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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关于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安波镇迎宾路南街34-3-4号公建(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2021-01-15 街招标路招标 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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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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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1年01月15日在招标网发布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关于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安波镇迎宾路南街34-3-4号公建(第一次拍卖)的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于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关于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安波镇迎宾路南街34-3-4号公建(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本拍卖标的法拍贷、代收代缴服务咨询电话:****-**********网易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竞买公告 ******区人民法院将于****年 *月 **日**时至****年*月 **日**时止(延时的除外)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描述 标的物名称:**省******区安波镇迎宾**街**-*-*号 标的物基本状况: *.坐落:******区。 *.规模:建筑面积***.**㎡。 *.用途:经营。 *. 总层数及所在层:总层数*层,估价对象位于*-*层。 *.交通条件:区域内有城际公交线路,交通较便利。 *.结构:钢混。 *.装饰装修:普通装修。 *.使用及维护状况、完损状况:维护保养情况良好。现场查勘房屋结构完好,参照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确定其为完好房。 评估总价小写:*******元 评估总价大写: 贰佰玖拾贰万捌仟伍佰肆拾伍元 起拍价人民币:*******元 保证金人民币:******元 加价幅度:**** 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 *日前与本院联系。 二、拍卖方式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拍卖时间: 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三、咨询展示 本院已委托**网易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咨询电话:****-********)。 展示时间: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时至**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展示方式:网络展示、现场展示 四、标的物瑕疵提醒 竞买人应在竞买前对本次标的物情况全部自行了解,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如该标的物存在租赁、占用等情况,与租赁户、占用户的交接或清退工作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拍卖成交后,标的物所涉及的包括产权办理、修缮、清退、前期欠费等所有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标的前期存在及今后可能产生的所有法律纠纷及各项欠费等瑕疵和问题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与本院无关。 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该房地产是否欠缴相关费用不详,新的权利人须自行了解,原房地产所有人能否与新的权利人续签承租及年限等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拍卖成交后,法院负责出具相关法律文书,不保证标的物权属发生变化。所有涉及的欠费、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需按法律规定的标准,均由买受人负担。在后续实际办理产权证的过程中,如出现具体房屋实际面积与房产登记备案面积不一致时,房产最终面积以房产部门作出的不动产权证载明的面积为准。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五、竞价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家政策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具体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请于拍卖前十日至法院进行优先购买权登记。 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京东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须在成交后*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网拍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六、成交及后续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是自然人的,须持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是法人的,须持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欠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需按法律规定的标准,由买受人负担。买受人需承诺拍卖成交后的入驻和资产移交工作由其自行解决。 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关于竞买的特别提示: 拟以贷款筹集资金的竞买人: ******区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及拍卖平台不确保竞买人能获得担保贷款的资格。竞买人一旦举牌,则视为接受本公告要求且须在竞得该标的物后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不得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即为买受人悔拍。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等规定,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所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区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及拍卖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及须知。 咨询电话:****-**********网易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京东技术咨询:********** 网址: http://sifa.jd.com/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区人民法院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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