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2年05月19日在招标网发布广宁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2022010)。各有关单位请于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或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广宁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2022010)
***自然**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拍卖出让 *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GNY*********** 地块位置 ***五和镇镇源村委会地段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 出让年限 **年 成交价(万元) **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 受让单位 **永成农牧食品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条件: “净地”出让 备注: 一、竞得人投资的工业项目必须是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的屠宰工业项目,并要求投资开发该宗地的投资强度必须不低于人民币***万元/亩和宗地达产当年预期产值****万元人民币及预计纳税额**万元人民币,若达不到该投资强度和预期产值及预期纳税额,将由*投资促进中心**相关部门按《***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工业投资项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宁府办[****]*号)第七条退出机制的规定和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及本*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二、停泊配建指标:*.*泊/****平方米建筑面积。三、规划设计要求:*、建筑退让线需符合《***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台、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四、根据该区域总体发展规划需要,本宗地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至****年*月**日止。 二、公示期:****年**月**日 至 ****年**月**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自然**局 单位地址:***南街街道**开发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子邮件: ***自然**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