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19年08月21日发布中标公告杞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生物质秸秆焚烧发电一体化项目化学水处理设备中标候选人公示。请中标单位及时与业主相关负责人联系,及时签署相关商务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也可及时向业主提出相关质疑。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也可与中标商*******联系,及时提供后续设备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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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杞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生物质秸秆焚烧发电一体化项目化学水处理设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HNZB[****]N***号 公示结束时间:****年*月**日 一、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 名:**水怡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人民币, 质量: XX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天; 中标候选人第 * 名:**溢阳环保设备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人民币, 质量: XX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天; 中标候选人第 *名:**跃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人民币, 质量: XX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天;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三 、 其他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网》、《**招标采购网》上发布,结果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四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资委。 五 、联系方式 招标人:**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省*****西关彭庄南路鑫苑小区**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纬四路**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米**) 联 系 人:冯先生 徐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