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19年10月01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固阳县金山镇下壕村文化活动室建设工程项目开标时间澄清。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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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固阳县金山镇下壕村文化活动室建设工程项目开标时间澄清
*****镇下壕村文化活动室建设工程项目开标时间澄清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镇下壕村文化活动室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磋〔****〕****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JZHCG-****-***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 **:** 开标时间: ****年**月**日 **:** 二、更正内容 原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下午*:**,开标地址:***公共**交易中心三楼第六开标室,其他不变,特此澄清。 附件: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 *****镇 联系人: 张瑞林 联系电话: ***********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自治区********大街**号文化创意园-B**** 联系人: 金彩虹 联系电话: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镇人民政府、***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