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20年02月09日发布中标公告红外线体温快速筛查仪采购。请中标单位及时与业主相关负责人联系,及时签署相关商务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也可及时向业主提出相关质疑。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也可与中标商*******联系,及时提供后续设备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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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依照《**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采购项目经批准采用自行采购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红外线体温快速筛查仪采购项目项目预算金额:******* 元 采购项目描述: 内容:采购**高德红外线体温快速筛查仪MS***型号**台。 用途:为落实国家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采购**台红外线体温快速筛查仪安装于在高铁站、汽车站、公共服务平台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 成交供应商名称: **领先未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 *******元 中标产品(服务)说明(含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售后保障等): **高德红外线体温快速筛查仪MS***型号,单价******元,**台,共计金额*******元。 交货期或者服务期限或者完工期: ****年*月*日到货**,根据约**装。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说明: 联系方式: 采购人: 陈工 地址:***光明区公明街道风景路**号 联系电话:******** 传真: 备注: 一、根据《**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采购人应当在自行采购项目采购完成后*个工作日内,将项目预算、项目主要内容、成交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金额、交货期或者完工期等信息在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公告,涉及国家秘密和相关商业秘密内容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