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1年05月08日在招标网发布汕头海关技术中心2021年上半年计量服务项目信息公告(第二次信息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于2021年05月11日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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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汕头海关技术中心2021年上半年计量服务项目信息公告(第二次信息公告)
根据采购相关规定,现将**海关技术中心****年上半年计量服务项目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名称:**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二、采购单位地址:***珠江路**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海关技术中心****年上半年计量服务项目 四、地点:***大华路**号、*****路**号*座、*****区潮海路口岸综合大楼、*****区***国道岭亭路段外经贸大楼。 五、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元。 六、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七、实施时间:****年*月 八、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供应商根据**海关(下称采购人)所需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要求,严格按照技术法规或技术标准对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校准,确保计量器具能溯源到国家基准。 (二)规格/数量/计量需求:详见附件《****年上半年技术中心工作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校准计划表》。 (三)供应商所出具检定/校准证书应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能力范围内,并符合计量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四)供应商不具备检定/校准计量器具能力,需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定/校准时,必须经采购方审核同意。 (五)采购人计量器具计量特性下降时,供应商应在能力范围内尽可能提供调试服务,以提高其计量特性,或确定数值后降级使用,确保计量器具准确性。 九、实施方案 供应商根据《****年上半年技术中心工作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校准计划表》规定的检定/校准方式,提供现场检定/校准服务或送至计量校准实验室进行检定/校准。供应商负责送检计量器具的取送工作及相关费用,并做好送检计量器具的防护和保管工作,遗失或损坏应照价赔偿。 十、交付时间 现场校准/测试后*个工作日出具证书,送检仪器设备应在**个工作日完成校准/测试并出具证书。 十一、验收 所有校准/测试服务项目完成后,需求部门组织对已完成的检定/校准结果及出具的证书给予验收,并签名确认。 十二、报名供应商有关要求: (一)报名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二)报名应商需取得仪器计量校准业务的营业范围,并有相应的经历;实施计量检定/校准机构应取得相应的CMA、CNAS认证认可等资质,并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三)报名供应商须提供近三个月税收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税收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四)报名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五)报名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供应商在报名时须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包。 十三、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合法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以下资料的顺序装订,送至或邮寄至**海关后勤管理中心(******珠江路**号***房)办理竞价报名手续。 (一)《报名函》(内容含报名项目的具体名称,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经营范围需具有仪器计量校准业务等。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经办人手机号码。 (五)CMA、CNAS认证认可等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应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一份。 (七)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各一份。 (八)企业服务承诺(内容含是否有过严重违章;中标后项目不转包、项目负责人不更换的承诺)。 (九)近三个月税收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税收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十四、联系人:翁同志 ;联系电话:******** 十五、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 附件:****年上半年技术中心工作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校准计划表.xls **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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