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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1年09月18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窑尾烟气深度治理项目4#窑尾烟气脱白系统采购回复。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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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窑尾烟气深度治理项目4#窑尾烟气脱白系统采购回复
发布时间 : ****-**-** 招标单位 : **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 安纳达-****-烟气脱白 有投标单位提出:在招标文件中,第三卷投标文件格式第九项资格审查资料里,表(一)基本情况表和表(四)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表后注明要根据投标人须知中*.*.*和*.*.*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可是投标人须知里没有*.*.*和*.*.*,是注明错误还是缺失? 回复如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是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者加盖用户章的反馈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