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0年01月21日在招标网发布娄底市新化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娄新国土出告字[2020]5号)。各有关单位请于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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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娄底市新化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娄新国土出告字[2020]5号)
经***人民政府批准,受***自然**局委托,***公共**交易中心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交易壹(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新储地【****】-**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交易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m&sup*;) 土地 用途 使用 年期 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增价 幅度 西河镇鸟山村、**村、西河村 **** 仓储 用地 **年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 *** **万元及其整倍数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挂牌文件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交易设有底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最终有效报价不低于底价的成交,否则不能成交。 四、本次挂牌交易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交易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公共**交易中心***办公室土地矿产交易部咨询查阅。 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通过转账或到银行柜台办理等方式,将土地竞买保证金交入下列银行的“***公共**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账 号:***************** (*)工商银行****支行 账 号:******************* (*)中国光大银行**分行 账 号:***************** (*)中国银行***乐东支行 账 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账 号:********************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账 号:****************** (*)交通银行**新星南路支行 账 号:********************* 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凭银行进账单到***公共**交易中心***办公室财务部签字确认到账。申请人凭财务部签字确认到账的银行进账单到***公共**交易中心***办公室土地矿产交易部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竞买申请书。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具备申请条件的,***公共**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部于****年*月**日**时前确认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只有获取竞买资格的申请人方可参加挂牌报价活动。 六、该宗土地挂牌报价活动至****年*月**日**时止。 七、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审阅挂牌交易文件。申购一经受理确认资格后,即视对挂牌交易文件内容及交易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申请人须对其申购行为及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申请人、缴款人、竞得人须一致。 (二)出让总价款全额缴入***非税收入管理局专户。土地成交价款中包括了应缴政府的纯土地出让金。竞得人除缴清土地成交价款外,还须按规定另交契税、交易服务费、配建教育设施资金、印花税等。 (三)竞得人受让土地后,宗地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S*********(村)”《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规划要求实施。 (四)地上建构筑物为废弃物,不计价。 (五)竞得人除缴清成交价款外,还须按规定另交相关税费。 (六)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须按规定另行缴纳履约保证金。 (七)欠缴土地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报名参加竞买。 (八)本次挂牌交易的具体事项和要求详见《挂牌须知》。 (九)***公共**交易中心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公共**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