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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西湖区横埠街2号杭州西溪医院1号楼2楼部分房屋3年租赁权

2022-09-26 医院招标租赁招标街招标 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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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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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2年09月26日在招标网发布杭州市西湖区横埠街2号杭州西溪医院1号楼2楼部分房屋3年租赁权。各有关单位请于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杭州市西湖区横埠街2号杭州西溪医院1号楼2楼部分房屋3年租赁权
国有项目房屋租赁项目******横埠街*号**西溪医院*号楼*楼部分房屋*年租赁权 ******横埠街*号**西溪医院*号楼*楼部分房屋*年租赁权 标的名称 ******横埠街*号**西溪医院*号楼*楼部分房屋*年租赁权 标的编号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出租底价 ***** 元/年 房屋所在地区 **省******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无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联系人 于小姐 楼先生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香樟街*号泛海国际A座**楼 我方拟出租持有的房屋,并通过**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杭交所”)(或***数字化产权交易平台)公开披露房屋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屋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本次房屋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房屋出租申请及附件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杭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房屋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杭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如选择网络竞价、在线报价或在线报价(数字化交易平台)方式实施房屋出租,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实施办法》、《**产权交易所O*O交易指引》或《***数字化产权交易平台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杭交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采用网络竞价、在线报价或在线报价(数字化交易平台)时适用) *、我方承诺,出租房屋已取得相关权利人同意,除本申请书披露外,不存在其他优先权人或侵犯第三方权益的情形。 *、我方承诺按照杭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杭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房产(不动产权证) 房屋名称 ******横埠街*号**西溪医院*号楼*楼部分房屋坐落位置 ******横埠街*号使用现状 出租 物业类型 不动产权证号 浙(****)***不动产权第*******号 用途 医卫慈善用地/医疗卫生共有情况 单独所有 面积 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权利性质 划拨/自建房 使用期限 其他披露事项 租赁房屋位于******横埠街*号**西溪医院*号楼*楼,无单独房屋所有权证,其为浙(****)***不动产权第*******号房屋所有权证的一部分。本次房屋招租面积约为**.*平方米(租赁面积系测绘面积,若本次租赁房屋的实际面积与上述明示的招租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目前该房屋空置,租赁房屋质量、具体位置及房屋面积、水容量均以现场展示为准,以现状出租。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出租底价 *****元/年出租面积(㎡) **.*出租期限 *年起租日 租赁期限以实际交付房屋之日起算。免租期 无租金支付条件 一年一付 ,后续租金由承租方于上个支付期届满日的*个月前直接支付给出租方。租金调整方式 *年租金不递增履约保证金支付要求 第一计租年度租金的**%水电气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准出租用途要求 视光中心(眼镜店)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准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 (*)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次日起*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时上传的主体资格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至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和签署《成交通知书》、《****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及其附件等交易合同;并在《成交通知书》、《****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及其附件等交易合同签署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同意杭交所经出租方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全部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租赁房屋招租用途为:视光中心(眼镜店)。承租方保证在该租赁房屋所规定的用途范围内,按国家规定和《****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及其附件约定依法经营,自行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和支付相关费用,且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开业的证照等审批手续。 (*)鉴于本次租赁房屋位于***西溪医院内部,主要为医患人员提供配套服务,承租方的经营业态必须符合出租方要求,同时租赁期间必须服从出租方的统一管理。 承租方知悉并承诺:*、相关证照齐全,具有三类医疗器械许可证,可经营硬性角膜塑形镜及软性角膜接触镜的资质;*、配备驻点技术人员*人,其中一人需有IAOA证书及技师证书;*、能提供满足出租方科室医疗需求的产品,如各种品牌角膜塑形镜、普通框架镜片、功能性镜片、多焦软镜、绷带镜等等,至少有国产及进口各一个品牌的一级经销授权;*、具有提供开展视光中心的设备,如:角膜地形图、综合验光仪(包括电脑验光仪、牛眼和视力表)、裂隙灯,焦度仪等。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符合出租方要求,由供应商负责计量管理;*、须拥有经营视光配镜中心所需要的信息系统和数字化管理技术:具备视力筛查,屈光档案,货品进销存等功能。 (*)承租方在该租赁物业内开展及经营其业务前,应向政府主管部门取得所有必要的执照、批准或许可证等,自行办理相关许可证及相关登记文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承租方应确保该执照、批准或许可证在租赁期限内完全有效,及在各方面均符合该执照、批准或许可证的规定。承租方在该租赁物业的经营活动不得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必须确保其经营的合法性,否则,承租方将承担因其不正当经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承租方未事先征得出租方及按规定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使用性质。承租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造、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审批同意手续后,方可进行。其所有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承租方须承诺:鉴于本次租赁房屋位于***西溪医院内部,承租方提供的经营业态必须符合出租方要求,同时租赁期间必须服从出租方的统一管理。在租赁期内,保证营业时间为每天的*:**-**:**。 (*)在租赁期内,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城*规划或*政建设、医院二期建设、疫情防控需要拆除、改造致使租赁合同不能全部继续履行或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互不赔偿。 (*)租赁房屋无单独房屋所有权证,无法保证办理营业执照,请承租方自行了解相关规定及承担可能存在的风险。拟出租房屋面积为测绘面积,与实际面积若有差异,以实际面积为准,成交的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及租赁房屋交付详见《****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及其附件等交易合同。 *、本项目承租方须交纳成交总价(*年年租金之和)*%的交易服务费。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是否接受联合体承租 否 踏勘安排 时间:信息披露期内 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及电话:石先生*********** 出租条件 交纳交易保证金 是交纳金额 ***** 元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日**:**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处置方式 *、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 (*)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签署《****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及其附件等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的; (*)意向承租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及其附件等交易合同签署当日,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披露之日起*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 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公告是否刊登媒体 是 刊登媒体 **日报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在线报价 在线报价 是否专场 否 自由报价期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时至**时 延期报价周期 *分钟 加价幅度 ****元 交易须知 **产权交易所在线报价交易须知 一、《**产权交易所在线报价交易须知》(以下称“《须知》”)依据**产权交易所(以下称“杭交所”)《房屋出租交易规则》和《在线报价实施办法》制定。 二、意向承租方参加本次在线报价活动,应当认真阅读、知悉并遵守杭交所《房屋出租交易规则》、《在线报价实施办法》和本《须知》的规定。 三、本次在线报价标的信息详情详见杭交所网站披露信息。杭交所网站上展示的标的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根据出租方提供的信息进行发布,杭交所不对标的做任何担保。杭交所对标的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标的的状态、品质和瑕疵等等的担保。意向承租方应当自行或委托专人了解标的状况,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四、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 五、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六、本项目在线报价活动使用杭交所指定系统——杭交所旗下产金所网站(以下称“系统”,www.chanjs.com),意向承租方应当在信息披露截止前,登录系统完成用户注册和实名认证,了解并掌握相关操作指引。 七、意向承租方报名程序如下: (一)进入意向标的详情页面,点击“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按钮,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非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登记文件和负责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内部决策及批准文件: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章程或协议等和内部决策文件,如需上级批复的,需提交上级批复文件。 (*)承诺函。 承租申请材料审核不通过的,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报价开始当日**时**行调整并重新提交。 *、在线交纳交易保证金并确认付款。 意向承租方应当按照杭交所网站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款到杭交所指定账户(户名:**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银行*民中心支行;账号:*******************)为准,并在信息披露截止日**:**时**入系统的个人中心——参与项目,完成交易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 (二)激活报价资格。 承租申请材料审核通过且按时完成交易保证金确认付款的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报价截止前登录系统激活报价资格,报价资格激活后即成为竞买人。 八、竞买人应当在信息披露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在线报价的起始价为转让标的的转让底价。 *、在线报价采用加价的方式进行,各竞买人每次的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上加价幅度的整数倍(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 *、在线报价活动由自由报价阶段和延时报价阶段组成。自由报价阶段,竞买人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即进入延时报价阶段,延时报价阶段由延时报价周期组成。在一个延时报价周期内,如产生新的有效报价的,则进入新的延时报价周期;未产生新的有效报价的,则当前最高有效报价即为成交价,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方即为承租方。 *、优先权人参与在线报价的,在竞价阶段可以行使优先权或直接出价。行使优先权的,优先权人以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相同价格出价。 九、在线报价活动结束后,系统自动生成《成交通知书》。 十、承租方应当按照杭交所网站信息披露的《****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与出租方签约。 十一、交易服务费发票由本项目经纪会员**企业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具。 十二、交易过程中,杭交所可以依据出租方申请作出或直接作出中止或终结交易的决定,并不受意向承租方追索。 十三、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承租申请材料以及签署的文件,与杭交所《房屋出租交易规则》、《在线报价实施办法》、本《须知》和信息披露的所有内容及附件等,一并构成本项目的有效组成部分。 附件下载 *、承诺函.docx*、****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样本).doc 下载附件报价网址:https://www.chanj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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