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19年06月26日发布中标公告红河州个旧市2019年城镇棚户区建设项目配套基础设施(电力改造一期)工程总承包中标公公告。请中标单位及时与业主相关负责人联系,及时签署相关商务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也可及时向业主提出相关质疑。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也可与中标商*******联系,及时提供后续设备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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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红河州个旧市2019年城镇棚户区建设项目配套基础设施(电力改造一期)工程总承包中标公公告
**州*******年城镇棚户区建设项目配套基础设施(电力改造一期)工程总承包 招标人 ***棚户区改造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类别 工程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开标时间 ****-**-** **:**:** 公示开始时间 ****-**-** **:**:** 公示截止时间 ****-**-** **:**:** 中标人 **犀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 *.******% 项目负责人 耿合金 执业类型 注册建造师(二级) 证书编号 滇************ 质量承诺 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期/服务承诺 *** 中标情况说明 中标人:**犀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佳烁电力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施工费报价:建安工程费结算优惠率为*.*%;设计费报价:**万元 项目负责人:耿合金 注册编号:滇************ 设计负责人:赵卓 证书编号:DF********* 异议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人)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不符合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省房屋建筑和*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举报投诉处理办法》规定的投诉将不予受理。举报、投诉人的举报、投诉应当实事求是。对于捏造事实,诬陷他人或者以举报、投诉为名,制造事端,干扰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正常工作的,有权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 施建松 ***********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代家庆 ****-*******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