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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其他公告 > 文昌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文土告字〔2020〕49号

文昌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文土告字〔2020〕49号

2020-11-26 海南省文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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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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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0年11月26日在招标网发布文昌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文土告字〔2020〕49号。各有关单位请于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文昌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文土告字〔2020〕49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文土告字〔****〕**号 经***人民政府批准,***自然**和规划局决定将位于***文城镇文华**侧地段,地块编号为文国土储(****)-**号,面积*****.**平方米(折合**.***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编号 地块位置 面 积 出让年限 主要规划指标 土地用途 挂牌出让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万元) 文国土储(****)-**号 ***文城镇文华**侧地段 *****.**平方米(折合**.***亩) **年 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建筑限高≤**米 零售商业商务金融混合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万元 (折合每平方米****元)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次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体竞买,不接受竞买人电话、邮寄、电子、口头报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申请人须具备竞买条件,并按规定缴交土地竞买保证金,经过审核我局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其资格,签发竞买资格确认书。 (二)经政府相关部门核实,在***境内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禁止参加挂牌:(*)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拖欠土地出让金的。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出价高者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手册。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自然**和规划局三楼自然**权益和开发利用室或**省公共**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号窗口购取挂牌出让手册和提交书面申请。 五、申请人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以竞买保证金到账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在**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进行(****年**月**日**时**分在**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召开挂牌现场会)。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得土地后,竞得人须按照签订的《成交确认书》约定与***自然**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土地出让金。合同签订后*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的首付款,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二)本次出让宗地属零售商业商务金融混合项目用地。竞得该宗土地后,竞得人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要求,以及有关部门的行业规定,在半年内动工建设项目,两年内完成项目的投资建设。不按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开发建设,以及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报经*政府批准后,按该合同约定,退还除该合同约定的定金以外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计利息),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年不满*年的,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本次出让宗地按净地条件出让,即土地权利清晰,收回土地和地上附着物已补偿安置到位,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条件。竞买人应当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竞买人申请参加竞买的,视为对出让地块净地条件无异议。 (四)按照《关于印发<**省建设用地出让控制标准(试行)>的通知》(琼国土资规〔****〕*号)和《关于实施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的指导意见》(琼国土资规〔****〕*号)有关规定,本次出让宗地零售商业商务金融混合项目用地控制指标,投资强度为不低于***万元/亩,不设定年度产值指标和年度税收指标,开发建设的项目产值和税收征缴按照现行有关法规政策规定执行,达产年限*年。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于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一并与***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 (五)竞得土地后,竞得人须在**注册公司进行项目开发,拟注册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申请人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如已在**注册具有相应土地开发资质的公司,可不再注册公司。 (六)竞得土地后,竞得人须按规定完善该宗地施工报建、地质、压覆矿、消防、环保等审批手续,方可动工建设。 (七)该宗地若需要实施装配式建筑,应按照装配式建筑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省***清澜开发区白金路*号、**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交易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林先生 李女士 联系电话:****-******** ******** 查询网址:http://www.landchina.com http://lr.hainan.gov.cn/ http://zw.hainan.gov.cn/ggzy/ ***自然**和规划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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