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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产投杭埠产业园配套工程[发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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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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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1年02月25日在招标网发布舒城县产投杭埠产业园配套工程[发包文件]。各有关单位请于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舒城县产投杭埠产业园配套工程[发包文件]
项目编号:E*************** ***产投杭埠产业园配套工程 发 包 文 件 发包人:**杭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公共**交易中心 ****年 *月 发包项目注意事项 一、请各预承包人接到本发包文件后,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发包文件所有内容,包括补疑、最高限价等内容,严格按照发包文件要求编制、封装发包项目承包文件。参与发包会时,请按发包文件要求携带好发包会及资格审查须提交的证书原件、相关资料等,防止发包项目承包文件因不符合发包文件要求被拒绝接收或者被取消承包资格,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本次项目将按照《***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六政〔****〕**号)、《***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简易操作管理办法(试行)》(舒公管〔****〕*号)和《***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及抢险救灾等应急工程发包管理工作的通知》舒政办[****]**号的规定发包。 三、预承包人认真履行工程变更、签证程序的相关规定。不要试图通过变更签证或其它方式达到增加造价的目的。不履约或履约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除扣除履约保证金外,还将承担法律责任并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不良行为记录”等相应处理。 四、本项目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验收规范、发包文件、合同等要求进行验收。绝不允许出现降低质量标准及要求、拖延工期等违约行为。否则将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 五、承包保证金应提前汇入指定帐户,以保证发包项目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帐户。 六、预承包人对疑问提交时间、补遗时间、答疑时间及发包会时间等安排如有异议,应在发包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如未提出异议的,视同默认发包文件的时间安排。 七、本次项目为***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诚信及抢险救灾应急企业名录库成员单位参与发包会的,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承包按照***公共**交易*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处理。 八、参与的预承包人,在同一发包会时间参与两个及以上项目的,不得拟派同一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人员参与投标。 九、请预承包人关注***公共**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ggjfwpt.luan.gov.cn),了解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动态。 第八章 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格式 - ** - 第一章 发包公告 发包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E*************** 发布日期****年*月**日 一、预承包人必备的资格条件(限已加入***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诚信及抢险救灾应急企业名录库的单位) ***产投杭埠产业园配套工程已具备发包条件,根据《***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六政[****]**号)、《***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简易操作管理办法(试行)》(舒公管[****]*号)和《***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及抢险救灾等应急工程发包管理工作的通知》舒政办[****]**号的规定,经***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同意,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发包。 预承包人必须现场提供发包人的推荐函参加发包会,否则,预承包人递交的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无效。 二、发包条件 *、工程名称***产投杭埠产业园配套工程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舒发改审批(****)**号 *、发包人**杭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三、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工程实施地点***境内 *、建设规模控制价*******.**元 *、计划工期**日历天 *、发包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有关说明。 *、标段划分:*个标段 *、质量标准合格 四、预承包人资格要求 *、预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截止发包会时间在全国范围内无尚在限制期限内的限制性投标处罚,且在***无在披露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通报。 注:根据***住建委、安监局、公管局六建法【****】**号文件精神,对依据该文件规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和人员,在公布期限内,不具备本项目的承包资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B证; (*)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含已获得承包资格待建项目),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及超过一年但仍在限制期限内(截止发包会时间); (*)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须在发包会现场提供项目负责人在预承包人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 ①近半年指自发包会时间所在月份(含当月)往前追溯六个月。 ②截止发包会时间,企业成立或新增本专业资质时间不足*个月的,社保须于企业成立之月或资质核准之月起缴纳且不少于*个月。 ③退休人员符合执业年限要求的须在发包会现场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原件。 *、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五、项目发包会时间及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发包文件获取时间自发包公告发布时至发包项目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项目发包会时间(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发包文件获取方式工程发包文件(含图纸、清单等)均由预承包人从***公共**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ggjfwpt.luan.gov.cn)上无偿下载,未下载发包文件则视为不具备承包资格。 六、联系方式 发包人:**杭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公共**交易中心 地址:***境内地址:***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人:汪工 电话: *********** 电话:****-******* 传真:SZGCS*J***-****传真:****-******* 七、备注 *.预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发包会时须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到场。 *、预承包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到发包会现场:预承包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到发包会现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证明、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B证、项目负责人社保交纳证明。发包会现场无法提供相关有效证书、证明资料的,将取消其承包资格;如提供虚假、伪造证书、证明资料,一经查实,取消其各类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承包人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持***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股登记备案。 *、本工程承包保证金* 万元,承包保证金必须在发包会截止时间前通过预承包人基本账户汇入***公共**交易中心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的取消承包资格;如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格式应符合发包文件的要求。 *、工程往来款全部通过预承包人提供承包保证金时使用的基本账户,不与项目部直接发生经济联系。 *、预承包人提出疑问时应当以匿名方式在网上提出,不得公开自身的所有信息。预承包人网上提出疑问截止时间为****年 *月 * 日**时 ** 分,发包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年 *月 * 日**时 ** 分;发包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预承包人没有关注和了解公告及补充更正通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如未提出异议的,视同默认发包文件的所有条款。 *、预承包人须在项目发包项目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发包人递交已经预承包人签字盖章的《投标保证金管理协议》,否则其发包项目承包文件将不被接受,承包人在项目公示期满后领取承包通知书前,须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按规定参加发包人**监管机构组织的约谈,约谈后*日内领取承包成交书,逾期不办理,按照不良行为相关规定处罚。 *、预承包人必须遵守《关于将约束投标人相关不良行为条款纳入招标文件内容的通知》的各项规定(详见***公共**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专区栏)。 *、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承包价*%,承包人在发包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于****年*月**日** 时前通过承包人基本账户汇入***公共**交易中心指定的账户,或提供履约担保函(履约担保函应为国有银行的“无条件即付保函”,同时须按照发包文件中“附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提供,方可有效),因投诉等特殊情况,需延迟缴纳或提供担保函的,经发包人同意后,承包人在领取承包成交书前缴纳或提供担保函,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和逾期未缴入或逾期未提供担保函视作自动放弃承包资格。对故意放弃承包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承包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处理。 **、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在参加发包会时,需提供“疫情防控情况承诺说明”原件(格式附后),未提供或未按公布格式内容提供的,发包人有权拒绝其参加发包会。 **.授权委托人应按***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防控综合指挥部(六指办〔****〕**号)文“关于在全*推广应用**健康码的通知”的要求申领“**码”,在入口登记处使用皖事通主动出示个人持有的“**码”,持绿色“**码”人员,由登记人员使用“**码”核验端进行扫码核验,测量体温,根据情况予以放行或进行异常登记。持黄色或红色“**码”的人员,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禁止进场参加发包会。 **.本项目禁止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进场参加发包会;无前述承诺说明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发包文件要求,其承包文件将被予以拒绝。需要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有遗漏,有遗漏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发包文件要求,其承包文件也将被予以拒绝。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比照发包文件有关弄虚作假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按疫情防控规定,移送**等部门处理。 项目监管机构***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 八、公告发布媒体 《***公共**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ggjfwpt.luan.gov.cn 附件: 疫情防控情况承诺说明 姓名: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联系方式(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社区(村委会)或投标企业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兹证明_________(姓名)为我社区(村委会)居民(或我单位人员),现就其本人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不属于新冠肺炎确诊人员和疑似病例人员; *.不属于最近**天(指本项目开标前**天)内在中风险及以上疫情区域居住或旅居史; *.不属于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按规定需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社区(村委会)或投标企业 (公章) 年 月 日 投标保证金管理协议 招标人: (以下称甲方) 投标人: (以下称乙方) 为加强招投标诚信体系建设,有效遏制围标串标、借用资质挂靠以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招投标*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现就 工程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大写: 元整(小写:¥ 元); 二、乙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递交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三、乙方承诺依法参与项目招投标活动,做到合法、诚实、守信,如乙方发生下述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一)串通投标或视为串通投标的任意一种情形: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 (二)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以他人名义挂靠投标的; (三)弄虚作假投标的任意一种情形: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安排人员冒名顶替参加投标; *、隐瞒在规定期限内受到的处罚、处分;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五)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六)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领取《中标通知书》、或拒签合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和履约风险担保金、或未按合同条款履约的; (七)故意以捏造、虚构事实等方式进行恶意投诉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四、乙方承诺本协议作为本项目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在开标现场签订,并由乙方将已签字盖章的协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甲方,否则,甲方及招标代理机构可拒收其投标文件。 六、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反以上条款,全权委托并服从***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按本协议规定监督处理。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同本项目投标有效期。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签订 第二章 预承包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 *.*项目名称见发包公告 *. *发包人发包人名称:见发包公告 联系人:见发包公告 *.*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见发包公告 地 址:见发包公告 联系人:见发包公告 *.*建设地点见发包公告;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见发包公告 *.*发包范围见发包公告 *.*计划工期见发包公告 *.*质量要求见发包公告 *.*预承包人资质条件和资格审查方式企业资质、资格:见发包公告; 项目负责人资格:见发包公告; 对预承包人的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是否接受联合体承包■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发包公告。 *.**预承包人发包会现场须携带以下资料:见发包公告; *.*踏勘现场■不组织,预承包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作出自己的分析和判断,发包人对预承包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预承包人如不查看现场而对不了解,由此增加的费用发包人将不予支付。 □组织 *.*发包预备会□召开 召开时间: 年 月 日 ■不召开 *.*预承包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见发包公告 *.*发包人书面澄清的时间见发包公告 *.*分包■不允许违法分包。 *.*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有效期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有效期为递交项目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截止日后**天。承包保证金有效期为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有效期截止日后**天。 *.*承包保证金承包保证金的形式及金额:详见发包公告; 保证金必须从预承包人基本帐户缴入指定帐户,代理机构将在发包项目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行查验,如在该时点前仍未到账的,视作放弃承包资格。 开户名称:***公共**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支行 账号:************************* *、银行保函递交: 银行保函按照发包文件要求的格式提供,在开标现场将保函原件递交至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由招标人负责核实保函真伪。 *.*承包保证金的退还发包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日内向预承包人和承包人退还承包保证金。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承诺方案■不允许 □允许 *.*签字或盖章要求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注明处必须有单位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封面封口、页间修改处必须盖单位公章。 *.*发包项目承包文件份数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正本壹份, 副本贰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装订要求A*纸(不得是活页)。 *.*封套上写明发包人全称: 发包项目承包文件在 年 月 日 前不得开启。正本和副本应分袋封装,并在封面上注明。 *.*递交项目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时间、地点发包会截止日期前现场递交; 地点:***公共**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当天电子大屏幕) *.*递交项目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截止和发包会时间、地点递交项目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截止和发包会时间:详见发包公告; 地点:***公共**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当天电子大屏幕) *.*确定承包人方法具体规则详见本发包文件第四章 是否退还发包项目承包文件■否 *. *发包会程序(*)预承包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查验(未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视同放弃本次承包资质)、社保证明查验、签到并递交发包项目承包文件。其他无关人员一律退出会场。 (*)宣布发包会纪律。 (*)宣布发包会主持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检查发包项目承包文件的密封情况。 (*)摇号抽球确定承包人: (*)资格审查 (*)拆封并宣读通过资格后审预承包人的发包项目承包文件,公布预承包人名称、响应性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发包人、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发包会记录上签字确认。 (*)发包会会结束。 *.*合同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承包价款的*%。 *.*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及退付履约担保的形式: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承包价的*%,预承包人在发包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发包公告规定汇入***公共**交易中心指定的账户或提供履约保函。 开户单位:***公共**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乌**分理处 账号:**-*************** 履约保证金的退付程序为:按照舒交易(****)*号文件执行。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工程往来款通过预承包人提交承包保证金时使用的基本账户,不与项目部直接发生经济联系。 *.*施工合同中的项目负责人和五大员必须与项目发包项目承包文件中拟派人员相一致。承包人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年*月*日之前办理纸质注册证书的,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交由 ***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保管,待工程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凭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返还。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依据**省现行计价规范计量规则按实计量,综合单价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再调整。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除政策性税金**策性人工费调整文件、设计变更外不再调整合同总价。 *、本工程采用 固定单价 合同形式。 *.*根据发包人要求:建设工程交易费(**%由发包人支付,**%由承包人向***公共**交易中心缴纳。)代理费由代理机构向承包人收取、工程造价咨询费由承包人向***公共**交易中心缴纳。(**公共**交易中心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依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舒政〔****〕**号文)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于*日内报送*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未经备案的,*审计部门不予办理竣工价款结算审计。工程变更管理执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舒政办〔****〕**号文)。 注:发包文件与预承包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预承包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第三章 预承包人须知 *. 总则 *.* 项目概况 *.*.* 本发包项目名称:见预承包人须知前附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发包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发包。 *.*.* 本发包项目发包人:见预承包人须知前附表。 *.*.* 本项目代理机构:见预承包人须知前附表。 *.*.*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预承包人须知前附表。 *.*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见预承包人须知前附表。 *.* 发包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见预承包人须知前附表。 *.*.* 本次发包范围:见预承包人须知前附表。 *.*.*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预承包人须知前附表。 *.*.*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预承包人须知前附表。 *.* 预承包人资格要求 *.*.*预承包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企业资质条件:见发包公告; (*)项目负责人资格:见预承包人须知前附表。发包项目承包文件及实际施工严格按照拟派项目负责人执行,不允许获得承包资格后更换项目负责人,不允许项目负责人挂靠,项目负责人必须保证每月在工地现场不少于**天。项目负责人实行考勤制,由现场监理、发包人驻现场代表联合监督实施; (*)其他要求:施工合同中的负责人和五大员必须与项目发包项目承包文件中拟派人员相一致。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在领取承包成交书时暂交由***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保管待工程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凭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返还。 *.*.* 预承包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承包的,除应符合本章第*.*.*项和预承包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接受联合体承包时此条采用有效)。 (*)联合体各方应按发包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与项目发包会。 *.*.* 预承包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发包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为本项目提供代理服务的; (*)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承包资质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截止发包会时间)有骗取获得承包资格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预承包人发包会现场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 详见发包公告 *.* 费用承担 预承包人准备和参加发包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 保密 参与发包活动的各方应对发包文件和发包项目承包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发包承包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 踏勘现场 *.*.*不组织统一勘踏现场,预承包人自行组织。 *.*.* 预承包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 除代理机构或发包人的原因外,预承包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代理机构或发包人不对预承包人勘察现场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 预备会 *.**.*不召开预备会。 *.**.*预承包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见发包公告。 *.**.*发包人书面澄清的时间:见发包公告。 *.** 分包 本工程未经发包人允许不得分包。 *.** 偏离 不允许。 *. 发包文件 *.* 发包文件的组成 本发包文件包括: (*)发包公告; (*)预承包人须知前附表; (*)预承包人须知; (*)评审办法; (*)合同条款及格式; (*)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下浮率; (*)图纸; (*)技术标准和要求; (*)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格式; (*)***工程建设施工项目承诺书 *.* 发包文件的澄清 *.*.*预承包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发包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预承包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公共**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提出,要求代理机构或发包人对发包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预承包人自己承担。预承包人同时应认真审阅发包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预承包人的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没有按发包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没有对发包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预承包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预承包人有可能被取消承包资格。 *.*.* 发包文件的澄清将在预承包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在***公共**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公告以告知所有预承包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 由代理机构发布的项目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作为本次发包的基础依据;以预承包人承诺的价款及下浮率作为确定合同价款依据;若经预承包人依据施工图核算清单项目工程量有误差或有错项、漏项的,则请预承包人在答疑截止前提供相应的工程量计算书,以利代理机构及时组织核对,代理机构核对后以答疑澄清形式应重新确定。若未提出问题视作同意本发包文件所有条款。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式的预承包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发包人提供的控制价综合单价及相关价格提出异议,则在价款结算时预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修改合同价格。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预承包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综合单价及相关价格提出异议,则在价款结算时预承包人不得以发包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有误差、错项、漏项、控制价编制错误为借口调整合同总价。 *.* 发包文件的修改 在本发包文件规定的日期前代理机构或发包人可以在***公共**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公告以告知所有预承包人。注:发包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预承包人没有关注和了解公告及补充更正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 发包项目承包文件的编制 *.* 发包项目承包文件的组成   *.*.*发包项目承包文件应包括: (*)发包文件响应函及发包文件响应函附录;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协议书(不采用) (*)承包保证金缴纳单据 (*)项目管理机构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资格审查资料 (*)***工程建设施工项目承诺书 (**)承诺函 (**)其他材料 上述文件应封装为一套,按要求提供正副本密封递交。 *.* 响应性报价 *.*.*响应性报价包括发包文件所确定的发包范围内相应清单的全部内容,以及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措施费、规费和税金等全部费用。除非代理机构或发包人对发包文件予以修改,预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指定的计价方法根据工程量清单内容报价。每一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不予接受。 *.*.*响应性报价方式:按照代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下浮后报价。工程量依据本发包文件*.*.*条确定,预承包人自行承担除政策性税金调整、政策性人工费调整外的其它潜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分期施工而导致的上述风险)。暂定价、发包人指定厂家材料调整只计取税金,不计其他费用。政策性调整税金、政策性人工费调整按规定执行。 *.*.*响应性报价的计价方式:采用以发包文件第六章控制价下浮后的固定价报价。 暂定价不下浮。 *.*.*发包项目承包文件编制依据:预承包人根据要求编制发包项目承包文件。 *.*.*取费内容:响应性报价包括不可竞争费和税金等各种费用,也包括文明施工增加费和远地施工增加费等。 *.* 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有效期 *.*.* 在预承包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有效期内,预承包人不得撤销或修改其发包项目承包文件。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有效期的,代理机构将在***公共**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通知所有预承包人**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有效期。预承包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承包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发包项目承包文件;预承包人拒绝**的,其发包项目承包文件失效,但预承包人有权收回其承包保证金。 *.* 承包保证金 *.*.* 预承包人在递交发包项目承包文件的同时,应按预承包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第八章“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格式”规定的承包保证金格式递交承包保证金,并作为其发包项目承包文件的组成部分。 *.*.* 预承包人不按本章第*.*.*项要求提交承包保证金的,其发包项目承包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日内向预承包人和承包人退还承包保证金。 *.*.*预承包人有下列违法违规情形之一的,给予记录不良行为,并给予相关处罚: (*)下载发包文件后不参加项目发包会的,未履行自行撤销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小时前向***公共**交易中心综合部递交书面申请,并说明正当理由,否则给予记录不良行为且不得参加该项目二次投标 。 (*)下载发包文件并交纳承包保证金后不参加项目发包会的,应在发包项目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小时前向***公共**交易中心综合部递交书面申请,并说明正当理由,否则给予记录不良行为,不得参加该项目二次发包会,且项目的承包保证金不予退还。 (*)在发包过程中弄虚作假,参加预承包人冒名顶替,提供的各类证书、证明有伪造篡改等虚假行为的,给予记录不良行为,且项目的承包保证金不予退还; (*)隐瞒在规定期限内受到的相关处罚、处分的,给予记录不良行为; (*)隐瞒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的,给予记录不良行为; (*)在发包过程中有串、围行为、以他人名义或者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参与项目发包会、不同预承包人的承包保证金从同一账户汇出等情形的,给予记录不良行为,且项目的承包保证金不予退还; (*)承包人在收到获得承包资格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领取《承包成交书》、或拒签合同、未按发包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取消其承包资格,给予记录不良行为,获得承包资格项目的承包保证金不予退还。 (*) 预承包人在规定的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发包项目承包文件的,给予记录不良行为,且其所获得承包资格项目的承包保证金不予退还。 *.*发包项目承包文件的编制 *.*.* 发包项目承包文件应当对发包文件有关工期、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发包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发包项目承包文件由预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发包项目承包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发包项目承包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预承包人须知前附表。 *.*.* 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正本壹份, 副本贰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内容为准。 *.*.* 发包项目承包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预承包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发包项目承包文件 *.* 发包项目承包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预承包人单位公章,否则为无效文件。 *.*.* 发包项目承包文件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预承包人须知前附表。 未按发包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发包项目承包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 发包项目承包文件的递交 *.*.* 预承包人应在规定的发包项目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发包项目承包文件。 *.*.* 预承包人递交发包项目承包文件的地点:见预承包人须知前附表。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发包项目承包文件,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 发包项目承包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在规定的发包项目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预承包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发包项目承包文件,但应通知代理机构。 *.*.* 预承包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发包项目承包文件应按照要求。代理机构收到通知后,向预承包人出具签收凭证。 *.*.* 修改的内容为发包项目承包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发包项目承包文件应按本发包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 发包会 *.* 发包会时间和地点 代理机构在规定的发包项目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发包会时间)和预承包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发包会,所有预承包人的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其中委托的授权代理人的授权文件必须装订在发包项目承包文件中。授权代理人不准时到场的视作放弃承包资格。 *.* 发包会程序 代理机构按下列程序组织发包会: (*)预承包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社保证明查验(未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社保证明,视同放弃本次承包资质)、签到并递交发包项目承包文件。其他无关人员一律退出会场。 (*)宣布发包会纪律。 (*)宣布发包会主持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检查发包项目承包文件的密封情况。 (*)摇号抽球选择承包人。 (*)资格审查 (*)拆封并宣读通过资格后审预承包人的发包项目承包文件,公布预承包人名称、响应性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发包人、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发包会记录上签字确认。 (*)发包会会结束。 *.*、发包项目承包文件的有效性 *.*.*发包项目承包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发包项目承包文件,不得进入评审: (*)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未按规定密封和盖章的; (*)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未加盖预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印鉴的; (*)预承包人不能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的; (*)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未按发包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或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预承包人未响应代理机构发布的发包项目控制价及下浮率的; (*)相互抄取承包文件的; (*)预承包人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与下载发包文件时发生实质性变化的; (*)未按发包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送达发包项目承包文件(发包文件响应函); (*)未提交发包文件要求的承包保证金; (**)未实质性地响应发包文件要求的; (**)发包项目承包文件(发包文件响应函)未按照本发包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若代理机构宣读承诺内容与项目发包项目承包文件不符时,预承包人有权在发包会现场提出异议,当场核查确认后,由代理机构重新宣读其项目发包项目承包文件。若发现大写和小写数字有出入的,以大写数字为准,汇总表与总价不符的,以单价汇总数为准,预承包人应无异议,否则,取消承包资格。 *、 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 合同授予 *.*、合同授予标准 *.*.*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评审办法》确定的承包人。 *.*.*合同价的确定:本工程以承包人的响应性报价为合同价。 *.*、承包通知书 *.*.*承包通知书由代理机构、项目发包人和监督机构单位联合发出。 *.*.*承包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承包人收到承包通知书后,应按本须知规定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并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 *.*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承包价款的*%。按发包文件规定执行。 *.*.* 承包人不按时递交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将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承包人已交纳的承包保证金不予返还,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承包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履约保证金的退付程序为:项目实施完毕并经验收合格,预承包人凭项目合同、发包人签署的验收报告(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提出退付申请,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一次性退付预承包人。 *.*签订合同 *.*.*发包人和承包人自承包通知书发出并在承包人已按要求递交履约担保金后,根据发包文件和承包人的发包项目承包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发包人取消其承包资格,其承包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承包保证金数额的,承包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合同授予之后,预承包人在承诺的设备表中提供的主要设备(包括注明的型号和生产厂家),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不得更换或缺省。 *.*.*合同授予之后,预承包人在项目发包项目承包文件的人员表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未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或缺省。 *. 重新发包 *.* 重新发包 发包项目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预承包人少于*个的,发包人将重新发包; *. 纪律和监督 *.* 对发包人的纪律要求 代理机构和发包人不得泄漏发包活动中(发包过程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预承包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 对预承包人的纪律要求 预承包人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发包人串通,不得向发包人行贿谋取获得承包资格,不得以他人名义承包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获得承包资格;预承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发包会、评审工作。 *.* 投诉 预承包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发包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投诉。 **、罚则 **.* 预承包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承包资质: (*)在发包过程中发现有串、围行为、预承包人的承包保证金没有从其基本账户汇出、不同预承包人的承包保证金从同一单位账户汇出的; (*)提供的各类证书有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的; (*)隐瞒在规定期限内受到的处罚、处分的; (*)发包项目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承包资格的; (*)没有按照发包文件要求的数额和时间提交承包保证金的; (*)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发包会的; (*)授权代理人未参加发包会的; (*)参会人员未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授权委托书失效的; (*)未按规定将发包项目承包文件签章、密封的; (**)证明承包资质的证件原件未带到发包会现场的; (**)未按规定提供项目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或项目发包项目承包文件不全的; (**)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实施办法和发包文件行为的。 **.* 承包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承包资格: (*)未按照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 (*)获得承包资格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和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 (*)出现**.*条规定行为之一者; 以上有(*)、(*)款行为之一的预承包人同时没收承包保证金。 **.* 预承包人有发生**.*款、**.*款规定行为的,发包人(或发包人)将同时抄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其他本办法未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 本发包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本项目代理机构及发包人。 附表一:发包会记录表 (项目名称)项目发包会记录表 发包会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预承包人现场配备响应性报价工期备注签名 * * * * * * * * * ** ** ** ** ** ** ** ** ** 控制价×下浮率= 发包人: 记录人: 监督人: 年 月 日 附表二:获得承包资格结果通知书(略) 附表三:确认通知 确 认 通 知 (发包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发包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预承包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第四章 确定办法      确定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初 步 评 审 形式审核标准预承包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发包文件响应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预承包人不允许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报价 ………… 资格审核标准见《发包文件》见《发包文件》 响应审核标准见《发包文件》见《发包文件》 一、总则 为规范本工程发包活动,保证项目公平、公正,依照现有法律、法规,结合我*工程建设实际情况,按照“合理低价,公开公平”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采用“控制价下浮率**% 报价(房屋建筑不少于**%、其他项目不少于**%)。摇号抽签确定预承包人”,未能完全响应发包文件要求的取消承包资格。 摇号抽球确定承包人:预承包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及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采用电子注册证书的需由招标人和监督人通过扫描电子注册证书二维码核查)参与摇号。 第一步:以摇号抽球方式确定顺序号及定标号(第一轮按照承包保证金缴纳先后顺序由预承包人依次摇号抽取顺序号,然后根据第一轮摇号抽取的顺序号由预承包人依次进行第二轮摇号抽取定标号); 第二步:由监督人员按照第二轮摇号抽取结果从小号到大号依次对预承包人进行资格后审(审查至三家资质资格及相关文件符合发包文件要求的预承包人),并查验预承包人保证金基本账户及金额。 拆封并宣读通过资格后审预承包人的发包项目承包文件,公布预承包人名称、响应性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发包项目承包文件内容响应发包文件规定的确定为合格预承包人;如不响应发包文件,则视为无效发包项目承包文件处理(按第二轮摇号的顺序从小号到大号依次进行递补,直至达到三家合格预承包人为止;若合格预承包人不足三家,则发包人重新发包)。预承包人签字确认。 在三家合格预承包人中按照由小号到大号顺序依次确定承包人及获得承包资格候选人。 成交通知书由代理单位、项目发包人和监督机构联合发出。 二、附则 本评审办法涉及的各类证书、证件等,评审时查验原件。 对预承包人所提供的业绩、表彰等证明和其它工作,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当取消承包资格;若获得承包资格,有人举报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实后,该单位获得承包资格结果无效,从获得承包资格备选单位中依次选择承包人或重新发包。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资金来源: *.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发包文件。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工程承包范围:图示工程范围及发包文件规定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三、质量标准 合格。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见商务标 (¥ / 元);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承包通知书(如果有); (*)发包文件响应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技术标准和要求; (*)图纸;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履约保证金:按发包文件规定执行。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拾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柒份,承包人执伍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一般约定 *.*词语定义与解释 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合同 *.*.*.*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承包通知书(如果有)、发包文件响应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 *.*.*.*承包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获得承包资格的书面文件。 *.*.*.*发包文件响应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发包文件响应函”的文件。 *.*.*.*发包文件响应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发包文件响应函后的称为“发包文件响应函附录”的文件。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格。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 *.*.*.*预算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的工程预算文件。 *.*.*.**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监理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设计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负责工程设计并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并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 *.*.*.*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 *.*.*.*项目经理: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进行工程监理的总负责人。 *.*.*工程和设备 *.*.*.*工程:是指与合同协议书中工程承包范围对应的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永久工程:是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临时工程: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单位工程:是指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 *.*.*.*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施工设备: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但不包括工程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 *.*.*.*施工现场:是指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临时设施: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 *.*.*.*永久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 *.*.*.**临时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要临时占用的土地。 *.*.*日期和期限 *.*.*.*开工日期:包括计划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是指监理人按照第*.*.*项〔开工通知〕约定发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包括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按照第**.*.*项〔竣工日期〕的约定确定。 *.*.*.*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 *.*.*.*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以合同签订日前**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 *.*.*.*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时。 *.*.*合同价格和费用 *.*.*.*签约合同价: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等。 *.*.*.*合同价格: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 *.*.*.*费用:是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必需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服务工作的金额。 *.*.*.*暂列金额: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格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格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计日工: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零星工作或需要采用计日工计价的变更工作时,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 *.*.*.*质量保证金:是指按照第**.*款〔质量保证金〕约定承包人用于保证其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补义务的担保。 *.*.*.*总价项目:是指在现行国家、行业以及地方的计量规则中无工程量计算规则,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以总价或以费率形式计算的项目。 *.*.*其他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语言文字 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合同的语言。 *.*法律 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标准和规范 *.*.*适用于工程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发包人负责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提供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和时间。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视为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费用。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合同协议书; (*)承包通知书(如果有); (*)发包文件响应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技术标准和要求; (*)图纸;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图纸的提供和交底 发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内容向承包人免费提供图纸,并组织承包人、监理人和设计人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发包人至迟不得晚于第*.*.*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 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按照第*.*.*项〔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约定办理。 *.*.*图纸的错误 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后,发现图纸存在差错、遗漏或缺陷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接到该通知后,应附具相关意见并立即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合理时间是指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的报送通知后,尽其努力且不懈怠地完成图纸修改补充所需的时间。 *.*.*图纸的修改和补充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经图纸原设计人及审批部门同意,并由监理人在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将修改后的图纸或补充图纸提交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按修改或补充后的图纸施工。 *.*.*承包人文件 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应当由其编制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并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形式提交监理人,并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文件后*天内审查完毕,监理人对承包人文件有异议的,承包人应予以修改,并重新报送监理人。监理人的审查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联络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发生变动的,应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拒绝接收一方承担。 *.*严禁贿赂 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包人不得与监理人或发包人聘请的第三方串通损害发包人利益。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监理人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通讯设备、交通工具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不得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化石、文物 在施工现场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 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交通运输 *.**.*出入现场的权利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修建场内外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 承包人应在订立合同前查勘施工现场,并根据工程规模及技术参数合理预见工程施工所需的进出施工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等。因承包人未合理预见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场外交通 发包人应提供场外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载行驶,执行有关道路限速、限行、禁止超载的规定,并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场外交通设施无法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由发包人负责完善并承担相关费用。 *.**.*场内交通 发包人应提供场内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并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所需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上述道路或交通设施损坏的,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除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其他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发包人和监理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使用承包人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 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由承包人负责运输的超大件或超重件,应由承包人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发包人给予协助。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但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因承包人运输造成施工场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损坏的,由承包人承担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赔偿。 *.**.*水路和航空运输 本款前述各项的内容适用于水路运输和航空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包括河道、航线、船闸、机场、码头、堤防以及水路或航空运输中其他相似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包括船舶和飞机等。 *.**知识产权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承包人在使用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施工工艺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保密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承包人提供的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完整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发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 (*)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 (*)工程量清单偏差超出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的; (*)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 *.发包人 *.*许可或批准 发包人应遵守法律,并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派驻施工现场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提前*天书面通知承包人。 发包人代表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及义务,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撤换发包人代表。 不属于法定必须监理的工程,监理人的职权可以由发包人代表或发包人指定的其他人员行使。 *.*发包人人员 发包人应要求在施工现场的发包人人员遵守法律及有关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规定,并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因发包人人员未遵守上述要求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发包人人员包括发包人代表及其他由发包人派驻施工现场的人员。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提供施工现场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最迟于开工日期*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 *.*.*提供施工条件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 (*)保证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 (*)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应提供的其他设施和条件。 *.*.*提供基础资料 发包人应当在移交施工现场前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地质勘察资料,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工程等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按照法律规定确需在开工后方能提供的基础资料,发包人应尽其努力及时地在相应工程施工前的合理期限内提供,合理期限应以不影响承包人的正常施工为限。 *.*.*逾期提供的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书面通知后**天内,向承包人提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相应资金来源证明。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组织竣工验收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现场统一管理协议 发包人应与承包人、由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的承包人签订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作为专用合同条款的附件。 *.承包人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并履行以下义务: 办理法律规定应由承包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存; (*)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并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 (*)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 (*)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按照第*.*款〔环境保护〕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按第*.*款〔安全文明施工〕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合同工程,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并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竣工资料的套数、内容、时间等要求移交发包人; (**)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应为合同当事人所确认的人选,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注册执业证书编号、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项目经理经承包人授权后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合同。项目经理应是承包人正式聘用的员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经理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合同,以及承包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项目经理应常驻施工现场,且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天数。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确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事先通知监理人,并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项目经理的通知中应当载明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 承包人违反上述约定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工程实施。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施工安全和人员安全,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及时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工程有关的人身、财产和工程的安全,但应在**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书面报告。 *.*.*承包人需要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提前**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第*.*.*项约定的职责。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发包人收到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天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第*.*.*项约定的职责。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项目经理因特殊情况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工作职责的,该下属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并应提前*天将上述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书面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承包人人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合同管理、施工、技术、材料、质量、安全、财务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等,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情况,并同时提交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承包人派驻到施工现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施工过程中如有变动,承包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交施工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承包人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时,应提前*天书面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监理人可以随时检查。 *.*.*发包人对于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资格或能力有异议的,承包人应提供资料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或不存在发包人所质疑的情形。发包人要求撤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承包人应当撤换。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不超过*天的,应报监理人同意;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超过*天的,应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前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监理人或发包人的同意。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或前述人员未经监理人或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承包人现场查勘 承包人应对基于发包人按照第*.*.*项〔提供基础资料〕提交的基础资料所做出的解释和推断负责,但因基础资料存在错误、遗漏导致承包人解释或推断失实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承包人应对施工现场和施工条件进行查勘,并充分了解工程所在地的气象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以及其他与完成合同工作有关的其他资料。因承包人未能充分查勘、了解前述情况或未能充分估计前述情况所可能产生后果的,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分包 *.*.*分包的一般约定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禁止分包的专业工程分包给第三人,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 承包人不得以劳务分包的名义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分包的确定 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分包,确定分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按照第**.*款〔暂估价〕确定分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分包的,承包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工程分包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分包合同签订后*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 *.*.*分包管理 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分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并对分包人的施工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场管理、登记造册以及各种证照的办理。 *.*.*分包合同价款 (*)除本项第(*)目约定的情况或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价款; (*)生效法律文书要求发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合同价款的,发包人有权从应付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该部分款项。 *.*.*分包合同权益的转让 分包人在分包合同项下的义务持续到缺陷责任期届满以后的,发包人有权在缺陷责任期届满前,要求承包人将其在分包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当转让。除转让合同另有约定外,转让合同生效后,由分包人向发包人履行义务。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材料、工程设备损坏的,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对合同内分期完成的成品和半成品,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由承包人承担保护责任。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成品或半成品损坏的,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履约担保 发包人需要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等。履约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联合体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协议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发包人和监理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 *.监理人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等事项。监理人应当根据发包人授权及法律规定,代表发包人对工程施工相关事项进行检查、查验、审核、验收,并签发相关指示,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且无权减轻或免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与义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由承包人提供,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监理人员 发包人授予监理人对工程实施监理的权利由监理人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行使,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应将授权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及授权范围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承包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人应提前*天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他监理人员,监理人应提前**小时书面通知承包人。 *.*监理人的指示 监理人应按照发包人的授权发出监理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其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字。紧急情况下,为了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或避免工程受损,监理人员可以口头形式发出指示,该指示与书面形式的指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必须在发出口头指示后**小时内补发书面监理指示,补发的书面监理指示应与口头指示一致。 监理人发出的指示应送达承包人项目经理或经项目经理授权接收的人员。因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发出了错误指示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将第*.*款〔商定或确定〕约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确定的权力授权或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 承包人对监理人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应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异议,监理人应在**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监理人逾期未回复的,承包人有权拒绝执行上述指示。 监理人对承包人的任何工作、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未在约定的或合理期限内提出意见的,视为批准,但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对该工作、工程、材料、工程设备等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商定或确定 合同当事人进行商定或确定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合同当事人尽量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约定审慎做出公正的确定。 总监理工程师应将确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并附详细依据。合同当事人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没有异议的,按照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有异议,按照第**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争议解决前,合同当事人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争议解决后,争议解决的结果与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不一致的,按照争议解决的结果执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工程质量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有关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质量保证措施 *.*.*发包人的质量管理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与工程质量有关的各项工作。 *.*.*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承包人按照第*.*款〔施工组织设计〕约定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文件,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并提交相应的工程质量文件。对于发包人和监理人违反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错误指示,承包人有权拒绝实施。 承包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和技术培训,定期考核施工人员的劳动技能,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发包人的要求,对材料、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并作详细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报送监理人审查。此外,承包人还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施工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样品、提交试验报告和测量成果以及其他工作。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和检验 监理人按照法律规定和发包人授权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人应为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便,包括监理人到施工现场,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约定的其他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原始记录。监理人为此进行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且经检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经检查检验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隐蔽工程检查 *.*.*承包人自检 承包人应当对工程隐蔽部位进行自检,并经自检确认是否具备覆盖条件。 *.*.*检查程序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 监理人应按时到场并对隐蔽工程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经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经监理人检查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指示的时间内完成修复,并由监理人重新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的,应在检查前**小时向承包人提交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应予以顺延。监理人未按时进行检查,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承包人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并作相应记录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监理人事后对检查记录有疑问的,可按第*.*.*项〔重新检查〕的约定重新检查。 *.*.*重新检查 承包人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发包人或监理人对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查,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查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查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经检查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私自覆盖 承包人未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无论工程隐蔽部位质量是否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均由承包人承担。 *.*不合格工程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随时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无法补救的,按照第**.*.*项〔拒绝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约定执行。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质量争议检测 合同当事人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合同当事人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合同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的,按照第*.*款〔商定或确定〕执行。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安全文明施工 *.*.*安全生产要求 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当事人均应当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承包人有权拒绝发包人及监理人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冒险施工的任何指示。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突发的地质变动、事先未知的地下施工障碍等影响施工安全的紧急情况,承包人应及时报告监理人和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及时下令停工并报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采取应急措施。 因安全生产需要暂停施工的,按照第*.*款〔暂停施工〕的约定执行。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承包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治安保卫制度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并按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如实编制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记录,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及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特别安全生产事项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施工,开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施工过程中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承包人为实施合同而雇用的特殊工种的人员应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政府有关管理机构颁发的上岗证书。 承包人在**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天以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报送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 需单独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及要求进行专家论证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应及时编制和组织论证。 *.*.*治安保卫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与当地**部门协商,在现场建立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发包人和承包人除应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维护施工场地的社会治安外,还应做好包括生活区在内的各自管辖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天内共同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暴乱、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及群殴、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事件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文明施工 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工程所在地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有其他要求的,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 在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承包人的全部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可在发包人指定的地点保留承包人履行保修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要的材料、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扣减该部分费用。因基准日期后合同所适用的法律或政府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增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采取合同约定以外的安全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未经发包人同意的,如果该措施避免了发包人的损失,则发包人在避免损失的额度内承担该措施费。如果该措施避免了承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该措施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开工后**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超过*天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按第**.*.*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执行。 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暂停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紧急情况处理 在工程实施期间或缺陷责任期内发生危及工程安全的事件,监理人通知承包人进行抢救,承包人声明无能力或不愿立即执行的,发包人有权雇佣其他人员进行抢救。此类抢救按合同约定属于承包人义务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事故处理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紧急抢救和抢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据。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以及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等。 *.*.*安全生产责任 *.*.*.*发包人的安全责任 发包人应负责赔偿以下各种情况造成的损失: (*)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对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 (*)由于发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由于发包人原因对承包人、监理人造成的人员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发包人自身人员的人身伤害以及财产损失。 *.*.*.*承包人的安全责任 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发包人、监理人以及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职业健康 *.*.*劳动保护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排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和休息时间,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并支付合理的报酬和费用。承包人应依法为其履行合同所雇用的人员办理必要的证件、许可、保险和注册等,承包人应督促其分包人为分包人所雇用的人员办理必要的证件、许可、保险和注册等。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保障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并提供劳动保护,并应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降低噪声、控制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劳动保护措施。承包人雇佣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的,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承包人应按法律规**排工作时间,保证其雇佣人员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工作时间的,应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并按法律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生活条件 承包人应为其履行合同所雇用的人员提供必要的膳宿条件和生活环境;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传染病,保证施工人员的健康,并定期对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生活基地和工程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和处理,在远离城镇的施工场地,还应配备必要的伤病防治和急救的医务人员与医疗设施。 *.*环境保护 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列明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在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对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大气、水、噪音以及固体废物污染采取具体可行的防范措施。 承包人应当承担因其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因上述环境污染引起纠纷而导致暂停施工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工期和进度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以下内容: (*)施工方案;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劳**及材料供应计划; (*)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 (*)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 (*)环境保护、成本控制措施;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天内,但至迟不得晚于第*.*.*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天,向监理人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监理人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对发包人和监理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和要求,承包人应自费修改完善。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和修改按照第*.*款〔施工进度计划〕执行。 *.*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 承包人应按照第*.*款〔施工组织设计〕约定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一般工程实践惯例,施工进度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施工进度计划是控制工程进度的依据,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检查工程进度情况。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施工进度计划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与工程的实际进度不一致的,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并附具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和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的确认,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开工 *.*.*开工准备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按照第*.*款〔施工组织设计〕约定的期限,向监理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经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后执行。开工报审表应详细说明按施工进度计划正常施工所需的施工道路、临时设施、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施工人员等落实情况以及工程的进度安排。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当事人应按约定完成开工准备工作。 *.*.*开工通知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工程施工所需的许可。经发包人同意后,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应符合法律规定。监理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测量放线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至迟不得晚于第*.*.*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天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发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及时报告发包人,并**发包人和承包人予以核实。发包人应就如何处理和是否继续施工作出决定,并通知监理人和承包人。 *.*.*承包人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配置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合格的仪器、设备和其他物品。承包人应矫正工程的位置、标高、尺寸或准线中出现的任何差错,并对工程各部分的定位负责。 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现场内水准点等测量标志物的保护工作由承包人负责。 *.*工期延误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下列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和(或)增加的费用,且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所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许可、批准等开工条件的; (*)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 (*)发包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同意下达开工通知的;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的; (*)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批准等文件的;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因发包人原因未按计划开工日期开工的,发包人应按实际开工日期顺延竣工日期,确保实际工期不低于合同约定的工期总日历天数。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需要修订施工进度计划的,按照第*.*.*项〔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执行。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和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后,不免除承包人继续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是指有经验的承包人在施工现场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表以下物质条件和水文条件以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但不包括气候条件。 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克服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通知应载明不利物质条件的内容以及承包人认为不可预见的理由。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条〔变更〕约定执行。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有经验的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的,对合同履行造成实质性影响的,但尚未构成不可抗力事件的恶劣气候条件。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具体情形。 承包人应采取克服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条〔变更〕约定办理。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暂停施工 *.*.*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暂停施工的,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情况紧急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的,按照第*.*.*项〔紧急情况下的暂停施工〕执行。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且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复工指示后**天内仍未复工的,视为第**.*.*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目约定的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 *.*.*指示暂停施工 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并经发包人批准后,可向承包人作出暂停施工的指示,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暂停施工。 *.*.*紧急情况下的暂停施工 因紧急情况需暂停施工,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的,承包人可先暂停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发出指示,逾期未发出指示,视为同意承包人暂停施工。监理人不同意承包人暂停施工的,应说明理由,承包人对监理人的答复有异议,按照第**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 *.*.*暂停施工后的复工 暂停施工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施工的影响。在工程复工前,监理人**发包人和承包人确定因暂停施工造成的损失,并确定工程复工条件。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人应经发包人批准后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应按照复工通知要求复工。 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的,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因发包人原因无法按时复工的,按照第*.*.*项〔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约定办理。 *.*.*暂停施工持续**天以上 监理人发出暂停施工指示后**天内未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除该项停工属于第*.*.*项〔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及第**条〔不可抗力〕约定的情形外,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交书面通知,要求发包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的部分或全部工程继续施工。发包人逾期不予批准的,则承包人可以通知发包人,将工程受影响的部分视为按第**.*款〔变更的范围〕第(*)项的可取消工作。 暂停施工持续**天以上不复工的,且不属于第*.*.*项〔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及第**条〔不可抗力〕约定的情形,并影响到整个工程以及合同目的实现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按照第**.*.*项〔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执行。 *.*.*暂停施工期间的工程照管 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负责妥善照管工程并提供安全保障,由此增加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暂停施工的措施 暂停施工期间,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及安全,防止因暂停施工扩大损失。 *.*提前竣工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发包人应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下达提前竣工指示,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提前竣工建议书,提前竣工建议书应包括实施的方案、缩短的时间、增加的合同价格等内容。发包人接受该提前竣工建议书的,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并修订施工进度计划,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认为提前竣工指示无法执行的,应向监理人和发包人提出书面异议,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收到异议后*天内予以答复。任何情况下,发包人不得压缩合理工期。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或承包人提出提前竣工的建议能够给发包人带来效益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提前竣工的奖励。 *.材料与设备 *.*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 发包人自行供应材料、工程设备的,应在签订合同时在专用合同条款的附件《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中明确材料、工程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送达地点。 承包人应提前**天通过监理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进场。承包人按照第*.*.*项〔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约定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时,需同时提交经修订后的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的进场计划。 *.*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 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工程设备的,应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出厂证明,对材料、工程设备质量负责。合同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发包人违反本款约定指定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承包人有权拒绝,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接收与拒收 *.*.*发包人应按《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出厂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应提前**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监理人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时间,承包人负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清点、检验和接收。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第**.*款〔发包人违约〕约定办理。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保证产品质量合格,承包人应在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前**小时通知监理人检验。承包人进行永久设备、材料的制造和生产的,应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并向监理人提交材料的样本以及有关资料,并应在使用该材料或工程设备之前获得监理人同意。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保管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已经列支或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毁损的,由承包人负责赔偿;监理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的,承包人不负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由此导致丢失毁损的由发包人负责。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检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承包人妥善保管,保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法律规定材料和工程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或试验的,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发包人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时,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提供的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并要求承包人立即进行更换。监理人应在更换后再次进行检查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监理人发现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的指示立即改正,并禁止在工程中继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承包人有权拒绝,并可要求发包人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样品 *.*.*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等要求均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样品的报送程序如下: (*)承包人应在计划采购前**天向监理人报送样品。承包人报送的样品均应来自供应材料的实际生产地,且提供的样品的规格、数量足以表明材料或工程设备的质量、型号、颜色、表面处理、质地、误差和其他要求的特征。 (*)承包人每次报送样品时应随附申报单,申报单应载明报送样品的相关数据和资料,并标明每件样品对应的图纸号,预留监理人批复意见栏。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样品后*天向承包人回复经发包人签认的样品审批意见。 (*)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确认的样品应按约定的方法封样,封存的样品作为检验工程相关部分的标准之一。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使用与样品不符的材料或工程设备。 (*)发包人和监理人对样品的审批确认仅为确认相关材料或工程设备的特征或用途,不得被理解为对合同的修改或改变,也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任何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封存的样品修改或改变了合同约定,合同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协议予以确认。 *.*.*样品的保管 经批准的样品应由监理人负责封存于现场,承包人应在现场为保存样品提供适当和固定的场所并保持适当和良好的存储环境条件。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替代 *.*.*出现下列情况需要使用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承包人应按照第*.*.*项约定的程序执行: (*)基准日期后生效的法律规定禁止使用的; (*)发包人要求使用替代品的; (*)因其他原因必须使用替代品的。 *.*.*承包人应在使用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天前书面通知监理人,并附下列文件: (*)被替代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品牌、性能、价格及其他相关资料; (*)替代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品牌、性能、价格及其他相关资料; (*)替代品与被替代产品之间的差异以及使用替代品可能对工程产生的影响; (*)替代品与被替代产品的价格差异; (*)使用替代品的理由和原因说明; (*)监理人要求的其他文件。 监理人应在收到通知后**天内向承包人发出经发包人签认的书面指示;监理人逾期发出书面指示的,视为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使用替代品。 *.*.*发包人认可使用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按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相同项目的价格认定;无相同项目的,参考相似项目价格认定;既无相同项目也无相似项目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款〔商定或确定〕确定价格。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承包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配置施工设备和修建临时设施。进入施工场地的承包人设备需经监理人核查后才能投入使用。承包人更换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设备的,应报监理人批准。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应由发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要求时,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应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 承包人运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以及在施工场地建设的临时设施,包括备品备件、安装工具与资料,必须专用于工程。未经发包人批准,承包人不得运出施工现场或挪作他用;经发包人批准,承包人可以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撤走闲置的施工设备和其他物品。 *.试验与检验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的现场材料试验,应由承包人提供试验场所、试验人员、试验设备以及其他必要的试验条件。监理人在必要时可以使用承包人提供的试验场所、试验设备以及其他试验条件,进行以工程质量检查为目的的材料复核试验,承包人应予以协助。 *.*.*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试验设备、取样装置、试验场所和试验条件,并向监理人提交相应进场计划表。 承包人配置的试验设备要符合相应试验规程的要求并经过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且在正式使用该试验设备前,需要经过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校定。 *.*.*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试验人员的名单及其岗位、资格等证明资料,试验人员必须能够熟练进行相应的检测试验,承包人对试验人员的试验程序和试验结果的正确性负责。 *.*取样 试验属于自检性质的,承包人可以单独取样。试验属于监理人抽检性质的,可由监理人取样,也可由承包人的试验人员在监理人的监督下取样。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并为监理人对上述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质量检查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按合同约定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 *.*.*试验属于自检性质的,承包人可以单独进行试验。试验属于监理人抽检性质的,监理人可以单独进行试验,也可由承包人与监理人共同进行。承包人对由监理人单独进行的试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共同进行试验。约定共同进行试验的,监理人未按照约定参加试验的,承包人可自行试验,并将试验结果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承认该试验结果。 *.*.*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试验和检验结果有异议的,或为查清承包人试验和检验成果的可靠性要求承包人重新试验和检验的,可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重新试验和检验的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重新试验和检验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现场工艺试验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对大型的现场工艺试验,监理人认为必要时,承包人应根据监理人提出的工艺试验要求,编制工艺试验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查。 **.变更 **.*变更的范围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应按照本条约定进行变更: (*)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 (*)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 (*)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 (*)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 **.*变更权 发包人和监理人均可以提出变更。变更指示均通过监理人发出,监理人发出变更指示前应征得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收到经发包人签认的变更指示后,方可实施变更。未经许可,承包人不得擅自对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变更。 涉及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人提供变更后的图纸和说明。如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及时办理规划、设计变更等审批手续。 **.*变更程序 **.*.*发包人提出变更 发包人提出变更的,应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变更指示应说明计划变更的工程范围和变更的内容。 **.*.*监理人提出变更建议 监理人提出变更建议的,需要向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计划,说明计划变更工程范围和变更的内容、理由,以及实施该变更对合同价格和工期的影响。发包人同意变更的,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发包人不同意变更的,监理人无权擅自发出变更指示。 **.*.*变更执行 承包人收到监理人下达的变更指示后,认为不能执行,应立即提出不能执行该变更指示的理由。承包人认为可以执行变更的,应当书面说明实施该变更指示对合同价格和工期的影响,且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第**.*款〔变更估价〕约定确定变更估价。 **.*变更估价 **.*.*变更估价原则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变更估价按照本款约定处理: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的,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款〔商定或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变更估价程序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后**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后*天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对变更估价申请有异议,通知承包人修改后重新提交。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后**天内审批完毕。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或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 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应计入最近一期的进度款中支付。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应向监理人提交合理化建议说明,说明建议的内容和理由,以及实施该建议对合同价格和工期的影响。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天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发现其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应通知承包人修改。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天内审批完毕。合理化建议经发包人批准的,监理人应及时发出变更指示,由此引起的合同价格调整按照第**.*款〔变更估价〕约定执行。发包人不同意变更的,监理人应书面通知承包人。 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对承包人给予奖励,奖励的方法和金额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 因变更引起工期变化的,合同当事人均可要求调整合同工期,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款〔商定或确定〕并参考工程所在地的工期定额标准确定增减工期天数。 **.*暂估价 暂估价专业分包工程、服务、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采取以下第*种方式确定。合同当事人也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选择其他招标方式。 第*种方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承包人招标,对该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按照以下约定执行: (*)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天将招标方案通过监理人报送发包人审查,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招标方案后*天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应当按照经过发包人批准的招标方案开展招标工作; (*)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提前**天将发包文件通过监理人报送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相关文件后*天内完成审批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有权确定招标控制价并按照法律规定参加评标; (*)承包人与供应商、分包人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前,应当提前*天将确定的获得承包资格候选供应商或获得承包资格候选分包人的资料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资料后*天内与承包人共同确定获得承包资格人;承包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后*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 第*种方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招标确定暂估价供应商或分包人的,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天通知发包人,并提交暂估价招标方案和工作分工。发包人应在收到后*天内确认。确定获得承包资格人后,由发包人、承包人与获得承包资格人共同签订暂估价合同。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采取以下第*种方式确定: 第*种方式: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按本项约定确认和批准: (*)承包人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签订暂估价项目的采购合同、分包合同前**天向监理人提出书面申请。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天内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逾期未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该书面申请已获得同意; (*)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确定的供应商、分包人无法满足工程质量或合同要求的,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重新确定暂估价项目的供应商、分包人; (*)承包人应当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后*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 第*种方式:承包人按照第**.*.*项〔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约定的第*种方式确定暂估价项目。 第*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具备实施暂估价项目的资格和条件的,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后,可由承包人自行实施暂估价项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具体事项。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暂估价合同订立和履行迟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暂估价合同订立和履行迟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使用,发包人的要求应通过监理人发出。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协商确定有关事项。 **.*计日工 需要采用计日工方式的,经发包人同意后,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计价方式实施相应的工作,其价款按列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的计日工计价项目及其单价进行计算;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应的计日工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款〔商定或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工作,承包人应在该项工作实施过程中,每天提交以下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查: (*)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 (*)投入该工作的所有人员的姓名、专业、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 (*)投入该工作的材料类别和数量; (*)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 (*)其他有关资料和凭证。 计日工由承包人汇总后,列入最近一期进度付款申请单,由监理人审查并经发包人批准后列入进度付款。 **.价格调整 **.**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场价格波动超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范围,合同价格应当调整。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选择以下一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价格调整公式 因人工、材料和设备等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根据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数据,按以下公式计算差额并调整合同价格: 公式中:ΔP——需调整的价格差额; ——约定的付款证书中承包人应得到的已完成工程量的金额。此项金额应不包括价格调整、不计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和支付、预付款的支付和扣回。约定的变更及其他金额已按现行价格计价的,也不计在内; A——定值权重(即不调部分的权重); ——各可调因子的变值权重(即可调部分的权重),为各可调因子在签约合同价中所占的比例; ——各可调因子的现行价格指数,指约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一天的前**天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各可调因子的基本价格指数,指基准日期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以上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在发包文件响应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非招标订立的合同,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价格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指数,无前述价格指数时,可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代替。 (*)暂时确定调整差额 在计算调整差额时无现行价格指数的,合同当事人同意暂用前次价格指数计算。实际价格指数有调整的,合同当事人进行相应调整。 (*)权重的调整 因变更导致合同约定的权重不合理时,按照第*.*款〔商定或确定〕执行。 (*)因承包人原因工期延误后的价格调整 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期竣工的,对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后继续施工的工程,在使用价格调整公式时,应采用计划竣工日期与实际竣工日期的两个价格指数中较低的一个作为现行价格指数。 第*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合同履行期间,因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人工、机械使用费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建设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机械使用费系数进行调整;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材料,其单价和采购数量应由发包人审批,发包人确认需调整的材料单价及数量,作为调整合同价格的依据。 (*)人工单价发生变化且符合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规定,合同当事人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费等文件调整合同价格,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价格的除外。 (*)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价款调整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基准价格,按以下风险范围规定执行: 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等于基准价格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④承包人应在采购材料前将采购数量和新的材料单价报发包人核对,发包人确认用于工程时,发包人应确认采购材料的数量和单价。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确认资料后*天内不予答复的视为认可,作为调整合同价格的依据。未经发包人事先核对,承包人自行采购材料的,发包人有权不予调整合同价格。发包人同意的,可以调整合同价格。 前述基准价格是指由发包人在发包文件或专用合同条款中给定的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该价格原则上应当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编制。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施工机械使用费发生变化超过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规定的范围时,按规定调整合同价格。 第*种方式: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方式。 **.*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 基准日期后,法律变化导致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需要的费用发生除第**.*款〔*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约定以外的增加时,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减少时,应从合同价格中予以扣减。基准日期后,因法律变化造成工期延误时,工期应予以顺延。 因法律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和工期调整,合同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按第*.*款〔商定或确定〕的约定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在工期延误期间出现法律变化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合同价格形式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协议书中选择下列一种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其中因*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第**.*款〔*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约定执行。 *、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其中因*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第**.*款〔*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因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按第**.*款〔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约定执行。 *、其它价格形式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合同价格形式。 **.*预付款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的支付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但至迟应在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天前支付。预付款应当用于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的采购及修建临时工程、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预付款在进度付款中同比例扣回。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提前解除合同的,尚未扣完的预付款应与合同价款一并结算。 发包人逾期支付预付款超过*天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按第**.*.*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执行。 **.*.*预付款担保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预付款担保的,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支付预付款*天前提供预付款担保,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预付款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预付款完全扣回之前,承包人应保证预付款担保持续有效。 发包人在工程款中逐期扣回预付款后,预付款担保额度应相应减少,但剩余的预付款担保金额不得低于未被扣回的预付款金额。 **.*计量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量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图纸及变更指示等进行计量。工程量计算规则应以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为依据,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计量周期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量的计量按月进行。 **.*.*单价合同的计量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单价合同的计量按照本项约定执行: (*)承包人应于每月**日向监理人报送上月**日至当月**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以确定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监理人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复测的,监理人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监理人未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天内完成审核的,承包人报送的工程量报告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此计算工程价款。 **.*.*总价合同的计量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按月计量支付的总价合同,按照本项约定执行: (*)承包人应于每月**日向监理人报送上月**日至当月**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以确定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监理人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复测的,监理人审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监理人未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天内完成复核的,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可以按照第**.*.*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但合同价款按照支付分解表进行支付。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工程进度款支付 **.*.*付款周期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付款周期应按照第**.*.*项〔计量周期〕的约定与计量周期保持一致。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截至本次付款周期已完成工作对应的金额; (*)根据第**条〔变更〕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 (*)根据第**.*款〔预付款〕约定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 (*)根据第**.*款〔质量保证金〕约定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 (*)根据第**条〔索赔〕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 (*)对已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出现错误的修正,应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的金额; (*)根据合同约定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单价合同的进度付款申请单,按照第**.*.*项〔单价合同的计量〕约定的时间按月向监理人提交,并附上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单价合同中的总价项目按月进行支付分解,并汇总列入当期进度付款申请单。 (*)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总价合同按月计量支付的,承包人按照第**.*.*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的时间按月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并附上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 总价合同按支付分解表支付的,承包人应按照第**.*.*项〔支付分解表〕及第**.*.*项〔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的约定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和提交程序。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天内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已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 发包人和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进度付款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应提交修正后的进度付款申请单。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修正后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及相关资料后*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及相关资料后*天内,向承包人签发无异议部分的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存在争议的部分,按照第**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 (*)发包人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不表明发包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相应部分的工作。 **.*.*进度付款的修正 在对已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进行阶段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误、遗漏或重复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的修正,应在下期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 **.*.*支付分解表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要求 (*)支付分解表中所列的每期付款金额,应为第**.*.*项〔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第(*)目的估算金额; (*)实际进度与施工进度计划不一致的,合同当事人可按照第*.*款〔商定或确定〕修改支付分解表; (*)不采用支付分解表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按季度编制的支付估算分解表,用于支付参考。 *、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第*.*款〔施工进度计划〕约定的施工进度计划、签约合同价和工程量等因素对总价合同按月进行分解,编制支付分解表。承包人应当在收到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后*天内,将支付分解表及编制支付分解表的支持性资料报送监理人。 (*)监理人应在收到支付分解表后*天内完成审核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经监理人审核的支付分解表后*天内完成审批,经发包人批准的支付分解表为有约束力的支付分解表。 (*)发包人逾期未完成支付分解表审批的,也未及时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的,则承包人提交的支付分解表视为已经获得发包人批准。 *、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和总价项目的总价构成、费用性质、计划发生时间和相应工程量等因素按月进行分解,形成支付分解表,其编制与审批参照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执行。 **.*支付账户 发包人应将合同价款支付至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账户。 **.验收和工程试车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合同约定,承包人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完成分部分项工程施工。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部分项工程经承包人自检合格并具备验收条件的,承包人应提前**小时通知监理人进行验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的,应在验收前**小时向承包人提交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小时。监理人未按时进行验收,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承包人有权自行验收,监理人应认可验收结果。分部分项工程未经验收的,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资料应当作为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 **.*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条件 工程具备以下条件的,承包人可以申请竣工验收: (*)除发包人同意的甩项工作和缺陷修补工作外,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试运行以及检验均已完成,并符合合同要求; (*)已按合同约定编制了甩项工作和缺陷修补工作清单以及相应的施工计划; (*)已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份数备齐竣工资料。 **.*.*竣工验收程序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申请竣工验收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通知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承包人还需完成的工作内容,承包人应在完成监理人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将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提交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经监理人审核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天内审批完毕并组织监理人、承包人、设计人等相关单位完成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在验收合格后**天内向承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自验收合格后第**天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 (*)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监理人应按照验收意见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按本项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验收。 (*)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发包人擅自使用的,应在转移占有工程后*天内向承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自转移占有后第**天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每逾期一天,应以签约合同价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 **.*.*竣工日期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拒绝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 对于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承包人完成整改后,应当重新进行竣工验收,经重新组织验收仍不合格的且无法采取措施补救的,则发包人可以拒绝接收不合格工程,因不合格工程导致其他工程不能正常使用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确保相关工程的正常使用,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当事人应当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 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接收工程的,发包人自应当接收工程之日起,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逾期接收工程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违约责任。 **.*工程试车 **.*.*试车程序 工程需要试车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范围相一致,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试车应按如下程序进行: (*)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通知中应载明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的,监理人在试车记录上签字。监理人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自试车结束满**小时后视为监理人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监理人不能按时参加试车,应在试车前**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应予以顺延。监理人未能在前述期限内提出延期要求,又不参加试车的,视为认可试车记录。 (*)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中应载明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合同当事人在试车记录上签字。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试车的,视为认可试车记录。 **.*.*试车中的责任 因设计原因导致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人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装的全部费用,工期相应顺延。因承包人原因导致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监理人要求重**装和试车,并承担重**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因工程设备制造原因导致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的,由采购该工程设备的合同当事人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装,由此增加的修理、重新购置、拆除及重**装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采购该工程设备的合同当事人承担。 **.*.*投料试车 如需进行投料试车的,发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组织投料试车。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有关事项。 投料试车合格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投料试车不合格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进行整改,由此产生的整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投料试车不合格的,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提前交付单位工程的验收 **.*.*发包人需要在工程竣工前使用单位工程的,或承包人提出提前交付已经竣工的单位工程且经发包人同意的,可进行单位工程验收,验收的程序按照第**.*款〔竣工验收〕的约定进行。 验收合格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单位工程接收证书。已签发单位工程接收证书的单位工程由发包人负责照管。单位工程的验收成果和结论作为整体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附件。 **.*.*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前交付单位工程,由此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施工期运行 **.*.*施工期运行是指合同工程尚未全部竣工,其中某项或某几项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安装已竣工,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需要投入施工期运行的,经发包人按第**.*款〔提前交付单位工程的验收〕的约定验收合格,证明能确保安全后,才能在施工期投入运行。 **.*.*在施工期运行中发现工程或工程设备损坏或存在缺陷的,由承包人按第**.*款〔缺陷责任期〕约定进行修复。 **.*竣工退场 **.*.*竣工退场 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承包人应按以下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 (*)施工现场内残留的垃圾已全部清除出场; (*)临时工程已拆除,场地已进行清理、平整或复原; (*)按合同约定应撤离的人员、承包人施工设备和剩余的材料,包括废弃的施工设备和材料,已按计划撤离施工现场; (*)施工现场周边及其附近道路、河道的施工堆积物,已全部清理; (*)施工现场其他场地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 施工现场的竣工退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竣工退场,逾期未完成的,发包人有权出售或另行处理承包人遗留的物品,由此支出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出售承包人遗留物品所得款项在扣除必要费用后应返还承包人。 **.*.*地表还原 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恢复临时占地及清理场地,承包人未按发包人的要求恢复临时占地,或者场地清理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人恢复或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竣工结算 **.*竣工结算申请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有关竣工结算申请单的资料清单和份数等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竣工结算合同价格; (*)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 (*)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 (*)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 **.*竣工结算审核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后**天内完成核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天内完成审批,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签发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监理人或发包人对竣工结算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应提交修正后的竣工结算申请单。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书后**天内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并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第**天起视为已签发竣工付款证书。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发包人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天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有异议的,对于有异议部分应在收到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后*天内提出异议,并由合同当事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复核,或按照第**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对于无异议部分,发包人应签发临时竣工付款证书,并按本款第(*)项完成付款。承包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发包人的审批结果。 **.*甩项竣工协议 发包人要求甩项竣工的,合同当事人应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在甩项竣工协议中应明确,合同当事人按照第**.*款〔竣工结算申请〕及**.*款〔竣工结算审核〕的约定,对已完合格工程进行结算,并支付相应合同价款。 **.*最终结清 **.*.*最终结清申请单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天内,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最终结清申请单应列明质量保证金、应扣除的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增减费用。 (*)发包人对最终结清申请单内容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修正后的最终结清申请单。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天内完成审批并向承包人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又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且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天起视为已颁发最终结清证书。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天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承包人对发包人颁发的最终结清证书有异议的,按第**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办理。 **.缺陷责任与保修 **.*工程保修的原则 在工程移交发包人后,因承包人原因产生的质量缺陷,承包人应承担质量缺陷责任和保修义务。缺陷责任期届满,承包人仍应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各部位保修年限承担保修义务。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但该期限最长不超过**个月。 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该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自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开始计算;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缺陷责任期自工程转移占有之日起开始计算。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缺陷或损坏致使工程、单位工程或某项主要设备不能按原定目的使用的,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缺陷责任期,并应在原缺陷责任期届满前发出**通知,但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能超过**个月。 **.*.*任何一项缺陷或损坏修复后,经检查证明其影响了工程或工程设备的使用性能,承包人应重新进行合同约定的试验和试运行,试验和试运行的全部费用应由责任方承担。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于缺陷责任期届满后*天内向发包人发出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满通知后**天内核实承包人是否履行缺陷修复义务,承包人未能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发包人有权扣除相应金额的维修费用。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后**天内,向承包人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质量保证金 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扣留质量保证金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有以下三种方式: (*)质量保证金保函; (*)相应比例的工程款; (*)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质量保证金原则上采用上述第(*)种方式。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有以下三种方式: (*)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双方约定的其他扣留方式。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原则上采用上述第(*)种方式。 发包人累计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结算合同价格的*%,如承包人在发包人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天内提交质量保证金保函,发包人应同时退还扣留的作为质量保证金的工程价款。 **.*.*质量保证金的退还 发包人应按**.*款〔最终结清〕的约定退还质量保证金。 **.*保修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修复费用 保修期内,修复的费用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保修期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损坏,承包人应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的费用以及因工程的缺陷、损坏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保修期内,因发包人使用不当造成工程的缺陷、损坏,可以委托承包人修复,但发包人应承担修复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因其他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损坏,可以委托承包人修复,发包人应承担修复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因工程的缺陷、损坏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修复通知 在保修期内,发包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已接收的工程存在缺陷或损坏的,应书面通知承包人予以修复,但情况紧急必须立即修复缺陷或损坏的,发包人可以口头通知承包人并在口头通知后**小时内书面确认,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理期限内到达工程现场并修复缺陷或损坏。 **.*.*未能修复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或损坏,承包人拒绝维修或未能在合理期限内修复缺陷或损坏,且经发包人书面催告后仍未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自行修复或委托第三方修复,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但修复范围超出缺陷或损坏范围的,超出范围部分的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出入权 在保修期内,为了修复缺陷或损坏,承包人有权出入工程现场,除情况紧急必须立即修复缺陷或损坏外,承包人应提前**小时通知发包人进场修复的时间。承包人进入工程现场前应获得发包人同意,且不应影响发包人正常的生产经营,并应遵守发包人有关保安和保密等规定。 **.违约 **.*发包人违约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发包人违约: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 (*)发包人违反第**.*款〔变更的范围〕第(*)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 (*)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 (*)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 (*)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发包人发生除本项第(*)目以外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承包人有权暂停相应部位工程施工,并通知监理人。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按第**.*.*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或出现第**.*.*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第(*)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承包人按照本款约定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天内支付下列款项,并解除履约担保: (*)合同解除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 (*)承包人为工程施工订购并已付款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的价款; (*)承包人撤离施工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款项; (*)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的违约金; (*)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按照合同约定应退还的质量保证金; (*)因解除合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合同当事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的,按照第**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与工程有关的已购材料、工程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将施工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承包人违约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承包人违约: (*)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承包人违反第*.*款〔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的约定,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 (*)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 (*)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 (*)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承包人发生除本项第(*)目约定以外的其他违约情况时,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出现第**.*.*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或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工程的需要,发包人有权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相应费用的承担方式。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解除后**天内完成估价、付款和清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合同解除后,按第*.*款〔商定或确定〕商定或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对应的合同价款,以及承包人已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等的价值;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合同解除后,因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和监理人的指示完成现场的清理和撤离;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部款项。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暂停对承包人的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扣款项。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合同解除后的清算和款项支付达成一致的,按照第**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采购合同权益转让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将其为实施合同而签订的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合同的权益转让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后**天内,协助发包人与采购合同的供应商达成相关的转让协议。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的确认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合同当事人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一致的,由监理人按第*.*款〔商定或确定〕的约定处理。发生争议时,按第**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不可抗力的通知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计量支付。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 (*)永久工程、已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坏,以及因工程损坏造成的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施工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 (*)因不可抗力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发包人要求赶工的,由此增加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在停工期间按照发包人要求照管、清理和修复工程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天或累计超过***天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由双方当事人按照第*.*款〔商定或确定〕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的款项,该款项包括: (*)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成工作的价款; (*)承包人为工程订购的并已交付给承包人,或承包人有责任接受交付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的价款;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而产生的费用,或因不能退货或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失; (*)承包人撤离施工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费用; (*)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扣减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款项; (*)双方商定或确定的其他款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上述款项后**天内完成上述款项的支付。 **.保险 **.*工程保险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工伤保险 **.*.*发包人应依照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为在施工现场的全部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要求监理人及由发包人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承包人应依照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为其履行合同的全部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要求分包人及由承包人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其他保险 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具体事项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持续保险 合同当事人应与保险人保持联系,使保险人能够随时了解工程实施中的变动,并确保按保险合同条款要求持续保险。 **.*保险凭证 合同当事人应及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交其已投保的各项保险的凭证和保险单复印件。 **.*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或未能使保险持续有效的,则承包人可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导致未能得到足额赔偿的,由发包人负责补足。 **.*.*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或未能使保险持续有效的,则发包人可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导致未能得到足额赔偿的,由承包人负责补足。 **.*通知义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变更除工伤保险之外的保险合同时,应事先征得承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承包人变更除工伤保险之外的保险合同时,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 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应按照保险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及时向保险人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对方。 **.索赔 **.*承包人的索赔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工期的权利; (*)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天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报告;索赔报告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索赔事件具有持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持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工期**天数; (*)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报告,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 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如下: (*)监理人应在收到索赔报告后**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对索赔报告存在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原始记录副本; (*)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索赔处理结果。发包人逾期答复的,则视为认可承包人的索赔要求; (*)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索赔款项在当期进度款中进行支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照第**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 **.*发包人的索赔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赔付金额和(或)**缺陷责任期的,监理人应向承包人发出通知并附有详细的证明。 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发包人未在前述**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赔付金额和(或)**缺陷责任期的权利。发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正式递交索赔报告。 **.*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 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如下: (*)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提交的索赔报告后,应及时审查索赔报告的内容、查验发包人证明材料; (*)承包人应在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发包人。如果承包人未在上述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则视为对发包人索赔要求的认可; (*)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可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赔付的金额或**缺陷责任期;发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 **.*提出索赔的期限 (*)承包人按第**.*款〔竣工结算审核〕约定接收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视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 (*)承包人按第**.*款〔最终结清〕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期限自接受最终结清证书时终止。 **.争议解决 **.*和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调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采取争议评审方式解决争议以及评审规则,并按下列约定执行: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合同当事人可以共同选择一名或三名争议评审员,组成争议评审小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当事人应当自合同签订后**天内,或者争议发生后**天内,选定争议评审员。 选择一名争议评审员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选择三名争议评审员的,各自选定一名,第三名成员为首席争议评审员,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或由合同当事人委托已选定的争议评审员共同确定,或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评审机构指定第三名首席争议评审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评审员报酬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承担一半。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可在任何时间将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共同提请争议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争议评审小组应秉持客观、公正原则,充分听取合同当事人的意见,依据相关法律、规范、标准、案例经验及商业惯例等,自收到争议评审申请报告后**天内作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本项事项另行约定。 **.*.*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 争议评审小组作出的书面决定经合同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遵照执行。 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接受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或不履行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双方可选择采用其他争议解决方式。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解决条款效力 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一般约定 *.*词语定义 *.*.*合同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发包文件、承包通知书、本合同协议书、投标书及附件、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技术文件、图纸、合同双方的其他有效函件、备忘录、补充协议(注明优先于本合同其他组成文件的说明为准,违反法律法规的除外)等。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监理人: 名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设计人: 名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建筑法、合同法、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以及我*及发包人在合同存续期间的有关管理办法、文件规定。 *.*标准和规范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电力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材料应用技术规范、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等现行工程标准规范。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有关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合同协议书; (*)承包通知书(如果有); (*)发包文件响应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技术标准和要求; (*)图纸;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其他合同文件。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提供施工图纸。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壹式叁套。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发包文件规定的工程实施范围内容。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办理各项施工许可手续所需承包人的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组织设计、安全“三类”人员证书和有关技术文件,以及应由承包人缴纳的各项费用、保险收据复印件等。在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中承包人在本项目所提供的所有人员必须符合办理施工许可证网上审查系统的要求,如在办理施工许可证过程中出现因承包人原因审查不通过,经*次修正且总修正时间不超过**天仍无法办理施工许可证,委托人将与承包人解除合同。若因获得承包资格人(承包人)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发包人)有权取消获得承包资格(承包)资格: ⑴、在获得承包资格约谈后*天内未领取承包通知书的、未提供商务标电子版的; ⑵、在承包通知书发出后**天以内不签订合同,或获得承包资格人不按发包文件和发包项目承包文件规定履行包括缴纳有关保证金在内的各项责任,导致签订的合同不具备生效条件的; ⑶、在合同签订**个工作日内不按规定提供有关资料和缴纳有关费用,造成发包人无法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 ⑷、未经发包人允许,未取得合法的施工手续强行施工的。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发包人通知承包人后七日内提供;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壹式贰份;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指定移交;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承包人送达文件后**日内。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提供。 *.*联络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接收人: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总监及指定联系人。 *.**交通运输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应封闭施工,设立门卫负责人员进出检查,同时承包人应采取合理的施工组织,保证在施工期间正常的交通通行,保证施工作业面和车辆通行路面完全隔离。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征地线为界。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已具备施工条件。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知识产权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属发包人所有。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不得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有权索赔。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承包人所有。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用于本工程使用。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自行承担。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工程量允许调整,单价不得调整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工程量按实给予调整。 *.发包人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行使现场管理职权,协调各种关系;监督检查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初始审查;工程施工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负责工程量的初始签证。按照发包人单位规定,本工程所有需要发包人签字的文件,必须有现场代表签字,符合要求后再按照我*政府性投资项目和发包人的规定权限逐级履行报批手续后方可生效,否则为无效签字,承包人对此应充分了解。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在发布工程开工令后满足施工需要。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按照发包文件约定,承包人自行到供水、供电部门协调接水接电事宜发包方予以配合。接水点、接电点和施工现场边界以后的场内临时水电路全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不采用。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不采用。 *.承包人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完整准确的竣工图纸;*、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工程保修资料。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图六套(要求计算机出图),其**件五套,电子文件一套;竣工验收、备案资料贰套;工程竣工结算资料贰套;工程保修资料贰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自行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图纸在竣工验收前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天分别提供给城建档案机构、质量监督机构和发包人审查合格,竣工验收报告应在通过验收后**天内递交给发包人;工程备案资料在备案结束后*天内且在办理完毕竣工验收报告后**天内;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在工程竣工送审前且在办理完毕竣工验收报告后**天内;工程保修资料在竣工验收前。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形式和电子文件。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开工前向监理人和发包人提供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每月提供工程进度报表给发包人。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确保施工安全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控制噪音排放;*、为了保护合同工程免受损坏,应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 *.*向发包人及监理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间。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执行通用条款。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施工期间由承包人负责,竣工验收合格并正式移交后由发包人负责。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费用承担:承包人应自觉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的地下管线及他人的其他财产,如因承包人的原因使他人的财产受到破坏,由承包人负责恢复和赔偿。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照文明施工和扬尘治理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保持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材料堆放整齐,不得随意弃置施工垃圾。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施工中发现设计不合理时,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发包人;*、施工中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对竣工保修期内发现的质量问题承包人负责免费返修;*、工程竣工后验收合格正式移交前完成施工场地的清理;*、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邻近水系畅通,不因工程施工造成村民水系灌溉和排涝系统破坏,否则须赔偿由此造成的他人损失。*、做好与周边其它在建工程的配合,服从发包人统一安排调配。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姓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为承包人法定代表人在本项目中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承包人具体组织工程施工。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每月在岗时间合计不得少于**天,且项目经理在工程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级及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工程检查、发包人部门负责人以上召开的工程会、总监组织召开的会等重要活动中必须在岗出席,否则视为缺岗。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将上报有关主管部门,责令依法办理。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每天处****元违约金(请假经批准扣***元),所处违约金均以现金形式缴纳。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项目承包文件中确定的建造师(项目经理)不得变更,不允许项目经理挂靠。若项目经理移居出境或身体原因确需更换的,需经发包人同意,且每更换一人次扣除*万元违约金罚款,擅自更换每次扣除*万元违约金罚款。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由此对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人员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由此对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发包项目承包文件中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必须常驻工地,以及在发包人要求参加的各类活动中必须出席,确实有事须实行请假制度,请假需征得发包人批准,否则视为缺岗。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项目承包文件中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因特殊原因经批准确需更换的,每更换一人次处于****元违约金罚款;未经批准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人次,处以****元违约金罚款。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必须常驻工地,确实有事须实行请假制度,请假需征得发包人批准。未出勤按每天处****元违约金(请假经批准扣***元),所处违约金均以现金形式缴纳。 *.*承包人企业负责人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在发包人指定要求参加的各类活动中必须出席,确实有事须实行请假制度,请假需征得发包人批准,否则视为缺岗。缺岗*人次,给予****元违约金罚款;请假*人次,给予***元违约金罚款,所处违约金均以现金形式缴纳。企业负责人由他人代会的视作缺岗。 *.*分包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禁止违法分包。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设备、人员进场至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必须提供。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按照发包文件约定,本工程履约担保方式为缴纳履约保证金。项目实施完毕并经验收合格,承包人凭项目合同、发包人签署的验收报告(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提出退付申请,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一次性退付承包人。 *.监理人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照发包人与监理方签订的合同,依照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和主持整个项目的监理工作。在合同规定范围内,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包括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程量与工程款的审核等)。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见监理合同。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但办公费用由监理人自行承担。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 职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参见监理合同。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 / ; (*) / ; (*) / 。 *.工程质量 *.*质量要求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见本合同协议书内容。 *.*隐蔽工程检查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和业主代表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凡未经业主代表和监理人检查确认的,其隐蔽验收结果无效。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安全文明施工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应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和岗位职责的通知》(建*〔****〕***号)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按照相关内容和国家行业规范要求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以保证自身及第三人和周边环境的安全。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本项目不得发生建筑责任安全事故。如有发生,除承包人应承担其自身、发包人和受损害第三方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损失、人身损害赔偿、行政罚款、诉讼、仲裁及律师费用)并按政府有关规定处理外,发包人有权根据事故严重情况要求承包人支付*-**万元/次的违约金。 (*)承包人由于管理不善,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罚款、停工整改等处罚,其发生的费用及其他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做好对周边房屋、地下管线、道路路基的监护,因本工程施工造成的损坏,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责任和费用。 (*)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做好相邻道路及房屋的安全防护工作,保证道路的正常通行。 (*)在施工期间,必须设有专职安全员,按规定配备适当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建立消防安全方面的制度和措施,并报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部门。如发现安全隐患,承包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 (*)承包人负责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强行要求承包人违规施工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及工程监理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设置专职的安全员,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包括第三方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文件规定进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和扬尘治理管理,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必须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围护栏(网)等防护性措施,并设置必要的警示牌,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加强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一切防护措施,必须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的存在和发生,协调处理好和周围住户的关系。承包人应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强制性条文》及**省和*、*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及发包人的有关管理要求,确保安全生产,同时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格执行**省和*、*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规定,明确具体措施,积极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杜绝重大伤亡事故。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照工程款支付细则同步支付。 *.工期和进度 *.*施工组织设计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执行通用条款。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七天。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在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后七天内审定完毕;若发包人对其施工组织设计提出质疑或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承包人在规定期限内应提供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发包人应在七日内对承包人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最后审定。 *.*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和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的确认,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开工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七天内。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测量放线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 *.*工期延误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除因为发包方责任及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必须保证本工程在合同工期内完工,如竣工时承包方工期达不到合同要求或竣工验收后不及时移交给发包人的,将按推迟天数按日收取****元违约金。凡延误工期超过合同工期(含经批准的工期**)一个月以上的,发包人除收取工期延误违约金外,还将对因工期延误造成的发包人直接损失进行追偿(如监理费增加、建设单位管理成本增加等)。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总数不超过合同价的**%。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 / ; (*) / ; (*) / 。 *.*提前竣工的奖励 *.*.*提前竣工的奖励: 。 *.材料与设备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样品 *.*.*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工程所需的材料由承包人采购供应至施工现场。承包人必须保证材料标准符合现行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中明确价格档次的材料,采购时不得低于该价格档次(价格必须经发包人*场询价认可)。 材料检测单位必须经发包人认可,否则检测结果发包人将不予认可,并有权要求到指定检测机构重新检测,承包人承担重新检测的所有费用。若发包人要求对某项材料进行试验或检测,承包人必须配合执行,发包人不承担此项费用。 为保证工程外观效果和建设水平,对涉及外表面效果的沥青混凝土、石材、透水砖等以及其他所有材料必须统一样式和品牌,经发包人同意后采取见证采购,对按规定须进行二次招标的暂定价材料由发包方和承包人共同作为采购人进行招标采购。主材、装饰性材料、涉及外立面效果的材料,以及招标暂定价格的材料在采购前必须征得发包人同意,必要时实行见证采购(暂定价材料价格必须征得发包人认可,作为结算调整的依据)。由发包人与供应商协商以优惠价(率)采购的材料,在结算时可以优惠价为基数计取*%采保费。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修建临时设施所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试验与检验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根据实际情况,满足国家规范、地方标准、施工需要,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根据实际情况,满足国家规范、地方标准、施工需要,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根据实际情况,满足国家规范、地方标准、施工需要,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国家规范、地方标准要求的,合同约定的,或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而须进行的工艺试验,承包人应根据要求实施,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和工期。 承包人应根据国家规范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完成一切为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及完成竣工备案所需的全部检验试验,并保存完好相关资料。 **.变更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若施工过程中发现现场与设计图纸有明显不符或存有问题时,承包人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监理人和发包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经监理人审核后报告发包人,再由发包人邀请设计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进行论证。如发包人确认改变设计,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通知并经发包人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设计变更。 *、施工图纸变更的工程量必须经发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共同验收、签证,并按照*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和发包人管理规定逐级审批后方可认可,凡未按照规定履行逐级审批手续的,其变更一律无效。 *、所有设计变更、经济签证等工程资料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各执壹份,单方面保管的工程资料竣工结算时不作依据;若一方恶意隐瞒,则以监理人等第三方或其他确凿证据为准,其审批程序按照本款第*条执行。 *、承包人未按照本合同第*条要求擅自变更的,变更无效,涉及增加的费用和工期**不予承认,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全部承担,发包人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拆除、返工、退货等处理方式。 *、所有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事实发生时承包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所有书面材料应在事实发生分别在*个工作日内依次报送监理人、发包人现场代表、发包人股室负责人、发包人分管领导签字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事情紧急的,按照各级审批权限可以约请相应级别人员到现场察看或口头请示提出处理意见,并在事后*个工作日内再补充书面材料完善审批手续。凡未经上述程序和时间办理的,工程变更和联系单事项一律按照不利于承包人的原则进行处理;凡超出图纸或工程量清单范围事项承包人未按照规定办理联系单擅自施工的,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予认可。 **.*变更估价 **.*.*变更估价原则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参照**.*条款。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无。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发包文件。 **.价格调整 **.**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参照**.*。 因*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第*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按照发包文件规定执行。合同工期中开工日期如与业主确认的开工通知不同,则以业主确认的开工通知日期为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相应调整。 (*)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控制价采用的**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为基准价格。 第*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六造价站****(**)号文]关于工程结算中材料价格变动及有关问题处理方法的通知”中规定材料价格变动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场人工、机械、工程设备价格变动的风险;(*)合同范围内清单中以“项”为单位施工技术措施费用变动的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因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不调整合同价款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法律法规变化。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天,其后因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发承包双方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包括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文件(*场人工费变动不调整合同价)。 (*)工程变更、工程量清单缺项、偏差及或现场签证。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 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不论工程量变化多少); 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不论工程量变化多少); ③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按控制价编制原则,材料价格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施工期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进行调整。 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承包人报价浮动率=( *—获得承包资格价/招标控制价(均不含预留金或暂定金额))×***% 经*场询价的材料或设备价格部分不再考虑浮动率。 (*)工程变更、工程量清单缺项、偏差及或现场签证引起的措施项目费及不可竞争费调整,费率与获得承包资格合同保持一致。 (*)甲方指定价格材料的调整:应由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采购,按发包人确认单价与招标人编制招标预算价中相应单价的差价调整合同价款。 以上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甲方指定价格材料等应按我*、*相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物价变化。[六造价站****(**)号文]关于工程结算中材料价格变动及有关问题处理方法的通知”中规定物价变动在承包人应承担风险范围以内的,不调整合价款。上述文件规定应由物价变动在承包人应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调整合价款。具体调整方法执行“关于工程结算中材料价格变动及有关问题处理方法的通知”[六造价站****(**)号文]。 (*)暂估价或暂定价 ①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或暂定价的材料、工程设备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由发承包双方以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确定价格,并应以此为依据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②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由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采购,经发包人确认单价后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③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按照上述第(*)项相应条款的规定确定专业工程价款,并应以此为依据取代专业工程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④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依法必须招标的,应当由发承包双方依法组织招标选择专业分包人,应以专业工程发包获得承包资格合同价为依据取代专业工程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其他价格方式:/。 **.*预付款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预付款支付期限:/。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计量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时采用的工程量清单计量方式和消耗量定额执行。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根据工程款支付节点工程进度计量。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工程进度款支付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整体完工付至合同价的**%;工程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依据审计报告付至结算价的**%;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付清。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照发包人工程管理制度进行编制。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天内完成审查是否付款,如审查可以付款应初审付款额并报送发包人。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在收到监理人初审后的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天内完成审查。 (*)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签发进度款支付书后。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无。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无。 *、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无。 **.验收和工程试车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 **.*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发包人、质监及监理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执行通用条款。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执行通用条款。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执行通用条款和本合同约定。 **.*工程试车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无。 (*)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无承担; (*)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无承担。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无。 **.*竣工退场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竣工结算 **.*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必须在在工程竣工送审前且在办理完毕竣工验收报告后**天内报送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给发包人;发包人在收到手续齐全的竣工备案表后方将经发包人初审的竣工结算资料报送*审计机关。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经审计确认后一个月内。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经审计确认后一个月内。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 **.*最终结清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执行通用条款。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经审计后的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的工程款; (*)其他方式:/。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 (*)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其他扣留方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若无质量保修事项,或承包人已履行保修义务,发包人在保修期满后三个月内将剩余保证金返还承包人。 **.*保修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执行通用条款。 **.违约 **.*发包人违约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违反第**.*款〔变更的范围〕第(*)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无。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无。 (*)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 (*)其他:/。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承包人违约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保险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执行现行建筑*场规定。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承包人自费应为自己在施工中使用的机械设备足额投保,并为承包人采购的货物足额投保运输险。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争议解决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诉。 **补充条款 **.*、本合同条款未明确的按《发包文件》相应条款执行。 **.*、工程往来款全部通过双方约定的银行账户,不与分公司、项目部直接发生经济联系。其中发包人指定分包的专业性工程工程款由承包人出具付款委托书,由发包人直接汇入指定分包商的账户,承包人须无条件配合发包人的指定分包工作。如承包人不配合,经发包人一次书面通知后,即可将该部分工程款直接汇入指定分包商的账户,承包人须予以认可。 本工程双方约定的的银行账户为: 账号: 开户行: 开户人: **.*、隐蔽工程验收:所有隐蔽工程验收必须由施工方按规定提前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书面验收申请,由发包人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共同验收确认后方可进行隐蔽。未经隐蔽工程验收的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发包人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施工方按规定自检并符合隐蔽验收条件后提出隐蔽验收时及时给予验收确认或提出意见。 **.*、材料质量控制: **.*.*、承包人在采购各项材料前须提前*日将样品送发包人认可后方可采购,各项材料在使用前必须按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检验或试验合格并经建设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书面确认后方可使用。 **.*.*、对部分主要材料发包人有权实行*场询价,由发包人统一与相关单位协商,以优惠价(率)作为计算工程招标控制价和竣工结算的依据,但材料仍由承包人自行采购。 **.*.*、所有招标暂定价材料、装饰性材料、外立面材料发包方将统一样式(暂定价材料价格必须由发包人确认),其采购必须经发包人认可后方可订货,并按照发包人要求购买。未经发包人认可的材料一律不得在工程上使用,强行使用的将无偿返工。根据我*相关文件规定需要招标的,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进行招标采购。 **.*、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必须根据工程需要搭设符合消防防火要求的装配式现场活动夹芯板房,至少包括办公室、值班室、器具室,并悬挂符合文明施工的标牌标语;施工现场必须搭设标示清楚的施工门楼。否则发包人将另行组织搭设,并按照实际建设费用的*倍从工程款中扣除。 **.*.*、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规定设立警示牌,按文明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场地围护;承包人自身人员安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承担;承包人对行人及周围群众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过往车辆、行人经过施工现场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责任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并由承包人负责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如造成损坏的,承包人应即时修复、赔偿,如承包人不及时修复、赔偿的,发包人将按照要求给予修复或赔偿,费用全额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上述构筑物包括*政公用、园林绿化设施。 **.*.*、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上级和我*、发包方有关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扬尘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和技术导则施工,相关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扬尘污染防治设施必须在开工之初即安装到位,确保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扬尘污染防治取得实效。安全文明措施费(含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扬尘治理增加费,具体范围详见住建部建办(****)**号文件规定)实行单独预算、单独报价、单独列支、单独台账、单独结算。安全文明措施费结算时实行超额总额封顶、缺额按实结算方式(即实际支出超过承包人安全文明措施费报价时,结算时该项费用按照安全文明措施费报价总额确定;如承包人不按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扬尘污染防治的,实际支出不足承包人安全文明措施费报价时,发包人将在竣工结算中按实际结算)。 **.*、投标企业必须承诺: *、不转包、不分包、不接受挂靠; *、项目经理、施工现场负责人具有各方协调能力; *、若工程不能及时开工,不能因此追加工程造价; *、若有违背以上承诺的,发包人有权重新选择施工单位。 **.*、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的各项规定,遵循信用原则,在履约过程中**协商,并一致达成如下约定: (一)关于质量管理: *、承包人项目部未按发包项目承包文件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给予罚款****元; *、工程验收未按程序进行的,以及隐蔽工程验收未通知发包人的,责令改正,每次罚款***元;隐蔽工程验收资料不详细,所发生的设计变更在决算中只扣除,不增加。 *、承包人项目部不及时按发包方和监理的指令改进工作,每发生一次,罚款***-****元。 *、在例行检查中发现质量控制资料不齐全,分项、检验批工程不合格,存在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现象以及一般质量问题,视性质每次给予***-****元的处罚,责令限期改正。 *、承包人项目部未按规定的标准配备专职质检员,以及其他原因造成严重质量事故以上的,给予*****元以上罚款,具体数额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承包人项目部不按规定进行试验或留取试件,一经查出,对涉及结构的,需进行结构鉴定,涉及使用功能的,进行返工处理。 *、现场搅拌机械无计量器具或失效,无试验室配比单,责令改正,每次罚款****元。 *、原材料及成品、半成品采购进场无进场验收记录、未规范堆放,责令整改,无材质证明文件或材料复检结果不合格,已用到工程上的,报质量监督站处理。发生以上行为视性质每次给予***-****元的处罚。 *、承包人项目部因成品保护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得力,造成成品、半成品大量污染损坏,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的,责令返工,视情节每次处罚款***-****元。 **、承包人项目部经发包人同意将专业工程进行分包,在分包过程中以包代管造成工期延误或质量有缺陷的,建设单位将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承包人拒不改正的每次罚款****—*****元,若仍不改正的,发包人有权就该部分工作内容另行委托施工。 **、对于发生严重质量问题并报报质量监督站处理,承包人必须按处理方案负责整改,视情况给予通报,并给予****-*****元罚款。 (二)关于进度管理 *、施工项目部没有按月报进度计划,每缺一次罚款***元。 *、在雨季或遇到洪水等恶劣气候条件时,承包人应及时关注天气预报,主动采取预防或赶工措施,若明知后果但故意不采取措施赶工措施导致工程长期停工的,工期延误发包方不予认可。 *、项目负责人不参加监理例会和发包人组织的相关活动,每次罚款***元。 (三)关于安全文明及扬尘污染防治管理 *、施工现场未设置五牌一图和扬尘污染责任公示、农民工工资公示牌、节能公示牌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于罚款***—****元。 *、承包人施工项目部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扬尘污染治理方案、缴纳规费等,发包人不予支付首次进度款,同时由因此造成在上级检查中手续不全的,给予罚款****—****元。 *、承包人项目部未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和资格专职安全员,或其他原因造成死亡安全事故的,给予*****元以上罚款,具体数额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承包人管理人员未佩戴胸卡,每人每次罚*元;施工人员不戴安全帽,每人每次罚**元。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和扬尘污染防治不规范,每发现一次,给予承包人罚款***—***元;在各级管理部门检查中受到批评、通报的,每发现一次,给予承包人罚款****—****元。 *、渣土不及时外运或在外运过程中不采取有效措施,造成泼洒道路等现象的,每发现一次,给予承包人罚款****元。 *、承包人施工项目部获得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按合同约定给予奖励(如有)。 (四)关于合同和造价等管理 *、承包人应当熟悉施工合同,充分重视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文件、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认真领会合同的性质、工程的范围、内容、工期、付款和结算方式、工程质量标准和验收、安全生产、工程保修、奖罚条款、双方的责任等条款内容。 *、工程签证和工程联系单必须按发包方给定的样式执行。工程签证必须经现场监理、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提交发包方。由发包方驻现场代表、造价人员审核后,再提交有关领导审核。凡未按照我*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实行逐级审批和未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签证和工程联系单无效,审计时不予认可。 *、凡涉及工程变更的,必须有设计单位签字盖章,属于隐蔽工程的要有详细的隐蔽验收记录。否则在决算中只计扣减量,不计增加量。 (五)、其他: *、因施工方自身原因连续停工*天,视为中止工程,发包人按实际验收的合格工程量计算工程价款,从合格工程价款中扣除**%作为罚款,并有权终止合同,后期工程可重新选择施工单位。 *、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给承包人后,承包人必须按照和材料供应商、劳务作业队签订的协议及时付款。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质量受到影响,或材料供应商、劳务人员直接到发包人处要求支付工程款造成不良后果的,每发生一次视严重性给予承包人****—****元的罚款;因承包人拖欠材料款、工资,严重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发包人被迫直接支付工程款或提供其他解决便利的,承包人无条件给予认可,且每发生一次按照支付款额的*-*%给予承包人处罚。 *、如发包人对土方有需求,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对土方的统一调配,运至指定地点。承包人自行协调与当地村民和土方队之间的关系,承包人不得以当地村民或土方队的原因拒绝发包人对土方的调配指令。否则发包人将从工程款中扣除因此原因不得不另外购土、挖土、运土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本合同涉及到的罚款,在罚款事项发生后由监理人和发包人共同签字后,承包人应及时交纳,或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的从工程款中扣除。 *、本工程控制价材料信息价格编制依据为*场询价和***建设工程造价( 年第 期)。本工程计价和投标报价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我省现行计价依据的通知》(建标(****)**号)和**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我省现行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建标(****)**号)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要求,税金为增值税,承包人在工程款支付时必须向发包人开具符合规定的增值税发票。 *、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发包人有关文件规定使用印章,对不按要求使用印章,发包人可不予认可,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承包人须充分考虑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与其它工程之间可能产生交叉作业或相互影响等因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交通组织,决算时不再予以调整,也不得因此对工期提出索赔要求。 *、承包人须自行考虑可能发生的基坑支护,实际施工时不得因此提出费用和工期索赔。 *、承包人必须组建强有力的管理班子,发包人将严格按照发包文件和合同约定,核实人员身份,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进行“IFA”脸谱识别考勤,对不能到岗履责人员将进行相应处罚,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 **、承包人需严格按照发包文件和合同约定搭建项目部,工程完工后临时设施(含项目部,下同)必须按照发包人要求及时拆除。若发包人对临时设施有需要,则必须将临时设施无偿移交给发包人(因临时设施为发包人在工程造价中专项列支临时设施费所建设),绝不允许承包人擅自处置临时设施,否则将按照非法所得或重新搭建同规模所需费用进行处罚。 **、发包文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他未尽事宜或与发包文件不一致的,按照发包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 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编报协议 附件*: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以及电气管线、排水管道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本工程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期限按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合理年限年,屋面防水工程为 * 年; *、装修工程为*年; *、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 年; *、供热及供冷为*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政公用工程为*年; *、其他约定: (*)、保修期按国务院****年颁布的《建筑工程保修条例》规定的保修期限执行,未明确的一律按*年计算。 (*)、建设工程在保修期内和保修范围内发生因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质量保修责任 *、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价款的*%。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在缺陷责任期(**个月)满后退还。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编报协议 发包人: 承包人: 根据《***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舒政[****]**号文)等文件精神,为提高承包人编报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的质量,明确双方责任,加快竣工结算工作,签订协议如下: 一、双方责任 (一)承包人责任 *、按时提交结算资料。承包人需重视项目竣工结算工作,在项目实施阶段注意收集竣工结算编报资料,在项目竣工的同时编报竣工结算,在提请项目竣工验收前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竣工结算资料,逾期发包人有权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结算送审延迟,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如因承包人不能按时报送结算资料造成发包人被*审计部门通报批评,扣减承包人结算价款的*%为处罚。 *、负责结算资料的客观完整。承包人需对编报的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发包人在初审中提出的问题限时完善。 *、负责结算编制的科学有效。承包人须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工程量计算方法、材料价差调整进行编报工程结算,不得高估冒算,不得违背合同和国家现行有关规定。 (二)发包人责任 *、及时提供需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结算资料中部分资料需发包人提供,如项目立项、图审、报建等资料,发包人须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具体由发包人驻现场代表负责提供)。 *、按时对报送的结算资料进行初审、送审。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结算资料后,于**天内完成对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审查,对符合初审要求的结算资料及时初审,对不符合初审要求的结算资料及时提出。 *、督促承包人及时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和备案等相关手续。承包人未向发包人报送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发包人不予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因承包人原因没有办理完毕竣工备案手续的,发包人不予将初审后的竣工结算报送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审计。 二、审计费用 *、经审计,审计价与送审价相比,审减率在**%以内(含**%)的,审计费用全部由发包人承担。 *、经审计,审计价与送审价相比,审减率在**%(不含**%)以上**%以内(含**%)的,审减率在**%以内的审计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审减率超过**%而增加的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经审计,审计价与送审价相比,审减率在**%(不含**%)以上的,审计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审计费用按核减的工程造价(审减额)的**%收取。由承包人承担的审计费用,发包人在支付工程价款时一次性扣除。 三、附则 *、本协议在发包人、承包人签署施工合同时同步签署。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本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银行保函编号: 投 标 担 保 函 (招标人名称): (招投标监管部门名称): 鉴于 (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接受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向你方提供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万元(¥ 元)。 *.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截止日为 年 月 日。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我行保证,当下述情况发生,我方在收到招标人或招投标监管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给付要求后,在*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 ① 投标人在投标书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②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被通知中标后未按规定签订合同; ③ 投标人中标后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④ 因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或招投标监管部门依法作出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决定; ⑤投标人有招标文件中列为废标处理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行为的。 *.招标人要求**投标有效期且投标人同意**的,该保函有效期相应**。 注:该保函必须为银行保函且为银行的支行或分行或总行出具,类似储蓄所等机构出具的不予认可,开具保函的有效期不得少于**天。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银行保函编号: 履 约 担 保 函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施工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万元(¥ 元)。 *.担保有效期自本项目开标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工程接收交工验收证书之日止。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天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 *.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条款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注:该保函必须为银行保函且为银行的支行或分行或总行出具,类似储蓄所等机构出具的不予认可。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及下浮率 工程量清单请在附件下载 本工程响应价为:*******.****.**=*******.**元 注:各潜在预承包人须按以上固定价递交发包文件响应函,否则视为不响应发包文件条款,取消承包资格。 第七章 图 纸 (附件下载) 第八章 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施工发包 承 包 文 件 预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一、发包文件响应函及发包文件响应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联合体协议书 五、承包保证金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七、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工程建设施工项目承诺书 十、承诺函 十一、其他材料 一、发包文件响应函及发包文件响应函附录 (一)发包文件响应函 (发包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施工发包文件的全部内容,承诺响应发包文件提出的各种要求,对代理机构发布的清单、控制价无异议,并同意按控制价按相关规定下浮后,计人民币(大写) 元(¥ )的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我方承诺在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发包项目承包文件。 *.随同本发包文件响应函提交承包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如我方获得承包资格: (*)我方承诺在收到承包通知书后,在承包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随同本发包文件响应函递交的发包文件响应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我方承诺按照发包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和风险担保(若有)。 (*)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发包项目承包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预承包人须知”第*.*.*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其他补充说明)。 预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发包文件响应函附录 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 *项目经理*.*.*.*姓名: *工期*.*.*.*天数: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分包*.*.*不采用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不采用 *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 *风险担保金……按发包文件计算 *. ……………… *………………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预承包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预承包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预承包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预承包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施工发包项目承包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预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四、联合体协议书 本工程不采用。 五、承 包 保 证 金 提供预承包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回单。 六、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满足发包文件要求,并附上相应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B证复印件。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 序号姓 名性别职 称职 务 * 项目经理 * 技术负责人 七、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根据本单位拟施工方案编制。 八、资格审查资料 根据《发包文件》要求提供。 九、***工程建设施工项目承诺书 致: (发包人名称) 为确保本项目发包活动高效、廉洁、顺利进行,我单位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相关法律法规,并完全接受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发包文件所有内容,为此作出以下承诺: *、我单位同意所提交的发包项目承包文件在预承包人须知规定的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有效期内有效,我单位将受此约束。如果在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承包文件或放弃承包资格,我单位同意本项目承包保证金全额被没收。 *、为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施工期间,我单位派驻施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与发包项目承包文件一致,保证不更换。保证项目经理及五大员每月在岗要不少于**天,未经业主批准不在施工现场的每发现一次接受处罚****元。积极配合业主对项目部人员在岗情况进行考核。否则,我单位同意接受业主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取消施工合同。 *、我单位承诺本工程施工不以任何形式转包、倒卖、违法分包、放弃承包资质;不存在借用资质、挂靠资质情形;否则业主可以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我单位本项目的全额预缴履约(履约)保证金,按规定记录不良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我单位承诺在本次发包活动中无弄虚作假行为,且未与其他预承包人、发包人及评审专家串通。否则,将接受取消承包资质、取消承包资格、解除合同、记录不良行为、暂停在***参加建设工程项目承包、投标资格、清理出***公共**交易*场等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理,并承担违法责任。 *、获得承包资格后,我单位将按规定去*人社部门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手续,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如有违反,同意接受监管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承诺单位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十、承诺函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 (发包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的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名称)无在建(含已获得承包资格待建项目)工程,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及超过一年但仍在限制期限内(截止发包会时间)。 我方承诺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性,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预承包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十一、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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