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1年04月20日在招标网发布怀集县人民检察院怀集县人民检察院乘用车(轿车)定点采购合同验收报告440000-202012-148112-0036。各有关单位请于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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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怀集县人民检察院怀集县人民检察院乘用车(轿车)定点采购合同验收报告440000-202012-148112-0036
一、合同编号: ************************* 二、合同名称: ***人民检察院乘用车(轿车)定点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机要通信车购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人民检察院 地址: ***城*** 联系方式: ****-******* 供应商(乙方): **小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东凌皮具公司厂房自编*号楼一楼A****室 联系方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 合同金额: ¥***,***.**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 七、验收日期: ****-**-** **时**分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杨锡庄 李慧芹 李开顺 九、验收意见: 十、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发布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