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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蒸发器改造项目(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蒸发器改造项目(EPC),项目编号:HYL-XMGLB-2025-008(招)。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建一组550t/h的七效五闪两段逆流蒸发器组,取代现有的1#、2#蒸发站。种分母液由原液泵送至蒸发站,按照合适的比例分别进入原液闪蒸器和V效蒸发器,采用“原液闪蒸+七效管式降膜蒸发+五级闪蒸”的工艺流程。蒸发器Ⅰ至Ⅴ效采用单加热室设计,降低散热;Ⅵ、Ⅶ效采用双加热室设计。加热室和分离室采用分体式配置。改造后,1#、2#蒸发站仍作为备用机组,具体详见《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蒸发器改造项目初步设计》。
2.2招标范围
项目采取EPC总承包模式,乙方负责设计(包含施工蓝图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消防专篇,不含初步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设备制作及安装,含地坪0米以下主体结构基础、设备基础、地坪、围堰等)、竣工验收移交、性能考核、项目决算等全部内容。
2.3项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德保县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厂区内。
2.4计划工期:正式开工之日起27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设计资质:冶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施工资质:仅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接本项目时,应当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且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分包应经招标人同意。)(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应承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不得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承诺书;应承诺拟派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1名,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则应满足以上所有人员要求。(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注:对提供上述证明资料相关信息若有疑义,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3.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蒸发系统EPC总承包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以签署日期为准。提供合法有效的合同协议书或交工验收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必须保留关键有效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不正当竞争行为,评标期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和重组状态;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依法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不是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不合格承包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仅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较大及以上质量、环境、安全事故;承诺本项目不违规分包、不违法转包。(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2)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评标委员会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虽有查询记录但投标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提供网站检索结果截图)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规定:
3.4.1.1联合体所有成员需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
3.4.1.2其联合体成员的设计单位应具备冶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相关信息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其联合体成员的施工单位应具备有效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相关信息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具备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3.4.1.3联合体组成应在报名时明确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工作分工等;
3.4.1.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3.4.1.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3.4.2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证明材料一并盖章提交。
3.4.3投标人一旦投标,则视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的认可。
4.资格审查方式
4.1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也不意味着其投标在评标时不会被否决,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4.2 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投标文件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不清晰不完整的、存在虚假的,评标委会员有权否决其投标。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方可被认定为有效投标。
4.3 请投标申请人自行审查本招标公告第3款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必要条件,以免错失商业机会。若因未认真对照审查自身资格条件就付款购买招标文件或参与投标的,后果自负。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4.4 请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认真按照本招标公告第3款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所有相关资格证明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满足每一条款的要求,原件备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06月09日至2025年06月13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请潜在投标人合理安排好时间,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按时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若逾期则无法获取招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2 获取机构:广西中铝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除从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铝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处获取的招标文件外,其他地方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
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当在第5.1款要求的时间内到广西平果市平果铝新华区10栋一楼广西中铝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递交以下资料:
(1)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出示身份证原件;
(2)有效营业执照、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加盖有单位公章的投标确认函及投标单位信息表。
(4)本公告第3款投标人资格要求需提供的所有证明资料。(原件备查)
(5)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和合规性负责。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不清晰不完整的、存在虚假的,招标人将不予以接收。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证明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提交。
5.3招标文件的发售
5.3.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00元/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汇至账户同本公告第6款投标保证金汇至账户,付款人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否则无法开具发票。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费汇款后请把汇款回执单扫描发至招标公司邮箱pgljlgs2015zbdl@vip.163.com,邮件主题或内容留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若汇款时无备注或备注不清楚,且邮件未留下任何联系人及方式而导致无法正常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
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或标段进行招标文件费(即标书款)支付,不接受现金支付。针对标书款,我公司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纸质发票,发票相关信息请投标人扫码后认真如实填写提交申请开票,对非我公司原因造成发票信息开具错误等造成的后果由贵公司自行承担。标书款为非企业或单位汇款(即个人交款)的我公司不提供发票。
5.3.2 投标人未按流程办理的,投标人如因自身原因汇错或误汇或联系不上或邮件不回复等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逾期未按规定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手续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6.投标保证金
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以下账户:
户 名:广西中铝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果支行
银行账号:4500 1749 6510 5050 6626
联系电话:0776-5801480
注:付款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汇款后请把汇款回执单扫描发至招标公司邮箱,邮件主题或内容标明哪个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并留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投标人如因自身原因汇错金额或误汇或未按上述要求备注标明清楚等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踏勘。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02日10时40分(北京时间),可现场或邮寄递交,地点为广西百色市德保县广西中铝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华银项目部一楼会议室,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开标。
注:如采用邮寄投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在开标至少前一天送达平果市平果铝新华区10栋一楼。
7.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招标网(http://www.zhaobiao.cn)、广西招标网(http://guangxi.zhaobiao.cn)上发布。
注:除以上媒介外,我司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公司郑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招标事宜均须与我公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公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不接受网上发布媒介平台在线报名,弹出恭喜报名成功的窗口无效,请按招标公告的要求报名并递交获取招标文件的资料)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
业主: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百色市德保县马隘镇
联系人:杨先生 王先生
联系电话:0776-3788130、378804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铝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平果市平果铝新华区10栋
邮政编码:531499
联系人:李女士 0776-5801017
电子邮箱:pgljlgs2015zbdl@vip.163.com
日期:2025年06月09日
附:“投标确认回复函”格式
投 标 确 认 回 复 函
致:广西中铝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机构)
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招标网(http://www.zhaobiao.cn)、广西招标网(http://guangxi.zhaobiao.cn)得知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蒸发器改造项目(EPC)(项目编号:HYL-XMGLB-2025-008(招))招标信息,我单位确认参加该项目投标。
投标单位: (盖单位章)
日 期:
投标单位信息表
投标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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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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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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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联系人手机号 (百色市和平果市以外号码加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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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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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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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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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确认不参与此项目的投标,请提前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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