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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惠州市复员退伍军人医院)红花湖院区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惠州市复员退伍军人医院)红花湖院区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2021-06-15 医院招标监理招标 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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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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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1年06月15日在招标网发布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惠州市复员退伍军人医院)红花湖院区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招标文件。各有关单位请于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惠州市复员退伍军人医院)红花湖院区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第二人民医院(***复员退伍军人医院)红花湖院区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招标文件 招标人:***代建项目管理局(盖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宇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公章) ****年*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保证金 *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 *.答疑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 *.投标相关事宜 * *.电子交易规则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联系方式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二、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 ** *.总则 ** *.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 ** *.投标 ** *.开标 ** *.评标 ** *.合同授予 ** *.纪律和监督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 二、评标办法通用条款 ** *.评标方法 ** *.评审标准 ** *.评标程序 ** 第四章 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第一册 商务投标文件) ** 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扉页 ** (第二册 技术投标文件) *** 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扉页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人民医院(***复员退伍军人医院)红花湖院区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二人民医院(***复员退伍军人医院)红花湖院区项目一期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第二人民医院(***复员退伍军人医院)红花湖院区项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惠发改投审〔****〕*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第二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代建项目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第二人民医院(***复员退伍军人医院)红花湖院区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招 标 人:***代建项目管理局。 *.*项目地点:项目选址位于******古塘坳大道与福康路交叉口,******激流坑片区(**-**-** A*和**-**-** C*)地块。 *.*项目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万元。项目总体建设规划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医院建筑面积*****平方米、连廊面积****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平方米,****连廊跨度约**米。同时保留*复员退伍军人医院现有建筑****平方米。项目主要规划建设门诊医技综合楼、住院康复楼、后勤保障楼,以及连廊、停车场和景观绿化等。 *.*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万元。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从勘察设计阶段直至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协调各进驻单位同步建设,对各进驻单位进度统一调控等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服务工作。 *.*.* 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对施工图纸提出意见,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监理服务期限:勘察设计开始至质量缺陷期满,其中:勘察设计至竣工验收时间为***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 *.*要求派驻现场监理班子必须健全、专业配套,其中: *.*.*总监理工程师 * 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含本工程在内,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兼任的工程不得超过三个);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 人,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为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证书注册专业应为“房屋建筑工程”)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应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总监代表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 *.*投标人应在***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监理班子成员必须是***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本招标文件的“以上”、“以下”、“不少于”、“不超过”均包含本数。 *.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扫描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招标人委托公共**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转账时请备注工程编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投标保证金将在按规定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未中标的投标人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中标人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证保险形式的: (*)投标人通过***公共**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选择相应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办理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缴纳。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无效。 (*)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电子保函、电子保险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的,保函、保险有效期相应**,且**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应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担保或保证保险,且担保或保险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凡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从***公共**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工程电子交易全程适用《***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公共**相关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府【****】***号)和《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号)。具体的操作流程见***公共**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公共**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答疑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答疑时间: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超过系统发布的询疑时间的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进行答疑。 *.*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为了避免网络有堵塞和延时现象,确保各投标人能顺利完成投标工作。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小时前完成投标上传工作。 *.*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 *.*按照《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评标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号)文件要求,投标企业仍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评标专家将优先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托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项目评审具体工作,纸质投标文件作为备用文件使用。纸质商务、技术投标文件各一式五份,投标文件均应为投标人从交易平台直接打印的有效投标文件(应当具备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公共**交易中心”字样底纹及二维码),无需注明“正本”或“副本”。纸质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交易员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所有建设工程项目PDF格式及XML格式投标文件的特征码检测功能,特征码检测包括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软件序列号。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人存在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软件序列号相同情况,将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为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PDF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行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工程】→【办事指南】→《**CA电子签名(签章)操作指南(V*.*)》或《翔晟PDF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 *.*按照《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第**号令)、《**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粤发改稽察〔****〕***号)要求,为促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全面公开透明,强化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监督管理,各投标人须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按照《**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第*项“投标文件”的主要公开内容要求,节选已完成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后的部分商务文件形成“中标候选人公示文件”,通过***公共**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节选文件内容除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外,应当全面准确。此部分文件不作为评标依据,仅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公示所用,投标人须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电子交易规则 按照《***建设工程电子交易规则》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公共**交易中心发布的《***公共**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公共**交易中心网、**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本公告如有修改、补充,将在***公共**交易中心网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建项目管理局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南新路**号 招标代理单位:**宇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马庄村上二小组新村**号综合楼***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交易平台:***公共**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三**路**号大院*号楼 电话:****-******* 附件*: 招标日程安排表 项目名称 工程编号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投标(网上报价)截止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评标时间 评标地点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招标人名称:***代建项目管理局 地址:******南新路**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宇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马庄村上二小组新村**号综合楼***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交易平台名称:***公共**交易中心 地址:******三**路**号大院*号楼 电话:****-******* *.*.*项目名称***第二人民医院(***复员退伍军人医院)红花湖院区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建设地点项目选址位于******古塘坳大道与福康路交叉口,******激流坑片区(**-**-** A*和**-**-** C*)地块 *.*.*建设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监理服务期限勘察设计开始至质量缺陷期满,其中:勘察设计至竣工验收时间为***日历天。 *.*.*建设投资详见招标公告 *.*.*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 *.*.*监理服务期限详见招标公告 *.*.*质量标准合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踏勘现场☑ 不组织 根据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的工程地点,由各投标人自行组织对本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投标人不得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向招标人提出任何与此相关的索赔。 □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形式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 形式:在***公共**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 形式:在***公共**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偏差☑ 不允许 □ 允许,偏差范围: 偏差幅度: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无。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提交澄清要求的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 *.澄清活动在***公共**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投标人需匿名提交澄清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未有任何的澄清要求,默认投标人不存在澄清要求。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发送澄清说明的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 *.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在***公共**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澄清说明在***公共**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后,即默认投标人已确认。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招标文件的修改说明在***公共**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说明在***公共**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后,即默认投标人已确认。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对投标有利的其他资料。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报价方式人民币报价 *.*.*最高投标限价□ 无 ☑ 有,最高限价为***万元。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无。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投标保证金以***公共**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是否有效为准,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为保证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建议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小时前完成缴纳工作) *.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委托公共**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投标人在***公共**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公共**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证保险形式的: (*)投标人通过***公共**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选择相应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办理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缴纳。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无效。 (*)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电子保函、电子保险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的,保函、保险有效期相应**,且**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应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担保或保证保险,且担保或保险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 □ 不要求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无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 有,具体要求: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无。本项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及证明文件无。本项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 *.*.*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无。本项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 *.*.*其他主要人员无。本项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无。本项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 允许 *.*.*(*)投标文件的签字或盖章要求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 (*)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电子签章根据《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启动电子签名(签章)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号)的规定执行。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仍未到***公共**交易中心办理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并由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亲笔签名确认后(无需先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及标注正副本),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号)要求完成对投标文件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并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保存提交。 (*)投标人只需在投标文件扉页中完成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即可,除此之外其他投标文件格式中有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地方无需再进行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指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私人印章)。 (*)须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地方,在该页有签章和签名即可,未加盖在指定位置的也视为有效。 (*)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不符合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份数 及其他要求(*)电子投标文件:由两部分组成,第一册为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为技术投标文件,均为PDF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后上传),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 (*)按照《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评标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号)文件要求,投标企业仍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评标专家将优先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托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项目评审具体工作,纸质投标文件作为备用文件使用。纸质商务、技术投标文件各一式五份,投标文件均应为投标人从交易平台直接打印的有效投标文件(应当具备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公共**交易中心”字样底纹及二维码),如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视为提交虚假材料,无条件接受招标人、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取消中标资格、解除合同等处理。纸质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交易员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不需要 ☑ 需要,分册装订要求: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和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密封的 其他要求全部纸质投标文件需密封在同一密封袋中,密封处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需密封完好,密封处有至少一处满足盖章及签字要求,即当符合密封要求)。 注:开标时不足以造成投标文件可从外包装内散出而导致投标文件泄密的,不认定为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第二人民医院(***复员退伍军人医院)红花湖院区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需要投标人递交原件资料核查的要求需要递交原件的资料: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要求。 原件资料递交规定: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无须密封),具体列明清单目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对无误后收取,评标结束后联系退还给投标人。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通过网络上传的方式,上传至***公共**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对应招标项目的指定模块。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 是,退还时间: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的其他规定☑ 无 □ 有: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 开标地点:以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各投标人的交易员,投标人交易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逾期不予进场),投标人不派交易员参加开标会的,视作同意开标结果。非交易员不得入场。 *.*(*)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开标时,由投标人交易员分别检查各自投标文件有无提前开启情况。确认无提前开启后,当众开标。未派代表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其投标文件不存在提前开启情况。 *.开标顺序:按***公共**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一览表列明的投标人顺序进行开标。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人,专家*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专家费由招标人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酬劳的管理办法》的规定向专家支付。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个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 ***公共**交易中心网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项目外,招标人将按《**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规定,将中标候选人的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进行公示。若投标人认为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内容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不能公开的内容,应在投标时在投标文件显著地方注明“涉及秘密不能公开”,否则招标人将按规定进行公开。 公示期限:*个工作日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 否 *.*中标结果公示媒介公示媒介: ***公共**交易中心网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 □ 不要求 *.*对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专业、人数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人, *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人,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为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按人员配置需求,其证书注册专业应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人、“*政公用工程”专业*人、“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人)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监理员*人,为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以上人员要求为对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最低要求,且不能一人多岗,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工程实际情况增派相关专业人员。 上述要求的人员投标人不需要在***公共**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填报,只需按投标文件格式“其他委任人员承诺书”进行承诺,并在签订监理合同时,按上述的专业和人数要求加以明确。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 否 ☑ 是,具体要求:具体的操作流程见***公共**交易中心发布的《***公共**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诚信参与投标,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后,一律视为不诚信行为,列入实施联合惩戒: (*)证件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 (*)拟派总监代表同时兼任其他投标项目或有在建项目;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 (*)存在被限制承接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务、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况; (*)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存在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施工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否决投标的情况: 其中第**、**、**、**项在开标唱标环节时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可借助***公共**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情况进行判定):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若允许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加盖投标人的电子公章的,未按要求提供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名的,未按要求经总监理工程师亲笔签名的; (*)投标文件内容及责任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的;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总监代表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按规定递交; (**)投标报价超出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范围;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总监理工程师为同一人,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总监代表为同一人,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 (**)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的;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及上传的网卡地址、IP地址、硬盘序列号、软件序列号的特征码和投标文件内容,经检测存在同一网卡地址、IP地址、硬盘序列号、软件序列号和投标文件异常一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小于***万元,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并视为不良行为报行业主管部门认定。 *、在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 **.*中标人需监理人需为本项目配备*名注册造价工程师负责相应造价工作,同时按招标人要求派遣不少于*名工程师作为监理代表常驻施工现场,配合招标人工作。监理代表每月在工地时间不得少于**天,负责解决工程施工期间各种技术配合问题,并在施工期间接受招标人统一管理,包括实行向中标人请假制度。如果监理代表不落实招标人工作安排,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监理代表。 二、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 *.总则 *.*招标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交易平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总监代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 款的规定。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与本招标项目的EPC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被限制承接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务、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踏勘现场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响应和偏差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招标公告; (*)投标人须知; (*)评标办法; (*)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委托人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款、第*.* 款和第*.*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的澄清 *.*.*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容: 第一册 商务投标文件 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扉页 目 录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 (*)投标保证金; (*)资格审查资料; (*)其他资料。 第二册 技术投标文件 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扉页 目 录 (*)监理大纲。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有效期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日历天。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及手续费。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投标保证金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或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监理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扫描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或其他证明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项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附证明文件扫描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附证明文件扫描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项规定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项至第*.*.*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 (*)投标文件的签字或盖章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纸质投标文件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投标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投标人递交原件资料核查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未按本章第 *.*.*项或第*.*.*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纸质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交易员(须提供有效的交易员身份证核查)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逾期送达的、未按规定送达指定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本章第 *.*.* 项规定的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 *.*.*修改好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在本章第 *.*.* 项规定的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否则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在本章第 *.*.* 项规定的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将不被允许修改其纸质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的其他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开标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宣布开标纪律;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总监理工程师、监理服务期限,并记录在案;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参与开标的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开标结束。 *.*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 *.评标 *.*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合同授予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 个工作日。具体按《关于房屋建筑和*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的管理规定》、《**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规定执行。 *.*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 定标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依法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中标通知和中标结果公开 在本章第 *.*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公示。 *.*履约保证金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附件*的格式内容以履约保函的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专业、人数要求以及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纪律和监督 *.*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 款、第 *.* 款和第 *.*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项规定的期限内。 *.*.* 未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进行投诉或逾期投诉的均无效,相关监督部门依法不予受理。 *.*.* 在监督部门作出结论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前三名中标候选人排序。 *.*.*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因投标人名称变更的需提供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核准变更通知书,若投标人在办理变更手续后**日内仍未办理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的,视为投标人名称不一致) 投标文件签名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其他要求没有出现本评标办法初步评审*.*.*款规定的情形 *.*.*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项规定 总监理工程师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项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项规定 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项规定 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项规定 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项规定 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项规定 *.*.*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款规定 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项规定 监理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项规定 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项规定 投标文件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项规定 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监理大纲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分值构成 (总分 *** 分)一、商务部分 *.资信业绩部分:**分; *.投标报价:**分。 二、技术部分 监理大纲部分:**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所有有效的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只有三个有效报价,则直接取报价的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δ 计算公式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评分因素(偏差率)评分标准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分)信誉(*分)*.投标人自****年*月*日至今监理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获得国家级奖项每项得*分,获得省级(含副省级)奖项每项得*分。本项最高得*分。原件备查(网络打印件除外);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工商行政部门或所在地政府因转变政府职能交由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或“重合同守信用”证明文件连续*年及以上的得*分,连续*-*年(包括*年,不包括*年)得*分;连续*年以下得*.*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须提供有效证明资料扫描件。连续年限以当下往前计算。原件备查(网络打印件除外)。 *.投标人有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项得*分,本项最高得*分; 注:本项最高得*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原件备查(网络打印件除外)。 类似项目业绩 (*分)投标人****年*月*日至今监理过质量合格的类似类工程,每项得*分。 注:本项最高*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经甲方确认的完工报告或竣工备案表扫描件,日期以竣工日期为准,原件备查(网络打印件除外)。 总监理工程师资历和业绩(*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年*月*日至今获得过省级(含副省级)以上优秀总监理工程师或优秀专业监理工程师 称号的得*分。原件备查(网络打印件除外); *、****年至今以总监理工程身份负责、并合格完成类似工程监理项目的得*分。本项最高分*分,须提供载明其为项目总监的监理合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关键页扫描件,原件备查(网络打印件除外)。 监理人员配备满足程度(*分) 满足本项目监理人员配备(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要求中对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专业、人数要求")的工程师人数要求的基础上,配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建筑类专业高级工程师)的每人得*分,最多得*分。原件备查(网络打印件除外)。 财务状况(*分)投标人****年年度资产负债率均小于**%(含)的得*分;**%(不含)-**%(含)的得*分;大于**%(不含)的得*分。 注:须提供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扫描件。原件备查(网络打印件除外)。 银行信用等级 (*分)投标人提供地*级及以上银行或银行授权的评估机构出具的银行资信等级“AAA”级得*分,“AA”级的得*.*分,“A”级或具有不分级别的资信证明材料的得*.*分,其它不得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网页打印件除外); *、对该项信誉的考察时间不得超过最近三个年度(****年*月*日至今),否则不得分。 纳税信用等级 (*分)投标人提供的****年度的税务行政部门的“纳税信用等级”证明材料进行评分:A级得*分;B级得*分;M级得*分;C级或以下不得分。 注: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原件备查(网页打印件除外)。 企业资质或资格 (*分)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得*分;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得*分。 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分)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分)对比各投标人对监理范围、监理内容的理解。 优得*.*~*分,良得*~*.*分,一般得*.*~*分;监理大纲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分)对比各投标人对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的理解。 优得*.*~*分,良得*~*.*分,一般得*.*~*分;监理大纲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分)对比各投标人设置的监理机构及岗位职责。 优得*.*~*分,良得*~*.*分,一般得*.*~*分;监理大纲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分)对比人各投标人提供对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 优得*.*~*分,良得*~*.*分,一般得*.*~*分;监理大纲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分)对比各投标人在制定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等措施,说明各项控制基本程序(包括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及预控措施切实可行和健全。 优得*~*分,良得*~*分,一般得*~*分;监理大纲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分)对比各投标人提供对项目合同、信息管理的方法和措施,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 优得*.*~*分,良得*~*.*分,一般得*.*~*分;监理大纲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分)对比各投标人协调各相关单位方法明确,内容针对性,综合协调措施得力。 优得*.*~*分,良得*~*.*分,一般得*.*~*分;监理大纲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分)对比各投标人对关键部位等建立难度、重点,分析要求有针对性,解决办法切实可行。 优得*~*分,良得*.*~*分,一般得*.*~*.*分;监理大纲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合理化建议(*分)对比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特点,提出控制措施、合理化建议的科学、合理和可操作性。 优得*~*分,良得*~*分,一般得*.*~*分;监理大纲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理措施(*分)优:扬尘污染防治方案科学、系统,可操作性强,保障措施得力。 良: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比较科学、系统,可操作性比较强,保障措施比较得力。 中: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基本科学、系统,具有可操作性,保障措施基本正确。 差: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不科学、不系统,或可操作性不强,或保障措施不具体。 优得*分、良得*.*分、中得*分、差得*分。 用工实名管理监理(*分)优:用工实名管理方案科学、系统,可操作性强,保障措施得力。 良:用工实名管理方案比较科学、系统,可操作性比较强,保障措施比较得力。 中:用工实名管理方案基本科学、系统,具有可操作性,保障措施基本正确。 差:用工实名管理方案不科学、不系统,或可操作性不强,或保障措施不具体。 优得*分、良得*分、中得*分、差得*分。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分)报价得分依据投标人报价的偏差率δ,计算报价得分: (*)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报价得分=**-|δ|×*; (*)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报价得分=**-|δ|×*; (*)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四舍五入后保留到百分号后两位小数(例如:*.**%)。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注: *、评分标准中凡是要求“原件备查”的内容,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决定是否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提供原件查核,如果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提供原件查核而投标人未能提供原件的,该评分项不得分。 *、类似工程项目是指招标公告第*条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 *、工程业绩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同一工程按其获得的最高奖项计取。国家级奖项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级奖项是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备案)的工程质量奖。 二、评标办法通用条款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评审标准 *.*初步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分值构成 (*)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监理大纲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评分标准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信用情况扣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程序 *.*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对于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且成立的,须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对开标的异议进行评审确认。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其中第**、**、**、**项在开标唱标环节时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可借助***公共**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情况进行判定):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若允许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加盖投标人的电子公章的,未按要求提供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名的,未按要求经总监理工程师亲笔签名的; (*)投标文件内容及责任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的;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总监代表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按规定递交; (**)投标报价超出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范围;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总监理工程师为同一人,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总监代表为同一人,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 (**)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的;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及上传的网卡地址、IP地址、硬盘序列号、软件序列号的特征码和投标文件内容,经检测存在同一网卡地址、IP地址、硬盘序列号、软件序列号和投标文件异常一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规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完成初步评审后,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按本章第*.*.*(*)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 A; (*)按本章第*.*.*(*)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大纲部分计算出得分 B; (*)按本章第*.*.*(*)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 B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投标人得分=A+B+C。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最高限价或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评标结果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日。 *.*.*根据本工程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并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和相关投诉的、招标人确认中标人且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后,中标通知书由***公共**交易中心发出。同时,招标人将中标结果上报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备案。 *.*.****公共**交易中心、招标人不接受非中标人的查询,也不对不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中标人须知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派驻与中标工程相适应的监理管理班子人员,派驻的监理管理班子人员在双方签署的监理合同中予以确定。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监理管理班子人员必须亲自管理施工全过程,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若进行更换的,更换人员资格不得低于被更换人员。总监代表不可兼任其他投标项目或在建项目。若出现总监代表同时兼任其他投标项目或在建项目的情况,有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投诉举报并经行政主管部门查实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将投标人列入不诚信记录和进行经济处罚。 *.*.*中标人不得转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令中标人立即退场,工程项目另行处理,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中标人应积极协助招标人组织开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和投标书是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签订监理合同的依据,中标人在签订监理合同时,对上述文件有异议,不愿意遵照执行,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类型: 服务类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委 托 方: 监理人: 日 期: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 ***代建项目管理局与监理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筒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第二人民医院(***复员退伍军人医院)红花湖院区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工程地点: 项目选址位于******古塘坳大道与福康路交叉口,******激流坑片区(**-**-** A*和**-**-** C*)地块 合同包干价: 万元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是一个合同整体,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出现相互矛盾时,组成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①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②履行本合同期间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或修正文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本合同标准条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自签订合同开始至竣工后保修期结束。 本合同一式 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 捌份,监理人执 肆 份。 委托人(签章):***代建项目管理局监理人(签章): 地址:***南新路**号地址: 法定代表授权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施工单位”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施工单位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施工单位,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与本工程**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十管理费)。 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 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选择工程总施工单位的建议权。 (*)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施工单位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施工单位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施工单位停工整改、返工。施工单位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名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施工单位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施工单位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施工单位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九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施工单位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施工单位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权利 第二十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施工单位,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施工单位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    第二十五条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七条 监理人对施工单位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 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一条 由于委托人或施工单位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施工单位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 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三条及第三十四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三十七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    第三十九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第四十条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二条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 他    第四十三条 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四十四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五条 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四十六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施工单位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条 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九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监理安全职责 第五十条(增) 审查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五十一条(增)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件》规定,监理人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承包人在施工中存在安全隐患,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者,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暂时停止施工,并向委托人和有关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第五十二条(增) 监督检查承包人的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专款专用情况,并向委托人的报告有关情况。 第五十三条(增) 项目监理机构落实好安全生产监理制度,包括制**全监理工作程序、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重**全隐患报告制度。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第一条 增加定义: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指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及以上工程监理实践经验的监理人员。 (**)专业监理工程师:指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岗位的监理工作,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的监理人员。 (**)监理员:指从事具体监理工作,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监理人员。 (**) 生产安全事故: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等原因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分为: **.*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人以上死亡,或者***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人以上**人以下死亡,或者**人以上***人以下重伤,或者****万元以上*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人以上**人以下死亡,或者**人以上**人以下重伤,或者****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人以下死亡,或者**人以下重伤,或者****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项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保证人:指按招标文件*.*.*约定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人履约保函的机构。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国家对工程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或标准。 *、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正式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或协议书。 *、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说明。 *、国家、地方现行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 *、当地现行的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及有关建设管理办法。 *、以建设部建标《工程建设监理规范(GB*****-****)》及惠府〖****〗**号《***建设工程监理试行办法》为原则,具体监理内容按本合同执行。 第四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建、装修(含二次装饰)、人防、机电安装(室内外供配电、电气、给排水、防雷、暖通、电梯、消防、设备检验)、园林绿化、*政配套等工程。 (*)从勘察设计阶段直至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协调各进驻单位同步建设,对各进驻单位进度统一调控等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服务工作。 (*) 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对施工图纸提出意见,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如果某专项监理资质,则该部分监理业务由委托人另行委托。 *、监理内容:监理服务贯穿于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审核阶段和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监理主要工作内容为勘察设计阶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等,具体为: *.*.*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在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委托人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人员编写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并提交给委托人。 (*)图纸会审由委托人组织,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人员做好图纸会审记录并提交给委托人。 (*)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委托人。 (*)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在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确认。对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应审核以下内容: *)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的组织及职责; *)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各过程的识别与管理; *)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措施。 (*)分包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对分包单位资格应审核以下内容: *)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 *)分包单位的业绩,尤其是类似工程施工的经验; *)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以下要求对承包人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方案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报送的施工测量资料予以签认: *)检查承包人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控制测量方案; *)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以下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委托人: *)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承包人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施工测量、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等各项技术准备工作已经完成。 (*)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委托人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会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委托人、承包人和监理人分别介绍各自派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委托人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委托人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承包人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委托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制定监理规划 *)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应具有可操作性。 *)监理规划编制的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监理人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委托人; ② 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 ③ 编制监理规划应依据为以下各项: a. 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 b. 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c. 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以及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 d. 委托人制定的有关本合同工程建设的管理制度。 *)监理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 工程项目概况; ② 监理工作范围; ③ 监理工作内容; ④ 监理工作目标; ⑤ 监理工作依据; ⑥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⑦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⑧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⑨ 监理工作程序; ⑩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监理工作制度; 监理设施。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研究修改,按原报审程序经过批准后报委托人。 (**)制定监理实施细则 *)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并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② 监理实施细则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 ③ 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为以下各项: a. 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b. 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c. 施工组织设计; d. 本合同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招投标文件及合同; e. 委托人制定的有关本合同工程建设的管理制度。 *)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 专业工程的特点; ② 监理工作的流程; ③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④ 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对合同管理实施控制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协商会办制度,根据合同文件的约定及委托人要求的图纸批准程序、工程变更程序、承包人索赔程序、承包人的账单审查程序、进度付款账单的审查批准程序、工程问题的请示报告程序等制定相关表格。 *.*.*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工程质量控制工作 (*)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人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审核同意后予以签认。 (*)当承包人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复验和确认。 (*)监理人应对材料、设备的进场验收负主要责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人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承包人的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技术状况。 (*)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建筑材料设备的进场检验的全过程进行见证,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包括重点检查、抽查及专项检查)。对基础工程中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和主体结构工程中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及委托人要求的其它旁站工作等,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主要职责是: *)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旁站监理记录是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依法行使有关签字权的重要依据。对于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者没有旁站监理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企业应当将旁站监理记录存档备查。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人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承包人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报送的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承包人报送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监理单位按照基建程序从工程建设前期法定建设程序资料、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技术资料、工程验收及备案资料按照与工程同步的原则进行及时收集,保证保管一套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 (**)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控制中的其他监理工作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承包人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阶段开始之前向委托人提交质量事故处理程序。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人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应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包人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委托人及本监理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对承包人的试验室进行考核 对承包人的试验室,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考核: ① 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 ② 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 ③ 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④ 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⑤ 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 工程造价控制工作 (*)项目监理机构应组织施工单位、造价单位、造价咨询单位、设计单位在限定时间完成清标工作;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工作: *)监理人应每日统计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并记录于监理日志中; *)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复核当期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进行复核,并报委托人; *)提交月度分包工程支付建议书给委托人。 (*)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应制定防范性对策。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支付条款进行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建立月完成工程量和工作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制定调整措施,并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委托人报告。 (*)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监理人员应拒绝计量和该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请。 (*)工程变更的管理 总监理工程师应从造价、项目的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的方案,并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委托人、承包人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处理工程变更: ① 对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委托人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 ② 项目监理机构应了解实际情况和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 ③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在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完成下列各项工作后,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 a. 审核工程变更项目与原工程项目之间的类似程度和难易程度; b. 审核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 c. 审核工程变更的单价和总价; d. 审核工程变更所引起的工期变化。 ④ 总监理工程师应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的评估情况与承包人和委托人进行协调。 ⑤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工程变更单应包括工程变更要求、工程变更说明、工程变更费用和工期、必要的附件等内容,有设计变更文件的工程变更应附设计变更文件。 ⑥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变更单监督承包人实施。 *)项目监理机构处理工程变更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委托人授权后,应按施工合同规定与承包人进行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协商结果向委托人通报,并由委托人与承包人在变更文件上签字; ② 在项目监理机构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委托人授权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委托人和承包人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 *)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承包人不得实施工程变更。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工程变更,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予以计量。 *) 监理人必须按月度提交项目造价变更统计表给委托人。 (*)工程签证的管理 按委托人工程签证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工程的现场签证进行管理,因监理人把关不严,致使该部分工程签证所发生的费用超过合理费用的(以政府结算终审部门审定价对照为准),由监理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四条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分段结算工作的管理 *)为确保本合同工程结算的顺利进行,甲方可能对本合同工程按分部分项或单位工程进行分段结算(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乙方在接到甲方关于分段结算配合工作的指令后*天内向甲方提交相关的分段结算配合服务工作计划,乙方应根据经过甲方批准的分段结算配合服务工作计划积极配合相关的分段结算工作。 *)监理人应在承包人提交所完成的分部工程的结算文件(包括相关的结算资料)后**天内完成分段结算的审核工作并将向委托人提交审核报告。如承包人未能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相关结算文件,监理人应立即报告委托人裁处。 *)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新增工程等情况导致已经审定的分段结算的单位工程(分部或分项工程)发生变化的,监理人应在原审定的分段结算的基础上对变更、新增部分按本条约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结算审核,形成分段结算补充报告报送委托人。 *)分段结算涉及到的资料(但不限于以下): ① 结算书; ② 工程量计算书(即计算底稿); ③ 钢筋抽料表(建筑、*政、园林景观等工程适用); ④ 图纸会审记录; ⑤ 设计变更单; ⑥ 工程洽商记录; ⑦ 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委托人施工指令; ⑧ 会议纪要; ⑨ 工程签证; ⑩ 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 综合单价呈批审核单; 委托人供应材料收货验收签收单; 验收记录或验收报告; 其他分段结算资料; 移交资料签收表。 *.*.*.* 工程进度控制工作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进度控制: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人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人编制的年、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分析; *)当实际进度符合计划进度时,应要求承包人编制下一期进度计划;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承包人采取纠偏措施并监督实施。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及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进度控制方案,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性对策,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报送委托人。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并记录实际进度及其相关情况。 (*)施工阶段的工程进度控制中的其他监理工作 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承包人采取调整措施。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及时报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委托人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委托人报告工程进度和所采取进度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合理预防由于委托人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及其相关费用索赔的建议。 *.*.*.* 工程职业健康安全控制工作 (*)工程职业健康安全控制应遵循下列程序: *)确定施工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编制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保证计划; *)实施工程职业健康安全计划; *)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保证计划验证; *)持续改进。 (*)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对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相应的安全控制。 (*)检查项目施工安全目标的要求配置的**是否满足需要。 (*)要求承包人对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专业性强的项目和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 *)模板工程; *)起重吊装工程; *)脚手架工程; *)拆除、爆破工程; *)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定期组织安全控制计划的执行情况并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和隐患,分析原因并制定相应整改防范措施。 (*)采取随机抽样、现场观察、实地检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安全检查,并记录检测结果。对现场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操作人员的违章作业行为应进行纠正。 (*)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安全隐患部位,确定危险程度。 (*)对检查出的隐患立即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受检单位应对安全隐患原因进行分析,制定和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 (*)对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应进行跟踪检查,保存验证记录。 (**)职业健康安全质量事故的处理 对于发生的安全质量事故,监理人及时向委托人及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同时应积极保护事故现场,收集相关的原始资料。监理人在调查事故情况并分析原因、责任后,并将事故调查分析报告提交委托人及政府相关部门。监理人同时应提交相应的防范措施建议书以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 工程材料设备控制工作 (*)甲供材料设备的管理,包括: *)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机电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计划; *)主持施工图交底审查会; *)检查施工单位为设备提供运输所需通道和卸货作业场地及设备仓库或符合要求的材料堆放场地的落实情况; *)参加设备的到货验收、开箱检验,并签署相关文件; *)负责机电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控制。 (*)甲招乙供材料设备的管理,包括: *)协助委托人针对甲招乙供材料设备开展的公开招标活动; *)督促并审核施工单位签订材料设备供货合同及合同款的支付情况; *)审核并批准施工单位编制的材料设备生产和到货进度计划; *)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机电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计划; *)检查施工单位为设备提供运输所需通道和卸货作业场地及设备仓库或符合要求的材料堆放场地的落实情况; *)参加设备的到货验收、开箱检验,并签署相关文件; *)负责机电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的投资、质量、进度控制; *)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设备的结算资料。 (*)甲管乙供材料设备的管理,包括: *)协助委托人针对甲管乙供材料设备的公开择优竞价活动; *)督促并审核施工单位签订材料设备供货合同及合同款的支付情况; *)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设备数量; *)审核并批准施工单位编制的材料设备生产和到货进度计划;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材料设备生产的质量控制; *)参加出厂验收; *)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材料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计划; *)主持施工图交底审查会; *)检查施工单位为材料设备提供运输所需通道和卸货作业场地及材料设备仓库或符合要求的材料堆放场地的落实情况; **)参加材料设备的到货验收、开箱检验,并签署相关文件; **)负责材料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的投资、质量、进度控制; **)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设备的结算资料; **)检查质量保证期工作。 (*)乙供材料设备的管理,包括: *)审核工程总体材料设备使用计划和月度材料设备分批使用计划; *)审核施工单位选定的材料设备合格供货商并对样品进行封存; *)督促并审核施工单位签订材料设备供货合同; *)组织施工单位拟定准确的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及时进行材料设备的采购及供货; *)组织施工单位认真清点到货材料设备,在安装材料设备过程中及安装后应进行监督、检验,把好质量关; *)对施工单位所定材料设备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必须严格把关,发现货不对板情况应及时向委托人汇报; *)负责材料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的投资、质量、进度控制; *)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设备的结算资料; *)检查质量保证期工作。 (*)建筑装饰材料的管理,包括: *)协助委托人进行材料管理及采购策划; *)协助委托人选定合格材料供货商; *)协助并督促施工单位签订材料供货合同; *)督促施工单位拟定准确的分批次订货计划,及时进行材料的采购及供货; *)对材料到货、施工过程中及施工后进行监督、检验,把好材料质量关; *)对材料变更费用进行预测及审核,提出专业意见及建议; *)负责供货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协调。 (*)材料设备采购监理,包括: ① 委托监理合同; ② 设备采购方案计划; ③ 设计图纸和文件; ④ *场调查、考察报告; ⑤ 设备采购招投标文件; ⑥ 设备采购订货合同; ⑦ 设备采购监理工作总结。 (*)施工阶段材料设备控制中的其它监理工作,包括: *)根据委托人的委托实施设备监造工作(相关费用包含在本次监理服务费范围内,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具体工作如下: ① 监理人应根据设备监造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成立由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组成的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应进驻设备制造现场。 ②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熟悉设备制造图纸及有关技术说明和标准,掌握设计意图和各项设备制造的工艺规程以及设备采购订货合同中的各项规定,并应组织或参加委托人组织的设备制造图纸的设计交底。 ③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设备监造规划,经监理人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在设备制造开始前十天内报送委托人。 ④ 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设备制造单位报送的设备制造生产计划和工艺方案,提出审查意见,符合要求后予以批准,并报委托人。 ⑤ 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核设备制造分包单位的资质情况、实际生产能力和质量保证体系,符合要求后予以确认。 ⑥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设备制造的检验计划和检验要求,确认各阶段的检验时间、内容、方法、标准以及检测手段、检测设备和仪器。 ⑦ 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对设备制造过程中拟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鉴定书和试验报告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⑧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主要及关键零件的生产工艺设备、操作规程和相关生产人员的上岗资格,并对设备制造和装配场所的环境进行检查。 ⑨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设备制造的原材料、外购配套件、元器件、标准件以及坯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检查设备制造单位对外购器件、外协作加工件和材料的质量验收,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设备制造单位提交的报验资料,符合规定要求时予以签认。 ⑩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主要及关键零部件的制造工序应进行抽检或检验。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设备制造单位按批准的检验计划和检验要求进行设备制造过程的检验工作,做好检验记录,并对检验结果进行审核。专业监理工程师认为不符合质量要求时,指令设备制造单位进行整改、返修或返工。当发生质量失控或重大质量事故时,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停制造指令,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报告委托人。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和监督设备的装配过程,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在设备制造过程中如需要对设备的原设计进行变更,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核设计变更,并审查因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减和制造工期的变化。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设备制造过程中的调试、整机性能检测和验证,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在设备运往现场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设备制造单位对待运设备采取的防护和包装措施,并应检查是否符合运输、装卸、储存、安装的要求,以及相关的随机文件、装箱单和附件是否齐全。 设备全部运到现场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由设备制造单位按合同规定与安装单位的交接工作,开箱清点、检查、验收、移交。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设备采购合同的规定审核设备制造单位提交的进度付款单,提出审核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复核后报委托人。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委托人或设备制造单位提出的索赔文件,提出意见后报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委托人、设备制造单位进行协商,并提出审核报告。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核设备制造单位报送的设备制造结算文件,并提出审核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委托人、设备制造单位进行协商,并提出审核报告。 在设备监造工作结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写设备监造工作总结。 *)根据委托人委托的设备监造工作提交相关的监理资料(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工程监理服务费之内,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包括: ① 设备采购合同及委托监理合同; ② 设备监造规划; ③ 设备制造的生产计划和工艺方案; ④ 设备制造的检验计划和检验要求; ⑤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⑥ 原材料、零配件等的质量证明文件和检验报告; ⑦ 开工/复工报审表、暂停令; ⑧ 检验记录及试验报告; ⑨ 报验申请表; ⑩ 设计变更文件; 会议纪要; 来往文件; 监理日记;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监理工作联系单; 监理月报; 质量事故处理文件; 设备制造索赔文件; 设备验收文件; 设备交接文件; 支付证书和设备制造结算审核文件; 设备监造工作总结。 *.*.*.* 工程合同管理工作 (*)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使工程项目的全部合同事件处于控制中,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 (*)建立合同管理文档系统。应建立与相适应的编码系统和文档系统,便于各种合同资料的保存与查询。 (*)建立合同文件沟通方式。承包人和委托人、监理工程师、分包人之间的有关合同的文件沟通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合同实施监督。包括:监督总承包人、分包人严格执行合同,并做好各分包人的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也应督促委托人执行其合同责任,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合同跟踪和诊断。包括: *)全面收集并分析合同实施的信息与工程资料,将合同实施情况与合同分析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其中的偏离。 *)对合同履行情况做出诊断。合同诊断包括:合同执行差异的原因分析、合同差异责任分析、合同实施趋向预测。及时通报合同实施情况及问题,提出合同实施方面的意见、建议、甚至警告。 *)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对应的管理措施,防止问题的扩大和重复发生。 (*)严格合同变更管理。包括:变更谈判、变更的处理程序,落实变更的措施,修改变更相关的资料,检查变更措施的落实情况。 (*)监理人应按委托人的要求参与本合同工程施工、采购等招投标文件(含招投标修改、澄清等文件)的审查工作,对相关合同及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进行审核,确定可能引起争议的合同条款等内容,向委托人提交关于合同执行过程的可能存在的索赔风险的报告。对收到的承包人的索赔报告应进行审查分析,收集反驳理由和证据,复核索赔值;如具备反索赔条件,应及时提出反索赔报告并附上相关证据。 (*)合同终止和后评价工作,包括:合同按约定履行结束后,合同即告终止。监理人应及时进行合同后评价,总结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中的利弊得失、经验教训,作为改进以后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借鉴。 (*)合同后评估应包括如下内容: *)合同签订情况评价; *)合同执行情况评价; *)合同管理工作评价; *)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合同条款的评价。 (**)合同管理中的其他监理工作,包括: *)费用索赔的处理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处理可能发生的费用索赔提供证据。 ① 项目监理机构处理费用索赔应依据下列内容: a. 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b. 本工程的施工合同文件; c. 国家、部门和地方有关的标准、规范和定额; d. 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凭证。 ② 当承包人提出费用索赔的理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予以受理: a. 索赔事件造成了承包人直接经济损失; b. 索赔事件是由于非承包人的责任发生的; c. 承包人已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和程序提出费用索赔申请表,并附有索赔凭证材料。 ③ 承包人向委托人提出费用索赔,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a. 承包人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委托人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b. 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c. 承包人在承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委托人的费用索赔申请表; d. 总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符合上述②款规定的条件时予以受理; e. 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费用索赔审查,并在初步确定一个额度后,与承包人和委托人进行协商; f.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或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发出要求承包人提交有关索赔报告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的通知,待收到承包人提交的详细资料后,按上述的第d、e项的程序进行。 ④ 当承包人的费用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联时,总监理工程师在作出费用索赔的批准决定时,应与工程延期的批准联系起来,综**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决定。 ⑤ 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委托人的额外损失,委托人向承包人提出费用索赔时,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查索赔报告后,应公正地与委托人和承包人进行协商,并及时作出答复。 *)合同争议的调解 ① 项目监理机构接到合同争议的调解要求后应进行以下工作: a. 及时了解合同争议的全部情况,包括进行调查和取证; b. 及时与合同争议的双方进行磋商; c. 在项目监理机构提出调解方案后,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争议调解; d. 当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处理该合同争议的意见; e. 在争议调解过程中,除已达到了施工合同规定的暂停履行合同的条件之外,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合同的双方继续履行施工合同。 ② 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合同争议处理意见后,委托人或承包人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对合同争议处理决定提出异议,在符合施工合同的前提下,此意见应成为最后的决定,双方必须执行。 ③ 在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接到仲裁机关或法院要求提供有关证据的通知后,应公正地向仲裁机关或法院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 *)合同解除的相关工作 ① 施工合同的解除必须符合法律程序。 ② 当委托人违约导致施工合同最终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就承包人按施工合同规定应得到的款项与委托人和承包人进行协商,并应按施工合同的规定从下列应得的款项中确定承包人应得到的全部款项,并书面通知委托人和承包人: a. 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量表中所列的各项工作所应得的款项; b. 按批准的采购计划订购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的款项; c. 承包人撤离施工设备至原基地或其他目的地的合理费用; d. 承包人所有人员的合理遣返费用; e. 合理的利润补偿; f. 施工合同规定的委托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③ 由于承包人违约导致施工合同终止后,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清理承包人的应得款项,或偿还委托人的相关款项,并书面通知委托人和承包人: a. 施工合同终止时,清理承包人已按施工合同规定实际完成的工作所应得的款项和已经得到支付的款项; b. 施工现场余留的材料、设备及临时工程的价值; c. 检查和验收已完工工程,移交工程资料和对该部分工程的清理、质量缺陷修复等所需的费用; d. 施工合同规定的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e. 总监理工程师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在与委托人和承包人协商后,书面提交承包人应得款项或偿还委托人款项的证明。 ④ 由于不可抗力或非委托人、承包人原因导致施工合同终止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规定处理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 *.*.*.* 工程信息管理工作 (*)项目信息是预测项目未来、决策项目实施方案以及追溯项目实施过程的依据,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基础**,监理人要全面掌握信息源,灵活运用信息处理工具,收集相关信息资料。监理人必须进行管理的工程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有关政策文件、法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等; *)设计及有关批准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设计文件等; *)招投标文件、工程建设合同、协议、补充协议等; *)与委托人、承包人及工程有关单位之间的往来文件; *)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临时工程设计、方案等资料; *)各种材料报验、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的技术资料、检测、试验报告等资料; *)各种报验、验收、报告、报表、计量、支付、施工记录、现场签证、质量、进度状况记录等资料; *)监理日记、巡查、旁站记录、工程照片、事故处理资料、关键的检查资料; *)监理通知、会议记要、备忘录、合同执行情况、监理月报、监理报告、总结、评估等; **)工序验收、检验批验收、分项验收、分部(或子分部)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资料; **)消防验收、防疫验收、环保验收、装修室内辐射/空气等专项验收资料; **)监理制度、规定与管理办法等内部文件; **)安全、文明生产控制资料等。 (*)建立信息管理制度,严格信息采集、编排、查阅、归档保存的管理办法,由专人实施。监理资料的管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监理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 *)监理资料的管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 *)监理资料应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 *)监理档案的编制及保存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计算机信息管理 *)计算机信息管理的内容和基本要求 监理人应运用计算机技术对合同项目进行科学管理,全面提高合同工程施工管理水平。 *)计算机硬件 监理人应配置满足运行要求的计算机和工作站来支持日常的合同项目施工管理工作。 *)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运行在Windows****或更高版本的操作系统上,这部分软件由监理人自己负责。 *)信息内容、格式及信息传递要求 监理人应及时准确地按委托人和监理工程师所要求的时限、内容和格式将相关工程信息录入并传递给委托人和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如未能按委托人的规定将信息录入或传递给委托人,可以成为委托人缓付或停付工程进度款的理由。 (*)对所收集的信息必须进行分析,确保其准确、全面、来源可靠,且要求为正式资料。 (*)及时将采集到的信息进行筛选分类,分别通报给有关领导、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审阅和签署意见。 (*)建立主体数据库系统结构,及时对信息分类保存、要求列名事件、题目、来源、概要、经办人或其他基本情况。 (*)对信息资料收集和反馈进行跟踪,对信息进行动态管理。 (*)涉及国家机密或各单位商业秘密的信息资料保管工作应制订保密管理细则,防止机密泄漏,避免造成经济损失**治影响。 (*)有保留价值的信息,经请示有关领导后可以消除,但应做好登记。 (**)工程结束后,按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整理存档、移交,并办理好移交签收手续。 (**)监理人在提交相关信息的纸质文件的同时,须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提交电子原版和纸质文件扫描版。 *.*.*.* 工程项目沟通与协调 (*)建立项目沟通与协调管理系统,健全各项制度,并本着“严格守法、遵守公德”的原则,以维护各相关方的利益为前提,应用先进、实用的方法和手段,有效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制定项目沟通管理计划,按内容划分主要有: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成本、资金、环保、设计变更、索赔、材料供应、设备使用、人力**、文明工地建设等;按时间划分主要有: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年度计划、月计划、周计划等。 (*)项目沟通管理计划明确沟通的具体内容、对象、方式、目标、责任人、完成时间、奖罚措施等,并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确保沟通计划落到实处。 (*)对项目实施各阶段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根据沟通与协调的进展情况和结果,按程序要求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各相关方,实现共享,提高沟通与协调的效果。通过有效地计划、组织和协调,监督相关各方履行各自的职责,协调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关系,充分利用各方优势为本合同工程建设服务。 (*)定期组织召开建设单位、设计、监理、质监站、安监站、承包人参加的工地现场会,协调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会前一天,就质量、安全、进度、资金、技术、材料等需要协调的问题等议题征求意见,分送有关单位,以便会前做好充分准备,会后写出会议纪要发与会各单位,并督促执行。 (*)妥善处理各分项工程之间的施工配合,要求各承包人提出需要配合的问题,如施工场地的要求、施工用水、用电、交叉作业的相互影响,施工收口处理、建筑成品保护要求及需要采取的配合措施等。 *.*.*.* 环境管理工作 监理人应对施工过程中影响环境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以满足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环境保护的要求。监理人环境管理工作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制定相关的监督检查工作的程序及制度提交委托人及政府相关部门核准;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及程序等,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如噪声、废气、污水等污染物排放应达标、粉尘控制达标、减少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破坏; (*)对配套的环保工程进行施工监理,如对水处理设施、声屏障、绿化工程、水源保护区的保护等进行监理。 *.*.*.** 提交监理月报 监理月报应包括以下内容: (*)本月工程概况; (*)本月工程形象进度; (*)工程进度,包括: *)本月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进度比较; *)对进度完成情况及采取措施效果的分析。 (*)工程质量,包括: *)本月工程质量情况分析; *)本月采取的工程质量措施及效果。 (*)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包括: *)工程量审核情况; *)工程款审批情况及月支付情况; *)工程款支付情况分析; *)本月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合同其他事项的处理情况,包括: *)工程变更; *)工程延期; *)费用索赔。 (*)本月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等情况的综合评价及相关意见或建议。 (*)本月监理工作小结,包括: *)对本月进度、质量、工程款支付、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情况的综合评价; *)本月监理工作情况; *)有关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 *)下月监理工作的重点。 监理月报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及签认,签认后报委托人和本监理人总部。 *.*.*.** 施工阶段的其他监理工作 (*)工地例会 *)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工地例会应按委托人提供的例会细则执行。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工地例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 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② 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③ 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④ 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⑤ 检讨工作联系单的相关内容的执行情况,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⑥ 本月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综合情况,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⑦ 其他有关事宜。 *)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 *)对于工地例会上提出的有关设计问题,监理人应积极把关控制,不应随意对相关问题做出定论。工地例会上的相关结论必须以设计变更的方式确定后方可实施。 (*)工程暂停及复工的相关工作 *)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暂停工程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按照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签发。 *)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暂停令: ① 委托人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②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 ③ 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 ④ 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 ⑤ 承包人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 *)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停工原因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确定工程项目停工范围。 *)由于非承包人且非上述第*)-②、③、④、⑤项原因时,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之前,应就有关工期和费用等事宜与承包人进行协商。 *)由于委托人原因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暂停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实际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人继续施工。 *)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暂停,在具备恢复施工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承包人报送的复工申请及有关材料,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人继续施工。 *)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到签发工程复工报审表之间的时间内,应**有关各方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的问题。 (*)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的处理工作 *)当承包人提出工程延期要求符合施工合同文件的规定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予以受理。 *)当影响工期事件具有持续性时,项目监理机构可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阶段性工程延期申请表并经过审查后,先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并通报委托人。当承包人提交最终的工程延期申请表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复查工程延期及临时延期情况,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 *)项目监理机构在作出临时工程延期批准或最终的工程延期批准之前,均应与委托人和承包人进行协商。 *)项目监理机构在审查工程延期时,应依下列情况确定批准工程延期的时间: ① 施工合同中有关工程延期的约定; ② 工期拖延和影响工期事件的事实和程度; ③ 影响工期事件对工期影响的量化程度。 *)工程延期造成承包人提出费用索赔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本条第*.*.*.*-(**)-*)项的约定处理。 *)当承包人未能按照施工合同要求的工期竣工交付造成工期延误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规定从承包人应得款项中扣除误期损害赔偿费。 *.*.* 工程收尾阶段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工程收尾阶段包括竣工扫尾、验收、整改、移交、结算、考核评价等方面的管理。监理人应制定工作计划,提出各项管理要求。工程收尾阶段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 (*)项目的竣工扫尾; (*)项目的竣工验收、整改及移交; (*)项目的竣工结算; (*)项目的回访维护; (*)项目的考核评价。 *.*.*.* 竣工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人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人整改。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应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监理人应负责组织系统联动调试、试运行及各专项验收及检测。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组织或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对项目进行移交。 (*)根据现场的实际竣工情况对承包人提交的竣工图纸(包括设备移交资料等)进行复核确认。 *.*.*.* 审核竣工结算 (*)结算的总体要求 监理人应根据有关合同约定及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于竣工后*周内编制工程竣工结算计划报委托人批准后实施。监理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按核准的结算计划中的时间要求提交竣工结算书及竣工结算资料。监理人须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结算书,确保工程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并对其提交给委托人的结算审核结果负责。工程结算以单个施工合同为结算对象,监理人应在完成全部合同结算的审核后形成结算汇总。总监理工程师应对监理人提交的《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进行签认并对由其审核的结算金额的准确性负责。 (*)工程结算资料必须实事求是、完整、真实准确,工程资料的主要内容包括: *)合同(组成包括: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投标文件澄清纪要、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招标文件及补遗书、本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各方间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其它); *)结算书及电子文档; *)招标图纸及竣工图纸; *)图纸会审(交底)的会议纪要; *)工程量计算书(或钢筋抽料表)及电子文档; *)工程变更图纸、变更指令及工程变更申报审批表; *)施工现场变更签证及工程变更申报审批表; *)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开、竣工报告; **)中间计量资料; **)其它竣工结算资料。 (*)政府有权审核部门结算审核过程中的相关工作 *)监理人应积极组织并督促承包人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对本合同工程结算书(结算资料)的审核工作,以推动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监理人应按委托人要求,派出相关人员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针对本合同工程结算审核工作的相关会议(如结算工作会议、结算工程量核对会议等)。 *)监理人应根据政府主管部门对本合同工程结算提出的意见,向委托人提出解决本合同工程结算争议的合理建议。 *.*.*.* 提交监理工作总结 监理工作结束时,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提交监理工作总结。监理工作总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工程概况; (*)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和投入的监理设施; (*)监理合同履行情况; (*)监理工作成效;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和建议; (*)工程照片(有必要时)。 *.*.* 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监理人应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开展工作。 (*)承担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时,监理人应安排监理人员对委托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承包人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 (*)监理人员应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人员应核实修复工程的费用和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 *、监理机构人员组成: 序 号姓 名性 别在本工程担任职务联系方式备注 监理人需为本项目配备*名注册造价工程师负责相应造价工作,同时按招标人要求派遣不少于*名工程师作为监理代表常驻施工现场,配合招标人工作。监理代表每月在工地时间不得少于**天,负责解决工程施工期间各种技术配合问题,并在施工期间接受招标人统一管理,包括实行向中标人请假制度。如果监理代表不落实招标人工作安排,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监理代表。 第十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工程开工前*天提供设计文档、工程合同、现场资料(包括原始资料)一份。 *、委托方提供文件目录、文件号、文件正本,保密资料注明密级;监理方代表签收文件,确认签收日期;工程完工后监理方交还以上资料,委托方代表签收并确认交还日期。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在*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 第十六条 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 / 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并免费提供 / 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 第二十二条 增加以下内容 *、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增加现场监理人数或撤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监理人应在监理服务期内,办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人员人身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监理人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同时,监理人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按委托人可接受的条件对监理人的责任、第三方的责任以及委托人为监理服务提供的财产等进行保险。上述有关费用由监理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 增加以下内容: (*)为发挥委托人工程管理人员对监理工作的直接参与和对监理人项目管理的掌控,委托人的项目工作小组将与监理人的项目监理机构集中办公,督促监理人履行职责,并对项目监理机构的下列工作进行检查: *)监理人的日常监理工作; *)监理人人员及仪器设备的投入; *)监理人的旁站计划及旁站工作记录; *)监理人的监理日志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监理人编制的承包人人、材、机投入及实物工程量统计报表; (*)监理人应建立现场报到指纹打卡制度,对总监、总监代表及现场监理工程师到场情况进行考核。 第二十四条 增加以下内容: (*)如因监理人使用不称职管理人员给工程建设造成损失的,由监理人向委托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虽然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监理人如更换总监,委托人仍有权要求监理人按**万元/人/次承担违约赔偿,如更换总监代表,委托人仍有权要求监理人按*万元/人/次承担违约赔偿,如更换其他一般管理人员,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按*万元/人/次承担违约赔偿。 (*)如委托人认为监理人员的数量、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监理人员的专业配置不能满足监理工作所需时,委托人有权另行聘请符合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所聘请监理人员的工资已包括在本合同监理酬金内,此费用由监理人向所聘监理人员支付。必要时委托人有权直接从本合同监理酬金中扣取支付。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未能履行约定义务,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 *.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当按约定向委托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书面警告。监理人未履行或未按时履行或未按质履行义务或不执行委托人(含主管人员)的指令时,委托人有权向监理人发出书面警告。监理人必须在书面警告限定的时间内履行义务,否则应承担*次一般违约责任。 (*)一般违约责任。监理人按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时,第一次必须向委托人交纳违约金****元/次;第二次承担同一违约性质的一般违约责任时,监理人应向委托人交纳的违约金为第一次交纳金额的*倍;第三次承担同一违约性质的一般违约责任时,监理人应向委托人交纳的违约金为第一次交纳金额的*倍;以此类推,但每次交纳的金额最高不超过第一次交纳金额的*倍。本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严重违约责任。监理人按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时,必须向委托人交纳违约金*****元/次。 (*)部分解除合同。委托人依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发出部分解除合同的通知后,本合同部分解除即生效。于此情形下,监理人必须在收到委托人部分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日内停止被解除部分的工作,*日内配合委托人完成现场工作和有关资料的移交,所交接资料必须完整。监理人无特殊原因未在要求期限内完成移交和撤出,或交接资料不完整的,委托人有权处理其留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其他物件,处理费用由监理人承担,且委托人有权视情况全部解除合同。因监理人拒交或延误交接现场工作和有关资料而引致委托人工期延误及其他方面的损失,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赔偿有关损失。委托人在发出部分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委托人即可委托新的监理单位承接该部分工程的监理,监理人不得影响或阻碍新的监理单位办理进场手续和相关工作。 (*)解除合同。委托人依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后,本合同即宣告解除。于此情形下,监理人必须在收到委托人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日内停止全部工作,*日内配合委托人完成现场工作和有关资料的移交,并于完成交接工作当日内离场。监理人应保证所移交的资料齐全完整,监理人无特殊原因未在要求期限内完成移交和离场或所移交的资料不完整的,委托人有权处理其留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其他物件,处理费用由监理人承担,如果引致委托人工期延误和其他方面的损失,委托人将要求监理人赔偿有关损失。委托人在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委托人即可委托新的监理单位承接本合同工程的监理,监理人不得影响或阻碍新的监理单位办理进场手续和相关工作。 (*)赔偿损失。因监理人违约或工作失误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向委托人赔偿经济损失,赔偿总金额不应超过本合同监理酬金暂定金额;但如果损失是由于监理人故意或严重渎职造成的,监理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监理人累计承担书面警告达*次的,则另行追加一般违约责任*次;监理人累计承担一般违约责任达*次的,则另行追加严重违约责任*次;监理人累计承担严重违约责任达*次或者工程进度严重滞后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驻场办公,代行总监理工程师职责,直至委托人满意其监理工作时方可离场。 *.*当监理人违约需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时,委托人有权从应支付给监理人的监理酬金中直接扣除,扣除款项计入累计监理酬金进度款,结算时不予退还,监理人不得有异议。同时,委托人保留进一步依法追究监理人及其保证人有关责任的权利。 *.*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不履行或没有全面且适当履行其相关承诺及监理义务时,委托人有权书面通知监理人,指明其未能履约的内容和委托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等级。 *.*.*监理组织管理方面的违约责任 (*)监理人承诺主动支持委托人的工作,若无正当理由又未提前向委托人报告且未得到委托人同意的,而对委托人的指令和书面通知,公开或变相拒不执行的,属于违约,监理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次;监理人因此而再次违约的,每违约一次,监理人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次;情节特别严重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同时,监理人还须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不遵守委托人制订的各项制度、规定的,由监理人按所违反制度、规定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相应制度、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委托人参照专用条款第二十六条*.*.*(*)款的约定处理。 (*)监理人未按承诺建立组织架构、派驻监理人员和投入设备,监理人必须按委托人要求限期整改,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具体约定为: 在委托人书面通知监理人进场后*日内,监理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监理人员未能足额到位,或到位后又离开,造成该岗位空缺,或未按承诺依时、足额投入有关设备的,监理人应向委托人书面解释并保证人员、设备限期到位;如果监理人拒不配合,未在委托人提出限期改正的期限内进行整改的,监理人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次。于此情形下,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监理人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承诺投入监理人员,调换监理人员必须提出书面报告并附上替代人员的所有证明资料,经委托人审核书面同意后才能调换。委托人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时,监理人在接到委托人通知后三天内安排更换到位,否则,委托人有权延期支付监理酬金,并由委托人直接另行聘请监理人员,聘请人员所需费用按专用条款第二十条第(*)款的约定执行。同时,监理人按下表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序号违约项目违约金(元/人·次) *监理人自行调换或未按照委托人要求及时更换总监理工程师**万元 *监理人自行调换或未按照委托人要求及时更换总监代表*万元 *监理人自行调换或未按照委托人要求及时更换专业监理工程师*万元 监理人自行调换或未按照委托人要求及时更换造价工程师*万元 (*)对于委托人通知监理人参加的会议(包括但不限于进场会、现场问题处理会议、工程验收会议、结算问题处理会议、质保期工作的相关会议等),被通知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经报委托人批准同意的监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总监理工程师、项目副总监等)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自行缺席的,每缺席一人次监理人承担*次一般违约责任。 (*)监理人应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主持召开监理例会及各种技术专题会,以及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和委托人要求必须召开的会议,否则视为违约,每违约一次,监理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次。 (*)如监理人违反委托监理协议书第七条、第八条的约定,未在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将变更情况书面报告委托人的,每经委托人确认*次,监理人承担*次一般违约责任。 (*)①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及监理代表必须在施工全过程常驻现场,其他监理人员应驻场的具体阶段由委托人和监理人在合同签订时具体协商确定。 ②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的具体要求为:每月不得少于**天,每天不得少于*小时,有事离开施工现场必须向委托人请假批准,否则视为脱岗,脱岗每发生一次,监理人应承担*次一般违约责任;总监和总监代表不得同时离开施工现场,否则视为脱岗,脱岗每发生一次监理人应承担*次一般违约责任;项目处于赶工期间或处于较**全隐患期间、重要施工节点期间时,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及监理代表必须**小时在现场,离开施工现场必须向委托人请假批准,否则视为脱岗,脱岗每发生一次监理人应承担*次严重违约责任。 *.*.*履行监理职责方面的违约责任 (*)监理人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对应当作出决定的事项故意拖延或者不作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在委托人书面警告后监理人在整改期限内仍不加以改正的,视为违约,监理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次;因此造成损失的,监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监理人对于承包人现场的管理机构人员不到位、擅自离场,管理人员工作能力存在严重不足等存在的问题不进行有效检查、督促、处理,且不向委托人报告的,在委托人书面警告并要求限期改正后,拒不限期改正的,承担*次一般违约责任。 (*)监理人对于承包人未按投标文件所作的承诺投入机械、设备、材料等存在的问题不进行有效检查、督促、处理,且不向委托人报告的,在委托人书面警告并要求限期改正后,拒不限期改正的,承担*次一般违约责任。 (*)监理人对于承包人每次进场材料不进行检查和登记,或者对已进场的材料不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抽查、送检的,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次;如因此出现不合格材料使用于工程建设并造成质量缺陷的,监理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次;如因此出现质量事故或经济损失达**万元/次以上的,监理人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次;如因此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按国家规定界定)的,委托人有权视情况的严重程度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同时,委托人保留追究监理人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监理人进行旁站监督的,监理人没有到场,或者到场后没有进行监督,或发现质量问题后没有及时处理,且没有向委托人报告,在委托人书面警告并要求限期改正后,拒不限期改正的,监理人应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次。 (*)监理人不按专用条款第二十二条第*款的约定办理有关保险事宜的,在委托人书面警告并要求限期改正后,监理人拒不限期改正的,监理人应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监理人对承包人的施工质量应每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大检查并同时定期组织召开质量会议,将质量检查的情况报告委托人。承包人的施工质量经监理人检验为合格,但经委托人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抽查,发现存在质量不合格或未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进行施工情形的,监理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次;情节严重的,监理人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次。同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的经济损失。 (*)由于监理人应当预见而未能及时预见,或已经预见但未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或未及时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或未及时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并积极督促承包人实施整改而对整个工程的按期完工不能起到有效监管作用,致使工程施工的关键线路工期比计划滞后*日(含*日)以上的,监理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次;出现关键工期滞后*日(含*日)以上的,监理人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次;出现关键线路工期滞后**日(含**日)以上的,委托人有权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 (*)对于承包人提交的现场签证资料,监理人没有准确、真实的现场原始记录或不进行现场复核即予签认,致使签认的文件有错误的,监理人应立即改正,并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次;由于该签证错误因此可能给委托人造成**万元(含**万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监理人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次,如果这种经济损失是由于监理人故意造成的,则按专用条款第二十六条的*.*(*)款的约定处理。 对于现场签证(含工程数量、单价等)未经过注册造价工程师审核即报送委托人,或者虽经过注册造价工程师审核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委托人的,监理人应限期改正;以上情形累计出现*次的,监理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次。 (**)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方案、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中明显不符合现场实际的部分,或者与招投标文件不符,会引起委托人投资增加和工期延误的部分,不进行认真审核、不进行优化就给予同意的,应限期改正,并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次;情节严重的,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次。 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方案、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应当在*日内予以批复;须转报委托人审批的,监理人应在*日内出具审核意见报委托人。由于监理人未及时批复而影响工程进度或者工程质量的,监理人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次;须转报委托人审批的,监理人未在*日内报委托人或未出具审核意见的,应限期改正,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次。 承包人提交给监理人审核的资料或文件存在错误须承包人改正的,监理人应将所有错误一次性要求承包人改正。监理人要求承包人反复修改拖延时间的,在委托人书面警告并要求限期改正后,监理人拒不限期改正的,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次。 (**)监理人应当按时对承包人的申请计量事项予以审批,申请计量事项在正常情况下应在*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监理人对申请计量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监理人派驻的专业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提交的计量报表认真审核并予以确认。监理人对不合格工程却同意计量,或者计量数量严重不实、资料不齐全却同意计量的,应立即改正,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次;情节严重的,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监理人对于承包人提交的请款报告,不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审核,或不按本合同要求签署拨款意见的,应限期改正;累计出现达*次的,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次;如造成委托人超形象进度、超合同支付工程款达**万元(含**万元)以上,或监理人审核的当期支付金额与经过委托人复核的实际应付金额存在正负**%以上误差的,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次,情节严重的,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次;若由此给委托人造成**万元(含**万元)以上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损失,委托人将视情况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 (**)监理人同时发生专用条款第二十六条的*.*.*(*)、(**)、(**)、(**)款约定的违约行为且情节严重的,视为监理人和承包人串通作假,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此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有权按专用条款第二十六条的*.*(*)款的约定要求监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监理人应设立专职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人员,督促承包人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并要求各施工标段设立专职安全员,将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到人;监理人应每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委托人报告。对于承包人没有按投标承诺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或没有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或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监理人未及时发现,或发现后不督促承包人进行整改,不作及时处理并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在委托人书面警告并要求限期改正后,监理人拒不限期改正的,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次;因此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监理人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次;情节严重的,委托人有权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因此而发生重**全质量事故(按国家及本合同有关规定界定)的,监理人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本合同监理酬金的*%~*%。 (**)由于下列原因,使本合同工程在投资、工期、质量等方面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累计赔偿金额不应超过本合同监理酬金暂定金额(除去税金):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发出错误指令; *)监理人越权审批设计变更; *)其他因监理人自身失误或失职。 具体约定为: ① 由于监理人上述原因致使工程投资额较原计划投资额增加的,委托人将根据该增加额双倍扣减与之相应比例的监理酬金;若增加工程投资比例超过原计划投资额的**%时,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监理人赔偿委托人由此遭受的实际损失中的**%。 ② 因监理人责任导致工期延误,其中分段工期延误日数占该段总工期的**%时,则委托人有权扣除该分段工程监理酬金的**%;分段工期延误日数达到该段总工期的**%时,则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因监理人责任导致工程竣工拖延的,依据拖延的日数,监理人应每日按监理酬金暂定金额的*%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由于监理人责任导致工期延误,致使委托人要承担赔偿第三方责任的,监理人承担赔偿委托人由此遭受的实际损失中的**%。 ③ 因监理人责任造成质量事故,需要返工的,监理人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次,由委托人双倍扣减该部分的监理酬金,同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的实际损失;情节严重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监理人赔偿委托人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④ 因监理人责任导致工程(含各分部、单位及整体工程,下同)质量一次性验收不符合质量目标的,委托人按相应工程占总工程的比例扣除监理人监理酬金;若导致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不合格而造成委托人的直接损失达***万元以上时,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监理人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监理人提供的《监理规划》和相应的《监理实施细则》,经委托人审核认为未能针对本合同工程特点、难点和重点,需要退回修改的,若连续两次修改后仍未能达到委托人要求的,监理人应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次。 (**)如果监理人在服务期内未能按要求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包括监理人员缺额、监理深度不足及监理资料不齐等)的,委托人有权酌情扣减监理酬金。 (**)对于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工程变更,如当月由委托人确定的工程变更的单价较监理人审定的单价的差值大于正负**%以上的情况累计出现*宗以上,或由委托人确定的工程变更的总价较监理人审定的总价的差值大于正负**%以上的情况累计出现*宗以上,监理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次。 (**)因监理人原因,造成竣工图纸(包括设备移交资料等)与竣工时现场的实际情况不符,导致相关的工程结算出现偏差的,监理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次;如由此可能给委托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万元(含**万元)以上的,监理人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次;如该经济损失是监理人故意造成的,则按专用条款第二十六条的*.*(*)款的约定执行。 (**)对于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提交分项工程的结算文件,监理人不按合同约定采取有效措施或未及时向委托人报告的,监理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次。 (**)监理人根据合同约定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结算书(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如最终由终审部门审定的结算金额较由监理人审定的结算金额的差值大于正负*%,则由监理人按下列计算方法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最多不超过本合同监理酬金暂定金额的**%: 违约金=[〔(A-B)/B〕-*%]×C 其中:A-监理人审定的工程结算金额; B-结算终审部门审定的工程结算金额; C-监理合同酬金总额。 *.*.*其他方面的违约责任 (*)监理人必须加强对监理人员职业操守、廉政建设的培训和教育,本项目监理人员需共同遵守监理人员职业道德守则,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禁止向委托人及承包人推销材料、设备,或以倾向性、排他性变相推销; *)禁止与承包人串通,对不合格材料、产品、工程进行包庇及验收; *)禁止与承包人串通,对材料用量、工程量进行虚假签认; *)禁止与承包人串通,不合理提高施工难度及增加材料用量,以增大施工费用,获取不正当收益; *)禁止接受承包人的请吃送礼或变相受礼; *)禁止向承包人介绍分包或推销材料、设备等; *)禁止故意刁难承包人以谋取私利,损害委托人的合法利益。 凡违反以上任一项约定者,一经查实,监理人应立即清退该监理人员,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次;情节严重的,委托人有权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追究监理人及有关责任人相关责任,要求赔偿相应损失,同时将上述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通过新闻媒体公诸于众,甚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监理人违约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其行为致使监理人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或相当于严重违约责任)*次,或主管人员因其下属的行为致使监理人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或相当于严重违约责任)累计次数达到*次,委托人认为该直接责任人或主管人员已不适于继续担任本合同工程的监理工作的,有权要求监理人限期更换该人员。于此情形下,监理人应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及费用;如监理人拒不执行,则自委托人向监理人发出更换要求*日后起算,委托人可认为该岗位已空缺,并按专用条款第二十六条的*.*.*(*)款的约定处理。 (*)除上述约定之外,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均构成违约,委托人有权视具体情况给予监理人书面警告并要求限期改正。于此情形下,若监理人拒不限期改正的,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次;情节严重的,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次。 *.*监理人违约责任的认定方式及送达程序 (*)认定方式:以委托人发出的通知、通报、会议纪要等书面文件确定的内容为准。 (*)送达程序:委托人通过下列方式之一将书面违约处理决定送达监理人: *)监理人工地现场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签收; *)监理人其他工作人员签收; *)委托人邮寄送达。 (*)委托人以书面形式作出的违约处理决定一经送达监理人立即生效。监理人如有足够证据证明不应由其承担违约责任的,应在收到违约处理决定后*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提出异议并附上有关证据。委托人在收到监理人的异议后**天内审核完毕,作出书面决定并通知监理人。 (*)监理人承诺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委托人将其执行国家强制性规范、标准和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由委托人组织的考核、考评通报、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委托人网站和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第三十九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形式,中标价即为合同价。 本工程监理范围内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及保修各个阶段,监理费不因工期**而调整。 合同约定的监理报酬是基于合同约定监理人员均到位的前提下,才按本合同约定的包干价支付。否则,除了按合同约定的处罚条款进行处罚以外,委托人有权在监理费用中扣除人员不到位的费用,计算举例:如在人员到位的前提下按合同约定方法计算的监理酬金为**万元,如投标文件承诺到场监理人员为*人,但实际只有*人到场监理,则监理酬金结算额为:**万元÷*×*=**万元。在本合同中,凡与*.*.*条有矛盾的均以此条为准。 付款方式: *、开工后每季度拨付一次监理费,拨付的监理费数额按照工程形象进度的**%按比例计取。 *、本工程竣工验收后的**天内支付至监理费总额的**%。 *、***财政部门完成本工程结算审核后,支付至本工程监理费总额的**%。 *、工程保修期满后支付余下监理费。 委托人收到监理人请款申请后*日内审核完毕并上报***财政部门审批,***财政部门在工作时限内审查完毕,并按照工程款支付的有关规定予以支付。 第四十一条 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报酬,按现行银行汇率计付。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附加协议条款: 无 。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一、监理要求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建设单位: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建设规模: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地理位置:项目选址位于******古塘坳大道与福康路交叉口,******激流坑片区(**-**-** A*和**-**-** C*)地块。 (*)周边环境:良好。 (*)树木情况:周边有较多树木。 (*)文物情况:暂未发现建设区域存在文物。 (*)地址地貌: 城*内山地。 (*)气候及气象条件:******位于北回归线以南,属于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具有明显的海洋气候特点,常年气候温和湿润,**充分,雨量充沛。工程区年平均气温为 **.*℃,年最高气温达 **.*℃,年最低气温为 *.*℃。 (**)道路交通状况:建设地区交通发达,陆路运输方便。 (**)*政情况:*政配套完善。 *.监理范围及内容:监理招标范围为从勘察设计阶段直至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服务工作。监理项目内容为经批准建设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监理依据: (*)本项目的监理合同; (*)本项目的勘察文件、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工程建设计划、施工合同、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及其它相关文件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和施工规范,国家、省、*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现行的法律、法规; (*)本工程监理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等。 *.其他要求:无。 二、适用规范标准 除按本项目设计文件要求外,所有的施工及工程质量、工程验收采用的规范、标准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国家规范要求和**省、***有关文件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建设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年主席令第**号) ·中华人民**国合同法(****年主席令第**号)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年国务院令第***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年国务院令第***号)****年修订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年国务院令第***号) ·城*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年建设部令第**号)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版) *、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 •工程测量规范(GB*****-****)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 GB/T *****-****) •通用硅酸盐水泥(GB ***-****)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全性检验方法(GB ****-****)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 •混凝土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 •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岩土工程验收和质量评定标准(YB ****—**) •固化类路面基层和底基层技术规程(CJJ/T**—**)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 •建筑排水**度聚乙烯(HDPE)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GB *****-****) •《城*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JTG F**-****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T ****-****)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TG F**-**** •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 E**-**** •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 E**-****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 •城*人行**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CJJ**—** )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CB*****-****)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公**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 •城*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上述规范、标准、规程仅是本工程的最基本依据,并未包括实施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规定、标准和规程。在施工中对于上述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现行的规定执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有新颁布文件的,按最新颁布的文件执行) 三、成果文件要求 *.成果文件的组成: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监理规划、监理月报、评估报告、监理日志、影像资料等(需满足归档备案要求)。 *.成果文件的深度:满足归档备案要求。 *.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通常的文本格式及归档备案要求的格式。 *.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满足归档备案要求。 *.成果文件的载体要求: (*)纸质版的要求:通常的文本格式(具体需按档案部门的要求); (*)电子版的要求:必要的资料刻录光盘(含可编辑版本); (*)其他要求:无。 *.成果文件的其他要求:无。 四、委托人财产清单 (一)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 *.委托人提供的办公房屋及冷暖设施:无。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清单:无。 *.委托人提供的设施清单:无。 (二)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 *.委托人取得的有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材料。 *.勘察文件、设计文件等资料。 *.技术标准、规范。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其他资料。 (三)委托人财产使用要求及退还要求 *.委托人财产使用要求:无。 *.委托人财产退还要求:无。 五、委托人提供的便利条件 *.委托人提供的生活条件:无。 *.委托人提供的交通条件:无。 *.委托人提供的网络、通讯条件:无。 *.委托人提供的协助人员:无。 六、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监理人自备的工作手册:如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 *.监理人自备的办公设备:如电脑、软件、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 *.监理人自备的交通工具:如车辆等 *.监理人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监理人自备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 *.监理人自备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工具 *.监理人自备的试验用房、样品用房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注:*、本章中注明“亲笔签名”指在书面文件上签字后扫描编入投标文件文档中形成电子投标文件后上传至***公共**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然后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 *、本章格式落款处的日期填写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的任一日期均可。 *、“注:”、“说明:”及冒号后内容不作为格式要求,保留与否不影响格式有效性。 ***第二人民医院(***复员退伍军人医院)红花湖院区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招标项目 投 标 文 件 (第一册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此处填入投标人名称即可) 年 月 日 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扉页 关于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声明函 致招标人: 我方就本投标文件关于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声明如下: *.根据《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启动电子签名(签章)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号)的规定。如我方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仍未到***公共**交易中心办理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 *.我方的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由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亲笔签名确认后,按规定上传到***公共**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再从交易平台完成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后进行保存提交。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 *.我方在投标文件中完成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即代表我方对投标文件全部承诺内容的认可和确定。 特此声明!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 总监理工程师:(亲笔签名) 目 录 (以下所列目录仅供参考,具体由投标人自拟)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第二人民医院(***复员退伍军人医院)红花湖院区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 元的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勘察设计开始至质量缺陷期满,其中:勘察设计至竣工验收时间为***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完成监理工作。 *.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投标保证金; (*)资格审查资料; (*)监理大纲;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且承诺我方不存在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款所和第三章“评标办法”第*.*条“中标人须知”提及的任一情况,并严格遵守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不弄虚作假,诚信投标。若违背以上承诺,经核实存在以上任一情况者,自愿接受相关的处罚。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在合同内根据招标文件对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专业、人数要求加以明确和响应; (*)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质量承诺及其他补充说明)。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条款名称约定内容备注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监理服务期限勘察设计开始至质量缺陷期满,其中:勘察设计至竣工验收时间为***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日历天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公司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第二人民医院(***复员退伍军人医院)红花湖院区项目一期工程 监理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四、投标保证金 注: 如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银行转账凭证扫描件; 如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公共**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的电子保函; 如采用电子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公共**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的电子保单。 说明:投标保证金以***公共**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是否有效为准。 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企业监理资质证书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如有) 营业执照号企业资质等级员工总人数: 注册资本 其中高级职称人员 成立时间 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技术人员数量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各类注册人员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项、第 *.*.*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情况表(***公共**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打印或截图) *、其他委任人员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司郑重作出承诺,若我司有幸在 ***第二人民医院(***复员退伍军人医院)红花湖院区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招标项目中获得中标,保证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款“对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专业、人数要求”委任相关人员,并在签订监理合同时,按上述的专业和人数要求加以明确。 (三)主要人员简历表(总监理工程师)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 姓名 年龄 证书)名称 职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注:*、投标人应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项、第 *.*.*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可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相关评审因素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亦可在本章“八、其他资料”项下提供。 (四)主要人员简历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 姓名 年龄 证书)名称 职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注:*、投标人应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项、第 *.*.*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可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相关评审因素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亦可在本章“八、其他资料”项下提供。 (五)信用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司郑重作出承诺,对参与 ***第二人民医院(***复员退伍军人医院)红花湖院区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投标活动的行为负责,保证所有投标资料真实有效,并严格按照《关于房建*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公易委办函〔****〕*号)的规定执行,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相应处罚并公开。 在此,我司也郑重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与本招标项目的EPC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被限制承接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务、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工程的投标过程中,我司将自觉遵守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不提供虚假材料、不参与围标串标、不以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骗取中标,一旦违背上述承诺,我司愿无条件接受招标人、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取消中标资格、解除合同等处理。 我司承诺不存在伪造虚假证件的情形,若我司有虚假承诺的,我司愿无条件接受招标人、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接受被列入不诚信记录和相关处罚等。 特此声明! 六、其他资料 说明:投标人可在此提供与本次投标、评标相关的其他资料。下列内容及表格仅供参考。 (一)业绩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合同价格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二)其他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职称专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 证书名称等级证号 (三)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仪器设备型号 国别制造 序号 数量 用途备注 名称规格 产地年份 ***第二人民医院(***复员退伍军人医院)红花湖院区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招标项目 投 标 文 件 (第二册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此处填入投标人名称即可) 年 月 日 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扉页 关于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声明函 致招标人: 我方就本投标文件关于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声明如下: *.根据《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启动电子签名(签章)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号)的规定。如我方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仍未到***公共**交易中心办理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 *.我方的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由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亲笔签名确认后,按规定上传到***公共**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再从交易平台完成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后进行保存提交。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 *.我方在投标文件中完成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即代表我方对投标文件全部承诺内容的认可和确定。 特此声明! 投标人(或牵头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 总监理工程师:(亲笔签名) 目 录 (以下所列目录仅供参考,具体由投标人自拟) 监理大纲 一、监理工程概况; 二、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三、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四、监理机构设置(框图)、岗位职责; 五、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六、拟投入的监理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七、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 八、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九、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十、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理措施; 十一、用工实名管理监理措施; 十二、企业应急服务能力; 十三、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十四、对本工程监理的合理化建议。 附件*: 履约担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就 (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天内无条件支付。 *.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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