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20年01月13日发布中标公告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石门二路派出所综合窗口改造工程的成交公告。请中标单位及时与业主相关负责人联系,及时签署相关商务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也可及时向业主提出相关质疑。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也可与中标商*******联系,及时提供后续设备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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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石门二路派出所综合窗口改造工程的成交公告
成交公告 由************组织的*****局**分局**二路派出所综合窗口改造工程(项目编号:SHXM-**-********-****,预算编号:**-**-********,项目总金额:*******.**)的竞争性磋商方式的采购,于****-**-** **:**:**在***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信息,在********路****号永融企业中心*B*室评审。 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并经采购人确认,本次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成交日期:****-**-** 二、成交信息: 包为“*****局**分局**二路派出所综合窗口改造工程”的成交供应商:**永怡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成交供应商地址:*******康桥****路****弄*号****室,成交金额:*******.**元 三、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对**二路派出所“综合窗口”进行局部调整,对接待大厅的消防、空调、强电工程进行修缮,建筑面积***平方米。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 李捷,楼遐敏,张安峰 五、其他 代理收费标准: 沪建计联[****]***号文的相关收费标准计取 代理收费金额: *.**万元 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请于本评标结果公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 感谢各供应商单位对本次采购活动的积极参与! 备注: 中标公告有效期为一个工作日。 中标理由:经本次评标委员会的评分和推荐,一致认为**永怡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评分最高,故推荐**永怡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 采购人:*****局**分局(本部)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路***号 地址:***银都路***号***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人:龚迪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