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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食堂维修改造项目合同公告

2019-12-09 工程施工招标 湖南省长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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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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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19年12月09日在招标网发布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食堂维修改造项目合同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于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食堂维修改造项目合同公告
供应商填写合同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 发包人(全称):  *****局交通警察支队  (甲方) 承包人(全称):  **省**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支队食堂维修改造项目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支队食堂维修改造项目   (*)工程地点:*****局交通警察支队 (*)资金来源:*财政统筹 (*)工程内容:见招标文件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元 本项目中标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为准。承包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承包人遗漏谈判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承包人自负,发包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付款方式及验收: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第一次支付、按签订合同后支付不超过合同价的**%工程款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第二次支付、办理竣工验收支付累计不超过合同价**%的工程款、工程签证变更按进度款同步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第三次支付、工程结算评审后支付不超过结算评审金额**%的工程款、工程签证变更按进度款同步支付。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待质保期满验收合格后(工程交付使用一年)结清。 其他说明: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 *.付款人: *****局交通警察支队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周树民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技术标准和要求 (*)图纸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其他合同文件。 七、承诺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双方签章后生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局交通警察支队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生效 十三、其他条款 **、*合同结算及价款调整方式 **.*.*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计量。 **.*.*主要材料价格调整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建筑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编制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价〔****〕***号)文执行,其中:土建及*政工程主要材料价格涨降幅度±*%以内由承包方负担,装饰及安装工程主要材料价格涨降幅度±*%以内由承包方负担,超过承包方负担风险系数范围之外部分进行调整。 **.*.*工程变更、签证等引起的新增项目单价应按下列原则确认: (*)投标书中有单价的按该单价执行。 (*)投标书中有类似单价的参照类似单价执行。 (*)对于没有单价或类似单价的,定额套用现行工程消耗量标准的相关子目,计价办法按现行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人工工资按综合单价人工工资和相关调差文件计取,材料价格按同期《**建设造价》材料预算价或*场调查价执行。 **.*.*施工期间国家政策文件调整的风险因素,如人工、税金等遇政策性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原清单如漏项、错项部分,按实调整。 **.* 工程变更 **.*.* 采用暂定价形式的由建设单位和*财政评审中心审定。 **.*.* 当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时,由甲方、监理公司进行初审,报*财政部门审定备案。 **.*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后双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工程款最终须待项目完工后,由甲方委托的财政预决算财评中心进行结算审计,未办理完结算审计不支付工程尾款,并不计算利息。工程竣工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应在**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采购人四套存档,并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建设工程仲裁委员会仲裁。 发包人(全称): *****局交通警察支队(公章) 承包人(全称): **省**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 *****************F 组织机构代码: *****************J 地址: 银盆南路*号 地址: **省******银双路***号 法定代理人: 李军龙 法定代理人: 邓宏文 委托代理人: 杨强 委托代理人: 王洪卫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账号: ***************** 开户银行: **湘江新区农商行银盆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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