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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中心幼儿园无线AP及广播系统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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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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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19年11月07日在招标网发布南京市浦口中心幼儿园无线AP及广播系统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各有关单位请于2019年11月14日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南京市浦口中心幼儿园无线AP及广播系统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JSDJ-******** 项目名称:**********无线AP及广播系统改造项目 **东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一月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 **东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无线AP及广播系统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谈判: *、项目编号:JSDJ-******** *、项目内容:**********无线AP及广播系统改造项目 项目要求:无线AP及广播系统改造 预算金额:**.*万元。 *、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 《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谈判文件出售方式:人民币***元/套,售后不退。领取文件时间:从****年**月 日起至****年**月 日止,每天*:**-**:**,**:**-**:**(**时间,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获取:请谈判人持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东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金**际大厦****)购买。 *、谈判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谈判人应从本单位帐户支付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元整,采取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必须随谈判文件一并分别递交。谈判人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谈判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年**月**日下午**:** 谈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 年**月**日下午**:** *、谈判地点及谈判地点:**********会议室,届时请谈判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谈判仪式。 **、谈判文件份数: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每份谈判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有意向参与磋商的供货人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踏勘。 **、有关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请与采购文件编制人联系;有关采购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 联系人:陈园长 电话:*********** **.*分散采购机构:**东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省*** 联 系 人:董工 联系电话:***-******** 第二章谈判人须知 一、总则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谈判谈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定义 *.* “供应商”是指参加谈判竞争,并符合谈判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 “货物和服务”指本谈判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本次谈判除在“谈判邀请”中说明外不接受进口产品谈判,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 “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货物的单位。 *、政策功能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谈判的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政策法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 *.*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谈判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谈判人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谈判,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谈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谈判人应当选择《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谈判,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 谈判文件中要求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推荐的品牌或型号,并不是限制条件。 *、联合谈判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二、谈判文件构成 *、谈判文件组成 *.*谈判文件组成:谈判邀请、谈判人须知、谈判人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谈判报价要求、谈判文件编制要求和谈判保证金缴纳方式、谈判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付款条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谈判和废标条款、附件等。 *.*谈判的最小单位是包。谈判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谈判人对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得部分谈判;谈判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可以以包为单位谈判。 *.* 谈判文件如果要求谈判人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备选谈判人案的,谈判人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 *、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 *.*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在原谈判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 代理机构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一日前,有权决定**谈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 谈判人应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关注有关本谈判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三、谈判文件的编制 *、谈判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谈判人提交的谈判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谈判人与谈判代理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谈判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谈判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谈判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谈判人应用人民币报价。谈判产品如果是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报价单位为“元”。 *.*谈判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谈判人公章或谈判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谈判人代表签字。 *.*谈判响应文件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必须胶装,否则谈判响应文件有可能被判无效)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或未按要求装订导致谈判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或被判无效,责任由谈判供应商承担。 *.*谈判人应在谈判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谈判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谈判人根据谈判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谈判文件中载明 *、谈判文件的组成 *.*谈判人应当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编制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否则,谈判文件有可能被判无效。对带星号(“*”)的技术参数必须在谈判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评标时不予认可。 *.* 谈判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谈判文件的商务部分 *.*商务部分是证明谈判人有资格参加谈判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谈判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且不允许谈判后补正: (*)*谈判函(谈判申请及声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谈判保证金(按采购公告要求); (*)*谈判一览表(另外单独密封一份,便于唱标时查找); (*)*第一章谈判邀请中 *.*《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第一章谈判邀请中 *.*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如有的话) (*)《商务条款偏离表》; (*)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等。 **、谈判文件的技术部分 **.* 技术部分是证明谈判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货物和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谈判人须根据自身响应情况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体现,并逐条标明满足与否,否则,谈判响应报价文件有可能被判无效。 **.* 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谈判文件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文件和有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且不允许谈判后补正: (*)*货物材质、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品牌、型号等详细说明 (*)*《技术条款偏离表》; (*)*《供货一览表》; (*)验收标准、技术资料;(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 (*)项目实施方案; (*)服务承诺; (*)谈判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资料等。 **、谈判文件的价格部分 **.* 价格部分是对谈判货物价格构成的说明,谈判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货物和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 **.*报价应包含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 谈判人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在安装、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卖方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卖方的最终谈判报价中。 **.* 谈判人应在《谈判一览表》中《谈判分项报价》以表格形式详细说明价格构成,以及价格构成各项因素的单价和总价。谈判人系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并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须在《谈判一览表》、《谈判分项报价》中注明。 **.* 《谈判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谈判文件中,一份单独封装,并标明“谈判一览表”字样,随谈判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 **.* 谈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 **、谈判文件的其他部分 **.* 其他部分由谈判人根据编制谈判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谈判保证金 **.* 谈判人应按照谈判邀请提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谈判的一部分。谈判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谈判保证金应按照谈判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缴纳。 **.*未中标供应商人的谈判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应主动与谈判文件接收人联系办理谈判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谈判人的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谈判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谈判人自行承担。 **.*中标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时转为履约保证金。谈判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谈判文件要求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将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谈判的;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中标供应商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经查实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谈判代理恶意串通的等。。 **、谈判有效期 **.*自谈判之日起**天内谈判有效。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谈判有效期截止之前,谈判代理可要求谈判人同意**谈判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谈判人可拒绝这种要求,并且不影响保证金退还。接收**谈判有效期的谈判人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谈判,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谈判保证金的退还规定在**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谈判文件签署 **.*谈判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谈判费用 **.*谈判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谈判代理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四、谈判文件的递交 **、谈判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 谈判人应当将谈判文件密封; **.* 谈判人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谈判文件送达谈判地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文件将拒收: **.*未按谈判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谈判保证金的; **.*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谈判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 谈判人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谈判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谈判代理。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 谈判截止时间之后,谈判文件不得撤回;如果撤回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诚实信用 **.*谈判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谈判报价,不得妨碍其他谈判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谈判人的合法权益。 **.* 谈判人不得以向谈判代理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谈判人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谈判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五、谈判、评标与定标 **.*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谈判。 **.* 谈判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谈判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 **、谈判程序 **.* 谈判小组审阅各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凡不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得进入谈判程序; **.*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技术、商务和价格进行谈判,谈判的轮次由谈判小组决定; **.* 谈判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 谈判小组直接根据响应性文件请各供应商作最后报价; **、成交办法。 **.*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确定成交供应商 **.*经评审后,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确定价格最低、技术指标最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并有权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发布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拒绝签订合同的,应至少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与谈判保证金相等的补偿金,以及供应商为参加竞争性谈判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终止。 **.*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未按竞争性谈判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谈判保证金的; (*)不具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 (*)负偏离项超过规定数的;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终止: (*)所有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被谈判小组认定为无效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竞争性谈判文件本身原因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需求等。 六、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 **.* 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谈判文件和中标供应商谈判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中标供应商谈判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七、询问、质疑和投诉 **、询问 **.*供应商对谈判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质疑 **.*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代理机构。 **.*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不予受理: (*)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谈判公告发布时间、谈判时间; (*)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 (*)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相关证明材料中如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友情提示:供应商全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技术需求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谈判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 (*)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 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谈判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 **.* 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有关部门投诉。 **、诚实信用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谈判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 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第三章 谈判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等 一、采购清单: 无线广播系统 ** 点位 覆盖范围: *公里 一、无线广播系统 序号 名称 编号 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合价(元) * 无线广播主机 TP-**FM-** *)电源电压:交流***V±**%,**Hz *)频率范围:**~***MHz(*MHz一段)由用户选定,步进***KHz *)频率误差:≤*KHz *)输出功率:**W *)最大频偏:±**KHz(***%调制时) *)预加重时间常数:**μS *)音频总谐波失真:≤*% *)信噪比:≥**dB *)残波辐射:<**dB *)音频频率响应:≤±*.*dB(***HZ~**KHZ) **)音频输入电平:*dBm/***Ω(**)RDS编码方式:DPSK **)RDS副载波频率:**KHz±*Hz **)带宽:± *.*KHz **)RDS输出幅度:***~****mVpp **)外控发射电平:高电平(**V)打开发射机 **)RS-***接口参数:波特率****bps,*数据位,*停止位,无校验 **)工作环境温度:-**℃~+**℃ **)机箱结构:**英寸标准机架 * 台 * 馈线 国标 发射天线专用,抗干扰能力强 ** 米 * 天线 国标 直径φ**mm,实际壁厚*mm,合金材质 电镀氧化膜处理 硬度高 永不生锈  * 套 * 天线立杆 国标 合金材质 ***不锈钢 硬度高 永不生锈 * 根 * 无线广播收扩机 TP-**-JS *)电源电压:交流:***~***V **Hz *)电源防雷强度:≥**KA *)电源防雷响应速度:**nS *)接收频率范围:FM:**MHz~***MHz *)射频信号输入电平:FM: 优于**dBuV *)音频总谐波失真:≤*% *)音频响应:***—****Hz *)最大编码个数: *亿 *)信噪比:≥**dB **)有线输入电平:**-** dBµV **)音频输出功率:**W **)遥控接收距离:≥*米 **)工作环境温度:-**℃ ~ +**℃ ** 个 * 室内音箱 国标 抗干扰、高保真 ** 台 * 音频线 国标 抗干扰,高保真 *** 米 * 插座面板及明盒 国标 ** 套 二、 无线AP全园区覆盖 * 网络控制交换机 ER****G 普联技术,企业级交换机,带机***台 *.** 台 * 无线AP TL-****GC 千兆大功率吸顶 **.** 台 * 超六类网线 超六类网线 *.** 卷 * 交换机 水星 ** 台 * 室外AP TL-AP****GP * 台 三、 辅材部分 * 信号传输 RVVS***.* *** 米 * 电源线 国标RVV***.* * 卷 * 工程辅材 扎带、胶布等施工材料 **** 项 合计(元)   备注: *、报价应包含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本项目谈判代理服务费****元,专家评审费用****元,均由中标人支付,谈判人在报价时须考虑此部分费用,中标后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代理单位。(以上费用不开具发票) *、设备供货最终价按供货人实际供货数量*投标单价*二次报价与一次报价的折扣比例 二、供货时间、地点:合同签订之日后的**日历日内交付使用,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 安装结束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支付剩余款项。 四、报价说明 *、谈判人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在安装、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卖方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卖方的最终谈判报价中。 *、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可进行增减数量变更,但此项变更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无向乙方进行解释的义务。 五、供应商应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与数据: 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或部件在设备交货时,应同时提供设备产品合格证书,所提供的设备、部件或配套件。 六、货物的检验和验收与交付: *、在发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该检验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货物全部到达安装地点后,买方、卖方应派员共同对货物当场开箱验收,如发现货物与装箱单数目不符或质次、损坏等问题,由卖方立即无条件负责补齐或安排重新发货。 *、 对货物验收时,除合同规定的全部设备、材料及备品备件外,卖方还应保证提供使用及维修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交付时买方按国家有关验收技术标准进行最终验收,货号须与文件相符,否则视为卖方违约。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合同编号 : 项目名称 : 使用单位 : 供货单位 : 签订日期 : ***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 京 * 财 政 局 监制 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号: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的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及数量详见乙方谈判文件。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价款:___________(大写)。 报价为全包交钥匙工程报价,谈判最终报价应包含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最终结算以综合单价为依据,以实际供货数量核定。 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采购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乙方提供的谈判文件; (*)供货一览表; (*)交货一览表; (*)技术规格响应表; (*)服务承诺; (*)成交通知书;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 第四条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在安装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需要对部分产品的型号规格和数量进行调整,调整的价格以设备的综合单价乘以增减的数量,对合同总价作相应的调整。双方约定甲方有权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需要等情况对供应范围做适当调整。 第五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包装要求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交货和验收 *、乙方应根据甲方及监理方确认的色样进行供货。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根据现场实际进度要求分别进行供货。 *、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采购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采购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及监理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监理根据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对产品进行验收若发现上述标准不符,甲方及监理方有权拒收,若发现假冒产品,甲方有权解除购货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关直接和间接损失。 *、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装调试。甲方和监理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和监理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谈判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按质(规定的批量),适时(供货期限)、适地(指定的供应地点)组织供或。 **、乙方委派专人负责及时解决供货协调,配合、安装,传递质保书,随时解决售前、售中、售后出现的问题和有关事项,定期回访,了解和掌握材料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根据现场场地情况,乙方负责供货、卸货。 第八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货物的现场安装配合服务、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若采购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 乙方应为甲方人员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 所购货物按乙方承诺提供免费维护和质量保证,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 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 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按乙方承诺执行。 *.* 若货物故障在检修*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 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 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本合同双方应充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材料设备尽快安装投入使用。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到现场进行安装配合服务及协助设备调试、试运行和验收工作。在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而造成的产品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时,乙方应无偿修理或更换。 *.**乙方承担全套货物(包括外购部套)的售后服务。 *.**乙方所供货物质保期为*年,质保期内,因乙方货物质量问题产生的维修、更换等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需向甲方缴纳中标金额**%的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方可签订合同。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该项目免费维护期满时止。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七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十条货款支付 *、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双方根据实际验收合格产品数量进行结算。 *、付款方式: 安装结束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支付剩余款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完**装调试的,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 *、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及监理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的违约金。 *、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条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在承担上述*-*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乙方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赔偿金。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政府采购法》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和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乙方服从甲方、项目管理、监理及总包单位的管理,配合并做好自身工地现场的安全防护、保卫工作;乙方派驻现场的施工、安全保卫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或遭到其他损害的,应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 *、乙方承担自身成品及半成品保护工作,乙方在整个工程正式移交甲方之前所发生的任何材料、设备、工程的被盗、损坏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并赔偿发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项目管理单位、监理、总包单位的组织协调及监督管理,实现总体质量和进度目标,并对竣工验收和竣工资料达标负责。 *、乙方不服从发包人、监理、项目管理或总包单位的管理,威胁或殴打甲方或监理、项目管理、总包单位等管理人员的罚款*****元,连续两次发生类似事件扣除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人): (盖章) 乙方(供应商):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年月日 第五章 附件 附件一、谈判申请及声明格式 谈判申请及声明 致:**东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谈判人(谈判人名称),提交谈判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 *、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谈判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谈判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按谈判要求,我们的谈判总报价为(大写)元人民币;其中,中、小、微型企业产品元人民币。 *、我们的谈判产品中(有或无)进口产品。 *、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谈判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谈判文件后,不对谈判文件本身提出质疑。 *、我们同意从规定的谈判日期起遵循本谈判文件,并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谈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我们酌情决定是否参加当场变更的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货物的启动/集成、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谈判代理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谈判代理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与本谈判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谈判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谈判人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东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谈判人住址)的(谈判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谈判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谈判一览表格式 谈判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包号 名 称 报价(元) 其中,中、小、微型企业产品(元) 谈判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 谈判货物中有无进口产品 有 无 谈判人是否属于中小微型企业 是 否 谈判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在“谈判货物中有无进口产品”栏后“有”或“无”上打“√”。 *、在“谈判人是否属于中、小和微型企业”栏后“是”或“否”上打“√”。 *、《谈判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谈判文件中,一份单独封装,并标明“谈判一览表”字样,随谈判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 附件四、分项报价表格式 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或型号 数量 是否属于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 小计(元) 合计  谈判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如果行、列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在“是否属于中、小、微型企业产品”栏内,填写“是”或“否”。 附件七、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谈判文件条目号 谈判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谈判响应 偏离 谈判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如果行、列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附件九、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十、售 后 服 务 承 诺(谈判供应商按不低于谈判文件的要求填写) 售后服务承诺书(必须填写) (交货期、质量承诺及售后服务承诺) 可 提 供 的 优 惠 条 件 售 后 服 务 内 容 承 诺 谈判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十一、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东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年月日 附件十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及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 **东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 若有 )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 若有 ) 声明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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