创建全国文明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创建全国文明城*VI系统设计项目项目**清美道合景观设计有限公司******.**元 十.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洪斌(组长),毛桂英,翁跃成,郑继秦,程建金(采购人代表) 十一.其它事项: *.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个工作日止)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创建全国文明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静华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省***婺州街***号*楼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周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