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1年02月23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红寺堡区弘德村、同原村村庄绿化改造提升项目(一至四标段)变更公告(二)。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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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红寺堡区弘德村、同原村村庄绿化改造提升项目(一至四标段)变更公告(二)
红寺堡区弘德村、同原村村庄绿化改造提升项目(一至四标段) 变更公告(二) 一、项目名称:红寺堡区弘德村、同原村村庄绿化改造提升项目 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寺堡区自然**局 地 址:***红寺堡区 联 系 人:李岩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分公司 地址:******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D座****号 联 系 人:王孟娇 联系 电 话:****-******* 三、变更内容、通知事项: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深化设计、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下列现行中华人民**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或行业的工程设计及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现变更为“本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格式采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本处略)。”。 四、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公共**交易服务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分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