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1年04月12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广东省惠州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5辆智能自卸车采购项目更正公告。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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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广东省惠州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5辆智能自卸车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省***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辆智能自卸车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HZJJ-*******号 采购项目名称:***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辆智能自卸车采购项目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更正内容: *.原招标公告: “四、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并具有货车生产、制造及销售资质; *、供应商所投车辆应通过国家*C强制认证并取得工信部车辆产品公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澄清更正为: “四、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营业执照; *、供应商所投车辆必须经过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并获得相应的产品公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招标公告涉及的内容与本更正公告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邱小姐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花边北路盛世清华二楼邮编:****** 采购人:***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电话:*********** 联系地址:******鹅岭西路**号邮编:****** 采购人:***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