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20年05月28日发布中标公告2020年清丰县韩村镇、固城镇1.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机肥、植树采购项目-A包。请中标单位及时与业主相关负责人联系,及时签署相关商务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也可及时向业主提出相关质疑。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也可与中标商*******联系,及时提供后续设备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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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2020年清丰县韩村镇、固城镇1.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机肥、植树采购项目-A包
一、采购项目名称:****年***韩村镇、固城镇*.*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机肥、植树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清采公开-****-**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四、评审日期:****年*月**日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成交金额(元) A包 颗粒型生物有机肥、土壤调理剂 **正现甘倍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省*****高码头镇大袁庄村 *******.**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栗广兵、徐运梅、谢建卫、刘玉莹、包记稳(采购人代表)。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A包:*****.**元、B包:****.**元;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年*月**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农业农村局 地址:***文化路西段**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发布人:**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年*月**日 附件信息: 中标公示上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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