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1年10月19日在招标网发布襄财询价采购-2021-16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执法执勤车辆项目(推荐方式采购)。各有关单位请于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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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襄财询价采购-2021-16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执法执勤车辆项目(推荐方式采购)
公告内容文档 ***政府采购中心受****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场监督管理局采购执法执勤车辆项目”进行询价推荐方式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采购的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场监督管理局采购执法执勤车辆项目(推荐方式采购) 项目编号:襄财询价采购-****-** 二、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采购****场监督管理局采购执法执勤车辆(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预算金额:**万元(超出者为无效投标)。 三、原公告媒体及日期: ****年*月**日、****年*月*日分别公告**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年**月**日**:** 评标地点:***公共**交易中心****评标二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秦基伟(组长)、贾李丽、耿卫涛(采购人代表)、 五、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华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路与陈庄街交汇处西南*号 成交金额:******.**元。 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一个工作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联系人:耿先生 联系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八七路东段电子商务产业园**楼****室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 备注: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质疑与投诉”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备案表.jpg 承认书.jpg 推荐方式询价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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