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宜昌市五龙支路市政工程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各投标人: 根椐本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规定,现对施工招标文件有关内容答疑,具体答疑如下: *、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款补充条款中的*.*条、*.*条,*.*条招标人的权力修改为:“在合同执行期间,招标人有权依据《****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有变更工程内容”,*.*条中*.*.*修改为“施工合同须由中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洽商并签章”,*.*.*修改为:“中标人如不按*.*.*、*.*.*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 特别提示中第*条、第*条、第*条中*.*,*.*,*.*,*.*等条款,第*条“投标人相关注意事项”修改为:关于项目建设事中事后的评估:项目建设过程中和竣工验收后,项目业主将邀请*重点工程招标委员会成员等相关监督部门,对项目建设的承包人就工程质量、安全、环保、文明施工及项目管理人员到岗等履职情况进行动态考核,考核结果将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入信用评价体系。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壹仟肆佰陆拾叁万叁仟贰佰叁拾玖元陆角壹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以****年**月*日答疑时发放的为准,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此次答疑时发放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本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文件为准。 招标人:*************** 地址:***沿江大道***号 联系人:成峰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沿江大道特***号福江铭座**楼 联系人:李艳丽 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