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20年08月11日发布中标公告贵州省大兴(湘黔界)至思南公路增设铜仁西落地互通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请中标单位及时与业主相关负责人联系,及时签署相关商务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也可及时向业主提出相关质疑。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也可与中标商*******联系,及时提供后续设备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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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贵州省大兴(湘黔界)至思南公路增设铜仁西落地互通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省**(湘黔界)至**公路增设**西落地互通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于****年*月*日**时**分在**省公共**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按招标文件规定,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推荐 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 ***科发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第二中标候选人 **长达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冶(**)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未通过第一信封评审投标单位: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没有通过原因 备注 * ****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副本未装入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或银行进账单)彩色扫描件 不符合招标文件 *.*.*(*)款规定 * ****建设 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副本未装入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或银行进账单)彩色扫描件 不符合招标文件 *.*.*(*)款规定 投诉、举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二)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省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 对招标人的投诉举报,或投诉事项牵涉到招标人有违规违纪嫌疑,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核查处理。 招标人为**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异议受理电话:****-********; 受理投诉举报单位为**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电话:****-********。 联系方式: 招标人:**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观山湖区阳关大道***号C栋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招标代理:************* 地址:***观山湖区**南路世纪城L组团**号楼**层*号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年*月**日 其他需要公示内容见附件*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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