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潼南区“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项目(第二次)补遗
**区“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项目(第二次) 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我单位于****年*月**日发布的**区“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项目(第二次)项目招标文件作出如下补遗: *、本招标项目因特殊时期导致原定于****年*月**日开标活动而没有正常开标,现将开标时间、保证金到帐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时间重新定于****年*月**日**时**分。 *、外地投标单位进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健康证。 以上补遗及相关说明,各潜在投标人在相关网站上注意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 招标人:*****区交通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