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10月02日在招标网发布(2024)闽0181破36号追缴出资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于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或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2024)闽0181破36号追缴出资公告
公 开 人:**榕英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追缴出资公告
**榕英实业有限公司股东:
****年*月*日,**省****级人民法院作出(****)闽**破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对**榕英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榕英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令**省***人民法院审理本案。****年*月**日,**省***人民法院作出(****)闽****破**号决定书,指定**恒宁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担任**榕英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负责榕英公司破产清算事务。
根据管理人向****场监督管理局调取的榕英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榕英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资本****万元,股东钟志习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股东王修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管理人通过榕英公司工商登记资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股东钟志习实缴出资**万元,发现股东王修锋实缴出资**万元。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榕英公司未向管理人移交财务账册及相关文书资料,无法核实实缴出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公司处于破产程序时,认缴出资的股东的未缴出资应加速到期,股东应当缴纳全部所认缴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之规定,管理人现向钟志习追缴未履行的出资****万元,请钟志习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向管理人补缴出资****万元。若有异议,请你方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若你方在上述期限内,既不向管理人缴纳出资又未提出异议的,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你方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榕英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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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通讯地址:********街道富力中心A座***;
联系人:冯先生 *********** 张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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