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1年06月25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关于2021年深圳市重型货车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项目的澄清变更公告(二)。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或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关于2021年深圳市重型货车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项目的澄清变更公告(二)
各投标人: 我司受采购人委托,就****年***重型货车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项目(项目编号:UHO****-QTC****)作如下澄清、修改或补充: 一、变更澄清事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 ****年*月**日*点**分**秒(**时间) *、原招标公告补充增加“本项目接受投标人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否则,招标机构将予以拒收。(邮寄地址:******福强路****号**体育公园西北角友和招标代理服务中心,联系人:周工,电话:****-********),投标人代表未参加开标的,视同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无疑义并认可开标结果,须提供“关于不派代表参与开标的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附件,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原件须与开标一览表一同密封)”的条款。 其他内容不作修改。 二、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矛盾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其余内容不变。 *、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三、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保险行业共同体工作组 地址:**省******福华一路***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继生***********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福强路****号**体育公园西北角友和招标代理服务中心(靠近北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工 ****-******** ********** ****年*月**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