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频道 [切换分站]
招标网服务号 微信公众平台
招标网APP 中招APP下载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其他公告 > 四川弘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四川弘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2020-10-21 四川省
收藏
打印
全屏
用手机查看

扫描到手机,信息随时看

用微信扫一扫功能即可

将此内容分享给朋友

  •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注册】成为会员。
  • 已注册会员请【登录】后查看。
  • 更多详情,请查看【会员服务列表】
  • 如果您需要解决登录及其他问题,请您拨打客服热线:400-633-1888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2020年10月21日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0年10月21日在招标网发布四川弘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各有关单位请于2020年11月17日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四川弘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标的名称: **弘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项目编码: G*****SC******* 挂牌价格(万元): ***** 价格说明 —— 首次挂牌公告期: **个工作日 首次挂牌起始日期: ****-**-** 是否捆绑债权转让: 否 挂牌截止日期: ****-**-** 是否联合转让: 否 是否控股权转让: 是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www.swuee.com)展示; *.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弘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企业简介 该公司成立于****年*月;法人刘鸿;注册资本****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农业技术研发、技术咨询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建筑材料、电器机械及器材、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日用化学品、农业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位) *** 所属行业 研究和试验发展 成立时间 ****-**-** 所在地区 ***** 住所/注册地址 ********大道双楠段***号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经营范围 农业技术研发、技术咨询;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建筑材料、电气机械及器材、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日用化学品;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科技中介服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 ****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刘鸿 经营规模 微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职工人数 *人 其中:在岗 *人,离退 *人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 **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年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 **.** **.**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 **.** ****.** 审计机构 **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备注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 **.** **.** **.**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季报 ****.** **.** ****.** 备注 —— 资产评估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 评估报告文号 中同华评报字(****)第******号 资产评估结果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万元) ****.** ****.** 长期投资(万元) —— —— 固定资产(万元) ***.* ****.** 无形资产(万元) —— —— 其中:土地使用权(万元) —— —— 其他资产(万元) ***.** ****.** 总资产(万元) ****.** ****.** 流动负债(万元) —— —— 长期负债(万元) —— —— 总负债(万元) **.** **.** 净资产(万元) ****.** ****.** 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拟转让股份数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持有股份数 ——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C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 住所/注册地址 ******李子林路**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廖廷君 注册资本 ******.******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其他制造业 经营规模 大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W 批准单位名称 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开转让**弘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方案的批复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泸天化集团资(****)***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其它条件; *.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和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年*月**日为基准日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审计和评估,并分别出具了《**弘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川华信审〔****〕第****号)和《**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弘歆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第******号)。评估结果为: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基准日 **** 年 *月 **日的*场价值为****.**万元。 评估报告特别说明: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房产证号为成房权证监证字第*******号,证载所有权人为**天府九禾化工营销有限责任公司,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商业用途建筑面积****.**平方米、办公用途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上面积均未设定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其中该房地产第*-*层商业、办公用房存在租赁权,出租方为**天府九禾化工营销有限责任公司,承租方为**显微手足外科医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因评估单位于****年*月*日更换了营业执照,公司名称由**天府九禾化工营销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弘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上尚未变更产权人,被评估单位已提供情况说明,证明房地产归其所有,不存在产权纠纷。 重大债权债务:无。 职工安置事项:不涉及员工安置。 其它披露事项: *、期间损益:标的从评估基准日(****年*月**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损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转让方处置标的是股权而非资产。因此,受让方受让该标的的股权后,不得以标的公司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向转让方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受让方尽职调查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后,在标的公开挂牌期间,应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全面了解标的状况和潜在风险。 (*)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职调查的,视为其放弃权利,法律后果由其承担;意向受让人不得以未进行或未充分进行尽职调查拒绝做出相关承诺或否定承诺书中尽职调查条款的效力。 *、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经纪代理服务费),转让方、受让方均按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受让方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标的企业股权变更相关文件后应及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转让方予以协助;转让方、受让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共同办理股权转让所涉及的相关标的公司工商变更登记。 *、其他情况详细见专项审计报告、评估报告、股权转让协议等。 *、本次股权转让,标的公司管理层不参与受让。 *、受让方支付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在转受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并扣除应向西南联交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剩余交易价款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西南联交所在收到《产权交易合同》及受让方交易价款并扣除转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个工作日内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详细 交纳金额(万元) ***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 **:**:**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分行 账号 ******************* 保证事项 注: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金处置方法的,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执行。 处置办法 一、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保证金原则上应首先冲抵其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依据公告要求或合同等其他相关规定,转为交易价款或其他款项。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交易合同,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交易合同生效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意向投资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意向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意向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意向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一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评估报告 下载 预览 产权交易合同样本 下载 预览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家合格意向受让方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网络竞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李女士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项目报名联系人: 甘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本所官网(www.swuee.com)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账户为准)。意向方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并按照提示正确填写识别码。若因意向方未填写识别码或识别码填报错误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非本人账户划转保证金的,意向方应当提供本所认可的代付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若*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 】,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四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五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六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 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七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六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家合格意向方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本所按照公告和交易规则的要求,确认其中*家意向方符合签约条件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十八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九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场风险 因经济、*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为你推荐 相关的其他招标项目信息

投标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加载中...

广告

加载中...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