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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其他公告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海霸能源有限公司等68户不良债权项目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海霸能源有限公司等68户不良债权项目处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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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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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3年03月22日在招标网发布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海霸能源有限公司等68户不良债权项目处置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于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海霸能源有限公司等68户不良债权项目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海霸能源有限公司等**户债权 所在地:**、**及**地区 债权合计:人民币***,***.**万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持有的海霸能源有限公司等**户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本金合计***,***.**万元,利息合计***,***.**万元(利息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债务企业分布在**、**及**地区。**户债权简表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债务人 本金 利息 担保方式 抵押物 是否诉讼 * 海霸能源有限公司 **,***.** **,***.** 保证及抵押 ***亩工业出让地及地上**万平米房产,位于*****。 是 * 海霸能源有限公司 *,***.** *,***.** 保证及抵押 ***亩工业出让地及地上**万平米房产,位于*****。 是 * 海霸能源有限公司 *,***.** *,***.** 房产对应工程款享有优先权 是 * **泰隆国际商业广场有限公司 **,***.** *,***.** 保证及抵押 ***亩商服用地,位于******上马街道。 是 * **泰隆国际商业广场有限公司 *,***.** *,***.** 对***亩商服用地上的建筑物工程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是 * ****汽车维修检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 保证及抵押 临街商铺,面积****.**平米,位于*********路**至**号。 是 * **华一饮料有限公司 *,***.** *,***.** 保证 无 是 * **玉晶商贸有限公司 *,***.** ***.** 保证 无 是 * **东升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保证及抵押 设备抵押 是 ** **圣泽木业有限公司 *** ***.** 保证 无 是 ** **润搏机械有限公司 *,***.** *,***.** 保证 无 是 ** **金保罗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 *,***.** 保证及抵押 房产*****平米、土地**.*亩,位于**经济开发区;机器设备及管道*台/套 是 ** **金保罗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 *,***.** 保证及抵押 房产*****.**平方米、土地**亩,位于**经济开发区。 是 ** **泰华食品有限公司 *** ***.** 保证及抵押 设备抵押 是 ** **天颐泰药业有限公司 *,***.** ***.** 保证及抵押 工业用地**.**亩,位于***七马路以北。 是 ** **柏年**食品有限公司 *** ***.** 保证 无 是 ** **环宇膨润土有限公司 ***.** ***.** 保证 无 是 ** ***信义果蔬有限公司 ***.** ***.** 保证 无 是 ** ***新星铸管有限公司 ***.** ***.** 保证 无 是 ** **华东工具制造有限公司 ***.* ***.** 保证 无 是 ** **四强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 保证 无 是 ** **鑫元轴承配件有限公司 *,***.** *,***.** 保证及抵押 位于****河店务庄,抵押土地面积*.*亩,工业出让用地。 是 ** **诺德贸商贸有限公司 ***.** ***.** 保证 无 是 ** ***明发油脂有限公司 *** ***.** 保证 无 是 ** **燎原发光科技有限公司 ***.** ***.** 保证 无 是 ** **汇通纺织有限公司 *,***.** *,***.** 保证及抵押 位于***香江路的工业出让土地*****平米及地上房产*****.**平米。 是 ** **鑫亿纺织有限公司 *** *,***.** 保证 无 是 ** *****轴承厂 *,***.** *,***.** 保证及抵押 生产线设备磨床、超精机、清洗机等生产加工设备,共计***台、*套。 是 ** ****宝通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 *,***.** 保证 无 是 ** **万合工业制造有限公司 *,***.** *,***.** 保证及抵押 工业土地**.*亩,地上房产面积****.*平米,位于**开发区。 是 ** **新纪元传动机械有限公司 *,***.** *,***.** 保证 无 是 ** *****铝业有限公司 *,***.** ***.** 保证 无 是 ** **省维斯德尔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 ***.** 保证 无 是 ** **领航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 保证 无 是 ** ***凯发工贸有限公司 ***.** ***.** 保证 无 是 ** **众冠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 保证 无 是 ** ***华兴纺织有限公司 *,***.** *,***.** 保证及抵押 工业房产*****.**平方米,工业出让土地**亩,工业用地,位于***金郝庄镇栗官屯村。 是 ** **五岳钎具材料有限公司 *,***.** *,***.** 保证 无 是 ** **凿岩钎具厂有限公司 *,***.** *,***.** 保证 无 是 ** **铁临物流有限公司 *,***.** *,***.** 保证及抵押 位于*****办事处林园居的商服用地,面积***亩;地上办公及仓储用房面积*****.**平方米 是 ** **翔宇化纤有限公司 *,***.** *,***.** 保证 无 企业破产 ** **宏福化纤有限公司 *,***.** *,***.** 保证 是 ** **信莱大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保证 企业破产 ** **威科特经贸有限公司 *,***.** *,***.** 保证及抵押 以**凯宇置业有限公司以位于***柏城镇铁塔路(东)***号醴泉街道利群路(北)的别墅、住宅用房为借款提供抵押担保,面积共计****.**平方米。 是 ** ****医药有限公司 *** *,***.** 保证及抵押 *.以**恒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名下***西关街办月河路*号的房地产抵押,抵押土地面积*,***平米(*.*亩)、抵押*号楼房产面积***.**平方米;*.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胜利**侧**二层住宅*号西户房产抵押,面积***.**平、以位于***胜利**侧建材*场J-*A号楼*层东户房产抵押,面积***.**平米。 是 ** **宁泰鑫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保证及抵押 位于胶西镇史家店子村工业园的工业出让土地,面积为*****.**平方米。 是 ** **威达尔实业有限公司 ***.** *,***.** 抵押 自然人孙成君名下位于******香江路**号写字楼*层,**套房产,总面积****.**平方米,为商业网点房。 是 ** **海文鞋业有限公司 ***.* *,***.** 保证及抵押 位于*****西街***号*号楼*-**商业房产,面积共计***.*平方米,商业用房,已以资抵债,抵债金额***.**万元。 是 ** **宝成离合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保证及抵押 抵押工业出让土地**.*亩、地上房产*座,面积*****.**平方米,位于经济开发区民主街****号*-*号。 是 ** **隆世利山经贸有限公司 ***.** ***.** 保证及抵押 由***海化百货有限公司名下商业出让用地*.**亩、地上商业房产****.*平方米,位于****经济开发区海源街中段**。 是 ** *****毛巾厂 ** **.** 保证 是 ** ***吉元贸易有限公司 ***.** ***.** 保证 未诉 ** **亨博尔服饰有限公司 *,***.** ***.** 保证及抵押 机器设备抵押,主要有自动拉布机、传送带、验布机等共****台/套 是 ** *****圣基铝业有限公司 ***.** ***.** 保证及抵押 徐桂珍与张爱国共有的位于****区阁三里村的房地产,抵押房产共*层,面积****.**平米,其中:商业面积***.**平米、住宅面积***.**。 是 ** **大自然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 保证及抵押 借款人名下位于**观城镇临观**侧土地抵押面积*****㎡及地上房产(面积****.**㎡、*****㎡) 是 ** **恒通晶体材料有限公司 *,***.** ***.** 保证 / 是 ** **春秋运输有限公司 ***.* *,***.** 保证 / 是 ** ***华兴纺织有限公司 *,***.** ***.** 保证 / 是 ** ****恒泰实业有限公司 *** ***.** 保证 / 是 ** *****钢联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 ***.** 保证 / 是 ** ***星奥铝业有限公司 *** ***.** 保证 / 是 ** ****润泽家纺有限公司 ***.** ***.** 保证 / 是 ** ****胜辉电缆厂 *,***.** *,***.** 保证 / 是 ** ***托普轴承座有限公司 ***.** ***.** 保证 / 是 ** ****国强塑料有限公司 *,***.** ***.** 保证 / 是 ** **润达塑业有限公司 ***.** ***.** 保证及抵押 申请人名下三层吹塑机设备 是 ** ****轴承有限公司 *** ***.** 保证及抵押 钢构厂房(*****平方米)、钢构车间(****平方米),无证在***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抵押登记 是 ** **冠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 保证及抵押 申请人名下自有机器设备抵押,主要有链式冷床、穿孔轧辊、穿孔套件、穿孔润滑站、穿孔稀油站等 是 每户债权情况: 第一、二户海霸能源有限公司金融债权 一、债权情况 ****年*月**日,海霸能源有限公司与银团签订编号为****-***号海霸能源有限公司“年产***万组(**亿AH)纯电动汽车铁锂电池项目银团贷款合同”,贷款本金*.*亿元,其中**建行作为牵头行,提供贷款*.**亿元、**农行提供贷款*.**亿元、**银行提供贷款*.*亿元。保证及抵押贷款,保证人分别为**鑫红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房担保集团有限公司、***霸电池有限公司、***霸能源电动车发展有限公司、***海霸能源电池有限公司、王波、毕淑梅、杨光忠、曹云清;抵押物为海霸能源名下位于*******九**、北八**、***国道以东的工业出让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及地上房产、机器设备。 我公司分别于****年、****年收购了上述银团贷款中**建行及**银行的不良贷款,其中:收购**建行剩余贷款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银行剩余贷款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上述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 截止****年*月**日,我公司持有海霸能源有限公司金融债权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债务人情况 海霸能源成立于****年*月**日,位于*****临港经济开发区北九**、北八**、***国道东,注册资金**,***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波,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 **电池、电机、电控系统的生产及销售,启动电源、UPS电源、EPS电源、矿用后备电源、储能后备电源、通信用后备电源的组装及销售等。企业已停止经营,厂房对外租赁。 三、保证人情况 (一)**鑫红叶房地产公司 **鑫红叶房地产公司成立于****年**月**日,公司住所地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中路***号,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杨光中,登记机关*******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B,注册资本****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物业管理。 (二)**青房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青房融资担保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住所地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路***号楼***室,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刘涛,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一)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二)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的中介服务;(三)按照监管规定,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省金融办批复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霸能源电动车发展有限公司 ***霸能源电动车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公司位于**省**经济开发区**街,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王波,登记机关****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号***************,注册资本****万人民币。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电动车、电池及自产产品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海霸能源电池有限公司 ***海霸能源电池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住所地位于**省******工业园区,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王波,登记机关****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号***************,注册资本****万人民币。经营范围:电池生产、销售及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五)***霸电池有限公司 ***霸电池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公司位于**高新区长**路(非保证人名下资产),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波,登记机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Q,注册资本***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手机及通讯设备,通讯产品、器材,IT产业研发、生产、销售及咨询服务;矿灯电池、UPS电源、各种**电池;进出口贸易。 (六)自然人保证人 杨光中,男,汉族,系保证人鑫红叶房地产法定代表人,****年因病去世;曹云青,女,汉族,住******,系杨光中之妻;王波,男,汉族,系借款人法定代表人,住******;毕淑梅,女,汉族,住******。 四、抵押物情况 海霸能源公司以其名下房产、土地、在建工程、机械设备全部抵押给了**银行(转让给我公司)、**建行(转让给我公司)及**农行等*家银行。具体情况如下: 抵押物一:工业土地一宗。抵押土地位于原****九**、北八**、***国道东(现***陡楼山路***号)土地证号南国用(****)第G******号,地号GC-**-***,地类(用途)工业,性质国有,使用权类型出让,面积******.*平方米。该宗土地上建设物为海霸能源公司经营厂区。****年*月**日,该宗土地办理抵押登记,他项权号南他项(****)第***号。 抵押物二:工业房产一宗。位于原***临港十四路***号(现***陡楼山路***号),房产证号初公字第******号,面积*****.**平方米,规划用途为车间,实际为*-*号电池生产车间、*-*#宿舍楼、餐厅、科研中心。****年**月*日,该宗房产在***城乡建设局办理抵押登记,他项权号南房地权**他字第******号。 序号 抵押物名称 抵押层数 结构 证载建筑面积㎡ 设计用途 * *-*号电池生产车间 *-*层,各车间面积均为****.**㎡ 钢混 *****.** 车间 * *-*#宿舍楼 *#:*-*层****.**㎡; *#:*-*层****.**㎡ 钢混 *****.** 宿舍 * 科研中心 *-*层 钢混 ****.** 科研中心 * 餐厅 *-*层 钢混 ****.** 餐厅 合计 *****.** 抵押物三:在建工程一宗。抵押在建工程位于原****九**、北八**、***国道东(现***陡楼山路***号)。****年**月*日,抵押在建工程在***城乡建设局设立抵押登记,他项权号:南房预抵字*****号。抵押物情况: 序号 抵押物名称 抵押层数 结构 建筑面积㎡ 设计用途 * *-**#车间 *-*层 框架 *****.** 车间 * *-*#实验楼 *-*层 钢混 ****.** 实验楼 合计 ***** 抵押物四:涂布机等****台机器设备。该宗设备已办理抵押登记,动产抵押登记书编号为青工商**抵登字****第****号。 抵押物五:涂布机等***台机器设备。设备已办理抵押登记,动产抵押证书号青工商**抵登字****第****号。 五、诉讼执行情况 (一)****年*月,原债权人建行对海霸能源有限公司及相关担保人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年**月,****级人民法院分别作出(****)青金商初字第***、***号判决,判决确认:一、债权合法有效,债务人偿还建行债权本金合计*****.**万元及相应利息;二、**鑫红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限额内承担连带责任;三、青房担保分别在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限额内承担连带责任;四、***霸电池有限公司、***霸能源电动车发展有限公司、***海霸能源电池有限公司分别在*亿元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自然人王波和毕淑梅,杨光中和曹云青分别在*亿元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五、原债权人建行分别在本金及相应利息和费用额度范围内对抵押物分别行使优先受偿权。六、诉讼及保全费由被告承担。一审判决后,青房担保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年**月,**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作出(****)鲁商终字第***、***号判决,改判青房担保在总债务本金*,***及利息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他维持原判。我公司收购后变更债权执行人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我公司收购后已通过法院向保证人**鑫红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其担保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 (二)****年**月,原债权人**银行将借款人及其保证人诉至****级人民法院。****年*月**日,****级人民法院作出(****)青金商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判定:一、被告海霸能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银行借款本金****.**万元及利息******.**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至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的利息按照借据约定计算;二、鑫红叶房地产公司在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限额内对第一项的给付义务承担清偿责任,清偿后有权向海霸能源公司追偿;三、青房融资担保公司在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限额内对本判决第一项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清偿后有权向海霸能源公司追偿;四、海霸电动车公司在本金*亿元及相应利息限额内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义务,清偿后有权向海霸能源公司追偿;五、**海霸公司在本金*亿元及相应利息限额内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义务,清偿后有权向海霸能源公司追偿;六、***霸公司在本金*亿元及相应利息限额内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义务,清偿后有权向海霸能源公司追偿;七、王波、毕淑梅在本金*亿元及相应利息限额内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义务,清偿后有权向海霸能源公司追偿;八、杨光中、曹云青在本金*亿元及相应利息限额内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义务,清偿后有权向海霸能源公司追偿;九、海霸能源公司未履行本判决对本判决第一项给付义务,债权人有权对海霸能源公司所有的南他项(****)第***号土地他项权证项下的财产所处分的价款在****万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限额优先受偿;十、海霸能源公司未履行本判决第一项给付义务,债权人有权对海霸能源公司所有的南房预抵字第*****号在建工程抵押权证明下的抵押财产所处分的价款在****万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限额内优先受偿;十一、海霸能源公司未履行本判决第一项给付义务,债权人有权对海霸能源公司所有的南房地权**他字第******号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下的抵押财产所处分的价款*****万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限额内优先受偿;十二、海霸能源公司未履行本判决第一项给付义务,有权对海霸能源公司所有的青工商**抵登字****第****号动产抵押登记书项下抵押财产所处分的价款在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限额内优先受偿;十三、海霸能源公司未履行本判决第一项给付义务,有权对海霸能源公司所有的南房预抵字第*****号在建工程抵押权证明项下的抵押财产所处分的价款在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限额内优先受偿;十四、海霸能源公司未履行本判决第一项给付义务,有权对海霸能源公司所有的青工商**抵登字****第****号动产抵押登记书项下抵押财产所处分的价款在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限额内优先受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元,保全费****元,由海霸能源公司、海霸电动车公司、**海霸公司、***霸公司、王波、毕淑梅、杨光中、曹云青负担,鑫红叶房地产公司对其中的*****元,青房融资担保公司对其中的*****元承担连带责任。上述判决生效后,**银行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鲁**执***号,目前案件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我公司受让上述债权后已向法院申请变更债权人。 第三户海霸能源有限公司工程款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于****年自**海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海霸能源有限公司工程款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该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债权人对工程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截止****年*月**日,我公司持有该企业工程款债权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债务人情况 海霸能源成立于****年*月**日,位于*****临港经济开发区北九**、北八**、***国道东,注册资金**,***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波,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 **电池、电机、电控系统的生产及销售,启动电源、UPS电源、EPS电源、矿用后备电源、储能后备电源、通信用后备电源的组装及销售等。企业已停止经营,厂房对外租赁。 三、工程款涉及的房产情况 (一)根据海霸能源与海川建设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年修订版),海川建设所建项目为海霸能源产业园电池车间工程,共*个车间,单个车间面积为*,***.*平方米,合计**,***.*平方米。 (二)根据海霸能源与海川建设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年修订版),海川建设所建项目为海霸能源产业园*#宿舍、*#宿舍、食堂、科研中心楼工程,面积共计**,***平方米。 上述合同签订后,海川建设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建设。施工主体工程完工后(主体工程面积合计**,***.*平方米,房产证载面积为**,***.**平方米,证号为“初公字第******号”)。上述房产由企业对外租赁。 四、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原债权人海川建设集团将海霸能源诉至****级人民法院,要求海霸能源支付工程款**,***,***.*元(包含工程质量保修金*,***,***.**元)。法院在审理中以涉案工程不具备返还工程质量保修金的条件,因而仅支持了除质量保修金外的工程款**,***,***.**元,工程质量保修金需海川建设另行主张。****年*月**日,****级人民法院作出(****)青民一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判定:*、海霸能源支付海川建设工程款**,***,***.**元及逾期利息,利息具体计算方式为以**,***,***.**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年**月*日计算至本判决生效给付之日;*、海川建设在海霸能源所欠工程款**,***,***.**元范围内对涉案工程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元,保全费****元均由海霸能源承担。上述判决生效后,海霸能源未履行生效判决,海川建设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我公司于****年初收购上述工程款债权,并已向执行法院变更债权执行人。 第四、五户**泰隆国际商业广场有限公司金融及工程款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持有**泰隆国际商业广场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其中:我公司享有泰隆公司金融债权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及抵押贷款,保证人为**泰隆鑫港大饭店有限公司、潘奇舟、张云警,抵押物为泰隆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我公司享有泰隆公司工程款债权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上述债权已全部诉讼并执行。截止****年*月**日,我公司持有该企业债权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债务人情况 泰隆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地******岙东中路***号,法定代表人宫文红,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属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公司股东信息情况:股东马臣出资****万元、潘奇舟出资****万元、张云警出资***万元。公司主营建筑装饰材料、*场内经营管理服务、*场内房屋摊位租赁等项目等。公司因在建项目未建成,至今未经营。 三、保证人情况 (一)保证人**泰隆鑫港大饭店有限公司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住所地为**省******区世纪大道***-*,注册资金为****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潘奇舟,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股东为**华泰隆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宫文红、于洋、潘奇舟、张云警。公司现经营范围:酒店管理。 (二)保证人潘奇舟 潘奇舟,男,汉族,**省**人,系泰隆公司股东之一。 (三)保证人张云警 张云警,男,汉族,**省**人,系泰隆公司股东之一。 四、抵押物及在建工程情况 泰隆公司以其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抵押土地位于******岙东中路***号土地,面积***,***平方米,证号:青房地权*字第*********号,性质国有出让,用途为商务金融,他项权利证号:青房地权*他字第*********号。泰隆公司对上述土地建设工程规划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地上建材*场**,***平方米,家居商场**,***平方米,办公楼**,***.**平方米,商务酒店**,***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合计**,***.*平方米。上述规划中只有商务酒店(含地下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已经封顶(我公司对此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五、诉讼执行情况 (一)金融债权诉讼情况 ****年*月**日****级人民法院作出(****)青民四商初字第***号民事调解书,泰隆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债权人对抵押土地享有优先受偿权。调解书生效后,泰隆公司未按约定偿还借款,逾期后法院对其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青执字第***号。****年**月**日,****级人民法院作出(****)鲁**执异***号执行裁定书,将(****)青执字第***号案件的执行人变更为我公司。 (二)工程款诉讼情况 *、****年*月**日,**中院作出(****)青民一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依法判令:施工合同解除,泰隆公司支付原债权人**一建工程款及停工窝工费用合计**,***,***.**元,原债权人**一建对其施工的本案工程在**,***,***.**元范围内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用、保全费用及鉴定费用由泰隆公司承担。上述判决后,原债权人**一建及泰隆公司均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于****年*月**日作出(****)鲁民一终字第***号民事判决,维持原判。原债权人**一建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年*月,**中院作出(****)鲁**执异***号执行裁定书,将上述执行案件中的执行人变更为我公司。 *、****年*月**日,**一建根据上述生效判决,就泰隆公司逾期未付利息部分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泰隆公司偿还利息*,***,***元。****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城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令泰隆公司支付所欠工程款利息*,***,***元,另向原债权人**一建支付案件受理费**,***元。判决生效后,原债权人**一建于****年*月*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鲁****执异*号执行裁定书,将上述执行案件中的执行人变更为我公司。 第六户****汽车维修检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持有****汽车维修检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及抵押贷款,保证人分别****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抵押物为第三人金磊、金景善、孙玉梅名下的临街商铺。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主从债务人的情况 (一)主债务人****汽车维修检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姜山镇**路*号,注册资金****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金景善,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股东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孙玉梅、金磊。经营范围为:批发、零售:汽车维修检测设备,仪表,仪器,机电一体化产品,空调制冷设备及维修设备和配件,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年**月**日法院裁定该公司破产还债,我公司已申报债权并确认。 (二)保证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路**号,注册资金为**,***.**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纪建芳,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股东为艾群策、王培正、金景善、王华。****年**月**日法院裁定该公司破产还债。 三、抵押物情况 (一)金磊以其名下位于*********路**号*-*层的房产对外提供抵押担保,面积****.**平方米,房产证号为青房地权*字第*****号。 (二)金磊以其名下位于*********路**号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面积***.**平方米,房产证号:**********。 (三)金景善以其名下位于*********路**号二层乙房产对外抵押担保,面积***.*平方米,证号:青房地权*字第******号。 (四)孙玉梅以其名下位于**省*********路**号一层甲房产对外提供抵押担保,面积***.**平方米,证号:青房地权*字第******号。 四、债权执行诉讼情况 ****年**月**日,****级人民法院作出(****)青金商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法院依法判决****汽车维修检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最高额****万元及相应利息、罚息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对抵押的财产经处置所得款项在最高限额****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费用由债务人承担。该案件已经法院执行。 第七户**华一饮料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年至****年**华一饮料有限公司在工行**分行贷款两笔,情况如下: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为****年(营业)字****号,贷款金额****万元,贷款用途为购原材料,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保证人**鲁东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银行承兑协议》,编号为****(承兑协议)*****号,票面金额合计****万元,根据贵公司提供的《******年WF***号资产包***号》,银行承兑垫款****万元,贷款到期日为****年*月**日。保证人**鲁东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截止****年*月**日,**华一饮料有限公司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主从债务人情况 (一)主债务人**华一饮料有限公司 **华一饮料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虞河路***号内*号楼***,法定代表人宋守卫,注册资本****万元,其中宋守卫出资****万元,持股**%。;邹志华出资***万元,持股**%。经营范围为生产果汁饮料、绿豆汤饮料;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不含乳制品)。 (二)保证人**鲁东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鲁东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高新区科技商业街和益隆置业公司办公楼***室,法定代表人陈家栋,注册资本****万元,其中管争芳出资***万元,占比**%;陈萍出资***万元,占比**%。经营范围为销售:焦炭、煤炭、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日用品(不含食品)、针纺织品。企业营业执照已被吊销。 三、诉讼情况 该债权已经法院判决未执行。 第八户**玉晶商贸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年*月至*月**玉晶商贸有限公司在工行**支行贷款二笔,情况如下: (一)借款合同号为**********-****年(**)字*****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万元,贷款期限为**个月,贷款用途购货,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担保方式为保证,保证人姚永强、付青红、**米克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借款合同号为**********-****年(**)字*****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万元,贷款期限为**个月,贷款用途购货,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担保方式为保证,保证人姚永强、付青红、**米克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截止****年*月**日,**玉晶商贸有限公司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主从债务人情况 (一)主债务人**玉晶商贸有限公司 **玉晶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街道安家村,法定代表人杨培玲,注册资本****万元,其中姚永强出资***万元,占比**%;姚子亮出资***万元,占比**%;张军良出资***万元,占比**%;张坤出资***万元,占比**%。经营范围为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塑料制品(不含危险品)、汽车、摩托车、汽车配件、金属材料、机电产品、玻璃制品、银镜、建材、橡胶、纸浆、纸制品;货物仓储(不含违禁品);经营国家允许范围内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易燃固体、自燃和遇湿易燃物品;硫磺、氧化剂和过氧化有机物;硝酸钠、亚硝酸钠、腐蚀品:硝酸。 (二)保证人**米克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米克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股份有限公司(非上*、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位于***侯镇项目区大地路以东联盟路以北,法定代表人刁光明,注册资本****万元,其中刁光明出资****万元,占比**%;刘伟英出资***万元,占比*%。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塑料制品(不含农膜)、塑钢型材、融雪剂;销售:氯化钙、氯化镁、硫酸镁、塑料原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经营国家允许范围内的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 (三)保证人姚永强、付青红,保证人系**玉晶商贸有限公司股东及其配偶。 三、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该债权已诉讼未开庭,催收连续。 第九户**东升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年**东升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工行**分行贷款二笔,情况如下: (*)借款合同号为**********-****年(营业)字****号《小企业借款合同》,贷款金额*,***,***.**元,贷款用途为购原材料,后将*,***,***.**元借款展期至****年*月**日,将*,***,***.**元借款展期至****年*月**日,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及保证担保,抵押物为东升电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保证人**道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金瑞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魏戈、秦仁丰、孙永、韩遂真、曹其鹏、李美香、陈雪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借款合同号为**********-****年(营业)字****号《小企业借款合同》,贷款金额*,***,***.**元,贷款用途为购买材料,后将*,***,***.**元借款展期至****年*月*日,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及保证担保,抵押物为东升电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保证人**道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金瑞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魏戈、秦仁丰、孙永、陈卫玲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截止****年*月**日,**东升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主从债务人情况 (一)主债务人**东升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升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位于**高新开发区玉清东街以北金马路以西,法定代表人秦宝松,注册资本****万元,其中田卫出资**万元,曹其鹏出资**万元,张沛出资**万元,魏戈出资***万元,韩遂真出资***万元,秦仁丰出资**万元。经营范围为数字有线电视网络设备、宽带通信设备、网络系统集成设备、智能化监控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通信系统工程、安防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有线电视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维护、工程施工及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国家允许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出口仅限本企业自产产品);软件的开发、销售及外包服务。 (二)保证人**道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道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高新区樱前街****号,法定代表人孙永,注册资本***万元,其中孙永出资***万元,刘银清出资**万元,刘学武出资**万元。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农业机械及配件、发动机配件、智能仪表、光电及机电产品、石油机械及配件;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的研发及销售;网络工程的设计及施工;销售:计算机设备、家用电器、建筑材料、国家允许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该企业营业执照已被吊销。 (三)保证人**金瑞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金瑞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高新区金马路***号车间*楼,法定代表人韩遂真,注册资本***万元,全部由**东升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出资。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 (四)自然人保证人分别为魏戈、秦仁丰、孙永、韩遂真、曹其鹏、李美香、陈雪梅、陈卫玲。 三、抵押物情况 ****年*月**日,**东升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工行**分行签订**********-****年营业(抵)字****号《最高额抵押合同》,东升电子公司以自有机器设备在*,***,***.**元限额内为本项目三笔借款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抵押登记,登记编号:潍高工商抵登字(****)****号。 四、诉讼执行情况 贷款逾期后,我公司将主从债务人诉至法院,我公司胜诉。目前债务人不服一审判决已上诉,二审中。 第十户**圣泽木业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年**圣泽木业有限公司在工行**分行营业部借款二笔: (*)借款合同号为**********-****年(营业)字*****号《中小企业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元,借款用途为购胶合板,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到期后展期到****年**月**日,担保方式为保证,保证人**博杰工贸有限公司、杨志勇、李艳红、刘志刚、付洪梅、王秀芹、刘连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借款合同号为**********-****年(营业)字*****号《中小企业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元,借款用途为购纤维板,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到期后展期到****年**月*日,担保方式为保证,保证人**博杰工贸有限公司、杨志勇、李艳红、刘志刚、付洪梅、王秀芹、刘连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截止****年*月**日,**圣泽木业有限公司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主从债务人情况 (一)主债务人**圣泽木业有限公司 **圣泽木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住所地位于***城***国道北、**街道**创业园,法定代表人杨志勇,注册资金****万人民币,全部由杨志勇出资。经营范围为刨花板、纤维板、胶合板、木制品、家具、家具装饰纸生产、销售;五金机电、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机械设备销售;上述产品的进出口业务。 (二)保证人**博杰工贸有限公司 **博杰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位于**经济开发区艳阳天社区(***国道以北、青年路以东),法定代表人为刘志刚,注册资金***万人民币,全部由刘志刚出资。经营范围为CZH型钢、彩钢夹芯复合板、彩钢板、彩钢瓦的生产、销售、安装;板房、彩钢围墙安装;镀锌板、带钢彩涂板、玻璃丝棉、岩棉泡沫销售及以上产品的进出口业务。 (三)自然人保证人分别为杨志勇、李艳红、刘志刚、付洪梅、王秀芹、刘连道。 三、诉讼执行情况 我公司于****年对将主从债务人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主从债务人偿还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年*月**日,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目前案件已执行。 第十一户**润搏机械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年至****年**润搏机械有限公司在工行**分行融资三笔,情况如下: (*)借款合同号为**********-****年(营业)字****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元,贷款用途为购原材料,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强信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含羞草卫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志强、王金花、马新胜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承兑合同号为*********-****(承兑协议)*****号《银行承兑协议》,后工行**分行垫付承兑款*,***,***.**元,融资到期日为****年*月**日,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强信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含羞草卫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志强、王金花、马新胜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承兑合同号为**********-****(承兑协议)*****号《银行承兑协议》,后工行**分行垫付承兑款*,***,***.**元,融资到期日为****年**月**日,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强信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含羞草卫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志强、王金花、马新胜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截止****年*月**日,**润搏机械有限公司尚欠贷款本金****.**,利息****.**万元。 二、主从债务人基本情况 (一)主债务人**润搏机械有限公司 **润搏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经济开发区友爱路以东、规划**街以南,法定代表人李志强,注册资本****万元,其中李志强出资****万元;王金花出资****万元。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火车转向及制动系统配件、汽车用冷却器及配件、汽车传动系统配件、变速箱壳体、非公路路面使用的底盘系统零配件、钻探机械配件、农机配件(不含铸造、电镀、喷漆)、火车配件(不含铸造、电镀、喷漆);销售:数控刀具、刀片、刃具;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企业于****年*月**日被法院裁定破产还债。 (二)保证人**强信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强信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经济开发区民主街月河路****号,法定代表人马新胜,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汽车配件、火车配件、石油机械配件、工程机械配件、泵阀配件、医药设备配件(不含医疗器械)、食品机械配件、航空用机械配件;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国家允许的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三)保证人**含羞草卫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含羞草卫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位于**省********北路***号,法定代表人冯希波,注册资本****万元,由**华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自出资。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卫生巾、卫生护垫、尿裤、尿片(以上须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营);销售:卫生用品设备、卫生用品材料、卫生制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四)自然人保证人李志强、王金花、马新胜分别为借款人及保证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 三、诉讼执行情况 该债权未诉讼,时效连续。 第十二、十三户**金保罗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持有**金保罗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及抵押贷款,保证人分别为潘红莲、潘炳国及贾旺花;抵押物为工业房地产,其中抵押工业土地面积**.*亩、房产面积**,***.**平方米、机器设备及管道*台/套。具体贷款情况如下: (一)****年至****年**金保罗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在工行**分行**支行贷款四笔: *.借款合同号为**********-****年(**)字*****《小企业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万元,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担保方式为抵押,**金保罗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土地抵押担保; *.借款合同号为**********-****年(**)字*****号《小企业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万元,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办理展期,到期日****年**月**日,担保方式为抵押,**金保罗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房产抵押担保; *.借款合同号为**********-****年(**)字*****号《小企业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万元,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办理展期,到期日****年**月*日,担保方式为保证,保证人潘炳国、贾旺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借款合同号为**********-****(承兑协议)*****号《银行承兑协议》,贷款金额****万元,为购销合同提供银行承兑汇票,****年*月**日办理银行承兑,承兑到期日****年*月**日,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金保罗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房产抵押担保,保证人潘炳国、贾旺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截止****年**月**日,**金保罗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及,利息****.**万元,保证及抵押贷款,抵押物为工业房地产,抵押房产面积**,***平方米、抵押土地面积**.*亩。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 (二)****年至****年**金保罗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在**银行贷款四笔: *.借款合同号为****年****第**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万元,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担保方式为保证及抵押,由潘炳国及贾旺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保罗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以其青国用****第*****号土地提供抵押; *.借款合同号为****年****第***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万元,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担保方式为保证及抵押,由潘红莲、潘炳国及贾旺花提供连带任保证,**金保罗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以土地提供抵押; *.借款合同号为****年****第**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万元,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担保方式为保证及抵押,由潘炳国及贾旺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保罗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以土地及房产提供抵押; *.借款合同号为****年****第***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万元,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担保方式为保证及抵押,由潘红莲、潘炳国及贾旺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金保罗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以土地及房产提供抵押。 截止****年*月**日,**金保罗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保证及抵押贷款,抵押物为工业房地产,抵押房产面积**,***.**平方米、抵押土地面积**亩。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尚未执行。 二、主债务人情况 **金保罗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经济开发区东京路****号 ,法定代表人潘炳国,注册资本****万元,由潘炳国出资***万元、潘红莲出资**万元。经营范围为 罐头:八宝粥罐头、低糖八宝粥罐头生产、销售,饮料:核桃乳、复合饮料、复合蛋白饮料、凉茶饮料、乳味饮料、果蔬汁饮料、椰子汁饮料、谷物类饮料、猴头菇植物饮料、含乳饮料、维生素饮料生产、销售。塑料制品生产、销售。 三、自然人保证人情况 *.潘炳国,男,汉族,****人; *.贾旺花,女,汉族,****人; *.潘红莲,女,汉族,****人。 四、抵押物情况 (一)工行**分行贷款抵押物情况: *.企业以位于**经济开发区飞达街南侧的房地产抵押,土地使用证号:青国用(****)第*****号,使用权面积**,***平米,工业用地,在***国土**局办理他项权证,证号青他项(****)第*****号;地上房屋所有权证:青房权证经济开发区字第*********号,面积**,***.**平方米,在***房地产管理局办理他项权证,证号:青房他证经济开发区字第**************号; *.企业以名下机器设备*台/套,其中:无菌砖设备生产线*套、贴管机*台、全自动管式VHT *台、清洗增压泵*台、变频均质器*台、变频器*台、管道。因企业不配合调查,目前设备现状不明。 (二)**银行贷款抵押物情况: *.企业以位于**经济开发区东京路以南的房地产抵押,土地证号为青国用****第*****号,面积*,***平方米,工业出让用地,地上房产证号为青房权证经济开发区字第*********号,办公楼建筑总层数*层,建筑面积****.**平方米,传达室一间,建筑面积**.**平方米; *. 企业以位于**经济开发区飞达街南侧的房地产抵押,土地证号为青国用****第*****号,土地面积*****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工业出让用地,房产证号为青房权证经济开发区字第*********号,车间总层数*层,建筑面积*****.**平方米。 五、诉讼执行情况 (一)贷款逾期后,自工商银行**支行收购的债权诉讼情况: *.****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后法院已执行; *.****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后法院已执行。 (二)自**银行收购的债权诉讼情况: *.****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万元、***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后法院已执行; *.****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万元、***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对抵押物在最高额***万元及***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后法院已执行。 第十四户**泰华食品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年**泰华食品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贷款两笔: (*)借款合同号为**********-****年(**)字****号《小企业借款合同》,贷款金额*******.**元,贷款用途为购材料,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后展期至****年**月*日。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工贸有限公司、王洪健、丁海燕对**********-****年(**)字****号《小企业借款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工贸有限公司在展期协议盖章,同意为展期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借款合同号为**********-****年(**)字****号《小企业借款合同》,贷款金额*******.**元,贷款用途为购材料,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后展期至****年*月**日。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工贸有限公司、王洪健、丁海燕对**********-****年(**)字****号《小企业借款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工贸有限公司在展期协议盖章,同意为展期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截止****年*月**日,**泰华食品有限公司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保证及抵押贷款,抵押物为机器设备。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尚未执行。 二、主债务人情况 **泰华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弥河镇赤涧村,法定代表人王洪健,注册资本**万美元,其中****食品有限公司投资**.*万美元,占比**%,韩国申泰锡先生投资**.*万美元,占比**%。经营范围为农产品初级加工及销售;水果、蔬菜、生鲜肉、水产品的冷藏、保鲜及销售。 三、保证人情况 (一)****工贸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省******盛世华庭二期小高层*-**号,法定代表人闵凡奎,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为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闭口钢桶.开口钢桶生产销售,铁桶.塑料桶销售。 (二)自然人保证人 *.王洪健,男,汉族,****人; *.丁海燕,女,汉族,系王洪健之妻,****人。 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借款人名下机器设备,登记日期为****年**月**日,最高抵押金额为***.*万元,抵押登记编号为(****)****号。 五、诉讼执行情况 上述贷款逾期后,我公司于****年将主从债务人诉至***人民法院。****年**月**日,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判决生效已申请法院执行。 第十五户**天颐泰药业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年**天颐泰药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分行东关支行贷款一笔:借款合同号为*********-****年(东关)字****号《网贷通循环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万元,贷款用途购材料等,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办理展期,其中***万展期至****年*月*日,***万展期至****年*月**日,***万元展期至****年*月**日,担保方式为抵押,抵押物为**宏益腾药业有限公司土地。该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主债务人情况 **天颐泰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潍州路***甲号内*号楼书香苑A幢,法定代表人杨春霞,注册资本****万元,其中杨春霞出资***万元,杨天然出资***万元。经营范围为批发: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以上范围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销售:Ⅱ类、Ⅲ类医疗器械、食品(以上范围凭备案表和许可证经营)、玻璃容器、五金产品、日用品、化妆品。 三、保证人情况 *.杨春霞,女,汉族,**省******人; *.魏洪岗,男,汉族,**省******人; *.张同军,男,汉族,**省***人; *.王秀坤,女,汉族,**省***人。 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宏益腾药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七马路以北。土地使用权证:潍国用(****)第D***号,使用权面积*****平方米,在***国土**局办理他项权证,证号:潍他项(****)第D***号,最高额抵押金额****万元,存续期间至****年*月*日,抵押手续合法有效。 五、诉讼执行情况 上述贷款逾期后,我公司将主从债务人诉至******人民法院,****年*月**日,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对抵押土地享有优先受偿权。目前案件执行中。 第十六户**柏年**食品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基本情况 ****年*月**日**柏年**食品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分行东关支行贷款一笔:借款合同号为********-****年(东关)字****号《小企业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万元,贷款用途购货,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担保方式为保证,保证人***鹏朔维根斯包装有限公司、**秦丰生物饲料有限公司、李政、谭启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主从债务人情况 (一)主债务人**柏年**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路****号*号楼A**** ,法定代表人李政,注册资本***万元,其中李政出资**万元,谭启真出资**万元。经营范围为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许可证有效期至****年**月**日)。该企业营业执照已被吊销。 (二)保证人***鹏朔维根斯包装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晨鸣工业园(西二环路以西文庙街以南),法定代表人陈**,注册资本***万元,其中陈**出资***万元、郑守清出资**万元。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纸箱、纸管;成品纸加工、销售(不含造纸);钢管加工;销售:造纸助剂(不含危险化学品);经营国家允许范围内的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 (三)保证人**秦丰生物饲料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宋庄镇址,法定代表人谢建辉 ,注册资本***万元,其中谢建辉 出资***万元、刘燕丽出资***万元。经营范围为浓缩饲料,水解羽毛粉(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货物与技术进出口。 (四)保证人李政,男,汉族,****人;保证人谭启真,女,汉族,****人。李政、谭启真为主债务人的股东。 三、诉讼执行情况 原债权人工商银行东关支行于****年*月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奎开商初字第****号判决书,判决**柏年**食品有限公司支付*******元本金及利息,***鹏朔维根斯包装有限公司、**秦丰生物饲料有限公司、李政、谭启真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年*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鲁****执***号。 第十七户**环宇膨润土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基本情况 ****年**月**日**环宇膨润土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分行东关支行贷款一笔:借款合同号为**********-****年(东关)字****号《小企业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万元,贷款用途购材料等,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担保方式为保证,保证人**非凡纺织有限公司、杨磊、李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 二、主从债务人基本情况 (一)主债务人**环宇膨润土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河滩镇大杨西村 ,法定代表人吉云志,注册资本***万元,其中杨磊出资***万元,吉云志出资**万元。经营范围为 膨润土加工、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上述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或资质证经营;不含法律法规规定的前置审批或限制经营项目)。 (二)保证人**非凡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朱里镇前朱里村,法定代表人刘金武,注册资本**万元,其中刘金武出资**万元、刘金全出资**万元。经营范围为纺织品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三)保证人杨磊,男,汉族,****人;保证人李强,女,汉族,****人。 三、诉讼执行情况 工商银行东关支行于****年*月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法院于****年*月**日作出(****)鲁****民初***号判决书,判决**环宇膨润土有限公司支付*,***,***.**元本金及利息,**非凡纺织有限公司、杨磊、李强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鲁****执****号。 第十八户***信义果蔬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年*月**日,主债务人***信义果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义果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关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东关支行”)签订********—****年(东关)字****号《小企业借款合同》,借款本金***万元,借款期限为**个月,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担保方式为保证,保证人**大道自然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孙维新、孙晓玲夫妇、王效升、张春兰夫妇、孙维民、潘继翠夫妇为该笔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 二、主从债务人基本情况 (一)主债务人***信义果蔬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位于***孙家集街道办**朱村北,法定代表人孙晓玲,注册资本****万元,其中孙晓玲认缴出资***万元,占总出资额的**%,孙维新认缴出资***万元,占总出资额的**%。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冻干蔬菜制品、水果脆片、冻干水产品、速食固体汤料、干制方便食品、豆制品、米、面制品、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批发、零售:果品、蔬菜、散装及预包装食品;经营国家允许范围内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二)保证人**大道自然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位于***洛城镇北纸坊村东,法定代表人王效升,注册资本****万元,股东王效升认缴出资****万元,占总出资额的**%,张春兰认缴出资***万元,占总出资额的*%。经营范围为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种植、贮存、保鲜、经营:蔬菜、瓜果;销售:五谷杂粮;经营国家允许范围内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三)保证人孙维新、孙晓玲夫妇,居住在农村,****人。 三、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工行**东关支行对主、从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年*月**日,******人作出(****)奎开商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债权人胜诉。****年*月*日,工行**东关支行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九户 ***新星铸管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新星铸管有限公司在工行****支行贷款一笔,****年*月**日,双方签订********-****年(**)字****号《小企业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万元,贷款用途购买生铁、焦炭,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华东工具制造有限公司、王庭海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 二、主从债务人情况 (一)主债务人***新星铸管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聊牛路西首**,法定代表人王庭海,注册资本****万元,其中王庭海出资****万元,赵有魁出资**万元。经营范围为铸铁管及管件、球墨铸铁管及管件生产;球墨铸铁管、铸铁件、PVC管、生铁焦铁、废旧物资、金属材料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二)保证人**华东工具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斗虎屯西街,法定代表人高延贞,注册资本****万元,其中高延贞出资***.*万元、徐秀荣出资***.*万元。经营范围为五金工具、锻压件、铸造件、农机、汽车、摩托车配件、手表元件、各种索具生产销售;废旧金属购销。 (三)保证人王庭海,男,汉族,系借款企业的实际控制人。 三、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我公司将主从债务人诉至****人民法院。****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判决后已申请法院执行。 第二十户 **华东工具制造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华东工具制造有限公司在工行****支行贷款一笔,****年**月**日,双方签订****年(**)字*****号《小企业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万元,贷款用途偿还贷款,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铁塔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 二、主从债务人情况 (一)主债务人**华东工具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斗虎屯西街,法定代表人高延贞,注册资本****万元,其中高延贞出资***.*万元、徐秀荣出资***.*万元。经营范围为五金工具、锻压件、铸造件、农机、汽车、摩托车配件、手表元件、各种索具生产销售;废旧金属购销。 (二)保证人******铁塔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工业园一号路,法定代表人张金江,注册资本***万元,其中季庆红出资***万元、张金江出资***万元。经营范围为钢管塔、角铁塔、变电站架构、电厂综合支架、交通设施杆、路灯杆、电气化铁道接触网柱、微波通讯塔、水泥杆、高低压铁件的加工、销售。该企业营业执照已被吊销。 三、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我公司将主从债务人诉至*******人民法院,****年*月**日,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判决后已申请法院执行。 第二十一户 **四强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四强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在工行**支行贷款六笔,情况如下: *.****年*月**日,双方签订**********-****年(**)字****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万元,贷款用途偿还贷款,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双方签订**********-****年(**)字****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万元,贷款用途偿还贷款,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双方签订**********-****年(**)字****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万元,贷款用途偿还贷款,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双方签订**********-****年(**)字****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万元,贷款用途偿还贷款,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双方签订**********-****年(**)字****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万元,贷款用途偿还贷款,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双方签订**********-****年(**)字*****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万元,贷款用途偿还贷款,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上述六笔贷款担保方式均为保证担保,保证人*****钢联金属制造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 二、主从债务人情况 (一)主债务人**四强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古云镇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黄圣浪,注册资本*****万元,其中黄圣浪出资*****万元,傅广朋出资****万元。经营范围为丙烯销售(按安监部门批准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癸二酸、增塑剂、甘油、脂肪酸、仲辛醇、蓖麻油、蓖麻饼、尼龙***、尼龙****、癸二酸衍生品、活性有机肥、石油树脂的生产、销售、出口;聚丙烯、硫酸钠、聚苯乙烯、丙烷、丁二烯销售、出口;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销售、来料加工。 (二)保证人*****钢联金属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开发区***路*号,法定代表人颜景印,注册资本*****万元,其中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万元、*****无缝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出资****万元、颜景明出资****万元、胡明志出资**万元。经营范围为金属材料购销及进出口业务;金属制品加工、制造销售及本企业产品出口经营业务;电力角钢塔、电力钢管塔、通信铁塔、微波塔、桅杆、电力线路器材、通讯设施、钢结构厂房的生产经营;土建工程。 三、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工行**支行就***万元、****万元贷款对主从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年*月**日,**人民法院下达(****)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借款人偿还贷款本金****万元,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年*月**日,****级人民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借款人偿还贷款本金****万元,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判决生效后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二户**鑫元轴承配件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鑫元轴承配件有限公司在工行**支行贷款三笔,情况如下: *.****年*月**日,双方签订********-****(**)****号《小企业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万元,贷款用途购材料,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贷款期间债务人偿还*万元,剩余***万元于****年*月**日办理展期,展期至****年*月**日。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中益粮业有限公司、郜建康及其配偶范云霞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年*月**日,双方签订********-****(**)****号《小企业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万元,贷款用途购材料,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办理展期,展期至****年*月**日。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郜建康及其配偶范云霞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年*月**日,双方签订*********-****年(**)字*****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万元,贷款用途偿还贷款,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郜建康及其配偶范云霞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中益粮业有限公司于****年*月**日与工行**支行签订********-******(保)字****号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担保金额***万元,期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借款人**鑫元轴承配件有限公司于****年**月**日与工行**支行签订**********-****年**(抵)字****号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抵押金额***万元,期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蔡目忡、岳书英于****年*月**日与工行**支行签订********-******(保)字****号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担保金额****万元,期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 二、借款人情况 **鑫元轴承配件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河店镇务庄村,法定代表人郜建康,注册资本***万元,全部由郜建康个人出资。经营范围为轴承配件、保持器、标准件、冲压件、加工、销售。 三、保证人情况 (一)保证人**中益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柿子园乡南环路一号,法定代表人蒋**,注册资本***万元,其中蒋**出资****万元,黑**出资****万元。经营范围为小麦粉、挂面加工、销售;粮食购销;现代农业开发、农作物集约化种植;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引进推广;经营本企业产品及原料的进出口业务。 (二)自然人保证人 郜建康,男,汉族,****人;范云霞,女,汉族,****人;蔡目忡,男,****人;岳书英,女,汉族,****人。 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借款人名下位于****河店务庄土地及房产,土地地号为*********号,面积****平方米,国有工业出让用地,他项权证号为莘他项(****)第***号;房产证号为莘房权证**字第********号,已办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为莘房他证**字第********号。 五、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工行**支行对主从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年*月**日,**人民法院下达(****)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借款人偿还贷款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郜建康、范云霞、蔡目忡、岳书英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中益粮业有限公司对***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三户 **诺德贸商贸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诺德贸商贸有限公司在工行**支行贷款一笔,****年*月*日,双方签订********-****年(**)字****号《小企业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万元,贷款用途购煤炭,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华鲁特钢锅炉配套有限公司、岳增业及配偶赵玉霞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 二、主从债务人情况 (一)主债务人**诺德贸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燕塔街道办事处**街***号,法定代表人岳增业,注册资本****万元,全部由岳增业个人出资。经营范围为煤炭批发、钢材、建材购销。 (二)保证人**华鲁特钢锅炉配套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高新区黄河路**号,法定代表人邓振文,注册资本****万元,全部由邓振文个人出资。经营范围为球墨铸铁、铸钢产品、锅炉配件、低氮燃烧设备、耐磨管道等特种钢产品生产、销售及进出口业务;新能源发电领域的技术研究与开发,技术咨询与服务,工程承包与设备配套,锅炉辅机服务与安装,特种阀门的销售、安装。 (三)自然人保证人 岳增业,男,汉族,****人;赵玉霞,女,汉族,系岳增业配偶,****人。 三、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工行**支行对主从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年**月**日,**人民法院下达(****)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借款人偿还贷款本金*,***,***.**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华鲁特钢锅炉配套有限公司、岳增业、赵玉霞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四户***明发油脂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明发油脂有限公司自工行贷款本金余额***万元,由**天泉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追加***凯歌新能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企业实际控制人罗凯、王莉夫妻个人保证担保。 该债权已涉诉,判决确认主从债权均在诉讼时效内,主从债权合法有效。 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 二、借款人情况 借款人***明发油脂有限公司系成立于****年**月*日的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经济开发区。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罗凯。该公司注册资本***万元,由罗凯出资***万元,王丽出资**万元,均以货币出资,未发现出资不到位的情形。该公司经营范围为:食用动物油脂的加工及销售。企业营业执照已被吊销。 三、保证人情况 (一)***天祥生物原料有限公司(原名**天泉化工有限公司)系成立于****年*月**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位于**省*****镇郭庄村,法定代表人宋桂英。该公司注册资本***万元,由宋桂英独自出资,均以货币出资,未发现出资不到位的情形。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糠醛生产、销售。企业营业执照已被吊销。 (二)***凯歌新能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系成立****年*月**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于***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罗凯。该公司注册资本****万元,罗凯出资***万元,宋琳琳出资***万元,仇涛出资**万元,均以货币出资,未发现出资不到位的情形。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生物柴油、脂肪酸甲酯、生物沥青的生产与销售等。企业营业执照已被吊销。 四、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原债权人对主从债务人提起诉讼,****年*月**日法院作出(****)聊商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判决生效后已申请法院执行。 第二十五户 债权 一、债权情况 **燎原发光科技有限公司自工行贷款本金余额***.**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由**省***鑫能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追加蔡广忠、苏冬霞个人保证担保,贷款发放后追加**金冠塑编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 二、借款人情况 **燎原发光科技有限公司系成立于****年*月**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于**经济开发区黄河路**号,法定代表人蔡广忠。该公司注册资本****万元,蔡广忠出资****万元,蔡红梅出资****万元,均以货币出资,未发现出资不到位的情形。该公司经营范围为:LED芯片及封装、显示屏、照明灯具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售后等。 三、保证人情况 (一)保证人**省***鑫能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系成立于****年**月**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位于*******道口铺工业园安庄村北,法定代表人李庆孝。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李庆孝全部出资,均以货币出资,未发现出资不到位的情形。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无缝钢管生产及批发零售等。企业营业执照已被吊销。 (二)**金冠塑编有限责任公司系成立于****年*月**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于*******侯营镇工业园内,法定代表人李令起。该公司注册资金****万元,由冯宗君***万元,李令起***万元,均以货币出资,未发现出资不到位的情形。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编制袋生产、加工、销售等。 (三)蔡广忠,男,汉族,借款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苏东霞,女,汉族,系蔡广忠配偶。 四、诉讼执行情况 上述贷款逾期后,原债权人工行将主从债务人诉至****级人民法院,****年*月*日,法院作出(****)聊商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同,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年**月**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号(****)聊执字第***号。 第二十六户 **汇通纺织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汇通纺织有限公司先后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支行”)借款*笔,累计借款本金共计人民币****万元。由**汇通纺织有限公司以国有工业出让土地使用权*****平米(约合**.**亩)及地上房产*****.**平米设定最高额抵押****万元;由**通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万元连带保证担保,由付崇会、陈秀华夫妇提供****万元连带保证担保。 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 二、主债务人情况 **汇通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科技工业园,注册资本*****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令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经营范围为经营本企业自产的纺织品、服装及相关技术的国内销售和出口业务,以及本企业所需的设备、零配件、仪器、仪表、原辅材料、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该公司是集纺纱、浆染、织造、后整理于一体的牛仔布专业生产企业。 三、保证人情况 (一)**通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柳园北**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本*****万元,其中陈振国出资****万元,出资占比**%,刘海洲出资****万元,出资占比**%,法人代表陈振国。公司注册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机械设备、五金、电子产品(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批发等。 (四)自然人保证人 付崇会,男,汉族,汇通纺织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秀华,女,系付崇会配偶。 四、抵押物情况 房地产抵押:抵押物为汇通纺织自有房地产,抵押土地位于***科技工业园,为国有工业出让,土地使用权权证号:东国用(****)第******号,面积:*****平方米;抵押房产位于***香江路东,齐南**,房产证号:**房权证铜城字第*****号(面积****.**㎡)、*****号(面积:*****.**㎡),合计面积*****.**平方米。 五、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我公司将主从债务人诉至****级人民法院,****年**月**日,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决:借款人偿还我公司借款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通亚集团有限公司、付崇会、陈秀华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我公司对东土抵他项(****)第**号和**房他证铜城字第**-****号证书载明的汇通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产的变现价值在****万元最高余额内享有优先受偿权。目前我公司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七户 **鑫亿纺织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鑫亿纺织有限公司先后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借款*笔,累计借款本金共计人民币****万元。由**通亚交通安全设施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万元连带保证担保,**汇通纺织有限公司提供***万元连带保证担保,由自然人徐宗秋、张静、张宪广、秦绪珍、付崇会、陈秀华提供***万元连带保证担保。 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 二、主债务人情况 **鑫亿纺织有限公司于****年*月**日成立,位于***工业园区香江路东金光**,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令贵。经营范围:棉纱加工、销售。 三、保证人情况 (一)**汇通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科技工业园,注册资本*****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令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经营范围为经营本企业自产的纺织品、服装及相关技术的国内销售和出口业务,以及本企业所需的设备、零配件、仪器、仪表、原辅材料、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该公司是集纺纱、浆染、织造、后整理于一体的牛仔布专业生产企业。 (二)**通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柳园北**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本*****万元,其中陈振国出资****万元,出资占比**%,刘海洲出资****万元,出资占比**%,法人代表陈振国。公司注册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机械设备、五金、电子产品(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批发等。 (三)自然人保证人 *.付崇会,男,汉族,汇通纺织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秀华,女,汉族,系付崇会配偶; *.徐宗秋,男,汉族;张静,女,汉族,系徐宗秋配偶; *.张宪广,男,汉族;秦绪珍,女,汉族。 四、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原债权人将主从债务人诉到***人民法院,****年*月*日,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鑫亿纺织有限公司偿还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判决生效后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八户 *****轴承厂债权 一、债权情况 *****轴承厂在工行****支行贷款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及抵押贷款。保证人分别为*****方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王先印/赵春侠夫妇、谢万河/温纪平夫妇;抵押物为企业名下机器设备。上述债权已判决并执行。 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 二、主债务人情况 *****轴承厂成立于****年*月**日,位于*******郑家工业园,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伍仟万元,其中:王先印出资****万元,占***%。公司主要生产深沟球轴承、圆柱滚子轴承、调心滚子轴承等高精度、高附加值的产品。目前该企业已被注销工商登记。 三、保证人情况 (一)*****方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注册地***工业园,****年*月*日经*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张旭,注册资金****万元,公司股权结构:李波出资****万元,占比**.**%,股东王学善出资**万元,占比*.**%。公司经营范围纸制品生产、销售。 (二)自然人保证人 *.王先印,男,汉族;赵春侠,女,汉族,系王先印配偶; *.谢万河,男,汉族;温纪平,女,汉族,系谢万河配偶。 四、抵押物情况 借款人以机器设备抵押贷款,抵押合同号为**********-****年**(抵)字****号,合同到期日****年*月**日,抵押物担保合法有效,对应最高额合同金额为****万元。抵押设备共计***台/套,包括生产线设备磨床、超精机、清洗机等生产加工设备。由于企业不配合,无法了解抵押设备现状。 五、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我公司将主从债务人诉至****级人民法院,****年*月**日,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我公司对借款人抵押的机器设备在****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法院已强制执行。 第二十九户 ****宝通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宝通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担保方式全部由**中奥毯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追加柳富献个人连带责任保证;其中****万元贷款又追加柳富献配偶郭桂芬个人连带责任保证、**华鼎活塞环有限公司、***昌达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上述债权判决后终结本次执行。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主债务人情况 ****宝通钢管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柳富献,实际控制人柳富献,注册地址**省*******聊堂**,注册资金****万元,其中:柳富献出资****万元、占比**%,石延新出资****万元、占比**%。宝通钢管主营钢管的生产、加工,销售,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目前主债务人已被划为失信被执行人。该企业于****年初申请法院破产,我公司已申报债权,但破产至今未有结果。 三、保证人情况 (一)**中奥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注册地址*********工业园经四路*号,法定代表人为任立中,实际控制人为任立中,注册资本*****万元,其中**中奥毯业集团有限公司占比**%,刘国祥占比**%,主营业务为毛毯的生产及销售。 (二)**华鼎活塞环有限公司系借款人关联企业,成立于****年*月,注册地址位于**省***嘉明经济开发区嘉明路**号,法定代表人满学涛,实际控制人柳富献。华鼎活塞环注册资本****万元,其中王海燕出资***万元、占比**%,满学涛出资***万元、占比**%,主营业务是仪器、工艺品、钢材、机电产品、木材、化工产品销售等。 (三)***昌达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系借款人关联企业,成立于****年*月,注册地址位于**省***嘉明经济开发区嘉明路**号,法定代表人满金兰,实际控制人柳富献。昌达培训注册资本***万元,为吕联合个人独资企业,主营业务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目前处于在营(开业)状态。目前经营正常,其已被划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自然人保证人 *.柳富献,男,汉族,****人; *.郭桂芬,女,汉族,系柳富献配偶,****人。 四、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份,原债权人华夏银行在*******人民法院办理了诉讼立案。****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判令****宝通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偿还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中奥毯业有限公司、柳富献、郭桂芬、***昌达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华鼎活塞环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经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户 **万合工业制造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万合工业制造有限公司尚欠贷款欠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担保方式为:其中流动资金贷款****万元由**万合工业制造有限公司名下房地产抵押;流动资金贷款****万元由***华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及借款人实际控制人张洪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万元授信净额同时由*****方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仅在银行借新还旧贷款****万元追加原抵押物第二次剩余评估价值抵押。上述债权未过诉讼时效,无时效瑕疵。 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主债务人情况 **万合工业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张洪泉,实际控制人张洪泉,注册资本****万元,其中张洪泉出资****.**万元,占比**.**%;王潮水出资***.**万元,占比*.**%;许林之出资****.**万元,占比**.**%;官福亮出资****.**万元,占比**.**%。**万合工业制造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经济开发区辽河路,主营业务为制药机械、铜管加工、铝管加工。 三、保证人情况 (一)***华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位于****工业园新南环路***号,注册资本****.*万元,其中钟侠瑞持股**.**%,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主营造纸机生产、销售,主导产品为各型号的文化纸机、瓦楞纸机、涂布白板纸机、白卡纸机、卫生纸机、特种纸机及配套烘干和压榨等设备。 (二)*****方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注册地***工业园,****年*月*日经*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张旭,注册资金****万元,公司股权结构:李波出资****万元,占比**.**%,股东王学善出资**万元,占比*.**%。公司经营范围纸制品生产、销售。 (三)自然人保证人张洪泉,男,汉族,企业实际控制人。 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万合工业制造有限公司名下的房地产,位于**开发区燕山路东、****的工业房地产,其中土地面积*****㎡(**.*亩)、地上厂房面积****.**㎡,抵押权不动产证号:鲁(****)***不动产证明第*******号;***万元由面积****.**㎡钢结构厂房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权不动产证号:鲁(****)***不动产证明第*******号。同时华夏银行借新还旧贷款****万元追加第二次剩余评估价值抵押。抵押物土地总面积为*****平方米(**.*亩),房产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五、诉讼情况 我公司收购后于****年**月底诉至****人民法院,****年*月**日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不承担责任,我公司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法院判决后我公司于****年*月底上诉至****级人民法院,****年*月**日法院作出(****)鲁**民终****号民事判决,依法撤销****人民法院作出的(****)鲁****民初****号民事判决,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合计****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相应保证责任,我公司对抵押物在****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已生效目前尚未申请法院执行。 第三十一户 **新纪元传动机械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新纪元传动机械有限公司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具体贷款如下:****年*月**日,**新纪元传动机械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建设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华夏银行建设支行于****年*月**日向借款人新纪元机械公司放款****万元,该债权由**华润特种轴承有限公司、**新宇制钢有限公司、李如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年*月**日,**新纪元传动机械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建设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华夏银行建设支行于****年*月**日向借款人新纪元机械公司放款****万元,该债权由**民生园林造地有限公司、**鑫融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李如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借款逾期后,原债权人已将主从债务人诉至法院判决并执行。 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主债务人情况 **新纪元传动机械有限公司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王长勇,实际控制人李如强,注册资本****万元,全部为王长勇出资,注册地址为**东**镇***省道南侧,主营业务各类减速机、数控车床生产销售。 三、保证人情况 (一)**民生园林造地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朱纪青,注册资本****万元,股东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占比***%,注册地址为****街道办事处**东路**号,主营业务为**地区土地的开发复垦、整理、科技成果推广,种苗繁育和推广及科研,城*园林绿化工程,城*园林绿化植物材料销售,企业目前经营正常。 (二)**鑫融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李鹿野,股东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亿元,持股比例***%,注册地址为****东路***号,主营业务为贷款担保,营业期限****年*月*日至无固定期限,目前保证人经营正常。 (三)**华润特种轴承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李秀玲,实际控制人为赵广其,注册资本*****万元,全部为李秀玲个人出资,注册地址为**冠临路***号,主营业务为轴承及轴承配件、特种轴承加工、销售、出口。 (四)**新宇制钢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地址**新世纪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张银生,注册资本*****万元,其中蔚文国出资*****万元、占比**%,张银生出资****万元、持股比例**%,主营业务为轧钢、热镀锌板带、彩涂板、热镀铝锌硅钢板生产、销售;镀锌瓦楞板销售;进出口业务。 (五)自然人保证人李如强,男,汉族,****人。 四、诉讼执行情况 上述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具体判决如下: (一)(****)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偿还借款本息**,***,***.**元及自****年*月**日起按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的利息;被告**新宇制钢有限公司、**华润特种轴承有限公司、李如强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已申请法院执行。 (二)(****)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债权本息**,***,***.**元及自****年*月**日起按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的利息;被告**民生园林造地有限公司、**鑫融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李如强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已申请法院执行。 第三十二户 *****铝业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铝业有限公司于****年**月在**银行办理流贷*笔,金额****万元,担保方式为由**新大地铝业有限公司、**省维斯德尔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债权已经诉讼确权并进入执行程序,无时效瑕疵。 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 二、主债务人情况 *****铝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人代表姚志俊,公司位于温陈乡工业园区,经营范围为铝合金型材生产、销售;铝锭、铝棒、合金铝、铝管、有色金属(国家禁止的品种除外)、机械设备、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建筑材料、日用百货、五金交电、钢材销售;进出口业务。****年*月**日被***法院裁定破产还债,目前破产程序进程中。 三、保证人情况 (一)**新大地铝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地址为***热电工业园,法定代表人曹香芝,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为铝型材、有色金属压铸件、模具、合金铝、铝板、铝棒生产、加工、销售;铝锭、氧化铝粉、铝型材销售。 (二)**省维斯德尔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地址为***温陈工业园,法定代表人乌洪军,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为合金型材、合金铝、铝棒、铝杆、五金配件、铝材加工、机械设备生产、加工、销售;铝锭、铝管、有色金属(国家限制和禁止的品种除外)、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建筑材料、日用百货、机电产品(小轿车除外)、钢材、农机配件销售;进出口业务。 四、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借款人还本付息,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该案件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第三十三户 **省维斯德尔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省维斯德尔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于****年**月在**银行办理流贷*笔,金额****万元,担保方式为由**新大地铝业有限公司、*****铝业有限公司、***凯发工贸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债权已经诉讼确权并进入执行程序,无时效瑕疵。 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 二、主债务人情况 **省维斯德尔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乌洪军,注册资本*****万元,实缴资本*****万元,公司位于***温陈工业园,经营范围为铝合金型材、合金铝、铝棒、铝杆、五金配件、铝材加工、机械设备生产、加工、销售;铝锭、铝管、有色金属、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建筑材料、日用百货、机电产品(小轿车除外)、钢材、农机配件销售;进出口业务。 三、保证人情况 (一)**新大地铝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地址为***热电工业园,法定代表人曹香芝,注册资本*****万元,实缴资本*****万元。经营范围为铝型材、有色金属压铸件、模具、合金铝、铝板、铝棒生产、加工、销售;铝锭、氧化铝粉、铝型材销售;进出口业务。 (二)*****铝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人代表姚志俊,公司位于温陈乡工业园区,经营范围为铝合金型材生产、销售;铝锭、铝棒、合金铝、铝管、有色金属(国家禁止的品种除外)、机械设备、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建筑材料、日用百货、五金交电、钢材销售;进出口业务。****年*月被***法院裁定破产还债,目前破产程序进程中。 (三)***凯发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人代表王朋,注册资本****万元,公司位于******温陈办事处史胡村,经营范围为铝合金型材、合金铝、铝棒、铝杆、五金配件、铝材、机械设备生产、加工、销售;铝锭、铝水、铝管、有色金属(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外)、建筑材料、机电产品(小轿车除外)、钢材、铅酸电池、铅酸电池配件、电极板、电动车零部件、农机配件、日用百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易制毒品除外)销售;设备、厂房租赁服务;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于****年*月注销工商登记。 四、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借款人还本付息,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该案件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第三十四户 **领航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领航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于****年*月在**银行办理流贷*笔,金额****万元,担保方式为由*****铝业有限公司、宋晓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债权已经诉讼确权并进入执行程序,无时效瑕疵。 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主债务人情况 **领航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人代表王世龙,注册资本****万元,公司位于***工业园区香江**首路西,经营范围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有色金属压铸件及注塑件、塑料、泡沫包装物、保温砂浆、模具加工、制造、销售;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目前企业工商登记信息为在业,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一)*****铝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人代表姚志俊,公司位于温陈乡工业园区,经营范围为铝合金型材生产、销售;铝锭、铝棒、合金铝、铝管、有色金属(国家禁止的品种除外)、机械设备、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建筑材料、日用百货、五金交电、钢材销售;进出口业务。****年*月被***法院裁定破产还债,目前破产程序进程中。 (二)自然人保证人宋晓雷,男,汉族,为**领航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股东。 四、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借款人还本付息,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该案件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第三十五户 ***凯发工贸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凯发工贸有限公司于****年*月在**银行办理流贷*笔,金额***万元,担保方式为由**新大地铝业有限公司、王朋、徐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债权已经诉讼确权并进入执行程序,无时效瑕疵。 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主债务人情况 ***凯发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人代表王朋,注册资本****万元,公司位于******温陈办事处史胡村,经营范围为铝合金型材、合金铝、铝棒、铝杆、五金配件、铝材、机械设备生产、加工、销售;铝锭、铝水、铝管、有色金属(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外)、建筑材料、机电产品(小轿车除外)、钢材、铅酸电池、铅酸电池配件、电极板、电动车零部件、农机配件、日用百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易制毒品除外)销售;设备、厂房租赁服务。该企业于****年*月注销工商登记。 三、保证人情况 (一)**新大地铝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地址为***热电工业园,法定代表人曹香芝,注册资本*****万元,实缴资本*****万元。经营范围为铝型材、有色金属压铸件、模具、合金铝、铝板、铝棒生产、加工、销售;铝锭、氧化铝粉、铝型材销售;进出口业务。该企业工商登记信息为在业,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二)自然人保证人 *.王朋,男,汉族,为***凯发工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徐敏,女,汉族,系王朋配偶。 四、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借款人还本付息,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该案件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第三十六户 **众冠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众冠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于****年*月在**银行办理流贷*笔,金额****万元,担保方式为由**众诚板业有限公司、**鑫融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刘建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债权已经诉讼确权并进入执行程序,无时效瑕疵。 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主债务人情况 **众冠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刘建立,注册资本*****万元,公司位于**工业园区,经营范围为高速护栏、热镀铝锌硅钢板生产、加工、销售及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企业工商登记信息为在业,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一)**众诚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董云红,注册资本****万元,实缴资本****万元,公司位于为****工业园区,经营范围为镀铝锌硅合金板、镀锌板、彩涂板、镀锌瓦楞型铁皮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该企业工商登记信息为在业,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二)**鑫融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人代表李鹿野,注册资本*****万元,公司位于*******街道办事处冉子**侧、**路东侧(商贸城)*幢G-B室,经营范围为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按照监管规定,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凭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目前企业工商登记信息为在业,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自然人保证人 刘建立,男,汉族,****人,系**众冠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四、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借款人还本付息,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该案件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第三十七户***华兴纺织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华兴纺织有限公司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由借款人名下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唐学坡、陶俊贞提供保证担保;**秋华纺织有限公司对其中本金为***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项目所涉主从债权及抵押权已经法院判决。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主从债务人情况 (一)主债务人情况 ***华兴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地址**省******金郝庄栗官屯村,法定代表人唐学坡,注册资金*****.*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纺纱。棉花收购;纤维纺织、合股捻线;皮棉、纱线、纺织品购销;经营本公司产品的进出口业务。股东情况:唐学坡持股**.**%;陶俊贞持股**.**%。 (二)保证人情况 *.**秋华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地址**省********办事处龙庄,法定代表人赵国勇,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经营范围: 纤维纺织;织布;染整;毛纺织品、服装、床上用品、鞋帽的生产、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统一联合经营的商品除外);经营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股东情况:宛秋华持股***% *.自然人保证人: (*)唐学坡,男,汉族,****人,借款人股东; (*)陶俊贞,女,汉族,****人。 三、抵押物情况 借款人以其名下坐落于***金郝庄镇栗官屯村hx**幢*的**,***.**平方米的工业用房(不动产权证号为******)及其所占**,***.*平方米的工业用地(不动产权证号临国用(****)第****号)提供最高额为****万元的最高额抵押,该抵押已办理抵押登记。 四、诉讼执行情况 (一)工行**支行已就该项目所涉主债务人及保证人唐学波、陶俊贞以及所涉抵押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年*月**日,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唐学波、陶俊贞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年,我公司就**秋华纺织有限公司担保的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诉至***人民法院,****年**月*日,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保证人**秋华纺织有限公司偿还本金***万元,其实际控制人宛秋华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八户**五岳钎具材料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五岳钎具材料有限公司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由**凿岩钎具厂有限公司、张焕银、李明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项目所涉主从债权已经(****)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予以确权。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主从债务人情况 (一)主债务人情况 **五岳钎具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曾用名**五岳钎钢钎具有限公司、**五岳特钢钎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驻地,法定代表人张乐林,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钎具用棒材、中空素材、石油钻具、钻铤、钻杆、接头套管用素材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股东情况:张乐林持股**.**%;俞正方持股**.**%。 (二)保证人情况 *.**凿岩钎具厂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地址*******号,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凿岩钎具、采矿机具、五金制品、冰镩、稻镰、机械设备及相关配件制造、销售及出口。股东情况:**持股**.**%;于文璐持股**.**%;邵传波持股**.**%。 *.自然人保证人: (*)李明锁,男,汉族,****人。 (*)张焕银,女,汉族,系李明锁之妻。 三、诉讼执行情况 工行**支行已就该项目所涉主从债权向**省****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省****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对该项目所涉主从债权予以确权,判决内容:一、五岳钎具偿还本金****万元及利息;二、凿岩钎具、张焕银、李明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后已申请法院执行,执行案号为(****)鲁****执***号。 第三十九户**凿岩钎具厂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凿岩钎具厂有限公司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由**三山天然气有限公司、张焕银、李明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项目所涉主从债权已经法院判决予以确权。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主从债务人情况 (一)主债务人情况 **凿岩钎具厂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地址*******号,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凿岩钎具、采矿机具、五金制品、冰镩、稻镰、机械设备及相关配件制造、销售及出口;生产、科研所需要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进口。股东情况:**持股**.**%;于文璐持股**.**%;邵传波持股**.**%。 (二)保证人情况 *.**三山天然气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地址**省******博济桥办事处燕山南路**号,法定代表人郭玉成,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管道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销售及各种燃气的技术服务、各种燃气运输、汽车加气站及相关技术服务;灶具、壁挂炉、油烟机、暖气片、整体厨房等各种燃气器具的代理及零售(凭有效期限内的燃气经营许可证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股东情况:张焕银持股**.**%;布发勤持股**.**%;孙兰芝持股**.**%;楚杰敏持股*.**%;李本正持股*.**%;李文奎持股*.**%。 *.自然人保证人: (*)李明锁,男,汉族,****人。 (*)张焕银,女,汉族,系李明锁之妻,****人。 三、诉讼执行情况 工行**支行已就该项目所涉主从债权向**省****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省****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对该项目所涉主从债权予以确权。判决内容:一、凿岩钎具偿还本金****万元及利息;二、天然气公司、张焕银、李明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判决后尚已申请执行,执行案号为(****)鲁****执***号。 第四十户**铁临物流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铁临物流有限公司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由张秀明、王金兰提供最高额为****万元的最高额保证;铁临物流以其名下不动产提供最高额为****万元的最高额抵押。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主从债务人情况 (一)主债务人情况 **铁临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曾用名***铁临物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省********办事处华润社区林园居委会,法定代表人张秀明,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冷藏保鲜、罐式);货物配载;货运代理;信息服务;仓储服务;货物保管;货物包装;货物中转;货物联运;搬运装卸;货运站(场)经营,粮食、棉籽、棉花的储存、购销;米、面制品及食用油,建筑材料,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肉及水产品的批发、零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政工程施工;公共设施、道**梁工程施工;煤炭购销;国际货运代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未见该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或注销的相关信息。股东情况:**唐风贸易有限公司持股**.****%;张秀明持股**.****%;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持股**.****%;**永茂商贸有限公司持股*.****%。 (二)保证人情况 *.张秀明,男,汉族,****人; *.王金兰,女,汉族,****人。 三、抵押物情况 铁临物流以位于*****办事处林园居t*幢*室的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抵押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面积**,***平方米(***亩),登记显示地上房产为*场化商品房,房产面积**,***.*平方米。抵押物在当地不动登记中心办理了抵押登记,目前由债务企业对外租赁。 四、诉讼执行情况 工行**支行已就该项目所涉主从债权及抵押权向****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年*月*日,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号为(****)鲁**执***号。****年*月*日,****级人民法院将该案件指定至***人民法院执行,案号(****)鲁**执他**号。 第四十一户**翔宇化纤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翔宇化纤有限公司尚欠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保证人分别为**圣花实业有限公司、**宏福化纤有限公司、王旭光、王福连、宋子英、刘**、李贵香、唐书华。该债权催收连续,尚未诉讼。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主债务人情况 **翔宇化纤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区旧关立交桥北,法定代表人王福连,注册资本*****万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制造:锦纶*切片、锦纶*工业丝、锦纶*帘子布、锦纶*帆布;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建材(不含木材)的销售;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房屋及设备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的进出口货物除外)。****年**月*日被法院裁定与**宏福化纤有限公司合并破产,目前尚未终结。 三、保证人情况 (一)**圣花实业有限公司 **圣花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地址为**高新区黄屯镇驻地,法定代表人为唐书华,注册资本为*****万人民币,工商注册号为***************,经营范围包括谷氨酸钠(味精)、鸡精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及进出口业务;自营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年**月*日被法院裁定破产还债,目前破产程序尚在进行中。 (二)**宏福化纤有限公司 **宏福化纤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区旧关立交桥北,法定代表人王福连,注册资本:****.**万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锦纶*工业丝、帘子布、尼龙帆布、锦纶民用丝的制造、销售;己内酰胺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的进出口货物除外)。****年**月*日被法院裁定与**翔宇化纤有限公司合并破产,目前尚未终结。 (三)自然人保证人王旭光,男,汉族,****人;刘**,女,汉族,系王旭光配偶;王福连,男,汉族,****人;宋子英,女,汉族,系王福连配偶;唐书华,男,汉族,****人;李贵香,男,汉族,系唐书华配偶。 四、诉讼情况 未诉讼。 第四十二户 **宏福化纤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宏福化纤有限公司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保证人分别为**翔宇化纤有限公司、**雪花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王旭光。上述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债务人情况 **宏福化纤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区旧关立交桥北,法定代表人王福连,注册资本:****.**万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锦纶*工业丝、帘子布、尼龙帆布、锦纶民用丝的制造、销售;己内酰胺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的进出口货物除外)。****年**月*日被法院裁定与**翔宇化纤有限公司合并破产,目前尚未终结。 三、保证人情况 (一)**翔宇化纤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区旧关立交桥北,法定代表人王福连,注册资本:*****万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制造:锦纶*切片、锦纶*工业丝、锦纶*帘子布、锦纶*帆布;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建材(不含木材)的销售;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房屋及设备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的进出口货物除外)。****年**月*日被法院裁定与**宏福化纤有限公司合并破产,目前尚未终结。 (二)**雪花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省***高新区,法定代表人李庆思,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硫酸生产(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淀粉、谷氨酸、葡萄糖、味精、低聚糖、食品、调味品、面粉生产经营;有机无机复混肥的生产;普通货运;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核定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饲料添加剂L-赖氨酸硫酸盐及其发酵副产物的生产与销售。 (三)自然人保证人王旭光,男,汉族,****人。 四、诉讼执行情况 中行**支行已于****年*月**日将**宏福化纤有限公司、**翔宇化纤有限公司、**雪花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王旭光诉至****级人民法院,后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件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鲁**执***号。 第四十三户 **信莱大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持有**信莱大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保证人分别为**省****集团总公司、许振国、李华杰、赵彬、曲莹莹、张玉海、赵绪珍。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年*月被法院裁定破产清算。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主债务人情况 **信莱大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注册地址为******光明路中段**,法定代表人赵彬,注册资本****万元,全部为个人出资,有限责任公司。****年*月被***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我公司已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并被确认,目前破产程序尚在进行中。 三、保证人情况 **省****集团总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曾用***省**油脂集团总公司,注册地址******路*号,法定代表人李峰,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全民所有制,经营范围: 加工、销售:食用植物油、饼粕(饲料除外)、肉类、大豆蛋白、大豆低聚糖、大豆膳食纤维粉、大豆膳食纤维食品、代餐粉、花生蛋白、素肉、大豆蛋白食品、营养蛋白餐、面粉及其制品。股东情况:***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持股***%。****年*月被***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我公司已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并被确认,目前破产程序尚在进行中。 (三)自然人保证人情况 *.许振国,男,****年出生,*****人。 *.李杰华,女,****年出生,*****人。 *.赵彬,男,****年出生,*****人。 *.曲莹莹,女,****年出生,*****人。 *.张玉海,男,****年出生,****区人。 *.赵绪珍,女,****年出生,****区人。 四、诉讼情况 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 第四十四户 **威科特经贸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持有**威科特经贸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及抵押贷款,具体贷款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合同编号 本金 贷款期限 担保情况 发放日 到期日 ****年****第**号 *,***.** ****年*月**日 ****年*月**日 **凯宇置业有限公司以房地产进行抵押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孟庆和、韩晶提供***万元保证担保。 ****年****第*号 ***.** ****年*月**日 ****年*月**日 上述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为有效债权。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威科特经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地址**省******醴泉街道人民大街(西)***号*幢**号营业房,法定代表人赵海英,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Q,主要经营范围为:销售钢材、建材、装饰材料、机电设备、化工产品、劳保用品、卫生洁具、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纸制品、办公用品、针纺织品、非专营专控农副产品等。企业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 三、保证人情况 (一)**凯宇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地址为******醴泉街道利群路东侧**街南(凯宇新贵领地**.B*号商住楼),法定代表人单继孝,注册资金**,***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Q,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的开发及销售。 (二)自然人保证人情况 *.孟庆和,男,汉族,****人。 *.韩晶,女,汉族,系孟庆和之妻,****人。 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一:位于***柏城镇铁塔路(东)***号**幢***、**幢***别墅两座,面积各***.**平方米,共三层,地下一层地上二层,他项权证号为鲁潍房他证***字第*******号,目前抵押物闲置; 抵押物二:位于***醴泉街道利群路(北)及***醴泉街道**街(西)的商业房产,面积合计*,***.**平方米,一至三层,他项权证号为鲁潍房他证***字第*******号,目前抵押物由债务人对外租赁; 抵押物三:以位于***醴泉街道利群路(西)商业房产,面积*,***.**平方米,他项权证号为:鲁潍房他证***字第*******号,目前抵押物闲置。 五、诉讼执行情况 ****年,**银行将主从债务人诉至****级人民法院,并于****年**月**日取得生效判决,判决书号为(****)鲁**民初***号,判决结果包括本金*,***.**万元以及截至至判决之时的利息***.**万元。据判决文书内容,债权人**银行对抵押物房产:鲁潍房权证***字第*******号房产,鲁潍房权证***字第*******号房产,鲁潍房权证***字第*******号房产,鲁潍房权证***字第*******号房产,鲁潍房权证***字第*******号房产,鲁潍房权证***字第******* 号房产,鲁潍房权证***字第*******号房产,鲁潍房权证***字第*******号房产,鲁潍房权证***字第*******号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银行依据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鲁****执***号),该案件于****年*月**日终结本次执行。 第四十五户 ****医药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持有****医药有限公司贷款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及抵押贷款,具体贷款如下表: 单位:万元 借款合同编号 本金 贷款期限 担保情况 发放日 到期日 ****年****第***号 ***.**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名下房产提供抵押担保,**顺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恒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许宗国、徐文文、徐国静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年****第**号 ***.** ****年*月*日 ****年*月**日 **恒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名下房产提供抵押担保,**顺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恒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许宗国、徐文文、徐国静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年****第***号 ***.** ****年**月**日 ****年**月*日 **恒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名下房产提供抵押担保,**顺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恒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许宗国、徐文文、徐国静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医药有限公司于****年*月**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段东侧*号,法定代表人刘爱亭,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医药主要从事批发: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销售:Ⅱ、Ⅲ类:****注射穿刺器械、****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销售:Ⅱ类:****医用卫生材料及辅料;批发《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审查备案表》核定的产品。(以上经营范围有效期限均以许可证为准)。销售:洗涤用品、化妆用品、消杀用品、Ⅰ类医疗器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 三、保证人情况 (一)**恒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情况 **恒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年*月**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路*号*号楼,法定代表人刘爱亭,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B;恒康医药主要从事销售:医药生产设施的技术研究开发;销售:洗化用品、消杀用品、Ⅰ类、Ⅱ类医疗器械(凭备案表经营)。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 (二)**顺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情况 **顺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于****年**月**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路与**街交叉口东北角(**测绘地理信息产业园),法定代表人宋海红,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顺和堂医药主要从事零售(连锁):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II类、III类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一类医疗器械、日用品、洗化用品、消杀用品、健身器材、食品、日用百货、保健用品、妇幼用品、针织品、服装、化妆品、美容美发用品、消毒用品、清洁用品、洗涤用品、卫生材料、卫生用品、体温计、血压计、磁疗器具、医用脱脂棉、医用脱脂纱布、医用卫生口罩、家用血糖仪、血糖试纸条、妊娠诊断试纸、避孕套、避孕帽、轮椅、医用无菌纱布、电子血压脉搏仪、梅花针、三棱针、针灸针、排卵检测试纸、手提式氧气发生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 (三)自然人保证人情况 *.许宗国,男,汉族,****人,职务为**医药的法定代表人; *.徐文文,男,汉族,****人; *.徐文文,女,汉族,****人。 四、抵押物详细情况如下: 所有权人 抵押权人 抵押物面积(平方米) 抵押物坐落 产权证号 抵押情况(权利人及金额) **恒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 ***.** ***西关街办月河路*号*号楼 潍房权证*属字第********号 抵押权人:**银行,抵押金额***.**万元 *,***.** ***月河路*号 潍国用(****)第B***号 抵押权人:**银行,抵押金额***.**万元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胜利**侧**二层住宅*号西户 青房地权**自字第*****号 抵押权人:**银行,抵押金额***.**万元 ***.** ***胜利**侧建材*场J-*A号楼*层东户 青房地权**自字第*****号 ***.** 五、诉讼执行情况 (一)****年,**银行将**医药、恒康医药、顺和堂医药、许宗国、徐文文、徐国静诉至******人民法院,并于****年*月**日取得(****)鲁****民初***号判决,判决结果包括两笔债权本金共计***.**万元及利息共计***,***.**元(利息计算至****年*月**日,此后的利息按照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上述保证人对判决确定债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银行对抵押房产和土地享有优先受偿权。该债权已执行,执行案号(****)鲁****执****号。 (二)****年,**银行将**医药、恒康医药、顺和堂医药、许宗国、徐文文、徐国静、**房地产诉至******人民法院,于****年*月*日取得(****)鲁****民初***号判决,判决结果包括债权本金***.**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至****年*月**日为***,***.**元,此后的利息、罚息按照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恒康医药、顺和堂医药、徐宗国、徐文文、徐国静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银行对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一审判决后抵押人**房地产上诉至****级人民法院,****年*月作出(****)鲁**民终****号民事判决,维持原判决。 **银行依据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对(****)鲁****民初***号判决书中涉案不动产评估拍卖,法院于****年*月**日委托**鲁业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鲁业房估字[****]第SF***号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于****年*月**日和****年*月**日作出《******人民法院关于变卖位于***西关街办月河路*号**恒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所属的*号楼、*号楼、*号楼、其他附属物、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的公告》,评估价值****.**万元,两次拍卖最终以***.**万元流拍,现变卖结束,未启动抵债程序。 第四十六户 **宁泰鑫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持有**宁泰鑫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余额****万元及相应利息。具体贷款情况如下: (一)借款人**宁泰鑫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年*月**日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万元(合同编号****年****第*号),借款用途购买原材料,借款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保证人**恒泰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魏琰鄣、孙金燕,连带责任保证。****年*月**日,贷款人**银行与**宁泰鑫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恒泰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魏琰鄣与孙金燕签订《展期协议》,约定编号****年****第*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展期至****年*月**日,相关担保方同意为该笔展期贷款提供担保。 (二)借款人**宁泰鑫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年*月**日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万元(合同编号****年****第**号),借款用途购买原材料,借款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保证人**恒泰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魏琰鄣、孙金燕,连带责任保证。****年*月**日,贷款人**银行与**宁泰鑫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恒泰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魏琰鄣与孙金燕签订《展期协议》,约定编号****年****第**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展期至****年*月**日,相关担保方同意为该笔展期贷款提供担保。 (三)**银行于****年*月**日与**宁泰鑫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年****第***号)《最高额融资合同》(合同编号****年****第***号),约定**宁泰鑫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名下土地使用权对**银行与借款人**宁泰鑫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与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他文件而享有的债权在人民币****万元的最高余额内提供抵押担保。 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主债务人情况 **宁泰鑫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公司地址******杜村工业园,法定代表人魏振坡,注册资本*****万元,其中:魏琰鄣出资****万元,占比**%,孙金燕出资****万元,占比**%。公司主要从事风力发电塔、电力铁塔、钢结构制造、销售业务。 三、保证人情况 (一)**恒泰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公司地址:***开发区北环路东段,法定代表人魏振坡,注册资本*****万元,魏琰鄣出资****万元,占比**%,孙金燕出资****万元,占比**%。主要从事环保设备、风力发电塔、光伏发电设备、电力铁塔、钢结构的制造及销售。 (二)魏琰鄣,男,汉族,****人,系**宁泰鑫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三)孙金燕,女,汉族,****人,系魏琰鄣配偶。 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宁泰鑫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胶西镇史家店子村工业园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权利证号为胶国用(****)第**-*号,地号:*-**-**-***,面积为*****.**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他项权证号:胶他项(****)第***号。 五、诉讼执行情况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于****年*月*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借款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并上诉,经****级人民法院做出(****)鲁**民辖终****号民事裁定书由**法院管辖。****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已申请法院执行,案号(****)鲁****执****号。 第四十七户 **威达尔实业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年**月*日,**银行**分行向借款人**威达尔实业有限公司签发**%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万元,合同编号为****年****第**号,汇票到期日****年*月**日。 ****年*月*日,**银行**分行分别与抵押人**恒佳翔实业有限公司、孙成君签订合同编号为****************号《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抵押人**恒佳翔实业有限公司以自有土地使用权为**威达尔实业有限公司****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内****万元范围内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权证号为南他项(****)第***号;约定抵押人孙成君以其名下房产为**威达尔实业有限公司****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内****万元范围内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青房地权***他字第*****号、青房地权***他字第*****至*****号、青房地权***他字第*****至*****号《房地产他项权证》。 ****年**月,**银行将由**恒佳翔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王台镇驻地的**亩商业土地担保的****万元债权本息及费用以****万元的价格进行转让,剩余债权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转让给我公司。 截止****年*月**日,我公司持有**威达尔实业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万元,利息****.**,抵押贷款,抵押物为孙成君名下位于开发区香江路**号楼内房产,该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 二、借款人情况 **威达尔实业有限公司系成立于****年*月*日,位于***保税区**路前盛一号仓储办公楼****,法定代表人丁义华。该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弘威**集团出资****万元,占比**%;丁义华出资****万元,占比**%。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五金交电、工艺品、建材、文体办公用品、玻璃制品、钢材、电子配件、消防器材、机电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水泥制品、五金制品、橡胶制品的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之间的贸易及贸易项下的加工整理;国际货运代理;代理报关、报检;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该企业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三、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第三人孙成君名下位于******香江路**号写字楼*层*-**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共**套房产,总面积****.**平方米,为商业网点房。目前抵押物由“摩登天空KTV”租赁使用中。 四、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级人民法院作出(****)青民四商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威达尔实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日内偿还承兑汇票垫款本金****万元及利息******.**元(利息计算至****年*月**日,之后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至确定的给付之日)及律师费******元。第三人**恒佳翔实业有限公司在上述债权**%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银行**分行对南他项(****)第***号他项权证证下抵押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最高额抵押担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孙成君在上述债权**%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银行**分行对青房地权***他字第*****号、青房地权***他字第*****至*****号、青房地权***他字第*****至*****号他证权证乡下抵押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最高额抵押担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中**恒佳翔实业有限公司抵押物已经变卖。目前**威达尔实业有限公司尚欠债权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执行案号(****)鲁****执****号。 第四十八户**海文鞋业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持有**海文鞋业有限公司贷款本金余额***.**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及抵押贷款,由刘兴、刘兰翎夫妻提供保证担保;抵押物为徐智勇名下位于*****西街***号*号楼*-**的房产后以***.*万元价格抵债。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海文鞋业有限公司系成立于****年**月**日,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中路***号,该公司由原来的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由于群力变更为刘兴。该公司投资总额为由***万美元变更为**万美元,注册资本由***万美元变更为**万美元人民币,**股东**双星名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海文鞋业有限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原中外合资企业的另一方股东陈凤文,股权转让后,陈凤文以***%的控股权承继**双星名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原合资企业中的权利和义务。该公司经营范围为:各种鞋类的生产加工和销售。该企业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三、保证人情况 刘兴,男,汉族,**人,为**海文鞋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兰翎(刘兴配偶),女,汉族,**人。 四、抵押物情况 徐智勇名下位于*****西街***号*号楼*-**,权利证号为潍房权证*属字第********号,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商业用房。****年**月**日法院作出(****)**执委字第*-*号执行裁定书以资抵债,抵债金额***.**万元。 五、诉讼执行情况 **银行于****年*月*日就合同编号:****年****第**号银行承兑协议的****万元债权提起诉讼,****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黄商初字第***号判决书,判决借款人**海文鞋业有限公司偿还借款,保证人刘兴、刘兰翎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徐智勇、刘爱霞在最高额***万元内承担抵押担保责任,**银行对抵押物在最高额***万元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执行中,法院对徐智勇名下位于*****西街***号*号楼*-**房产进行司法评估拍卖,经公开拍卖未成交,****年**月**日法院作出(****)**执委字第*-*号执行裁定书以资抵债,抵债金额***.**万元。目前案件已终本。 第四十九户 **宝成离合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持有**宝成离合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及抵押贷款,由郎益九夫妇、徐梅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物为借款人名下的工业房地产。该债权已判决并执行。具体贷款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合同编号 本金 贷款期限 担保情况 发放日 到期日 ****年****第***号 *** ****年*月**日 ****年*月**日 以其名下潍房权证经济字第********号房产提供最高额为***万元的最高额抵押 ****年****第**号 *** ****年*月**日 ****年*月**日 以其名下潍房权证经济字第********号房产提供最高额为****万元的最高额抵押 ****年****第**号 *** ****年*月**日 ****年*月**日 ****年****第*号 *** ****年*月**日 ****年*月**日 ****年****第***号 *** ****年*月**日 ****年*月**日 以其名下潍房权证经济字第********号房产提供最高额为***万元的最高额抵押 ****年****第***号 *** ****年*月**日 ****年*月**日 以其名下潍房权证经济字第********号房产提供最高额为***万元的最高额抵押 ****年****第***号 *** ****年*月**日 ****年*月**日 以其名下潍国用(****)第F***号土地提供最高额为****万元的最高额抵押 ****年****第**号 *** ****年*月**日 ****年*月**日 ****年****第***号 *** ****年*月**日 ****年*月**日 ****年****第**号 *** ****年*月*日 ****年*月**日 朗益九、韩素美、徐梅、郎军提供最高额为****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借款人以其名下潍国用(****)第F***号土地提供最高额为***万元的最高额抵押 ****年****第**号 *** ****年*月*日 ****年*月**日 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宝成离合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地址为**经济开发区民主街****号;法定代表人陈志谦;注册资金***万元;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主营研发、制造、销售:车用、通用机械离合器从动盘总成及压盘总成和通用零部件;房屋租赁、场地租赁。 公司股东构成情况:大股东郎益九认缴***万元,持股比例为**.**%;股东郎丰娟认缴**万元,持股比例为*.**%;股东刘春玲认缴**万元,持股比例为*.**%;股东徐梅认缴**万元,持股比例为*.**%;股东张伟认缴**万元,持股比例为*.**%;股东郝吉胜认缴**万元,持股比例为*.**%;股东徐宪光认缴**万元,持股比例为*.**%;股东任秀华认缴**万元,持股比例为*.**%;股东王吉涛认缴**万元,持股比例为*.**%;股东郭**认缴*万元,持股比例为*.**%。 三、保证人情况 徐梅,女,汉族,**省**人;郎军,男,汉族,**省**人(系徐梅之夫);郎益九,男,汉族,**省**人(系韩素美之夫);韩素美,女,汉族,**省**人。 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土地情况:坐落于经济开发区民主街以北、长松路以东,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面积**,***平方米。土地权证号潍国用(****)字第F***号,土地使用权人**宝成离合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抵押房产情况:抵押房产共*座,包括:*. *层综合楼一座,房产证号为潍房权证经济字第********,建筑面积****.**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办公用房,混合结构;*. 仓库*座,房产证号为潍房权证经济字第********,建筑面积****.**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钢结构;*. 装配车间*座,房产证号为潍房权证经济字第********,建筑面积****.**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用房,钢结构;*. 加工、热处理车间一座,房产证号为潍房权证经济字第********,建筑面积*****.**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房,钢混结构。 五、诉讼执行情况 (一)****年**月*日,******人民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债权人对抵押的*号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该案已执行,案号(****)鲁****执****号。 (二)****年**月*日,******人民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债权人对抵押的*号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该案已执行,案号(****)鲁****执****号。 (三)****年**月*日,******人民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债权人对抵押的*号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该案已执行,案号(****)鲁****执****号。 (四)****年**月*日,******人民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债权人对抵押的*号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该案已执行,案号(****)鲁****执****号。 (五)****年*月**日,******人民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债权人对抵押的土地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该案已执行,案号(****)鲁****执****号。 (六)****年*月,******人民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债权人对抵押的土地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后被告不服上诉至****级人民法院,法院作出(****)鲁**民终****号判决,维持原判决。目前该案已执行,案号(****)鲁****执****号。 第五十户 **隆世利山经贸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持有**隆世利山经贸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及抵押贷款,由***海化百货有限公司、李政阳夫妇、李学武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物为第三人***海化百货有限公司名下的工业房地产。该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具体贷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合同编号 本金 贷款期限 担保情况 发放日 到期日 ****年****第*号 *** ****年*月*日 ****年*月*日 ***海化百货有限公司、李政阳、张伟伟、李学武、刘志清提供保证;***海化百货有限公司以其名下房产提供最高额为***万元的最高额抵押,***海化百货有限公司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最高额为***万元的最高额抵押。 ****年****第*号 *** ****年*月*日 ****年*月*日 ****年****第*号 *** ****年*月*日 ****年*月*日 ****年****第*号 *** ****年*月*日 ****年*月*日 ****年****第*号 *** ****年*月*日 ****年*月*日 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隆世利山经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地址为******北宫东街以北**路以东吉祥大厦A区****;法定代表人李政阳;注册资金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主营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玻璃制品、环保设备、电子设备、阀门管道、木材、钢材、建材、陶瓷洁具、不锈钢制品、仪器仪表、焦炭、铁矿石、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洗化用品、珠宝玉器、五金交电、办公用品、家用电器、厨房设备、电脑耗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公司股东构成情况:大股东李政阳认缴***万元,持股比例为**%;股东刘志全认缴**万元,持股比例为*%;股东王之帅认缴**万元,持股比例为*%。 三、保证人情况 (一)***海化百货有限公司 ***海化百货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地址为****经济开发区海源街中段;法定代表人李学武;注册资金***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主营销售: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杂品、洗化用品、纯碱、小苏打、五金交电、自行车、摩托车、家电、化工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小包装食盐、零售卷烟、雪茄烟。。 公司股东构成情况:大股东李学武认缴***.*万元,持股比例为**.*%;股东单保杰认缴**万元,持股比例为*.*%%;股东李保东认缴**.*万元,持股比例为*.*%;股东丁敏认缴**万元,持股比例为*.*%;股东聂淑荣认缴**万元,持股比例为*.*%。 (二)自然人保证人情况 *.李政阳,男,汉族,****人; *.张伟伟(李政阳之妻),女,汉族,****人; *.李学武,男,汉族,****人; *.刘志青(李学武之妻),女,汉族****人。 四、抵押物情况 土地情况:土地使用权人***海化百货有限公司,土地证号潍国用(****)第G***号,坐落于****经济开发区海源街中段**,土地性质为商业出让用地,使用面积****平方米。 房产情况:房产为***海化百货有限公司所有,房产证号潍房权证**字第********号,总层数*层,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用途为商业用房,建筑结构砖混。 五、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我公司将上述主从债务人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主从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年*月*日,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我公司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年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号为(****)鲁****执****号。 第五十一户 *****毛巾厂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持有*****毛巾厂债权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由***玉国纺织有限公司、李颜顺、孙业磊、李言英、张秀芹、李玉国、孙秀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毛巾厂于****年*月**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孟镇**屯村,法定代表人李颜顺,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Q;**毛巾主要从事浆纱、织毛巾。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 三、保证人情况 (一)***玉国纺织有限公司 ***玉国纺织有限公司于****年*月**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峡山生态经济发展区岞山街道东惺惺村,法定代表人李玉国,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B;**毛巾主要从事织布、纺纱(棉纱除外),销售纺织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玉国纺织无对外投资。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 (二)自然人保证人 *.李颜顺,男,汉族,****人,职务为**毛巾法定代表人; *.张秀芹,女,汉族,****人; *.李玉国,男,汉族,****人; *.孙秀明,女,汉族,****人; *.孙业磊,男,汉族,****人; *.李言英,女,汉族,****人。 四、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号为(****)鲁****执****号。 第五十二户 ***吉元贸易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持有***吉元贸易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由***慧龙化工有限公司、***亿创商贸有限公司、张荣、尹俊凤、张国防、张华香、宋良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债权催收连续未诉讼。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吉元贸易有限公司于****年*月**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侯镇昌大路东侧移动营业厅对面,法定代表人张荣,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公司主要从事销售:塑料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钢材、焦炭、矿粉、矿石、建材、建工建材用化学助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承揽:管道安装工程(不含压力管道)、土石方工程;经营国家允许范围内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状态为在营(开业)。 三、保证人情况 (一)***慧龙化工有限公司情况 ***慧龙化工有限公司于****年*月**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街道办北洛村东,法定代表人宋良田,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公司主要从事销售:编织袋、井下工具、化玻仪器、五金交电、润滑油、劳保用品、保温材料、羟丙基胍尔胶粉、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冶金材料;油田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状态为在营(开业)。 (二)***亿创商贸有限公司情况 ***亿创商贸有限公司于****年*月*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胡集镇政府驻地,法定代表人张国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主要从事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兼零售;日用百货、针织品、服装、鞋帽、家具、洗涤用品、化妆品、五金电料、家用电器、电脑、文体用品、首饰零售;开办*场,房屋、摊位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状态为在营(开业)。 (三)自然人保证 *.张荣,男,汉族,****人,系***吉元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尹俊凤,系张荣之妻,女,汉族,****人; *.张国防,男,汉族,****人,系***吉元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张华香,系张国防之妻,女,汉族,****人; *.宋良华,男,汉族,****人,系***慧龙化工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四、诉讼情况 未诉讼。 第五十三户 **亨博尔服饰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持有**亨博尔服饰有限公司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及抵押贷款,,由**国威标志服有限公司、****税务标志服装厂、臧**、陈丽霞、臧红博、韩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追加机器设备抵押。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亨博尔服饰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经营地址位于***侨润办事处黄**路,经营范围为服装服饰批发;服饰制造;服装制造;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鞋制造;鞋帽批发;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医用口罩生产;货物进出口;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三、保证人情况 (一)**国威标志服有限公司情况 **国威标志服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经营地址位于**省******侨润办事处谷山路中段,法定代表人石尚云,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为标志服、西服、职业装、环卫服装、劳保服装、行政执法服装、防寒服及与之配套的衬衣、领带、标志徽加工、销售;服装、鞋帽、针织品、布料销售。 (二)****税务标志服装厂情况 ****税务标志服装厂成立于****年*月*日,位于***侨润办事处黄**路**号,法定代表人臧**,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为标志服装(不含警服)、西服、职业装与之配套的衬衣、领带、标志徽、鞋、帽、环卫服装、劳保服装、行政执法服装、防寒服加工、销售。 (三)自然人保证人 臧**,男,汉族,****人;陈丽霞,女,汉族,****人;臧红博,男,汉族,****人;韩冰,女,汉族,****人。 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借款人名下五线包缝机等**种设备抵押,目前存放在企业。 五、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经**省***人民法院调解作出(****)鲁****诉前调确**号民事裁定书,调解确认:主债务人还本付息,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齐鲁银行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拒绝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的,当事人可申请执行。目前该案件主债务人及保证人未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义务,齐鲁银行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号为(****)鲁****执***号。 第五十四户 *****圣基铝业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持有*****圣基铝业有限公司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抵押及保证贷款,由徐桂珍名下的茌国用(****)第***号、茌国用(****)第***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徐桂珍、张爱国共同共有的聊房权证***字第******号房产抵押,并由张建荣、张爱国、徐桂珍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债权诉讼并执行。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圣基铝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资本***万元。经营地址位于***信发办事处葛庄村,经营场所为租赁。经营范围为铝棒、铝板、铝带、铝型材加工、销售。该企业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三、保证人情况 张建荣,男,汉族,****人;张爱国,男,汉族,****人;徐桂珍,女,汉族,****人。 四、抵押物情况 徐桂珍名下土地及房产,位于*****街道办事处阁三里村,茌国用(****)第***号国有出让商业用地使用权**㎡、茌国用(****)第***号国有出让住宅用地使用权***㎡,聊房权证***字第******号建筑面积****.**㎡的商业用房。 五、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茌商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借款人还本付息,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对徐桂珍名下的茌国用(****)第***号、茌国用(****)第***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徐桂珍、张爱国共同共有的聊房权证***字第******号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后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裁定书案号为(****)茌法执字***号。 第五十五户 **大自然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持有**大自然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抵押和保证贷款,由借款人名下房地产抵押担保,并由陈上校、张民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债权诉讼并执行。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大自然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经营地址位于*****观城镇临观**侧,法定代表人陈上校,注册资本*,***万元,其中陈上校出资*,***万元,持股比例**.*****%;张泽良出资***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为农业科技开发、农作物秸秆开发利用,畜禽养殖服务;纸制品、新型建筑材料生产销售。 三、保证人情况 陈上校,男,汉族,****,企业法定代表人;张民英,女,汉族,陈上校之妻。 四、抵押物情况 借款人名下土地房产,其中一块抵押物为莘国用(****)字第***号的土地(抵押面积*****.**㎡)及莘房权证观城镇字第********号房产(抵押面积****.**㎡);另一块抵押物为莘国用(****)字第***号的土地(抵押面积*****.**㎡)及莘房权证**字第********号房产(抵押面积*****㎡)。 五、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经**省*******人民法院审理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债务人还本付息,保证人陈上校、张民英承担保证责任。上述判决未对本债权项下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进行确认。判决生效后,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案号(****)鲁****执恢***号。 第五十六户 **恒通晶体材料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持有**恒通晶体材料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由****轴承有限公司、**恒通薄板有限公司、**众诚板业有限公司、许永宾、林敏、闫善朝、郭立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恒通晶体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经营地址位于*****清泉街道办事处A*路,法定代表人许永宾,注册资本*****万元,由许永宾出资*****万元,持股比例**.*****%;林敏出资****万元,持股比例**.*****%;**天工精诚科技有限公司出资****.*万元,持股比例**%;**恒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万元,持股比例**%;赵朋军出资**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为蓝宝石晶体材料(化学成分为氧化铝,化学式α-Al*O*)的生产、销售及技术研发;高纯氧化铝、氢氧化铝、氧化锆、锂电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易制毒品)销售;进出口业务;人造蓝宝石长晶设备的技术研发与销售。 三、保证人情况 (一)****轴承有限公司情况 ****轴承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工业园区烟庄街道办事处西宋村,法定代表人闫善军,注册资金*,***万元,由闫善军独资组建,经营范围为轴承加工、销售。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二)**恒通薄板有限公司情况 **恒通薄板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经营地址位于**省**鲁西新世纪工业园,法定代表人马莉娜,注册资本*,***万元,由马莉娜出资*,***.*万元,持股比例 **.***%;许永勤出资*,***.*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为金属薄板加工、销售;镀铝锌硅板、卷板、带钢购销。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众诚板业有限公司情况 **众诚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经营地址位于****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董云红,注册资本*,***万元,由董云红出资*,***万元、许永霞出资*,***万元、朱士广出资*,***万元共同组建。经营范围为镀铝锌硅合金板、镀锌板、彩涂板、镀锌瓦楞型铁皮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四)自然人保证人 *.许永宾,男,汉族,****人; *.林敏,女汉族,****人; *.闫善朝,男,汉族,****人; *.郭立红,女,汉族,****人。 四、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齐鲁银行向****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经法院开庭审理后,于****年*月*日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恒通晶体材料有限公司于判决书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现金*,***万元及利息(利息自****年*月*日起以*,***万元为本金按照年利率*.***%计算至****年*月*日,自****年*月*日起以*,***万元为本金按照年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复利。二、被告****轴承有限公司、**众诚板业有限公司、**恒通薄板有限公司分别在*,***万元范围内对第一项判决内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恒通晶体材料有限公司追偿。三、被告许永宾、林敏在*,***万元范围内对第一项判决内容共同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恒通晶体材料有限公司追偿。四、被告闫善朝、郭立红在*,***万元范围内对第一项判决内容共同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恒通晶体材料有限公司追偿。判决生效后债务人未履行,齐鲁银行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号(****)鲁****执***号。 第五十七户 **春秋运输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持有**春秋运输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由**冠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恒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德岭、陈玉清、尚振红、刘连青、侯万和、王虹艳、靳振洪、尚振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春秋运输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经营地址位于为****兴太集村,法定代表人许树坤,注册资本**,***万元,由许树坤独资组建,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汽车维修。企业工商登记为在营(开业)企业,主体资格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一)**冠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冠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经营地址位于****寨乡三奶奶庙村,法定代表人侯万军,注册资本**,***万元,由侯万军独资组建。经营范围为金属制品生产、销售;工业机械、钢管、建材、机械配件、钢材、金属制品购销;进出口业务。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二)****恒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恒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经营地址位于****乡政府驻地(岳杨路),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股东信息:注册资本*,***万元,由崔**独资组建,法定代表人崔**。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自然人保证人 李德岭,男,汉族,****人;陈玉清,女,汉族,****人;尚振红,男,汉族,****人;刘连青,女,汉族,****人;侯万和,男,汉族,****人;王虹艳,女,汉族,****人;靳振洪,男,汉族,****人;尚振梅,女,汉族,****人。 四、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齐鲁银行向**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经法院开庭审理后,于****年**月**日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生效后债务人未履行,齐鲁银行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执行后,首封了****恒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兴华路西侧、兴贸东**侧(怡心帝景小区)C***号、C***号、C***号房产,并进行了拍卖,房产评估价值*,***,***元,二拍价值***,***元,二拍已流拍,法院于****年*月*日做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执行裁定,案号为(****)鲁****执恢**号。 第五十八户 ***华兴纺织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华兴纺织有限公司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唐学坡、陶俊贞提供保证担保。该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华兴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地址**省******金郝庄栗官屯村,法定代表人唐学坡,注册资金*****.*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纺纱。棉花收购;纤维纺织、合股捻线;皮棉、纱线、纺织品购销;经营本公司产品的进出口业务。股东情况:唐学坡持股**.**%;陶俊贞持股**.**%。 三、保证人情况 唐学坡,男,汉族,****人,借款人股东;陶俊贞,女,汉族,****人。 四、执行情况 上述债权出现逾期后,齐鲁银行于****年*月**日在**省***鲁西公证处进行法律公证,并于****年*月**日取得(****)鲁**鲁西证执字第*号、(****)鲁**鲁西证民字第***、***、***、***号公证书。****年*月**日业务机构向****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执行期间对借款人及担保人资产进行查封,因企业涉及诉讼案件较多,未有可执行资产,经法院执行后,于****年**月**日作出(****)鲁**执***号执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五十九户 ****恒泰实业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持有****恒泰实业有限公司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由****胜辉电缆厂、**正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绿灯行电缆有限公司、**一泓**有限公司、杨传省、周风芝、李月震、李秀芹,杨继哲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恒泰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经营地址位于**省******闫楼镇工业聚集区寿郭路****号,法定代表人杨传省,注册资本**,***万元,由杨传省出资**,***.*万元、周风芝出资*,***.*万元,其他股东出资****万元共同组建。经营范围为HDPE、PVC-U、PVC-M、PVC-O管材管件、喷灌设备和其他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安装、施工与服务;塑料原料、塑料助剂、废旧塑料、民用建材、钢材购销;玻璃钢加工、销售;太阳能发电设备系统研发、推广、使用及销售;进出口贸易业务。 三、保证人情况 (一)****胜辉电缆厂 ****胜辉电缆厂于****年*月**日成立,属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李月震。该企业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万元人民币。工商登记住所地为**省******定水镇李丙东村,曾用*****绿灯行电缆厂,于****年*月*日变更为****胜辉电缆厂。该企业主要经营电线、电缆加工及销售。经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该企业营业执照状态正常,登记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主体资格存在。 (二)**绿灯行电缆有限公司 **绿灯行电缆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经营地址位于***绿灯行工**,法定代表人李月震,注册资本**,***万元,由李月震个人独资组建,经营范围为电缆、电线、铜杆、铜丝、铝杆、铝丝及送、配电设施制造、销售;开关、插座销售。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一泓**有限公司 **一泓**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经营地址位于******闫楼镇三教寺村,法定代表人汤占朝,注册资本***万元,由杨玉存出资***万元、汤占朝出资***万元、马文燕出资***万元共同组建。经营范围为营**洗浴、餐饮服务、住宿、会议服务。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四)**正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正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经营地址位于***祥光工业园,法定代表人杨继团,注册资本****万元,由杨继团出资****万元、周风珍出资***万元共同组建,经营范围为 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组、**电池生产、电子产品、充电器、电子游戏机及配件研发、生产、销售;锂离子电池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材料、石墨、隔膜、电解液、铜箔、铝箔、CNT、钢壳、盖帽)销售;经营本企业产品的进出口业务。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五)自然人保证人 杨传省,男,汉族,****人;周风芝,女,汉族,****人;李月震,男,汉族,****人;李秀芹,女,汉族,****人;杨继哲,男,汉族,****人。 四、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省***人民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债务人还本付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年*月**日,**省***人民法院作出(****)鲁****执***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本。 第六十户 *****钢联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持有*****钢联金属制造有限公司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由*****无缝钢管制造有限公司、颜景明、王秀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钢联金属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经营地址位于***开发区***路*号,法定代表人为颜景印,注册资本*****万元,其中英大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出资*****万元、*****无缝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出资****万元、颜景明出资****万元、胡明志出资**万元共同组建,经营范围为金属材料购销及进出口业务;金属制品加工、制造销售及本企业产品出口经营业务;电力角钢塔、电力钢管塔、通信铁塔、微波塔、桅杆、电力线路器材、通讯设施、钢结构厂房的生产经营;土建工程。 三、保证人情况 (一)*****无缝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无缝钢管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经营地址位于**省**经济开发区**路*号,法定代表人邓乐银,实际控制人颜景明,注册资本****万元,由颜景明个人独资组建,经营范围为无缝钢管、焊管、钢板、圆钢购销;无缝钢管、焊管、钢板、圆钢生产、加工、销售及上述产品的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供暖服务。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二)自然人保证人 颜景明,男,汉族,****人;王秀红,女,汉族,****人。 四、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省*******人民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调解书,确认主债务人还本付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该案进入执行程序,**省*******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鲁****执****号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六十一户 ***星奥铝业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持有***星奥铝业有限公司本金***万元及利息,保证贷款,由***一鸣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信发华弘铝业有限公司、刘长征、袁霞、袁桂滨、赵敏、杭传洋、邱淑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星奥铝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经营地址位于**省******博平镇西关村,法定代表人刘长征,注册资本****万元,由刘长征出资****万元、李本超出资****万元,经营范围为铝棒、铝材、铝合金型材等生产、加工、销售。工商登记为在营(开业)企业,主体资格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一)**信发华弘铝业有限公司 **信发华弘铝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经营地址位于**信发希望工业园,法定代表人袁绍臣,注册资本****万元,由袁绍臣个人独资组建,实际控制人袁桂滨。经营范围为铝棒、铝杆、铝圆片、铝排、铜排、散热器、铝制品加工、销售。工商登记为在营(开业)企业,主体资格存续。 (二)***一鸣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一鸣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经营地址位于**省******博平镇辛庄,法定代表人杭立英,注册资本*,***万元,由杭传洋出资*,***.*万元、杨延海出资***.*万元,经营范围为建筑用玻璃制品加工、销售。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自然人保证人 (*)刘长征,男,汉族,****人; (*)袁霞,女,汉族,****人; (*)袁桂滨,男,汉族,****人; (*)赵敏,女,汉族,****人; (*)杭传洋,男,汉族,****人; (*)邱淑平,女,汉族,****人。 四、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省*******人民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调解书,确认主债务人还本付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该案进入执行程序,**省***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鲁****执***号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六十二户 ****润泽家纺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持有****润泽家纺有限公司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由**昌佳变电设备有限公司、崇霞、张红芳、蒋书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润泽家纺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企业位于******政通路西首**,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蒋书阁,注册资金*,***万元,由蒋书阁个人独资组建,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销售:毛毯、地毯、座垫、坯布;生产、销售;毛巾、毛巾被及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出口本企业生产产品。工商登记为在营(开业)企业,主体资格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一)**昌佳变电设备有限公司 **昌佳变电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经营地址位于**省******鱼丘办事处丁张工业园。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崇霞,注册资金*,***万元,由崇霞个人独资组建,经营范围为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电线、电缆经营;建筑材料销售;消防器材销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成形机床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二)自然人保证人 蒋书阁,男,汉族,****人;张红芳,女,汉族,****人。 四、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省***人民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债务人还本付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年*月**日,**省***人民法院作出(****)鲁****执****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本。 第六十三户 ****胜辉电缆厂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胜辉电缆厂本金**** 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由**天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绿灯行电缆有限公司、**绿灯行智慧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月震、李秀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胜辉电缆厂于****年*月**日成立,属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李月震。该企业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万元人民币。工商登记住所地为**省******定水镇李丙东村,曾用*****绿灯行电缆厂,于****年*月*日变更为****胜辉电缆厂。该企业主要经营电线、电缆加工及销售。经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该企业营业执照状态正常,登记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主体资格存在。 三、保证人情况 (一)**天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天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经营地址位于***七级镇西刘村,法定代表人李书云,注册资本**,***万元,由李书云出资**,***万元、刘富云出资***万元共同组建,经营范围为透水砖、预制箱涵、钢筋混凝土排供水泥管,水泥混凝土制品、玻璃钢管道、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件、容器、建筑材料生产、销售。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二)**绿灯行电缆有限公司 **绿灯行电缆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经营地址位于***绿灯行工**,法定代表人李月震,注册资本**,***万元,由李月震个人独资组建,经营范围为电缆、电线、铜杆、铜丝、铝杆、铝丝及送、配电设施制造、销售;开关、插座销售。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绿灯行智慧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绿灯行智慧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年*月**日更名为**智慧电工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地址位于***绿灯行工**。法定代表人李月震,注册资本****万元,由李秀芹出资****万元,李晓东出资占比***万元,其余员工共计***人出资***万元共同组建,经营范围为电线电缆、高低压电器、仪器仪表、电力金具、电缆附件、配线器材、五金工具、灯具光源的销售及网上经营。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四)自然人保证人 李月震,男,汉族,****人;李秀芹,女,汉族,****人。 四、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省***人民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债务人还本付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年*月**日,**省***人民法院作出(****)鲁****执恢***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本。 第六十四户 ***托普轴承座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持有***托普轴承座有限公司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由****轴承有限公司、***财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段增普、马焕芝、赵光城、于秀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托普轴承座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经营地址位于**万善乡政府驻地,法定代表人池本正,注册资本*,***万元,由段增涛出资*,***万元、池本正出资*,***万元共同组建,经营范围为轴承座、轴承、铸造件制造、销售。工商登记为在营(开业)企业,主体资格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一)****轴承有限公司 ****轴承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经营地址位于**北**镇政府驻地,法定代表人段敬武,注册资本*,***万元,由段敬武独资组建,经营范围为轴承生产、销售;轴承、五金机电、钢材购销。工商登记为在营(开业)企业,主体资格存续。 (二)***财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财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为政府成立的担保公司,现已更名为***财信信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址位于*****街(**台南***米路东),法定代表人布效青,注册资本**,***万元由***鲁西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独资组建,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自然人保证人 段增普,男,汉族,****人;马焕芝,女,汉族,****人;赵光城,男,汉族,****人;于秀芹,女,汉族,****人。 四、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省*******人民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债务人还本付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年*月*日**省*******人民法院作出(****)鲁****执恢***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本。 第六十五户 ****国强塑料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国强塑料有限公司尚欠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由**冠州通宇轴承制造有限公司、**星都板业有限公司、**鑫融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钱金辉、牛艳磊,徐国强、钱明怀对其中本金***.**万元的借款及相应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由***财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钱金辉、牛艳磊、徐国强、钱明怀对其中本金***万元的借款及相应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国强塑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强塑料)成立于****年*月,注册地址为**北环路(汽车站东****米**),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为钱金辉。国强塑料注册资本****万元,为钱金辉独资,主营业务为农膜、地膜、无滴膜、塑料制品生产及销售,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目前处于在营(开业)状态。 三、保证人情况 (一)**冠州通宇轴承制造有限公司 **冠州通宇轴承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冠州通宇轴承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经营地址位于**冠城镇**路东首,法定代表人宗文忠,注册资本*****万元,由宗文忠独资组建,经营范围为 轴承、轴承配件加工、销售;粉碎机加工、制造、销售;农机销售;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的除外)。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二)***财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财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为政府成立的担保公司,现已更名为***财信信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址位于*****街(**台南***米路东),法定代表人布效青,注册资本**,***万元由***鲁西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独资组建,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鑫融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鑫融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街道办事处冉子**侧、**路东侧(商贸城)*幢G-B室,法人代表李鹿野,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为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按照监管规定,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五)**星都板业有限公司 **星都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经营地址位于**鲁西新世纪工业园,法定代表人蒋焕运,注册资本**,***万元,由蒋焕运独资组建,经营范围为冷轧板带、镀锌板带、彩涂板带、瓦楞板及原材料加工、销售及进出口业务。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六)自然人保证人 钱金辉,男,汉族,****人;牛艳磊,女,汉族,****人;钱明怀,男,汉族,****人;徐国强,女,汉族,****人;宗文忠,男,汉族,****人。 四、诉讼执行情况 **省**人民法院作出(****)鲁****民初****号、(****)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债务人还本付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判决生效后债务人未履行,齐鲁银行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执行后,于****年*月**日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执行裁定((****)鲁****执***号、(****)鲁****执***号)。 第六十六户 **润达塑业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润达塑业有限公司尚欠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抵押和保证贷款,由**第二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王海军、梁敬霞、沙秀芝、张增根对本金***.**万元的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由**润和纺织有限公司、王海军、梁敬霞对本金***万元的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上述两笔借款均由**润达塑业有限公司名下三层吹塑机设备提供抵押担保。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润达塑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经营地址位于**烟庄街道办事处驻地,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王海军,注册资本****万元,由王海军独资组建,经营范围为地膜、大棚膜、地龙带生产销售。 工商登记为在营(开业)企业,主体资格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一)**第二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崔兰英,注册资金*,***万元,由冯守杰独资持股,经营地址位于**建设北路,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物流服务,城镇燃气的零售,智能物流平台建设服务。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二)**润和纺织有限公司 **润和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经营地址位于**鲁西新世纪工业园,法定代表人管秋菊,注册资本*,***万元,由管秋菊出资*,***万元、赵风忠出资*,***万元共同组建,经营范围为纺纱加工;棉、麻销售;日用品销售;服装制造;服装服饰批发。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 (三)自然人保证人 王海军,男,汉族,****人;梁敬霞,女,汉族,****人;沙秀芝,女,汉族,****人;张增根,男,汉族,****人。 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借款人名下机器设备,为三层吹塑机,****年评估价值***.*万元,在***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 五、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作出(****)鲁****民初***号、(****)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债务人还本付息,保证人在相应债权本息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齐鲁银行对本项目债权项下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债务人未履行,齐鲁银行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二判决经法院执行后,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执行裁定,执行案号分别为(****)鲁****执***号、(****)鲁****执***号。 第六十七户 ****轴承有限公司债权情况 一、债权情况 ****轴承有限公司尚欠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抵押和保证贷款,由***三兄弟纺织有限公司、穆庆玉、崔秀兰对本金***.**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三兄弟纺织有限公司、穆庆玉、崔秀兰、武振华、林春宏对本金***.**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轴承有限公司名下车间、厂房为上述两笔借款提供抵押担保。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轴承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经营地址位于****镇三里屯,法定代表人穆凤勤,注册资金*****万元,由穆凤勤独资组建,经营范围为 轴承、农机配件、机械配件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工商登记为在营(开业)企业,主体资格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一)***三兄弟纺织有限公司 ***三兄弟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武振华,注册资金****万元,由武振华独资组建,经营地址位于址**范寨乡近古寨村,占地面积**亩,土地性质为租赁,经营范围为棉、化纤纺织、销售、皮棉购销。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二)自然人保证人 穆庆玉,男,汉族,****人;崔秀兰,女,汉族,****人;武振华,男,汉族,****人;林春宏,女,汉族,****人。 四、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省**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鲁****民初****号、(****)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债务人还本付息,保证人在相应债权本息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齐鲁银行对本项目债权项下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债务人未履行,齐鲁银行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二判决经法院执行后,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执行裁定,执行案号分别为(****)鲁****执***号、(****)鲁****执***号。 第六十八户 **冠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债权情况 一、债权情况 **冠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尚欠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抵押和保证贷款,由**春润管业有限公司、**省***万和物资有限公司、侯万和、王虹艳、尚振红、刘连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追加申请人名下穿孔机器设备抵押。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冠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经营地址位于****寨乡三奶奶庙村,法定代表人侯万军,注册资本**,***万元,由侯万军独资组建,实际控制人侯万和。经营范围为金属制品生产、销售;工业机械、钢管、建材、机械配件、金属制品购销。工商登记为在营(开业)企业,主体资格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一)**省***万和物资有限公司 **省***万和物资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经营地址位于**省*******郑家镇大屯村西聊郑**,法定代表人侯万和,注册资金****万元,由侯万和独资组建,经营范围为煤炭批发经营,建材、钢材、化工材料的销售。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二)**春润管业有限公司 **春润管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经营地址**省*******乡穆庄村,法定代表人尚振红,注册资本*,***万元,由尚振红独资组建,经营范围为注塑钢管加工、销售;管材、管件、轴承配件、水暖配件销售。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自然人保证人 侯万和,男,汉族,****人;王虹艳,女,汉族,****人;尚振红,男,汉族,****人;刘连青,女,汉族,****人。 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申请人名下机器设备,已办理登记,登记编号为*******号。 五、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债务人还本付息,保证人在相应债权本息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齐鲁银行对本项目债权项下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债务人未履行,齐鲁银行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判决经法院执行后,****年*月**日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执行裁定,执行案号为(****)鲁****执恢***号。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本次拟转让的债权中,主从债务人中除工商登记注销外其他主体资格存续,多数债权已诉讼确权并执行;涉及的抵押物位于**、**及**地区,位置较好,交通方便。抵押工业用地***.**亩(其中**地区***.**亩、**地区***.**亩、**地区***.**亩)、工业房产***,***.**平方米;商服用地***.**亩、商业房产**,***.**平米;住宅*,***.**平方米;抵押若干台机器设备。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处置方式:协议转让(仅适用于国有受让人)、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拟处置的**户债权可以整体组包、部分组包处置。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有效。 **意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省***经七路***号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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