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19年08月30日发布中标公告关于洛阳市公安局服务系统维保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请中标单位及时与业主相关负责人联系,及时签署相关商务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也可及时向业主提出相关质疑。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也可与中标商*******联系,及时提供后续设备与服务。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或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关于洛阳市公安局服务系统维保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局委托,就*****局服务系统维保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局服务系统维保项目 二、采购编号:LYZF-****-***-**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为*****局请求服务系统维保项目,具体服务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四、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五、谈判评审日期及地点:****年*月**日,**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六、谈判小组名单:阮辉、李玉英、范向新。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巨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软件园三期诚毅北大街**号*层。 八、成交金额:******元 九、公告媒体:**省(***)政府采购网、招标网。 十、公告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单位向本代理机构支付,成交人无需支付。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局 地 址:******体育场路*号 联系人:范女士 电 话:****-********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凯旋东路**号四楼(***国土**局西侧) 联 系 人:程海玲 电 话:****-******** 电子邮箱:*********** **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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