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20年01月22日发布中标公告利辛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取水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请中标单位及时与业主相关负责人联系,及时签署相关商务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也可及时向业主提出相关质疑。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也可与中标商*******联系,及时提供后续设备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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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利辛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取水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取水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取水工程 项目编号 BZLXGC******* 招标控制价 *******.**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年*月**日上午*:**时 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及拟派项目经理 第一中标候选人:**欣盛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元 工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拟派项目经理:邝国强 注册编号:湘************ 第二中标候选人:**省筱沅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拟派项目经理:罗鹏程 注册编号:湘************ 第三中标候选人:**鸿翔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拟派项目经理:周黄杰 注册编号:浙************* 公示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有关规定,逾期不再受理。 监督举报受理单位及联系电话: ***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 接收异议单位及联系电话: **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