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0年10月25日在招标网发布云县人民法院警用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于2020年11月06日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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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云县人民法院警用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T********* 项目名称:**人民法院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警用装备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至****-**-** **:**,每天上午**:**至**:**,下午**:**至**:**(**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临翔区卫生局二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时间) 地点:**省***临翔区卫生局二楼 五、开启 时间:****-**-** **:**(**时间) 地点:**省***临翔区卫生局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将按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中小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的规定及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给予*%价格扣除。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号)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内的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人民法院 地址:**云洲新区瓦窑坝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三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省***临翔区卫生局二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春勃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