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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其他公告 > 赤峰市新城区西城尚景一期G4-1-111号6-12商厅公开招租(年租金底价121500元,租期3年)(国资监测编号GR2022NM1003772)

赤峰市新城区西城尚景一期G4-1-111号6-12商厅公开招租(年租金底价121500元,租期3年)(国资监测编号GR2022NM1003772)

2022-12-02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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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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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2年12月02日在招标网发布赤峰市新城区西城尚景一期G4-1-111号6-12商厅公开招租(年租金底价121500元,租期3年)(国资监测编号GR2022NM1003772)。各有关单位请于2022年12月08日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赤峰市新城区西城尚景一期G4-1-111号6-12商厅公开招租(年租金底价121500元,租期3年)(国资监测编号GR2022NM1003772)
项目名称 ********尚景一期G*-*-***号*-**商厅公开招租(年租金底价******元,租期*年) 项目编号 N****FCZZ****** 挂牌起始日期 ****-**-** **:**:** 挂牌截止日期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尚景一期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商业用房 所在层数 (第*-*层/共*层) 租赁面积约(㎡) ***.** 租赁期限 * 租金支付方式 每年支付一次,首年租金通过***产权交易中心统一结算,即首年租金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租期租金由租赁双方直接结算,应在每年租期到期前*个月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租金自第二年起按上一年租金总额的*%上浮 装修期限 无 承租押金 *****.**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闲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否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人口密集,交通便利 其他情况 无 评估情况 评估价 ******.*(每年)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仁达房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租金底价(元) ******.**(每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鑫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委托***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鑫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本次出租标的位于********尚景一期G*-*-***号*-**商厅,租赁面积约为***.**㎡。 *、本次出租的标的房产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租赁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因面积变化等调整租赁价格。 *、本次出租标的房产租期为*年,租期内租金自第二年起按上一年租金总额的*%上浮。挂牌价为该项目第*年的租金底价。 *、承租方须亲自勘验,了解水、电、暖、消防及与房屋使用相关的所有情况,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具体情况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标的勘验: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王先生:****-*******(请各意向方在工作日期间预约)。 *、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不承担任何责任。 *、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各意向受让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告约定需要资格审核的,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无 标的交割 见“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积变化不调整租金。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双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最终承租方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第一年度租金及交易服务费。 *、中心在收到第一年度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后*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第一年度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交易凭证出具后*个工作日内,出租方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标的移交。标的移交前承租方需将承租押金交纳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后续标的租金由出租方和承租方自行结算,剩余年度租金在上一年度租期到期前*个月,由最终承租方直接打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以后年度以此类推。 *、对承租房产的使用(经营)要求:承租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的用途合理使用该标的。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不得新增固定设施设备,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已支付租金不予退还。承租方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如有发生爆炸、火灾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改变现存建筑的承重结构、设施,如需进行部分修缮、装饰及不改变结构的改造,承租方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此项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标的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标的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售、转租、转包、转借、抵押、担保给第三方或其他损害标的的行为,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解除租赁合同。 *、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标的租赁期间如因政府收回、征用、出卖、开发等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终止的,则租赁合同自行终止,承租方需无条件搬出并交还该房产,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所有已投入费用。 **、承租方支付的押金,在《租赁合同》履约期满后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时,如承租方全面履行了租赁合同约定,则出租方将押金退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能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押金。 **、税费的负担: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电、燃气、采暖、物业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标的交付日后所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税、物业费、采暖费外的一切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房屋和附属设施的维护和维修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标的出现因非不可抗力等情况造成出租方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送达费、差旅费、执行费、邮寄费等全部费用)。 **、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王先生 ****-*******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 **:**:** 至 ****-**-** **:**:** 报名手续 意向承租方提供的资料清单.doc 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法人).doc 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 自然人.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缴纳:金额*****.**元,截止时间****-**-** **:**:**,按系统提示缴纳。 *、保证内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被确定为承租方后 **个工作日内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年度租金、押金的; (*)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 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租金、服务费后,自动转为第一年度租金的等额部分; *、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意向承租方。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收取。 附件下载 **尚景商业-附件.xlsx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陈经理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咨询地址 ********阿吉泰路*号 技术支持 艾经理*********** 其 他 本标的包含*宗资产招租出租 (以公告内容为准) 无 (以公告内容为准) *、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积变化不调整租金。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双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最终承租方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第一年度租金及交易服务费。 *、中心在收到第一年度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后*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第一年度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交易凭证出具后*个工作日内,出租方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标的移交。标的移交前承租方需将承租押金交纳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后续标的租金由出租方和承租方自行结算,剩余年度租金在上一年度租期到期前*个月,由最终承租方直接打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以后年度以此类推。 *、对承租房产的使用(经营)要求:承租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的用途合理使用该标的。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不得新增固定设施设备,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已支付租金不予退还。承租方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如有发生爆炸、火灾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改变现存建筑的承重结构、设施,如需进行部分修缮、装饰及不改变结构的改造,承租方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此项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标的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标的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售、转租、转包、转借、抵押、担保给第三方或其他损害标的的行为,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解除租赁合同。 *、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标的租赁期间如因政府收回、征用、出卖、开发等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终止的,则租赁合同自行终止,承租方需无条件搬出并交还该房产,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所有已投入费用。 **、承租方支付的押金,在《租赁合同》履约期满后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时,如承租方全面履行了租赁合同约定,则出租方将押金退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能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押金。 **、税费的负担: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电、燃气、采暖、物业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标的交付日后所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税、物业费、采暖费外的一切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房屋和附属设施的维护和维修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标的出现因非不可抗力等情况造成出租方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送达费、差旅费、执行费、邮寄费等全部费用)。 **、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以公告内容为准) 无 (以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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