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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其他公告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菏泽巨鑫源食品有限公司等11户债权营销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菏泽巨鑫源食品有限公司等11户债权营销公告

2020-10-23 食品招标长城招标 山东省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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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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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0年10月23日在招标网发布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菏泽巨鑫源食品有限公司等11户债权营销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于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菏泽巨鑫源食品有限公司等11户债权营销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菏泽巨鑫源食品有限公司、**中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维多利亚海湾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奥戈瑞轮胎有限公司、**贯凯贸易有限公司、**恒运源铜业有限公司、**昱合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柏丰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永力起重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合力新材料有限公司、**绿丰食品有限公司 所在地:菏泽*、***、***、***、*** 债权总额:人民币**,***.**万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持有的菏泽巨鑫源食品有限公司、**中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维多利亚海湾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奥戈瑞轮胎有限公司、**贯凯贸易有限公司、**恒运源铜业有限公司、**昱合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柏丰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永力起重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合力新材料有限公司、**绿丰食品有限公司等十一户债权进行处置,截止至****年*月**日,债权总额**,***.**万元,其中:债权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债权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分行 不良贷款客户全称 不良贷款余额 贷款方式 欠息余额 分类 抵(质)押 保证 信用 * 菏泽 菏泽巨鑫源食品有限公司 **,***.** **,***.** *,***.** 损失 * ** **中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 损失 * ** ****维多利亚海湾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 *,***.** 损失 * ** **奥戈瑞轮胎有限公司 *,***.** *,***.** *,***.** 损失 * ** **贯凯贸易有限公司 *,***.** *,***.** ***.** 损失 * ** **恒运源铜业有限公司 *,***.** *,***.** ***.** 损失 * ** **昱合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 *,***.** *,***.** 损失 * ** **柏丰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 损失 * ** **永力起重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 *,***.** 损失 ** ** **合力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损失 ** ** **绿丰食品有限公司 *,***.** *,***.** ***.** 损失 资产包合计 **,***.** **,***.** **,***.** **,***.** 一、借款人情况 第一户 菏泽巨鑫源食品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止基准日****年*月**日,借款人菏泽巨鑫源食品有限公司尚欠本金余额***,***,***.**元、利息**,***,***.**元,该债权本息合计***,***,***.**元。保证人菏泽*格林食品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自然人孙德林、吴玉真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债项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贷款合同编号 借款本金/万元 借款期限(含展期) * 平银(农业)贷字第B***************号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平银(农业)贷字第B***************号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平银(农业)贷字第B***************号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平银(农业)贷字第B***************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平银(农业)贷字第B**************号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平银(农业)贷字第B**************号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平银(农业)贷字第B**************号 **** ****年**月**日至****年**月**日 合 计 ***** 菏泽巨鑫源食品有限公司、菏泽*格林食品有限公司以其名下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最高额抵押已特定化,抵押已在有权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相关情况汇表如下: 序号 抵押人 他项权证号 登记日期 * 菏泽巨鑫源食品有限公司 曹房他证**字第*****号 ****/*/* * 菏泽巨鑫源食品有限公司 鲁(****)**不动产证明第*******号 ****/*/** * 菏泽巨鑫源食品有限公司 鲁(****)**不动产证明第*******号 ****/*/** * 菏泽巨鑫源食品有限公司 曹房建**字第*****号 ****/*/* * 菏泽*格林食品有限公司 曹房他证**字第*****号 ****/*/** * 菏泽*格林食品有限公司 鲁(****)**不动产证明第*******号 ****/*/** * 菏泽巨鑫源食品有限公司 鲁(****)**不动产证明第*******号 ****/*/** * 菏泽*格林食品有限公司 鲁(****)**不动产证明第*******号 ****/*/** * 菏泽巨鑫源食品有限公司 鲁(****)**不动产证明第*******号 ****/*/** **银行已对该债权提起诉讼,主从债权经法院生效裁判确认,主从债权均合法有效。 二、主债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菏泽巨鑫源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省**苏集镇金庄工业开发区,注册资本****万美元。因授权过期未能查询到实缴金额及是否存在抽逃出资情况,法定代表人孙德林,实际控制人孙德林,经营范围:果蔬罐头深加工及进出口;乳胶、塑胶、PVC、PE手套的加工制造及进出口,Ⅰ类医疗器械的生产及销售;芦笋种植,芦笋饮料、啤酒的制造及销售(只限分公司经营);纸张、铜(有色金属)、丙纶化纤、木地板的销售;钢材的购销;代用茶(芦笋茶)、果汁及蔬菜汁类、饮料的生产及销售;钢结构的购销;副食品的生产销售;芦笋面条的销售;仓储物流;瓶(灌)装饮用水生产及销售;芦笋等蔬菜(不含登记)作物种子的生产、加工、包装、批发、零售。近期未发生名称、经营地址或经营范围的变更。近期未发生名称、经营地址的变更,****年**月**日,企业对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变更前为:果蔬罐头深加工及进出口乳胶、塑胶、PVC、PE手套的加工制造及进出口,Ⅰ类医疗器械的生产及销售芦笋种植,芦笋饮料、啤酒的制造及销售(只限分公司经营)纸张、铜(有色金属)、丙纶化纤、木地板的销售钢材的购销代用茶(芦笋茶)、果汁及蔬菜汁类、饮料的生产及销售钢结构的购销副食品的生产销售芦笋面条的销售仓储物流瓶(灌)装饮用水生产及销售。 三、担保人情况 (一)菏泽*格林食品有限公司 菏泽*格林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苏集镇,注册资本****万人民币。因授权过期未能查询到实缴金额及是否存在抽逃出资情况,法定代表人孙德林,实际控制人孙德林,经营范围:果蔬罐头的生产、销售;木地板(木材、建材)销售;PVC手套的加工制造及进出口;大蒜加工、销售;纸张、有色金属、丙纶化纤的销售;煤炭的销售。近期未发生名称、经营地址或经营范围的变更。 (二)孙德林、吴玉真 孙德林,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省**苏集镇苏集行政村苏集村***号,身份证号码:******************。涉及金融类重大案件多件,累计金额逾**亿元。 吴玉真,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省**苏集镇苏集行政村苏集村***号,身份证号码:******************。涉及金融类重大案件多件,累计金额逾**亿元。 四、抵押物情况 房产: *、借款人名下,位于**苏集镇李仙堂村房产。用途为工业,证号:曹房权证曹城字第*********、*********、*********、*********、*********、*********号。面积*****.**平米,****年*月*日在**房地产管理局办理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曹房他证**字第*****号。 *、保证人菏泽*格林食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青荷北路路**业园区,用途为工业,面积****.**㎡,证号:曹房权证曹城字第**********、**********、**********、**********、**********、**********、**********。****年*月**日在**房地产管理局办理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曹房他证**字第*****号。 *、保证人菏泽*格林食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青荷南路路西汉江路*号,用途为工业,面积****.**㎡,证号:(****)**不动产权第*******号。****年*月**日在**国土**局办理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鲁(****)**不动产证明第*******号。 *、借款人名下,位于**苏集镇李仙堂村。用途为工业,证号:(****)**不动产权第*******号。面积*****.*平米****年*月**日在**国土**局办理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鲁(****)**不动产证明第*******号。 土地使用权: *、借款人名下,位于**苏集镇李仙堂村,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终止日期为****年**月,证号:曹国用(****)第***号。****年*月**日在**国土**局办理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鲁(****)**不动产证明第*******号。 *、借款人名下,位于**苏集镇李仙堂村,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终止日期为****年*月,证号:曹国用(****)第***号。****年*月**日在**国土**局办理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鲁(****)**不动产证明第*******号。 *、借款人名下,位于青荷北路西侧,丹江**侧,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终止日期为****年**月,证号:曹国用(****)第***号。****年*月**日在**国土**局办理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鲁(****)**不动产证明第*******号。 *、保证人菏泽*格林食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青荷**段路西,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终止日期为****年**月,证号:曹国用(****)第***号。****年*月**日在**国土**局办理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鲁(****)**不动产证明第*******号。 *、在建工程:借款人名下,位于青荷路以西,松花江路以南,建筑面积****.*㎡**层科研楼,****年*月*日在**房地产管理局办理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曹房建**字第*****号。 以上抵押物均已由**银行申请法院第一顺位查封,但主债务人尚欠案外人孙学礼建工工程款****万元,孙学礼已通过**法院起诉并由法院确权(案号(****)鲁****民初***号),已判决原告孙学礼对被告菏泽巨鑫源食品有限公司的科技研发大楼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在****万元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孙学礼已向****级人民法院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与菏泽巨鑫源食品有限公司执行案件提出执行异议,要求优先受偿,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孙学礼的建工工程款优先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抵押权受偿。 五、债权诉讼情况 本户债权**银行已对债务人提起诉讼,****年*月**日****级人民法院已签发(****)鲁**民初****号判决书,判决书内容:菏泽巨鑫源食品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借款本金*********.**元及相应利息(含复利、罚息)(截至****年*月*日的利息为*******.**元,此后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以各笔未还本金为基数,按照各自对应的《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进行计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有权对菏泽巨鑫源食品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房地产、在建工程抵押证明项下的在建工程处分所得价款在最高债务本金*.*亿元及相应利息、费用的范围内优先受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有权对被告菏泽*格林食品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房地产处分所得价款在最高债务本金*.*亿元及相应利息、费用的范围内优先受偿;菏泽*格林食品有限公司、孙德林、吴玉真在最高债务本金*.*亿元及相应利息、费用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银行已申请法院立案执行,案号(****)鲁**执**号,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菏泽巨鑫源食品有限公司银行存*******.*元,其中扣除执行费******元,余款*******.*元依法发还**银行。 最终法院因被执行人名下的现有财产不能处置,法定期限内无法执行。为由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第二户 **中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止到****年*月**日,借款人**中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尚欠本金余额**,***,***.**元,利息*,***,***.**元,其他费用***,***.**元,该债权合计**,***,***.**元。由保证人段文博与**银行签订合同编号为平银青福支额保字********第***号《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惠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华夏中文矿业有限公司、****文机械有限公司、**东峪林园控股有限公司、**中文博达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李新莲、**宝辉重工科技有限公司与**银行分别签订了编号为平银青福支额保字********第***-*号、第***-*号、第***-*号、第***-*号、第***-*号、第***-*号、第***-*号《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由上述保证人为《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债务向**银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债权合同 编号 合同 金额 债项期限 担保方式 * 平银青福支贷字********第***号 ****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惠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华夏中文矿业有限公司、****文机械有限公司、**东峪林园控股有限公司、**中文博达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宝辉重工科技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追加李新莲、段文博自然人保证;****文机械有限公司以其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该债权已诉讼,主从债权已经法院生效裁判确认,主从债权合法有效。 二、主债务人情况 **中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庙子镇大牟村,注册资本****万人民币。因授权过期未能查询到实缴金额及是否存在抽逃出资情况,法定代表人段文博,实际控制人段文博,经营范围:普通塔式起重机、冶金桥式起重机(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通用桥式起重机、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电动单梁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混凝土搅拌站(配料系统)、配料机(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制造、销售,带式输送机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果树.农作物种植销售,景观苗木培育、种植、销售,电气设备制造.安装、销售。近期未发生名称、经营地址或经营范围的变更。 三、担保人情况 (一)**惠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登记情况 **惠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邵庄镇**村,注册资本*****.***万人民币,实缴*****.***万元人民币,无抽逃出资情况,法定代表人段文博,实际控制人段文博,经营范围:短流程铸件和铸造用生铁的生产、加工、销售;毛坯件的铸造、加工、销售;机械精密铸件生产、加工、销售,铁矿石、焦炭销售,货物进出口。近期未发生名称、经营地址或经营范围的变更。 (二)**华夏中文矿业有限公司 **华夏中文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邵庄镇**村,注册资本****万人民币,因授权过期未能查询到实缴金额及是否存在抽逃出资情况,法定代表人岳光仁,实际控制人:姚广仁,经营范围:铁矿石销售,工业、生活用水销售。近期未发生名称、经营地址或经营范围的变更。 (三)****文机械有限公司 ****文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益都街道办事处刘店村,注册资本****万人民币。因授权过期未能查询到实缴金额及是否存在抽逃出资情况,法定代表人李新莲,实际控制人:段文博,经营范围:带式输送机的制造、销售,建筑工程机械、农用装载机制造、销售;机械传动链条生产销售;无压锅炉制造销售.(国家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得生产经营,斗容*.*立方米及以下矿用挖掘机制造项目.WP-*挖掘机不得生产经营,需许可证的凭许可证且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生产经营),货物进出口。近期未发生名称、经营地址或经营范围的变更。 (四)**东峪林园控股有限公司 **东峪林园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庙子镇上庄村,注册资本****万人民币,因授权过期未能查询到实缴金额及是否存在抽逃出资情况。法定代表人刘金海,实际控制人:刘金海,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兼零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奶牛饲养(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谷物.蔬菜.树木.瓜果种植、销售,树木、奶牛、工艺品、木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近期未发生名称、经营地址或经营范围的变更。 (五)**中文博达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中文博达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东高镇刘店村,注册资本***万人民币,因授权过期未能查询到实缴金额及是否存在抽逃出资情况。法定代表人段文博,实际控制人:段文博,经营范围:工程机械(不含挖掘机、装载机、超重机)及其配套件的生产、销售、开发、租赁、维修、咨询、技术转让。近期未发生名称、经营地址或经营范围的变更。 (六)**宝辉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宝辉重工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经济开发区**特色产业园,注册资本****万人民币,因授权过期未能查询到实缴金额及是否存在抽逃出资情况。法定代表人刘恒志,实际控制人:刘恒志,经营范围:建筑机械制造、销售。近期未发生名称、经营地址或经营范围的变更。 (七)段文博、李新莲 段文博,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省***后营子街***号*号楼*单元***号,身份证号码:******************。系企业实际控制人,持有**中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中文博达重工机械有限公司**%股权、******银丰融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多轮查封,本项债权未查封),涉及金融类重大案件多件,累计金额逾*.*亿元。 李新莲,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省***庙子镇*号,身份证号码:******************。系企业实际控制人段文博配偶,除持有****文机械有限公司**.**%股权外,未发现其他财产线索,涉及金融类重大案件多件,累计金额逾****万元。 四、抵押物情况 房产:****文机械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东高镇刘店村。面积*****.**平方米,证号:青房权证东高私字第*********、*********、********号。****年*月**日在***房地产管理局办理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青房他证东高私字第********号。 土地使用权: ****文机械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东高镇刘店村,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证号:青国用(****)第*****号。****年*月**日在***国土**局办理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鲁青他项(****)第*****号。 ****文机械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东高镇刘店村,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证号:青国用(****)第*****号。****年*月**日在***国土**局办理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鲁青他项(****)第*****号。 以上抵押物均已由**银行申请法院第一顺位查封。 五、债权诉讼情况 本户债权**银行已对债务人提起诉讼,****年*月**日******人民法院已签发(****)南商初字第*****号判决书,支持**银行全部债权本金及利息并就合同约定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中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偿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贷款本金人民币****万元,截至****年*月*日的应收利息人民币******.*元以及此后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含罚息、复利)(按《贷款合同》约定计算)。**中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律师费人民币******元。**银行对****文机械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位于***东高镇刘店村的土地两宗以及房产三处享有抵押权,可以就其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上述第一、二项债权。**惠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华夏中文矿业有限公司、****文机械有限公司、**东峪林园控股有限公司、**中文博达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宝辉重工科技有限公司、被告段文博、李新莲对**中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负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经**银行申请,******人民法院于****年*月*日立案强制执行,执行案号(****)鲁****执****号、(****)鲁****执恢*号,未履行债务金额为人民币**,***,***.*元,目前案件已经终本。 第三户 ****维多利亚海湾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年*月**日,借款人****维多利亚海湾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尚欠**银行借款本金**,***,***.**元,利息**,***,***.**元,该债权本息合计为**,***,***.**元,由**智邦置业公司、刘新利于****年*月*日分别与**银行签署编号为平银青同支额保字********第***号、第***号《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由上述保证人对****维多利亚海湾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的本金*亿元中的****万元及相应利息、复利、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维多利亚海湾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银行签订了平银青同支额抵字********第***号《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合同约定:抵押人以其名下的土地使用权对《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的本金*亿元中的****万元及相应利息、复利、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贷款合同编号 借款本金 借款期限(含展期) * 平银青同支贷字********第***号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平银青同支贷字********第***号 **** ****年*月**日至****年*月**日 合 计 **** **银行已对该债权提起诉讼,主从债权经法院生效裁判确认,主从债权均合法有效。 二、主债务人情况 ****维多利亚海湾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所镇驻地(**山庄),注册资本*****.*万人民币,因授权过期未能查询到实缴金额及是否存在抽逃出资情况。法定代表人刘杨,实际控制人:刘杨,经营范围:旅游项目开发、经营,旅游产品生产、销售,旅游信息咨询服务(以上项目需许可经营的,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经营);餐饮、住宿(仅限分公司经营);铜杆、粗铜、电解铜、铜精矿、钢铁、铁精矿的销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苗木的种植销售。近期未发生名称、经营地址或经营范围的变更。 三、担保人情况 (一)**智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智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省******大****旅游度假区(耕渔酒店),注册资本****万人民币,因授权过期未能查询到实缴金额及是否存在抽逃出资情况。法定代表人张玲,实际控制人:张玲,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旅游项目的开发与经营;园林绿化;商务信息、园林绿化信息咨询服务。近期未发生名称、经营地址或经营范围的变更。 (二)刘新利 刘新利,身份证号:******************,户籍地:*********路**-*号***号,系借款人的董事,实际控制人。 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维多利亚海湾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大**风景区内、**村西的面积为*****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用途为住宅商业,证号为乳国用(****)第****号。****年*月、****年*月*日,分别办理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乳他项(****)第***号、乳他项(****)第***号,抵押金额****万元。****年*月第一次办理抵押后**银行发放贷款,到期后贷款续作没有解押,并办理了二次抵押,第一顺位抵押已经无对应债权。目前该抵押物被法院多轮查封,**银行为第三顺位查封权利人。 五、诉讼情况 本户债权**银行已对债务人提起诉讼,****级人民法院签发(****)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支持**银行全部债权本金及利息并就合同约定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书内容:****维多利亚海湾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借款本金****万元;****维多利亚海湾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借款利息(该利息分别以本金****万元为基数,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借款期内的利息和复利,此后的逾期罚息按按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计算;以本金****万元为基数,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借款期内的利息和复利,此后的逾期罚息按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计算。)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对被告****维多利亚海湾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抵押的乳他项(****)第***号《土地他项权利证书》项下的抵押物处分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经**银行申请,****级人民法院立案强制执行,执行案号(****)鲁**执***号。后法院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登记、工商登记、不动产登记等情况予以查询,因无财产可供执行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第四户 **奥戈瑞轮胎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年*月**日,借款人**奥戈瑞轮胎有限公司尚欠本金余额**,***,***.**元、利息**,***,***.**元,该债权本息合计**,***,***.**元,****年*月*日,担保人奥戈瑞车轮集团有限公司、盛泰集团有限公司、**金茂纺织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王子荣、隋元珍分别与**银行签署编号平银(**)贷字第C***************(保***)号、C***************(保***)号、C***************(保***)号、C***************(保***)号、C***************(保***)号《保证担保合同》,均约定担保人对借款人在平银(**)贷字第C***************号《贷款合同》项下所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年*月**日,担保人奥戈瑞车轮集团有限公司、盛泰集团有限公司、**金茂纺织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王子荣、隋元珍分别与**银行签署平银(**)贷字第C***************(保***)号、C***************(保***)号、C***************(保***)号、C***************(保***)号、C***************(保***)号《保证担保合同》,均约定担保人对借款人在平银(**)贷字第C***************号《贷款合同》项下所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具体债项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贷款合同编号 借款本金/万元 借款期限(含展期) * 平银(**)贷字第C***************号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平银(**)贷字第C***************号 **** ****年*月**日至****年*月**日 合 计 **** 二、主债务人情况 **奥戈瑞轮胎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西水工业园,注册资本*****万人民币,因授权过期未能查询到实缴金额及是否存在抽逃出资情况。法定代表人王子义,实际控制人王子义,经营范围:载重子午线轮胎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橡胶制品、橡胶、天然胶销售;铜制品销售;商品进出口业务。近期未发生名称、经营地址或经营范围的变更。 **奥戈瑞轮胎有限公司因经营状况恶化,**** 年* 月,****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中院”)作出(****)鲁** 破申**-** 号民事裁定,受理**奥戈瑞轮胎有限公司等十六家公司(以下简称“**奥戈瑞轮胎有限公司等十六家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并于**** 年* 月** 日作出(****)鲁** 破*-** 号之二民事裁定,对奥戈瑞轮胎等十六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处理。**** 年* 月** 日,**中院裁定**奥戈瑞轮胎有限公司等十六家公司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奥戈瑞轮胎有限公司等十六家公司破产。目前确认债权********.**元,为普通债权。**银行已分配受偿*******.**元,未处置的资产后续会二次补充分配。 三、担保人情况 (一)奥戈瑞车轮集团有限公司 奥戈瑞车轮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省******西水工业区,注册资本*****万人民币,因授权过期未能查询到实缴金额及是否存在抽逃出资情况。法定代表人王子义,经营范围:汽车车轮的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汽车轮胎、内胎销售及服务;气门嘴生产销售;自营进出口贸易。近期未发生名称、经营地址或经营范围的变更。 (二)盛泰集团有限公司 盛泰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西水工业区,注册资本*****.*万人民币,因授权过期未能查询到实缴金额及是否存在抽逃出资情况。法定代表人宋文奇,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子午线轮胎、橡胶制品、胎圈钢丝、塑料制品;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不含生产性废旧物资);经核准的自营进出口业务。****年*月**日变更了经营范围,变更前为生产销售:子午线轮胎、橡胶制品、胎圈钢丝,经核准的自营进出口业务。 (三)**金茂纺织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金茂纺织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莒州路**号,注册资本*****万人民币,因授权过期未能查询到实缴金额及是否存在抽逃出资情况。法定代表人徐朋明,经营范围:针织品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防粘剂、缓蚀剂、降滤失剂、服装面料、纺织品及坯布的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销售;棉花收购与销售业务;自营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铜、铜杆、铜管、铜制品、多晶硅销售;太阳能电站建设及太阳能组件销售。近期未发生名称、经营地址或经营范围的变更。 (四)王子荣、隋元珍 王子荣,男,汉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省***,系借款人**奥戈瑞轮胎有限公司大股东,涉及金融及重大诉讼/执行案件**件,债权人包括**银行,交通银行**分行,**浦发银行**分行、工商银行**支行等。 隋元珍,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住**省***,系王子荣配偶。 四、抵押物情况 无。 五、债权诉讼情况 本户债权**银行已对债务人及保证人提起诉讼,经一审判决,目前已对部分担保人申请强制执行,案号:(****)鲁**民初****号。判决书内容:盛泰集团有限公司、**金茂纺织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王子荣、隋元珍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清偿**奥戈瑞轮胎有限公司所欠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借款本金****万元及利息*******.**元(利息已计算至****年*月**日,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以本金****万元为基数,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计算);盛泰集团有限公司、**金茂纺织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王子荣、被告隋元珍履行了上述付款义务,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在**奥戈瑞轮胎有限公司重整终结后,将分得的破产财产于十日内退还给已履行付款义务的上述被告。后**银行申请法院立案执行,执行案号:(****)鲁**执**号。法院因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及财产线索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第五户 **贯凯贸易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年*月**日,借款人**东岳重工有限公司尚欠**银行贷款本金**,***,***.**元,利息*,***,***.**元,该债权本息合计为**,***,***.**元,****年*月**日、****年*月**日,盛泰集团有限公司、**金茂纺织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卓越千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正顺车轮有限公司、奥戈瑞车轮集团有限公司、**奥戈瑞轮胎有限公司、王子荣、隋元珍分别与**银行签订编号平银(**)贷字第C***************(保***)、C***************(保***)、C***************(保***)、C***************(保***)、C***************(保***)、C***************(保***)、C***************(保***)、C***************(保***)、C***************(保***)、C***************(保***)、C***************(保***)、C***************(保***)、C***************(保***)、C***************(保***)、C***************(保***)、C***************(保***)《保证担保合同》,为上述借款人与**银行签订的平银(**)贷字第C***************号《贷款合同》、平银(**)贷字第C***************号《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具体债项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贷款合同编号 借款本金 借款期限(含展期) * 平银(**)贷字第C***************号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平银(**)贷字第C***************号 **** ****年*月**日至****年*月**日 合 计 **** 二、主债务人情况 **贯凯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省***保税区西海岸出口加工区内(红石崖十一号线以西,十四号线以北)****室,注册资本****万人民币,因授权过期未能查询到实缴金额及是否存在抽逃出资情况。法定代表人王杰,经营范围:食品经营(依据食药监部门核发的《食品流**可证》从事经营);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之间贸易及贸易项下的加工整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近期未发生名称、经营地址或经营范围的变更。 三、担保人情况 (一)**卓越千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卓越千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保税区莫斯科路**号办公楼***室,注册资本****万人民币,因授权过期未能查询到实缴金额及是否存在抽逃出资情况。法定代表人徐林,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橡胶及其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棉花、塑料制品、钢材、农副产品的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之间贸易及贸易项下加工整理及相关业务咨询;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近期未发生名称、经营地址或经营范围的变更。 (二)**正顺车轮有限公司 **正顺车轮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稻庄西水工业园,注册资本*****万人民币,因授权过期未能查询到实缴金额及是否存在抽逃出资情况。法定代表人张象芬,经营范围:汽车配件、橡塑制品加工销售;渣油、道路沥青、基础油销售。近期未发生名称、经营地址或经营范围的变更。 (三)**奥戈瑞轮胎有限公司 保证人**奥戈瑞轮胎有限公司的情况,详见第*户债权的主债务人。 (四)奥戈瑞车轮集团有限公司 保证人奥戈瑞车轮集团有限公司的情况,详见第*户债权的保证人(一)。 (五)盛泰集团有限公司 保证人盛泰集团有限公司的情况,详见第*户债权的保证人(二)。 (六)**金茂纺织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保证人**金茂纺织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情况,详见第*户债权的保证人(三)。 (七)王子荣、隋元珍 保证人王子荣、隋元珍的情况,详见第*户债权的保证人(四)。 四、抵押物情况 无。 五、债权诉讼情况 本户债权**银行已对保证人提起诉讼,经一审判决,一审案号:(****)鲁**民初****号,判决书内容:盛泰集团有限公司、**金茂纺织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卓越千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正顺车轮有限公司、王子荣、隋元珍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清偿**贯凯贸易有限公司所欠**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借款本金****万元及利息******.**元(已计算至****年*月**日,此后的利息、罚息、复利,以本金****万元为基数,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计算至****年*月**日止)。盛泰集团有限公司、**金茂纺织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卓越千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正顺车轮有限公司、王子荣、隋元珍履行了上述付款义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在**贯凯贸易有限公司重整终结后,将分得的破产财产于十日内退还给已履行付款义务的上述被告。后**银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案号:(****)鲁**执**号。法院因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及财产线索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第六户 **恒运源铜业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年*月**日,借款人**恒运源铜业有限公司尚欠**银行贷款本金**,***,***.**元,利息*,***,***.**元,其他费用**,***.**元,该债权本息合计为**,***,***.**元。**创佳铜业有限公司、**创达电工材料有限公司、**信邦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昂迪车业有限公司、隋广义、王传信、潘文英于****年*月**日分别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签署编号平银(**)贷字第C***************(保***)、C***************(保***)、C***************(保***)、C***************(保***)、C***************(保***)、C***************(保***)、C***************(保***)号《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约定担保人对借款人在《贷款合同》项下所负的债务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复利、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二、主债务人情况 **恒运源铜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省*******路西端,注册资本****万人民币,实缴***万元,无抽逃出资情况,均以货币出资,法定代表人隋广义,实际控制人隋广义,经营范围:铜材、铝材、合金铜加工,批发、零售:金属材料(不含贵重金属),废旧金属回收,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须取得国家专项审批后方可经营。近期未发生名称、经营地址或经营范围的变更。 三、担保人情况 (一)**创佳铜业有限公司 **创佳铜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路西端,注册资本****万人民币,实缴****万元,无抽逃出资情况,均以货币出资,法定代表人宋敦来,经营范围:铜板、铜带、铜排、铜线、铜棒、铜管、铝板、铝排、铝线、铝棒、铝管加工、销售,批发、零售:金属材料(不含贵重金属);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和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近期未发生名称、经营地址或经营范围的变更。 (二)**创达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创达电工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省*******路西端,注册资本****万人民币,实缴****万元,无抽逃出资情况,均以货币出资,法定代表人李友堂,经营范围:铜材、铝材加工、电线电缆制造;塑料造粒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近期未发生名称、经营地址或经营范围的变更。 (三)**信邦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信邦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省*******路西端,注册资本****万人民币,实缴****万元,无抽逃出资情况,均以货币出资,法定代表人管启义,经营范围:电炉、冶金设备及其配件研发、制造;绝缘制品制造;批发:金属材料(不含贵重金属)、电工器材、五金交电;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近期未发生名称、经营地址或经营范围的变更。 (四)**昂迪车业有限公司 **昂迪车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工业园南北环北纬*路东,注册资本****万人民币,实缴***万元,无抽逃出资情况,均以货币出资,法定代表人潘文英,经营范围: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及其配件、喷气式织布机、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销售;批发、零售:金属材料。近期未发生名称、经营地址或经营范围的变更。 (五)隋广义、王传信、潘文英 隋广义,男,汉族,****年**月*日生,住**省******村***号。身份证号码:******************,系**恒运源铜业有限公司的法定表人。 王传信,男,汉族,****年*月**日生,住**省*****路***号**号楼*单元***户。身份证号码:******************,系**创达电工材料有限公司、**信邦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 潘文英,女,汉族,****年*月*日生,住**省***苗家村***号。身份证号码:******************,系**昂迪车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四、抵押物情况 无。 五、债权诉讼情况 本户债权**银行已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案号为(****)鲁****民初****号。判决书内容:**恒运源铜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银行截止****年*月*日的贷款本金********.**元,利息(含罚息、复利)*******.**元,自****年*月*日之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恒运源铜业有限公司仍应当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计算;**创佳铜业有限公司、**创达电工材料有限公司、**信邦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昂迪车业有限公司、隋广义、王传信、潘文英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后**银行申请强制执行,案号为(****)鲁****执****号。立案时间为****年*月*日,目前尚在执行中。 第七户 **昱合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年*月**日,借款人**恒运源铜业有限公司尚欠**银行贷款本金**,***,***.**元,利息**,***,***.**元,其他费用***,***.**元,该债权合计为**,***,***.**元。****年*月**日,**银行分别同担保人**昱合畜禽有限公司、高振涛、高振波、谭毅签订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约定担保人在上述编号为深发青南支综字第***********号《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债务本金****万中的****万,以及相应的利息、复利、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年*月**日,**银行分别同担保人**太宏饲料有限公司、**佳潍可食品有限公司、**禾兴养殖有限公司签订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约定担保人在上述编号为深发青南支综字第***********号《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债务本金****万中的****万,以及相应的利息、复利、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年*月*日,**银行分别同担保人***昱合正恒投资有限公司、高峰、管庆芳签订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约定担保人在上述编号为深发青南支综字第***********号《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债务本金****万中的****万,以及相应的利息、复利、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年**月**日,**银行分别同担保人**昱合畜禽有限公司(破产)、高振涛、签订了《保证担保合同》,约定担保人在上述编号为平银青同支贷字********第***号《贷款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债务本金最高金额****万元,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二、主债务人情况 **昱合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省******高里镇南旺村,注册资本****万人民币,因授权过期未能查询到实缴金额及是否存在抽逃出资情况。法定代表人郑清明,实际控制人谭毅,经营范围: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年*月**日);毛鸡收购屠宰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进出口业务。近期未发生名称、经营地址或经营范围的变更。 三、担保人情况 (一)**昱合畜禽有限公司 **昱合畜禽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南孙乡泊南路以北东南孙村生产路以西,注册资本*****万人民币,实缴注册资本*****万人民币,不存在存在抽逃出资情况。法定代表人高振涛,实际控制人BRIGHT STAND INTERNATIONAL LIMITED,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经营范围:肉用种鸡饲养,孵化、销售雏鸡。近期未发生名称、经营地址或经营范围的变更。 (二)**太宏饲料有限公司 **太宏饲料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高里镇南孙社区东南孙村,注册资本***万人民币,因授权过期未能查询到实缴金额及是否存在抽逃出资情况。法定代表人高振涛,实际控制人BRIGHT STAND INTERNATIONAL LIMITED,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添加剂预混合饲料。近期未发生名称、经营地址或经营范围的变更。 (三)**佳潍可食品有限公司 **佳潍可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省******高里南王家庄子村,注册资本****万人民币,因授权过期未能查询到实缴金额及是否存在抽逃出资情况。法定代表人高振波,实际控制人谭毅,经营范围:批发预包装食品。近期未发生名称、经营地址或经营范围的变更。 (四)**禾兴养殖有限公司 **禾兴养殖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街办大叶路*号(叶家庄子村),注册资本***万人民币,因授权过期未能查询到实缴金额及是否存在抽逃出资情况。法定代表人高振波,实际控制人谭毅,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爱拔益加肉鸡(AA+)。近期未发生名称、经营地址或经营范围的变更。 公司登记状态:在营(开业)企业,该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近三年无改制及重组。 (五)***昱合正恒投资有限公司 ***昱合正恒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益田路**大厦B***,注册资本***万人民币,因授权过期未能查询到实缴金额及是否存在抽逃出资情况。法定代表人高峰,实际控制人谭毅,经营范围:投**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策划;文化活动策划;房地产经纪;经济信息咨询;农副产品的购销;建筑、金属材料、矿产品及矿物制品、非金属矿及制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近期未发生名称、经营地址或经营范围的变更。 (六)高振涛、高振波、谭毅、高峰、管庆芳 高振涛,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东街***号*号楼*单元****号,身份证号:******************。系**昱合畜禽有限公司(破产)、**太宏饲料有限公司、**美维特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查到涉诉案件二十余件,大额债务累计逾*.*亿元。 高振波,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福寿东街早春园小区*区*号楼*单元***号,身份证号:******************。系**禾兴养殖有限公司、**昌贸置业有限公司、**禾兴养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查到涉诉案件逾*件,大额债务累计逾*亿元。 谭毅,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所地:*********大街***号副*号,身份证号:******************。系**昱合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除本项债权外,目前未查到涉诉案件。 高峰,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所地:********东街***号*号楼*单元****号,身份证号:******************。系***昱合正恒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昱合畜禽有限公司任职董事。查到涉诉案件**件,大额债务累计逾*亿元。 管庆芳,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所地:********东街***号*号楼*单元****号,身份证号:******************,系**禾丰家禽育种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查到涉诉案件**件,大额债务累计逾****万元。 四、抵押物情况 无。 五、债权诉讼情况 第一笔债权已发生诉讼,且已经判决结案,案号为:(****)青民四商初字第***号。已对部分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上述判决生效后,已经执行立案,案号:(****)青执字第***号。****年*月**日,****级人民法院委托****级人民法院执行,案号(****)潍委执字第*号。****年*月**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昱合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指定**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为**昱合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随后,**银行向**昱合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管理人申报了债权。重组前的本息已诉讼并执行终本,重组后未诉讼。 第二笔债权暂未诉讼,**银行向**昱合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管理人申报了债权。此外,保证人**昱合畜禽有限公司已经法院裁定破产,**银行向**昱合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管理人申报了债权,债权总金额为********.**元。 第八户 **柏丰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年*月**日,借款人**柏丰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尚欠**银行贷款本金**,***,***.**元,利息*,***,***.**元,该债权本息合计为**,***,***.**元。**鸣浩达轮胎有限公司、**惠行天下商贸有限公司、**富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梁进、逯慧卿分别与**银行签署了编号平银(**)贷字第C***************(保***)、C***************(保***)、C***************(保***)、C***************(保***)、C***************(保***)号《保证担保合同》。合同均约定担保人对借款人在《贷款合同》项下所应承担的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两年。 **柏丰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鸣浩达轮胎有限公司分别与**银行签订了《质押保证合同》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协议》,约定以其现有及未来五年内到期的全部应收账款为全部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担保,并办理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担保人梁进与**银行签订了《质押担保合同》,约定梁进以持有的**慧行天下商贸有限公司**%的股权向**银行提供质押担保,但未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二、主债务人情况 **柏丰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保税区天智国际会展中心C***#,注册资本***万人民币,实缴注册资本***万,无抽逃出资情况。法定代表人梁进,实际控制人梁进,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之间贸易及贸易项下加工整理及相关业务代理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近期未发生名称、经营地址或经营范围的变更。 三、担保人情况 (一)**鸣浩达轮胎有限公司 **鸣浩达轮胎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省***保税港区**路前盛*号仓储办公楼****(B),注册资本***万人民币。,因授权过期未能查询到实缴金额及是否存在抽逃出资情况。法定代表人逯慧卿,实际控制人逯慧卿,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轮胎的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之间贸易及贸易项下加工整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物流分拨(不含运输)。近期未发生名称、经营地址或经营范围的变更。 (二)**惠行天下商贸有限公司 **惠行天下商贸有限公司立于****年**月**日,位于******苗岭路**号**高速大厦**楼****室,注册资本****万人民币,因授权过期未能查询到实缴金额及是否存在抽逃出资情况。法定代表人梁进,实际控制人梁进,经营范围:批发、零售:食品(依据食药监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汽车配件、汽车用品、机电设备(不含九座及九座以下用车)、机电设备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金属制品、橡塑制品、仪器仪表、五金交电、日用百货,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及液氨制冷),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近期未发生名称、经营地址或经营范围的变更。 (三)**富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富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苗岭路**号****室,注册资本**万人民币,实缴出资**万人民币,无抽逃出资情况。法定代表人梁进,实际控制人梁进,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批发、零售:轮胎、橡胶、橡胶制品、建材、五金交电、机械设备、汽摩配件、针纺织品、日用百货、电子产品、工艺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近期未发生名称、经营地址或经营范围的变更。 (四)**鸣浩达轮胎有限公司 **鸣浩达轮胎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省***保税港区**路前盛*号仓储办公楼****(B),注册资本***万人民币,因授权过期未能查询到实缴金额及是否存在抽逃出资情况。法定代表人逯慧卿,实际控制人逯慧卿,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轮胎的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之间贸易及贸易项下加工整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物流分拨(不含运输)。近期未发生名称、经营地址或经营范围的变更。 (五)保证人--梁进、逯慧卿 梁进,身份证号:******************,户籍地:**省*****镇七贤路****号*号楼*单元***室,住********东路*号鲁信**花园**-*-***户。系借款人股东及法定代表人。 逯慧卿,身份证号:******************,住********东路*号鲁信**花园**-*-***户。系担保人**鸣浩达轮胎有限公司的股东及法定代表人。 四、抵(质)押物情况 **柏丰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鸣浩达轮胎有限公司分别与**银行签订了《质押保证合同》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协议》,并于****年**月**日在**********进行了动产权属统一登记的初始登记,登记证明号为********************、********************,交易业务类型为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期限五年,登记到期日为****年**月*日,质权人为**银行。 梁进与**银行签订了《质押担保合同》,约定梁进以持有的**慧行天下商贸有限公司**%的股权向**银行提供质押担保。但经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查询到股权出质登记信息。依据《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因此该股权质押存在效力瑕疵。 五、债权诉讼情况 本户债权已经逾期,**银行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人民法院(****)鲁****民初*号。该案已调解结案。调解书内容:截至****年*月**日,**柏丰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拖欠**银行贷款本金****万元及利息******.**元(含罚息、复利),**柏丰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应于****年*月**日前支付本金*******.**元,于****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剩余本金********.**元计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柏丰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律师费******元。**银行对**柏丰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鸣浩达轮胎有限公司现有及未来五年内的到期全部应收账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对梁进持有的**惠行天下商贸有限公司**%的股权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后**银行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号:(****)鲁****执****号,因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出具终本裁定,终止本次执行程序。 第九户 **永力起重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年*月**日,借款人**永力起重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尚欠**银行贷款本金**,***,***.**元,利息**,***,***.**元,其他费用***,***.**元,该债权本息合计为**,***,***.**元。**永力钢构股份有限公司、**永力重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力新材料有限公司、文继功、文继美于****年**月**日分别与**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约定担保人对借款人在《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所负的债务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复利、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两年。 **永力重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年*月**日与**银行签订《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约定抵押人以机械设备为**银行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范围为授信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复利、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该合同项下抵押设备已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登记书编号为:寿*场临抵登字(****)***号。 具体债项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贷款合同编号 借款本金 借款期限(含展期) * 平银**贷字第B***************号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平银**贷字第B***************号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平银**贷字第B***************号 **** ****年**月*月至****年**月*日 * 平银**贷字第B***************号 **** ****年**月**日至****年**月**日 合 计 **** 二、主债务人情况 **永力起重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海岱北路****号,注册资本****万人民币,实缴注册资本****万人民币,无抽逃出资情况,法定代表人王来营,实际控制人文继功,经营范围:门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制造销售;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轻小型起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升降机制造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货物进出口;混凝土泵及配件制造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近期未发生名称、经营地址或经营范围的变更。 三、担保人情况 (一)**永力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永力钢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海岱北路****号,注册资本****万人民币,因授权过期未能查询到实缴金额及是否存在抽逃出资情况。法定代表人文继军,实际控制人文继军,经营范围:钢结构制造;工业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安装,本公司自产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建筑机械租赁、销售;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二)**永力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永力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立于****年**月**日,位于***临港工业园渤海大道以南规划电厂路以西,注册资本****万人民币,因授权过期未能查询到实缴金额及是否存在抽逃出资情况。法定代表人文继成,实际控制人文斌,经营范围:起重机械、起重机械配件、钢构件的制造、销售;混凝土泵及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经营国家允许范围内的货物进出口业务。近期未发生名称、经营地址或经营范围的变更。 (三)**合力新材料有限公司 **合力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经济开发区巴黎**侧,注册资本*****万人民币,因授权过期未能查询到实缴金额及是否存在抽逃出资情况。法定代表人李国周,实际控制人李兰周,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丙纶、涤纶、锦纶、帘子布、帆布、线绳、纺织品、输送带、整体带芯生产、销售,废旧塑料(不含危险废物)收购,橡胶制品、橡胶机械、纺织机械销售,货物进出口。近期未发生名称、经营地址或经营范围的变更。 四、抵(质)押物情况 **永力重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年*月**日与**银行签订《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约定抵押人以位于厂区内的机械设备为编号平银(**)综字第A***************号《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中的****万元本金及利息、罚息、复利等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年**月**日在****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办理了动产抵押登记,登记书编号为:寿*场临抵登字(****)***号,登记证书显示抵押物为总价值不低于****.*万元的***套/台机器设备。因抵押人不配合调查,未能对抵押物现状进行勘察,该抵押物现状不明。 五、债权诉讼情况 本债权已发生诉讼,诉讼案号:(****)鲁**民初***号,判决书内容:**永力起重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书生效之日十日内偿还**银行借款本金****万元及利息(利息、复利、罚息按照《贷款合同》和《展期协议书》约定自****年*月**日计算至本息清偿之日止);**永力起重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书生效之日十日内偿还**银行律师费******元;**银行对**永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动产抵押物折价、变卖或拍卖所得价款在最高额债权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复利、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的范围内优先受偿。**合力新材料有限公司、**永力重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永力钢构有限公司、文继功、文继美在最高额为债权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复利、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银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案号:(****)鲁**执**号。法院因被查封的房地产均有抵押,处置该房地产于本案无实际意义,冻结的银行帐户内无现金、冻结的股权暂无法拍卖,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第十户 **合力新材料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年*月**日,借款人**永力起重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尚欠**银行贷款本金*,***,***.**元,利息*,***,***.**元,其他费用**,***.**元,该债权合计为**,***,***.**元。**永力钢构股份有限公司、**永力起重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三力橡胶骨架材料有限公司、李国周、文继功于****年**月**日分别与**银行签署《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约定担保人对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所负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两年。 具体债项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贷款合同编号 借款本金 借款期限(含展期) * 平银(**)贷字第C***************号 *** ****年*月**日至****年*月**日 合 计 *** 二、主债务人情况 **合力新材料有限公司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九户保证人(三)。 三、担保人情况 (一)**永力起重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永力起重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九户主债务人。 (二)**永力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永力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九户保证人(一)。 (三)***三力橡胶骨架材料有限公司 ***三力橡胶骨架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经济开发区时代一路,注册资本***万人民币,因授权过期未能查询到实缴金额及是否存在抽逃出资情况。法定代表人张培星,实际控制人张培星,经营范围:帘子布、帆布、线绳生产、销售,废旧塑料(不含危险废物)收购销售。近期未发生名称、经营地址或经营范围的变更。 (四)文继功、李国周 文继功,男,身份证号:******************,住***范公亭东路****号,为主债务人的创始人和原法定代表人,对外投资*家企业并担任*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李国周,男,身份证号:******************,住***范公亭东路红庙小区**号楼*单元***号,为借款人的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对外投资*家企业,即借款式,持股比例*.****%。另担任***祥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监事。 四、抵押物情况 无。 五、债权诉讼情况 本债权已发生诉讼,一审胜诉判决已经做出,案号:(****)鲁****民初****号。判决书内容:**合力新材料有限公司于判决书生效十日内偿还**银行借款本金*******元,利息*****.**元、复利**.**元(该利息、复利、罚息计算至****年*月*日,自****年*月*日起至**合理新材料有限公司实际还清之日的利息、复利、罚息按照双方《贷款合同》的约定计算);**永力钢构股份有限公司、**永力起重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三力橡胶骨架材料有限公司、李国周、文继功对**合理新材料有限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银行暂未申请执行。 第十一户 **绿丰食品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年*月**日,借款人**永力起重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尚欠**银行贷款本金**,***,***.**元,利息*,***,***.**元,其他费用***,***.**元,该债权合计为**,***,***.**元。**佳元水产(集团)有限公司、**元兴食品有限公司、**元强食品有限公司、**隆源水产品有限公司、**佳元迈克食品有限公司分别与**银行签署了编号为平银(**)贷字第C***************(保***)、C***************(保***)、C***************(保***)、C***************(保***)号《保证担保合同》。合同均约定担保人对借款人在《贷款合同》项下所应承担的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两年。 具体债项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贷款合同编号 借款本金 借款期限(含展期) * 平银(**)贷字第C***************号 **** ****年*月*日至****年*月*日 合 计 **** 二、主债务人情况 **绿丰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棘洪滩工业园,注册资本****万人民币,因授权过期未能查询到实缴金额及是否存在抽逃出资情况。法定代表人刘卫卫,实际控制人刘涛,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水产品初加工;水产品、蔬菜冷藏;加工:服装、鞋帽、包装制品(不含印刷);冷库租赁、房屋租赁、土地租赁、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近期未发生名称、经营地址或经营范围的变更。 二、担保人情况 (一)**佳元迈克食品有限公司 **佳元迈克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双元路***号,注册资本***.*万人民币,实缴注册资本***.*万人民币,因授权过期未能查询到实缴金额及是否存在抽逃出资情况。法定代表人刘卫卫,实际控制人刘卫卫,经营范围:水产品初加工,产品***%外销;自有房屋、生产设备租赁。近期未发生名称、经营地址或经营范围的变更。 (二)**隆源水产品有限公司 **隆源水产品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街道双元路东侧,注册资本***.**万人民币,实缴注册资本***.**万人民币,无抽逃出资情况,法定代表人刘卫卫,实际控制人刘卫卫,经营范围:水产品初加工(产品***%外销);水产品、蔬菜冷藏;自有房屋租赁。近期未发生名称、经营地址或经营范围的变更。 (三)**元兴食品有限公司 **元兴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棘洪滩街道下崖村西侧,注册资本***万美元,因授权过期未能查询到实缴金额及是否存在抽逃出资情况。法定代表人刘卫卫,实际控制人刘涛,经营范围:加工:蔬菜制品(酱腌菜);水产品初加工;水产品、蔬菜冷藏;自有房屋及设备租赁。近期未发生名称、经营地址或经营范围的变更。 (四)**元强食品有限公司 **元强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金岭工业园内,注册资本***万美元,因授权过期未能查询到实缴金额及是否存在抽逃出资情况。法定代表人刘卫卫,实际控制人刘涛,经营范围:水产品初加工,产品***%外销。近期未发生名称、经营地址或经营范围的变更。 (五)**佳元水产(集团)有限公司 **佳元水产(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镇双元路东侧,注册资本****万美元,因授权过期未能查询到实缴金额及是否存在抽逃出资情况。法定代表人刘卫卫,实际控制人刘卫卫,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水产品初加工;水产品、蔬菜冷藏;冷库、房屋、土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近期未发生名称、经营地址或经营范围的变更。 四、抵押物情况 无。 五、债权诉讼情况 **银行已向******人民法院起诉,案号:******人民法院(****)鲁****民初****号,判决书内容:**绿丰食品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银行借款本金********元、利息及罚息*******.**元(该利息、罚息均计算至****年*月**日,自****年*月**日起的利息、罚息仍按双方《贷款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佳元水产(集团)有限公司、**元兴食品有限公司、**元强食品有限公司、**隆源水产品有限公司、**佳元迈克食品有限公司对**绿丰食品有限公司所付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刘佳元、刘卫卫、刘涛的保证合同非本人签名,故判决不承担保证责任。该案已审结,目前尚未申请强制执行。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上述债权业经法院生效文书认定,债权合法有效,其中菏泽巨鑫源食品有限公司、****维多利亚海湾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永力起重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中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债权抵押物位置较好,均位于*区或*城周边,价值充足,升值保值潜力较大,预计可获得较好清偿。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联 系 人: 臧先生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经七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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