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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滨河路管理用房(原巴诺克)公开出租

2021-06-25 装饰装修招标 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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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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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1年06月25日在招标网发布攀枝花市仁和区滨河路管理用房(原巴诺克)公开出租。各有关单位请于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攀枝花市仁和区滨河路管理用房(原巴诺克)公开出租
*******滨河路管理用房(原巴诺克)公开出租 标的名称: *******滨河路管理用房(原巴诺克)公开出租 项目编码: DSCQ*****FD********-* 挂牌价格(万元): **.* 价格说明: 年租金 首次挂牌公告期: **个工作日 首次挂牌起始日期: ****-**-** 是否联合出租: 否 挂牌截止日期: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否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简介 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延时报价期为***秒。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标的名称 *******滨河路管理用房(原巴诺克)公开出租 地理位置 *******滨河路 房屋用途 商业用房 所在楼层 *层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产权年限 / 房屋户型 / 建成时间 / 装修情况 / 抵押信息 无 优先购买权 o有 ■无 房屋现状 ■空置 o自用 o出租 o出借 o他人占用 物业管理 o有:元/平方米或■业务无法提供 o无 其它特别提示事项 无。 竞价参数 (动态报价填写) 加价幅度:*.* 万元,延时报价周期:*** 秒。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城*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 ****** 住所/注册地址 *******和苑路**号 注册资本(万元) *****.******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黄朝伟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经营规模 小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级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财政局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B 批准单位名称 ******城*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关于***滨河路管理用房进行公开招租的决定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 价格说明 年租金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承租方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万元作为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在出租方保管期间不计利息。租赁期满,在承租方无违约的情况下,出租方在**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租赁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承租方。 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 租赁期限 *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的首期租金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安全目标责任书》。 三、付款期限: 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和租赁保证金。承租方应于上半年度结束前**天内向出租方支付下半年度租金。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意向承租方成功承租后,应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 一、在承租房屋后按照房屋使用要求充分、合理利用承租房屋,不得在租赁房屋外墙四周的任何地方搭建、摆放、堆放任何设施、设备、物品。承租方可以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但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并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墙上打洞、墙面开槽、使用建筑外立面必须经出租方同意。 二、承租方享有房屋的占有、使用、管护权。承租方应合法使用房屋,依法开展其经营范围内的业务,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 三、不得将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对外转让、转租、分租、合租、出借;不得将房屋用于任何形式的担保、投资、入股或者其他任何侵犯出租方利益的行为。 四、承租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的外观和各类设施,不得拆改变动房屋结构,不得擅自增添任何永久性设施; 五、不得占用公共通道和场地,不得影响公共安全和正常通行;因承租方使用房屋不当,或不按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造成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危害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 六、承租方在房屋使用过程中不得损坏房屋内及周边公共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照明、消防箱、管网、水电线路、房屋结构等),如造成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七、承租方日常使用房屋应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房屋管理制度,且自行交纳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上网费、卫生费、 环保治理费、车位费、室内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费及应由承租方支付的其他费用。 八、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的装饰装修应遵守国家有关建筑安全性标准及消防、环境保护、卫生防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要求。不得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承重墙等重要构件,不得违规装修、改扩建;外部装饰装修及店面招牌的颜色、格调及规格均按照城建、城管、综合执法、*场监管等部门的要求执行。若因违规装修、改扩建导致出现安全事故或者安全隐患,给出租方造成损失、承租方或者第三方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均由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 九、不得利用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非法经营活动;不得在房屋内及周边存放危险品、危化品、违禁品;不得从事对房屋及其周边形成环境污染或影响环境卫生、*容*貌、公共场所整体形象的经营活动。 十、在使用房屋期间,不得在房屋内及周边进行开挖、爆破、钻探以及其他危及房屋设施的作业;不得向房屋周边排放废水、废气和倾倒废弃物;不得在租赁房屋范围内外乱搭乱建构建筑物或乱堆乱放物品。 十一、在使用房屋期间,自行承担安全保卫责任。因承租方原因造成承租方及任何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承租方财产受到第三人损坏或不法侵犯的,由承租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设施、设备,负责租赁期间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管护,并自行承担费用;如因承租方不当使用房屋及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十三、负责使用房屋期间的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安全保卫等工作; 十四、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承租方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日内,按租赁房屋现状移交给出租方,不得拆卸、损毁屋内固定构建筑物、设施。房屋内归属承租方的可移动资产,承租方应在租赁房屋交还给出租方前搬离;否则,该移动资产视为承租方的抛弃物,任由出租方处置,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方处置该抛弃物主张任何权利。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报名时需缴纳交易保证金*万元。 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意向承租方还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出租,目前处于闲置状态。出租标的无抵押、担保、涉诉等影响公开出租的情形。 二、租赁用途:商业/办公。 三、租赁期限:*年,租金半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租金在租期内保持不变。免租期(装修期)*个月,不计入租赁期。租赁期满后,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四、本次出租标的以实际现状出租,且不影响本次出租及成交价格。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实地踏勘出租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如意向承租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承租方成功承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成交后,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租金、进行资产交接。 五、承租方承租后,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但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并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墙上打洞、墙面开槽、使用建筑外立面必须经出租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由此产生的一切赔偿责任。 六、租赁期内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及装修改造和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所涉交易服务费由出租方、承租方各自承担。 七、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上网费、卫生费、 环保治理费、车位费、室内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费及应由承租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八、租赁期间,承租方所租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负责承担,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设备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九、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还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按《房屋租赁合同》及《安全目标责任书》要求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在安全方面投入的资金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十、成交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承租方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首期租金及出租方和承租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后*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十一、因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政府征地拆迁、政策调整等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由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各自自行承担。 十二、其他事项详见《房屋租赁合同》及《安全目标责任书》(样本)。 十四、标的查看联系人:宋先生 ***********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万元) *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 **:**:**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支持转账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分行 账号 *******************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承租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意向承租方被确认承租方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出租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和出租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出租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 $(function () { $(".ensure-matters div").css({ "width": "***px", "margin-top": *, "margin-left": "**px", "margin-right": "**px" }); $(".tradingInst div").css({"margin-top": *, "margin-left": "**px", "margin-right": "**px"}); }) /**/ 披露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 动态报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徐静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项目报名联系人: 史玉娟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本所官网(www.swuee.com)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 若*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 】,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三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四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五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 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六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七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十八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九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场风险 因经济、*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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